风投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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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与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监督制度)

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和纪检

监察机关的监督,并主动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及支持范围

第七条(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本市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风投十大失败案例

风投十大失败案例

中国风险投资十大失败案例,创业者创业成功不容易,投资者投资成功也不容易哇!2012年03月04日09:09:13

在中国,要创业不是那么容易,但做投资的人也很难过,风投要看准一个项目、一个团队,是很需要功力的事情。以下就是中国风险投资十大失败案例,各有特点。创业者可以从中汲取失败的教训,投资者也可以引以为戒,看准了再下手,不要太贪婪。

【1.亿唐】

案例特点:中国互联网行业融资额最大的案例创业者的教训:钱再多,也得省着花,不然冬天不好过VC的教训:“海龟”+“概念”的时代牺牲品在互联网行业,一家公司的诞生和死去很难引人们的注意力,但这家公司无疑是个例外:它是曾经的新贵,高调诞生;它又一事无成,落魄到连域名都被拍卖。这家公司就是亿唐()。

1999年,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灭的前夕,刚刚获得哈佛商学院MBA的唐海松创建了亿唐公司,其“梦幻团队”由5个哈佛MBA和2个芝加哥大学MBA 组成的。凭借诱人的创业方案,亿唐从两家著名美国风险投资DFJ、SevinRosen 手中拿到两期共5,000万美元左右的融资。直到今天,这也还是中国互联网领域数额最大私募融资案例之一。亿唐宣称自己不仅仅是互联网公司,也是亿唐是一个”生活时尚集团”,致力于通过网络、零售和无线服务创造和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时尚产品,全力服务所谓“明黄e代”的18-35岁之间、定义中国经济和文化未来的年轻人。

亿唐网一夜之间横空出世、迅速在各大高校攻城掠地,在全国范围快速“烧钱”:除了在北京、广州、深圳三地建立分公司外,亿唐还广招人手,并在各地进行规模浩大的宣传造势活动。2000年年底,互联网的寒冬突如其来,亿唐钱烧光了大半,仍然无法盈利。从2001年到2003年,亿唐不断通过与专业公司合作,推出了手包、背包、安全套、内衣等生活用品,并在线上线下同时发售,同时还悄然尝试手机无线业务。此后两年,依靠SP业务苟延残喘的亿唐,惟一能给用户留下印象的就是成为CET(四、六级)考试的官方消息发布网站。

风投资金计划书

风投资金计划书

风投资金计划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风投资金计划的详细信息。风投资金计划是用于支持创业

公司或新兴企业发展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风投资金的注入,创业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和扩大生产规模等。本计划书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背景介绍、资金需求、资金用途、回报预期、风险分析等。

2. 背景介绍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创业公司和新兴企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方面,

创业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但往往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投资者希望通过投资创业公司来获取更高的回报,并在新兴行业中寻找增长机会。风投资金的出现为创业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共赢的机会。

3. 资金需求

在本计划书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创业公司的资金需求。根据初步的调研和分析,我们估计创业公司需要资金总额为X万元。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市场

推广、人力资源和日常运营等方面。我们将通过风投资金的注入来满足创业公司的资金需求。

4. 资金用途

本节将详细说明风投资金的用途。根据创业公司的发展阶段和需求,我们将资

金分配如下:

•30%用于产品研发。创业公司需要不断改进和升级现有产品,并开发新的产品线来满足市场需求。

•30%用于市场推广。通过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创业公司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并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

•20%用于人力资源。创业公司需要招聘高素质的员工,并提供培训和福利等。

•20%用于日常运营。包括租金、设备采购、运输成本等。

5. 回报预期

在本节中,我们将介绍投资者对风投资金的回报预期。根据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我们预计创业公司将在X年内实现盈利。在此期间,我们预计投资者将获得X%的年化回报率。具体的回报预期将在与投资者达成协议后进一步商讨和确定。

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落实制造强国战略、打响上海制造品牌,不断强化高端产业功能,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掌握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立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顺应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加强资金统筹、项目统筹、管理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绩效为导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专项资金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先导产业,力争实现创新突破;聚焦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聚焦传统优势制造业改造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管理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确定专项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项目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相应要求,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金规〔2021〕2号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金规〔2021〕2号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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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金规〔202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在促进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等实体经济融资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7号)、《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

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第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所称融资担保业务,包括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信息公开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信息公开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沪经信规〔2015〕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落实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实现经济转型升级,设立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管理。

第三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管理职责)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估。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相应要求,协同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实施细则)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在本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内,根据各领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申报对象和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方式、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六条(监督制度)

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以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标准)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资金渠道)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五条(资金属性)

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资金安排原则)

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七条(管理部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督制度)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4.02.09

•【字号】沪财金〔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2024年版)》的通知

相关区财政局、上海农商银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金融司相关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关于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2024年版)》,明确本市开展2024年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2月9日

上海市关于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

(2024年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以下简称财金〔2023〕75号文),为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补。为做好2024年本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工作,根据财金〔2023〕75号文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支持对象

本办法支持的农村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持牌资格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享受奖补支持的农村金融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我国风险投资对被投资企业的支持-基于IVC与CVC的分析

我国风险投资对被投资企业的支持-基于IVC与CVC的分析

我国风险投资对被投资企业的支持

——基于IVC与CVC的分析

王新文 江南大学商学院 214122

摘要: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资本规模稳步增长,退出方式较为多样。由于投资目标不同,风险投资分为独立

创业投资(IVC)和公司创业投资(CVC)。两类风险投资机构在扶持被投资企业成长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作用路径差

异,IVC投资经验丰富、资金资源充足,CVC依托母公司行业背景,科研技术优势明显。在不断强调有效服务实体

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本文提倡发展CVC模式的风险投资,鼓励IVC与CVC进行联合投资,同时风险投资应适时调整以

顺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形式。

关键词:风险投资;独立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被投资企业

及退出机制的设计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完善空间,本文就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完善制度和政策,规范融资结构,加强项目运营管理。

我国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PPP项目制度建设,出台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在实践的基础上做好PPP立法准备工作。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各级政府应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审核流程简化、税收优惠政策、保障项目用地、财税支持政策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保障政策措施。同时PPP项目的各参与方应具体落实自身的权利义务,以加强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为目标进而实现共赢,而不是将风险在项目参与者内部互相推托。

(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寻求民营资本合作

在PPP基金项目融资的过程中,应秉承“谁获益最大,谁承担风险最大”的原则,达到风险与权责利相匹配。项目融资需要增信的,原则上应由项目自身权益、资产或股权投资担保,需股东担保的应由各方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担保。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出让部分施工份额、运营份额或运营收益权,吸引民营资本参与股权投资,分担一部分增信义务,从而减轻国有企业的偿付压力。但这种方式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利润流失,因此寻找国有企业在PPP基金融资中风险与收益的帕累托最优成为关键。

风投工作内容

风投工作内容

风投工作内容

风投(Venture Capital)是指向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管理经验和创业支持的投资者。风险投资公司的核心工作就是寻找有潜力、有前景的初创企业,进行投资和管理。下面将

详细介绍风投工作的内容。

一、寻找投资机会

风投公司的第一步是寻找潜在的投资机会。这通常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市场调研:风投公司会对各个企业领域进行调研,确定哪些领域具有足够的市场空

间和增长潜力,以及哪些初创企业在这个领域中具有竞争优势。

2.筛选企业: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风投公司会筛选出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通常情

况下,风投公司会比较注重企业的技术、产品和管理团队等方面,并且会考虑企业与自己

的业务方向是否匹配。

3.进行尽职调查:在筛选出一些潜在的投资机会之后,风投公司会对这些企业进行尽

职调查,了解其市场前景、商业模式、团队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这个过程通常是非常耗时的,也是风投公司决定是否投资的关键环节。

二、进行投资决策

1.项目评估:风投公司会对每个潜在的投资机会进行评估,包括风险、回报潜力、估

值等方面。评估过程通常会利用一些现代科技手段,例如计算机模型和投资模拟等。

2.制定投资计划:风投公司会根据潜在的投资机会评估结果,制定投资计划,包括投

资金额、估值、股权占比等方面。投资计划通常需要得到风投公司管理层和投资委员会的

批准。

3.谈判协议:一旦投资决策做出,风投公司会与被投资企业协商具体的投资条款,包

括投资金额、股权、投资周期、回报方式等方面。在谈判协议过程中,风投公司通常会利

用自己的投资经验和资源优势,尽可能争取最佳的投资条款。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13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13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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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发改规范〔2019〕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我们修订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规范投资咨询机构评估评审行为,提高投资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设立和运作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促进上海创业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39号令)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发〔2009〕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主要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上海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上海集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创业投资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并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

第四条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英文名称为Venture Capital Guiding Fund of Shanghai,英文缩写为VCGFSH),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理事会,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制,行使决策管理职责。引导基金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务。成立独立的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投资运作方案进行评审。引导基金适时以事业法人形式设立,暂由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投资运作。

风投投资流程

风投投资流程

风投投资流程

风险投资,即风险投资,是指投资者在创业企业创立初期,通

过购买企业股权或者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同

时获取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行为。风险投资的投资者通常是专业的

风险投资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他们通过对创业企业的投资,来分

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而风投投资流程,就是指风险投资从最

初的项目筛选到最后的退出阶段的整个投资过程。

首先,风投投资流程的第一步是项目筛选。在这一阶段,风险

投资机构会通过各种渠道,包括自己的网络、行业会议、创业大赛

等途径,寻找潜在的投资项目。他们会对项目的行业领域、商业模式、团队背景等方面进行初步的筛选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值得进一

步深入了解。

接下来,是尽职调查阶段。一旦项目通过了初步筛选,风险投

资机构就会对项目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这包括对项目的市场前景、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团队的能力和背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只有通过了严格的尽职调查,项目才有可能获得风险投资机构

的投资。

然后,是谈判和投资协议的签订。一旦风险投资机构确定了投资意向,就会和创业企业进行谈判,商定投资的具体条件和细节,并最终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通常包括投资金额、股权比例、投资方的权益保障等内容,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

接着,是资金注入和支持。一旦投资协议签订完成,风险投资机构就会向创业企业注入资金,并提供各种支持,包括战略指导、业务拓展、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成长。

最后,是退出阶段。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取投资回报,因此在一定的时间之后,投资机构会选择退出。退出的方式通常包括企业上市、被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投资回报。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沪经信规范〔2019〕9号)

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9日附件: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

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

第三条(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使用原则)

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与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旨在通过政府财政筹资来支持重点孵化项目的创业投资,支持新兴行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促进创业就业。为规范引导基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组织架构。

上海市引导基金的管理及投资操作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专业投资机构负责实施投资。

二、基金投资主体。

通过引导基金投资,投资主体主要有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和政府资本等。

三、投资对象。

投资对象主要是上海市政府认可的有潜力的创业项目及具备资格融资的创业企业。

四、申报及评审。

行业及企业资源服务机构等应依据《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及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对申报及评审有关知识和技能进行培训,并向市政府申报。

五、投资比例。

上海市引导基金投资比例应当控制在全部投资额的30%-50%之间,政府投资20%-30%,其余由民间投资机构或其他投资者按规定的投资比例投入。

六、投资期限。

上海市引导基金的投资期。

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前十排名

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前十排名

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前十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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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前十排名最新名单公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无数创业型公司兴起,中国本土创业投资公司也飞速发展,目前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已多达近千家。创投公司对创业型公司的发展有重要作用,那中国十大创投公司排名有哪些呢?请看国内创业投资公司前十排名。

1、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创新投是国内资本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最具竞争力的内资创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可投资能力超过60亿元人民币。12年来,公司致力于培育民族产业,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高新技术制造业和新兴产业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及转型升级企业,投资金额逾90亿元,投资企业近400家(深圳本地企业约占投资总量和投资金额的三分之一),有80家企业在全球17个资本市场上市。2010年IPO上市24家,创造了一年内IPO数量的创投世界记录。

2、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是第一批按市场化运作设立的内资创业投资机构。公司成立12年来,聚焦于文化传媒、消费服务、现代农业、节能环保四大投资领域,并以其严谨的投资态度、专业的投资理念、卓越的创新精神和优良的投资业绩发展成为中国创投行业名列前茅的企业,被推选为中国投资协会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国际商会副会长单位。目前,达晨创投管理资金110亿元人民币,投资企业累计近180家,其中27家企业成功IPO,9家企业通过企业并购或回购退出。

3、君联资本有限公司

君联资本,原名联想投资,于2001年4月成立,是联想控股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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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投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减少投资风险~改善创业投资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特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为充分发挥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上海创业投资机构自愿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和政府匹配的资金。

,一,经备案登记并通过主管部门年检的创业投资机构自愿从其年度税后收益中按不高于10%的比例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或自愿按不高于其注册资金5,比例提取并缴纳风险准备金。自愿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在认缴风险准备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认缴的风险准备金一次性存入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风险投资专项资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的专项资金帐户~实行专户存储。

,二,市政府按创业投资机构实际缴纳的风险准备金予以1:1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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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府匹配资金列入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政府匹配资金不实行专户存储,由市财政根据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实际发生的补助金额~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算~将资金拨入风险准备金帐户。

,三,资金的管理。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存入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代理银行开设的专项资金帐户~专款专用。并根据出资人分设明细帐~实施分账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办法施行后~创业投资机构因投资失败而清算或减值退出的风险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损失~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获得部分补偿。

1、通过本市创业投资机构备案登记和年度检查,

2、参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并缴纳风险准备金一年以上,

3、所投单个项目的金额未超过该机构自有资金,或其管理资金、或其自有资金与管理资金之和,的15%,

4、单个项目的投资行为在1998年5月31日之后,

5、所投资的单个项目~投资期已经满2年,

6、所投资的单个项目~于本办法施行后因失败而清算或减值退出。

第四条,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组成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理事会对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运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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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具体负责管理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帐户和创业投资机构存入的风险准备金,审核风险救助资金的申请,认定损失额度,编制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书面汇报、资金拨付情况和创业投资机构运营信息。

第五条,资金拨付审批权限及原则,

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的补助项目由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报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审批。

,一,创业投资机构对单个项目的投资损失~是指投资机构对单个项目投资回收的货币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分红、管理费用收入、股权转让收入、项目清算回收等,与退出前累计投入该项目的投资资金之间的差额部分。对符合申请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经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核准~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对投资于经认定的上海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不超过投资损失的50%给予补助,对其中投资于经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按不超过投资损失的70,给予补助。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向申请补助的机构拨付救助资金的总金额将不超过该机构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累计缴纳风险准备金总金额的200,。

,二,对存在出于欺诈目的故意导致创业投资项目减值退出等不诚信行为的机构~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补助资格并由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在行业范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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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申请及拨付程序,

,一,需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的各创业投资机构~须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结束前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的风险救助资金申请表~并附项目情况等材料。

,二,需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的区县属创业投资机构~应在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报送材料的同时~抄送区县科委、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区县财政局。

,三,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有关风险投资机构提出的资金补助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初步补助额度,并编制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平衡表报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核准。

,四,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根据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核准后的补助经费额度给予拨款。

第七条,资金管理,

,一,风险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必须坚持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二,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承担风险救助专项资金日常工作~其必需的管理费用~拟每年初由该行业协会按照必需、必要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报经理事会审核后~可在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创业投资机构缴纳的风险准备进部分,专户存储所产生的利息中列支。

,三,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于每年年初委托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上一年度风险救助专项资金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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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资金撤回,

因被主管部门取消备案资格、歇业、清算或其他原因结束创业投资业务以及不再愿意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里撤回已缴纳且未被使用的资金,同时自动失去获得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补助的资格。

对于要求撤回风险准备金的机构~需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理事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申请后~办公室可以将申请撤回的风险准备金未被使用的部分退回给申请机构。

第九条,风险救助资金清算,

因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风险救助专项资金无法继续运作而宣告终止时~已向风险救助专项资金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里获取本单位已缴纳且未被使用的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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