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分配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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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报酬分配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经济效益及同行业收入水平,按照有利于调动一线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调动年轻人的积极性,有利于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到项目一线工作,进一步强化效益导向,加大效益工资在职工收入中的比重的原则,就公司现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案进行修订。

一、适用范围
各单位原则上执行本方案。

从事特殊行业的个别单位,可根据各自特点按照程序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案,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分配制度
(一)年薪制:适用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分子公司董事长、书记、经理。

(二)岗效工资(月薪)制:适用于管理人员(含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无法实行劳动定额考核的技术工人。

(三)劳动定额考核分配制:适用于一线生产工人及临时性用工,其中一线生产工人必须用劳动定额考核计取报酬。

(四)协商工资制:适用于特殊人才或临时性用工。

(五)临时工资(月薪)制:适用于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技术工人(试用期满后按岗效工资确定)。

三、工资结构
(一)年薪制工资结构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结构按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分子公司董事长、书记、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和注册执业资格津贴构成。

(二)岗效工资结构
岗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月基础奖励、年效益工资、工龄津贴、注册职业资格津贴及施工现场外施补贴构成。

(三)临时工资结构
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月基础奖励、年效益工资及施工现场外施补贴构成。

(四)劳动定额考核分配结构见劳动定额考核管理办法。

四、工资分配标准
(一)年薪制标准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标准由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考核确定。

分子公司董事长、书记、经理年薪标准依据公司内部年度承包责任书及考核办法确定。

(二)岗效工资标准
1.基础工资标准
基础工资统一按600元核定。

2.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的起点工资为1100元,最高工资为5000元。

其中管理人员起点为2100 元,最高为5000元,其他人员起点1100
元,最高为4500 元。

(1)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2)无法用劳动定额考核的技术工人及勤杂人员岗位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标准一,适用于外地施工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工资标准二,适用于太原基地工人(制造厂车间工人按标准一核定)。

3.月基础奖励
(1)公司总部机关及基地二级单位机关
公司总部机关:由公司根据整体绩效情况确定职工月基础奖励 500-1000 元做为基数。

再按各部室的出勤情况及人数核定部室的月基础奖励总额,各部室依据对职工本人的具体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做为职工本人实发月基础奖励,按月发放。

公司机关月基础奖励可随着公司的经济效益及资金情况调整,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基地二级单位机关:按照公司总部机关标准执行,按月发放。

(2)外地分公司及项目部月基础奖励不得低于1000,最高不能高于2000元,按月发放。

4.年效益工资标准
(1)公司机关
根据公司年度整体经营绩效、公司对部室的考评结果及职工本人工作实绩,由公司研究确定。

(2)外地分公司及公司直属项目部
各单位根据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依据承包责任书的奖罚规定计发。

(3)基地二级单位
各单位根据承包指标的完成情况,参照主承包人绩效年薪,按一定比例给职工计发年效益工资。

5.津(补)贴
(1)工龄津贴
按照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服务年限累计确定,鼓励员工能够
长期稳定地为企业服务。

外地员工工龄津贴标准50元/年、太原基地员工工龄津贴标准20元/年按月发放,外地员工1000元封顶,太原基地员工400元封顶。

各单位核定职工本企业工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工龄津贴均按年度计算,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一月一日由各单位统一调整。

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技术工人、公司外部调入、招聘、退伍(转业)等人员从进入本企业次年一月一日开始计发工龄津贴。

(2)注册职业资格津贴
注册职业资格津贴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及标准执行。

(3)施工现场外施补贴
施工现场外施补贴按照《公司施工现场差旅费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执行,随工资发放。

(三)临时工资标准
(四)劳动定额考核分配标准
按《劳动定额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协商工资制标准
在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参考工资指导价位的原则下,公司与劳动者本人具体协商,并在用工合同中明确。

五、其它
(一)本方案自2018年10月1日执行,以前相关规定废止。

(二)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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