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吕梁山分局任贤德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森林公安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林区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森林公安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的民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在执法中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一些民警在工作中漠视弱势群体,以貌待人,对领导干部热情服务,对一般群众则“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二是由于破案心切,打骂嫌疑人现象仍然存在。三是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如随意查扣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物品,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存在侵民扰民现象。四是执法随意性,存在同责不同罚等。
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民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民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执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践行执
法为民理念
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今天向大家简要地谈谈我对执法为民理念的粗浅理解,希望与大家共同交流,共同学习,共同促进。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具体化。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对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执法为民理念是人民司法本质的体现。实践表明,检察机关只有坚持为民执法,才能保证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才能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才能促进国家长治久安。背离了“为民执法”这一根本宗旨,
我们的检察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其次,是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根本要求。司法活动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而且影响着全社会共同理想信念的形成,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权的稳固。只有做到执法为民,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会有实现的基础。第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大量涌现,这些问题需要靠法治来解决,但法律本身就有相对的滞后性。怎么样才能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经济发展,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首要问题,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就为这些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检察机关担当着法律监督的重任,权力大、责任大,执法者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不仅是法律本身的要求,更是法律对执法者的考验。执法为民是党和国家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最基本要求。所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用公正执法的承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目标,增强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历练公正执法的政治品格,通过公正执法的实践,让人民群众对我们党
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检察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与检察官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符合职业特点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道德品质的总体要求,既是对检察官职业活动的行为要求,又是检察职业对社会所负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是检察官的立身之本、执业之基、发展之源。202X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提出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以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法律监督职责的正确履行。
“忠诚”,从宣誓那一该起,时刻铭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社会主义人民检察事业。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公正”,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尊重律师、法官,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正直善良、刚正不阿、勇于纠错。
“清廉”,终其一生树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的职业价值取向,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使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文明”,检察官的外在形象是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遵守各项检察礼仪规范,注重职业礼仪约束,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公允、用语文明,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做为一检察人员,在准确把握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精神实质的同时,要自觉参与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使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坚持检察工作主题,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和首要价值追求,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1、立足本职贴近群众。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公正司法、执法为民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一是注重发挥控申举报“窗口”作用,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适时调处简单纠纷,增加检察院的亲和力。二是在案件办理中注重发挥“调节器”的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听证会、“五种人”监外执行检察等群众欢迎的执法方法,增加检察院的公信力。三是开展检察延伸服务,做好案后回访工作,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增加检察院的感召力。
2、关注民生关爱群众。坚持“关注民生,富民惠民”,努力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圆满解决新农村建设和退耕还林等涉农领域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法律和党的政策的温暖,增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坚持开展诸如“双百双千”、检察官“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农户,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意见,协调产业开发,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帮助案件当事群众协调解决诸如生活贫困、就业、看病等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扶贫济困”、“义务献血”、“检民共建新农村”等活动,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拉近检察院与群众的感情距离。
3、接受监督取信于群众。要通过聘请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开放型检察院建设,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人代会、问卷走访征求意见等机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扎扎实实地消化吸收和改进,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发挥检察职能 践行执法为民
法讲 座 和解答 群众 法律 咨询 等方式 , 普遍 提 高广大 群众 的遵 法 、
守 法和 维权意 识 。
三、突出监督职能,为人 民群众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 ,着力
解 决 制 约公 正 廉洁 执 法 的突 出问题 ,提 高法 律 监督 公 信 力 。一 是 深 入查 办 职 务犯 罪 。 突 出查 办危 害 公平 正 义 、影 响 经 济发 展 的贪 贿案 件 。严 肃 查 办 国家 工 作人 员 监 管不 力 、行 政 不 作 为和 乱 作 为造 成 重 大 损失 的渎 职犯 罪 。深 人 查 办卫 生 、教 育 、 医疗 等 涉 及 民生 民利 的职 务 犯罪 。二是 不 断 强化 诉 讼 监督 。重点 监 督 纠 正有 罪 不 究 、 以罚 代 刑 等 问题 ,监 督 纠 正违 法 采 取 强制 性 侦 查 措施 和刑 讯逼 供 ,以及 错 捕漏 捕 、错 诉 漏诉 等 问题 ,监 督 纠 正有 罪判无 罪 、无 罪判有 罪等 问题 。三是提 高规 范执 法能 力 。 树 立 理 性 、平 和 、规 范 的执 法 理 念 。办 案兼 顾 情 、理 、法 ,保 持 执 法 者应 有 的 理性 ;以平 和 的 态度 对 待群 众 ,真心 帮 助群 众 解 决 难 题 ;始 终遵 循 规 范执 法 理念 ,使 每一 个 办 案环 节 都严 格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执法为民理念与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殷切嘱托是一脉相承的,是公安机关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也是公安消防部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无论是解决当前公安消防部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还是推动公安消防部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至关重要的是要把执法为民理念植根于广大消防部队官兵灵魂深处,贯穿于公安消防部队在消防监督执法、灭火抢险救援、服务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到公安消防部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消防部队始终不渝地做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楷模。
牢固树立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思想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是消防部队始终走在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前面首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关系消防部队方向、旗帜性的重大问题,是衡量消防部队官兵政治上是不是合格的基本标准。也是消防部队官兵坚持自身性质和宗旨的重要保证。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这是法律赋予公安消防部队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严格训练,依法值勤,认真履行法
律赋予我们的灭火救援职责。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把相信和依靠群众作为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的根本路线,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全部公安消防部队的最终目的,这是公安消防部队的最高价值追求和根本目标导向。要进一步端正执法为民理念,公安消防部队就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共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消防官兵执法为民思想,就必须充分为了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竭尽全力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解决公安消防部队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突出问题的是时代的迫切需要。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行使执法权利,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当前公安消防部队如何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如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作为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永恒课题抓紧抓好更是我们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的时代要求。当前公安消防部队队伍建设蒸蒸日上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滥用监督执法权利,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执法为民理念没有根植于心,模糊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分水岭”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势必会脱离群众,失去我们的立警之本和力量之源,最终就会丧失人民公安消防部队在人民群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认真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
一
、
就立法而论 ,要加强立法工 足 。首先 ,立 法重在 “ 民”而不是 治
味着法律制度将得到全面的遵守 ,而 作 ,提高法律质量 ,完备法律体 系
在“ 治官” 大量 的法律法规都是在规 。
改革开放二 十多年来 , 国立法 范 “ 我 民”的行为 ,而规范 “ ”的行 官
价值等法的 “ 内核”将得到全面的体 工作取得 了较大 的发展 ,初步形成 了 为 的极少 。 其次 , 立法 中部 IN益 、 ' I 地
现 。这标志着 中国将实现从形式法 治 以宪法为核心 的社会 主义法律 体系 , 方 利益倾 向明显 , 立法成为少数人 谋
到实质法治的根本性转变 ,将使法治 国家政治生活 、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 取 不正当利益的手段 。再次 ,法律 的 运行的各个方面 、各个环节进一步向 等 方面 已基 本上 有法 可依 。但 同时 , 立 、改 、废 都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缺
获得看得见 、摸得着 的实惠 。
现社 会主义 民主 的规 范化 、程序 化和 法制化。依法治 国是我们党 治国理政 观念 的重大转变 , 是实现 国家长治久 安的重要保 障 , 发展社 会主义 民主 是 政治的必 然要求。人民检 察院是 民主 法治建设 的重要主体 , 保障依法治 是 国、捍卫法治权威 的重要力量 ,这就
“
新时代检察人员如何更好履行职责使命的认真思考。
新时代检察人员如何更好履行职责使命的认真思考。
新时代检察人员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真思考:
1. 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坚定法治信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检察职责。
2. 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专业素养,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确保准确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
3. 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4. 保障人民权益: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关注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
5. 加强团队协作: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同事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和质量。
6. 保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树立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7. 勇于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检察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牢固法治理念秉公执法为民剖析
牢固法治理念秉公执法为民剖析
牢固法治理念是指在社会治理中坚持以法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使法律成为约束和规范社会行为的准绳,而不是人治、权力任性的工具。牢固法治理念的核心是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秉公执法是指在执法活动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无私的原则,不以人的身份、地位等因素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一切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秉公执法的关键在于公正和透明,保证执法活动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执法为民是指执法机关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目标,依法维护人民的生命权、财产权、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为人民服务,以民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工作的指导原则。执法为民的核心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牢固法治理念秉公执法为民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既要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和法治机制,又要保证执法活动的公正和公平,最终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努力。
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
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必须严格依法,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执法的意识,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治理念;执法意识;法律监督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行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这一目标,必须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制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作为检察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检察工作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成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更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以及对敌斗争复杂等众多问题,能否切实而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我们检察工作实践的始终,这对于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检察机关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检察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以及最近以来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本职检察工作业务,认识到检察机关、检察工作人员在新时期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就是要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对人民的感情,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增强人权观念,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加主动维权,让人民享有更真实、更充分的人权。
一、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性
(一)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文明包含着司法领域的文明,因此在检察领域张扬为民精神,实现司法公正,对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树立法律威严而良好的形象。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贯彻司法公正,人们就可以从法律的公正实践中,判断和认识法律准允的行为范围,从而约束自身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
(三)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靠法律规则的调整。检
察机关树立并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肃清市场领域的商业贿赂等不法行为,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和法律规定的既得利益。同时,检察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公正执法使得不法市场主体因其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在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民生意识,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思想与行动、改革与规范相统筹,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和改善,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方法和途径是:
一、树立民生意识,努力夯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想基础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也是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亲民理念,各项检察工作都应该着眼民生、保障民生,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大力气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利,真正做到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真正解民忧、促民和,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
二、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
措
检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解决好现实的民生问题,必须牢牢把握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重点,这是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权益的根本。
1、坚决打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近三年来,我县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人数始终居于高位,且呈现人数逐年递增的趋势。特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检察机关必须始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同时还要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破坏生态和资源的犯罪,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检察工作中,要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
用执法为民的理念服务新农村建设
用执法为民的理念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李怀志赵延安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6期
摘要近年来,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丰县农村人口较多、农业经济比重较大、涉及农村、农业、农民“三农”案件较多的情况,从改善和保障民生这个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入手,主动服从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力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法治丰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丰县检察院法律服务法治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204-01
一、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努力建设“平安丰县”
丰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对涉及侵害“三农”的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一个长期稳定的平安的发展环境。一是抓住打击的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特别是从重从快打击盗窃家禽家畜、农业生产设施,破坏农村电力、电信设备的犯罪,有效维护了丰县农村生产稳定和农民生活安定。二是严肃查办“村官”职务犯罪,促进农村政务廉洁。坚持把发生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补偿、农业设施、救灾扶贫、土地承包等过程中的克扣、截留、挪用、贪污农业和农村建设的各项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严厉查办涉农违法犯罪,有效维护农村廉洁的政务环境。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抽调人员,由一副检察长带队,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全县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司法机关,在农民心目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哪怕是一起小案,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甚至影响到法律在农民心中的地位。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就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就要主持公平正义。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导读:本文是关于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您!
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
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检察机关如何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检察机关如何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刘卫民
【期刊名称】《陕西检察》
【年(卷),期】2006(000)005
【摘要】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是政法机关执法工作的灵魂,其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中,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仅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其履行好检察职能的保障。
【总页数】2页(P18-19)
【作者】刘卫民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3
【相关文献】
1.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树立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公安交通管理理念迎接入世对交通管理的挑战
3.论检察机关如何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4.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推进柔性执法方式
5.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应实现三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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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践行执法为民理
念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者,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何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成为当前检察机关需要面对和探索的问题。
一、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的重要性
履行检察工作职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和审查,对依法公诉的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法律适用的公平、正义和准确性。同时,检察机关还对涉法涉诉的人群进行法律援助和教育,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
执法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制度和理念。执法为民,就是要依法治理、服务民众,让民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从维护民众合法权益、服务民众优先、解决民众诉求三个方面入手,实现检察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服务。
1.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首先,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民众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和疏于履职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惩处。同时,检察机关还要加强对民事案件的维护,特别是对财产和人身安全等领域,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2.服务民众优先
其次,要通过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民众优先。检察机关要加强对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特别是对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要加大帮助力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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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检察职责
坚持执法为民,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执法为民,就是要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对人民的感情,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增强人权观念,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加主动维权,让人民享有更真实、更充分的人权。
一、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性
(一)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治文明包含着司法领域的文明,因此在检察领域张扬为民精神,实现司法公正,对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树立法律威严而良好的形象。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贯彻司法公正,人们就可以从法律的公正实践中,判断和认识法律准允的行为范围,从而约束自身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
(三)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靠法律规则的调整。检
察机关树立并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肃清市场领域的商业贿赂等不法行为,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和法律规定的既得利益。同时,检察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公正执法使得不法市场主体因其
不法行为受到惩罚而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良性的市场运行规则就能够建立起来,社会经济秩序就可以得到很好地维护和发展。
二、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的途径
(一)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确实维护人民利益的原则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
法所享有的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因此,在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务必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检察机关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形势和社会矛盾的特点,发挥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追诉和纠正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执法观念的基础和根本。检察机关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权益,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检察机关要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一致性,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谋划检察工作,按照人民
的新要求、新期待改进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真正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阵民生。
(二) 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抓住人民的关注点作为工作的
着力点
社会治安与腐败问题、司法不公与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公诉等职能,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应充分发挥反贪、反渎等侦查职能,下大力气打击和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和涉及民生的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农业、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依法追究涉及民生问题的严重违法侵权渎职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存权、环境权、发展权,促进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而促进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应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枉法裁判、错误执行等违反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的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督。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执法为民上实现新突破
1、必须准确合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法律监督要体现合法性,既不能因监督不力造成失职,也不能因监督过度造成越权,要用好现有法律监督手段,贯彻依法监督原则,
用法律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使法律监督的实现基于合法的前提下,否则监督会变得不被人民群众信赖和认可,没有社会公信力。因而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检察工作行为应当严肃禁止,对于一些延伸检察权的措施应当保持谨慎。法律监督要体现准确性,力求做出科学、正确的监督结论。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注意充分发挥监督所具有的或应发挥出的效能。
2、必须突出法律监督的重点
检察机关要真正把功夫下在监督上,突出法律监督重点,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力度,通过从严查处,取缔非法收入,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职,让人民群众在公正的执法和司法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大刑事检控和刑事诉讼监督力度,通过
认真开展审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
刑事犯罪,伸张和维护社会正义。通过切实加强刑事立案监
督、侦查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
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着
力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侦查手段以及非法使用侦
查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通过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着力
纠正枉法裁判等问题。通过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着力解
决减刑、假释和其他暂予监外执行中的各种突出问题。进一
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通过重点抓好抗诉监督,努力
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行政审判不公的问题。通过强化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有效遏制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造成之“执行乱”,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从而缓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通过积极运用侦查权查处民商事审判中办“金钱案”的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3、必须做到公正严格执法
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是检察机关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的基
础和前提。检察人员必须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