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学籍卡》及《评价手册》验印时间
201579252015-16校历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说明
DXPPWWK654 直接解绑
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1月15日
二、开学时间: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三、全体教职工上班报到时间: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四、教学活动安排:
2、其它年级学生(老生)
报到注册: 8月31日、9月1日(星期一、二)
缓考:本科生:8月31日、9月1日、2日(星期一、二、三)
选课确认: 9月7日~14日
开始上课: 9月7日(星期一)
上课周数:第一至十七周(2015.9.7~2015.12.31)
期末考试:第十八、十九周,老生:(2016.1.4~2016.1.15)
六、其他:校运动会、法定休假日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教务部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2015.8.31-2016.1.15)。
《学籍卡片》填写说明
《济南市义务教育初中学籍卡》验印时间安排及
填写说明
《济南市义务教育初中学籍卡》已下发,现将有关填写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卡顺序要以学区为单位,按市统编学籍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
验印时除带学籍卡外,还需带《2012年XX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一式三份,毕业学校、乡镇教办和区教育局各一份,花名册项目要有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六项,用A4纸纵向打印。
学籍卡片要与花名册顺序一致。
二、学籍卡上应有小学填写的部分一律要用钢笔认真填写,尤其是小学注
...
册学号一项一定要填上
..........,便于初中招生时查找学生。
切记!学生姓名一定要与户口一致,照片要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卡片表头下面第一列学校名称、学校代码、市统编中学学号
..........................三项
..
..和右
边生源情况
..都有初中学校填写,小学一律不得填写
.................。
.....一栏
四、学校公章要盖在照片左下角。
毕业小学名称一律填在毕业小学一栏。
五、六年级毕业生人数要和电子档案上的人数一致,不一致的要报变动,手续要齐全。
附:《学籍卡片》验印时间安排
长清区教育局教育科 2012年4月1日。
2012开学学籍管理等工作要求
2012秋季开学学籍管理等相关工作要求一、关于均衡教育检查。
1、《当阳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考核评价方案》挂在平台上和当阳市学籍管理QQ群共享文件中,可下载使用。
2、随班就读对残疾学生统计。
就利用学籍名册复制粘贴,在姓名后插一栏,注明残疾类型(肢体、听力、视力等,不要随意填智力、精神类,除非有正规残疾证明)。
请于8月28日前传给我。
3、2012初升高学生去向调查。
名册和已录取情况、要求等已挂在平台上和当阳市学籍管理QQ群共享文件中,可以下载使用。
请把调查好的情况(包含已知的职高、民办高中情况也要转填过来)集中填写在全市毕业生名单(第一张工作表中)中,于8月28日前传给我二、关于学籍资料整理。
1、《学生发展性评价手册》第一页的学籍卡必须验印,要仔细清查。
2、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记载、结果等资料齐全,完善和规范《学生发展性评价手册》的填写。
3、其他学籍资料的完善。
如表、册、卡、证必须配套;小升初档案完整等。
4、学籍系统数据整理完善。
一是少量异动遗留问题该处理的立即处理。
不能处理的暂时搁置听通知。
二是有错误的一律更正,主要是指小学重复上传,虽然没有上报省厅却仍然留在系统中的少量学生信息,如2011级——新民35、窑湾50、坝陵35、富力寺57、胡场63、陈院7、实验64;2009级——窑湾42;2008级——新店24;2007级——雄风55。
处理办法:给这些学生分一个班后再将这一个班集中删除,请于8月31日前处理好。
三、关于《湖北省暂未取得正式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证明单》。
所有手续已办完,请各中心学校领回去后通知相关学校于8月2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将这些学生利用学籍名册复制粘贴,传一个电子名册给我。
2、在证明单标题的下面用学籍识别码给《湖北省暂未取得正式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证明单》编号。
3、照相或者扫描,要求100K以下,用“学籍识别码-年级-学校类别”(小学为XX,初中为CZ)命名,传给我。
如小学2011级,就是“420528220110020020068-2011-XX”4、现在最新学籍名册下载后,最后一栏新增一栏“身份证验证结果”,如果现实的“未通过”,就需要进一步核对纠正。
广东岭南现代高级技工学校2015-2016学年校历表
7 14 21 28 5 12 19 26 2 9 16 23 30 7 14 21 28 4 11 18 25 1 8 15 22 29 6 13 20 27 3 2 9 16 23 30 7 14 21 28 4 3 10 17 24 1 8 15 22 29 5 4 11 18 25 2 9 16 23 30 6 5 12 19 26 3 10 17 24 31 7 6 13 20 27 4 11 18 25 1 8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1、行政及辅导员报到: 8月17日 2、教师报到: 8月20日
三 月
Hale Waihona Puke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3 3、2015级新生报到时间: 10 8月22、23日
四 月
17 4、2015级新生上课时间: 24 9月7日
1 5、2014级学生注册时间: 8 9月5、6日
五 十一 月 2 10 11 12 13 14 15 十二
暑 假 八 月
1 8 15 22
寒假 二 月
1 8 15
21
28
节
1月1日 2月8日 2月22日 4月4日 元旦节 春节 元宵节 清明节 5月1日 6月9日 15年9月3日 15年9月10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教委基[2015]6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9.21【实施日期】2015.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5〕69号)各区县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等要求,现决定,在开展2011、2012、2014年度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简称“绿色指标”)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5年度初中阶段“绿色指标”综合评价工作。
一、2015年度“绿色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一)参测对象1.学生:2015学年在本市初中(含普通初级中学、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完全中学初中部,民办学校自愿参加)实际就读的九年级学生,但不包括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学特教班、内地民族班、不开设测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学的学校(班级)的学生。
2.教师:样本学校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命科学教师和初中地理、科学教师。
3.校长:样本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通过抽样的方式确定参与测评的学生。
具体参加学科测试和问卷调查的学生名单于测试当日公布。
(二)评价依据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试行)〉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1〕8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确定的有关指标内容进行。
(三)施测时间全市学科测试和问卷调查时间为10月29日(星期四)。
(四)评价手段1.学科测试:每名样本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中的两门学科测试。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末质量检测通知
临涣中心学校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教学质量检测的通知各初中、小学:为掌握各校各学科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检验实施教改的教学效果,分析总结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改革课堂教学及学校管理方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遵照县教研室部署,经中心校研究决定对辖区内初中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生物;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三、四年级语文、数学学科学进行质量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考试时间与科目:1、三~六年级检测日程:2 八年级检测日程:11月18日上午:7:30-9:10语文;9:25-10:25历史10:40-11:40生物下午:2:00-3:30英语;3:50-5:20数学二、检测方法初中八年级、小学六年级考场设在本校(銍城六年级设在北校)。
三、四年级分片检测,由片组织(石集小学、梁庙小学到湖沟学校路途远,考虑安全因素,石集小学三,四年级学生到中心校南校区考试;梁庙小学三、四年级学生在本校考试,派教师去监考),片长负责安排检测工作,考场设在片初中,湖沟片设在原湖沟学校。
校与校学生交叉座位(本校学生不能连座),每考场原则上不多于40 人,片与片之间抽调小学三、四年级教师互换监考,集中阅卷。
二、考场设置1、初中八年级中心校南区:4个考场中心校北区:3个考场沈圩学校:2个考场2、小学六年级中心校南区:4个考场中心校北区:6个考场沈圩学校: 2个考场湖沟学校: 1个考场3、小学四年级临涣片:小学四年级:6个考场高皇片:小学四年级: 3个考场沈圩片:小学四年级:2个考场湖沟片小学四年级: 2个考场(湖沟学校、梁庙小学各一个考场)4、小学三年级临涣片:小学三年级:6个考场高皇片:小学三年级:4个考场沈圩片:小学三年级:2个考场湖沟片:小学三年级: 4个考场(湖沟学校3个考场,梁庙小,1个考场)四、监考安排:1、初中八年级沈圩学校由南校区监考;南北校区由协作区安排。
2、小学六年级中心校南区—→中心校北区—→湖沟学校—→沈圩学校—→中心校南区3、小学三、四年级监考:临涣片←→高皇片,湖沟片←→沈圩片,每片要安排一名负责人。
临沂职业学院关于2015届高职生毕业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整理2015届高职毕业生学籍及成绩档案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2015届高职毕业生学籍及成绩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鲁教学处函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届高职生毕业信息及图像核对工作
毕业生信息及图像核对工作,是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打印的依据,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合理部署、安排毕业信息及图像核对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各系(部)务必通知学生在2015年3月5号前登录学信网对个人信息及图像进行核对(参考附件一学习登录学信网),将错误信息及时报学院教务处(综合楼401室)进行修改。
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4日24点。
学院将据此上报学历证书电子信息和毕业证书打印信息。
二、2015届高职生学业成绩档案的整理
学生成绩档案是一个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的体现,各系(部)要准确无误的统计学生学业成绩,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将本系部毕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进行整理,务必在2015年3月5号之前将整理后的成绩发送到 lyzyxykw@.学院将以此建立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三、2015届高职生学籍卡的输入工作
各系组织学生填写附件三《高职学生基本信息表》,收齐后,按照附件四的步骤,安装正方教学管理系统、输入2015届学生学籍卡所需信息。
此项工作务必在2015年3月5日前完成。
以下附件由教务处发到各系相关办公室邮箱:
附件一:毕业信息及图像核对流程
附件二:成绩整理样表
附件三:高职学生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教务系统的安装及数据输入步骤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校历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校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2.17•【字号】京教办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校历的通知京教办发〔2015〕1号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现将2015—2016学年度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第一学期: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开学;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4天;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一)放寒假,共4周零3天。
第二学期: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开学;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1天;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共7周零1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第一学期:2015年9月1日(星期二)至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活动17周零1天;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至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放寒假1周零5天。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至2016年2月2日(星期二)活动3周零2天;2016年2月3日(星期三)至2016年2月21日(星期日)放寒假2周零5天。
第二学期: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至2016年6月7日(星期二)活动15周零2天;2016年6月8日(星期三)至7月12日(星期二)放暑假5周。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至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活动5周;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至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2周零1天。
三、各区县教委和市、区县教学指导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指导中小学校安排好2015-2016学年度教育教学活动。
潍坊学院2016级新生学籍建档的通知
潍坊学院2016级新生学籍建档的通知教务处[2016] 号2016级新生复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潍坊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2016级新生学籍建档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级新生学籍建档工作由学生所在书院(学院)指派专人全面负责。
二、2016级新生学籍档案的组成:(一)纸质档案:1、2016级学生纸质学籍档案一式两份,照片要用同底版免冠近期黑白证件照片(请用质量较好的胶水贴照片,勿用双面胶)。
2、纸质档案的建立请参照《潍坊学院关于规范学生学籍和成绩档案管理的办法》(见附件)中有关要求进行。
3、纸质档案填报完毕后,各学院应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者应予以重新填报。
(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1、电子档案中相关内容已由教务处根据录取信息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确定。
这些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学生需要将本人的一些其它2、电子档案建立方法见附件。
3、学生在填报电子档案的同时,请注意查询一下个人的其它信息,这些信息是不允许个人修改的,如有错误,请参照教务处[2013]87号《关于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信息数据进行维护更正的通知》(见附件)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注意老生有关数据问题处理参照此通知同时进行)。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1、学籍建档应先组织学生建立纸质档案,纸质档案建立完成后,再进行电子档案的填报工作,学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内容必须要完全一致。
2、各书院(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建立和审核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3、学籍表填表时间统一规定为:2016年11月2日。
学生报到(入学)时间:普通类本专学生为2016年9月10日专升本学生为2016年8月28日4、本次学籍建档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2016年11月21日结束(纸质档案完成时间11月1日至11月8日,电子档案系统开放时间11月9日—11月21日)。
关于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的通知
关于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的通知各小学:为做好2015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工作,根据教育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校要认真核准新生出生年月(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班主任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在校名(双面)地方加盖学校公章,新生花名册用电子文档Excel2000以上版本来制表,请各单位用同一张表格连续录入并在备注栏填写各完小的名称(一式三份,一份学校自存,一份送中心小学,一份送教育局备查),新生花名册电子稿于9月20日发送到npjdc@.2.学籍号(小学生学籍辅号)用十三位数进行编列,顺序从左到右,第一位小学为1,第二、三位表示入学年度(14),第四、五位表示泉港区代码(81),第六、七位表示各乡镇代码,第八、九位表示各校代码,末四位由各校编列学生代码。
各校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号,顺序要连贯。
学校应为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建立正式学籍,编号办法同上,另在学籍号后加上字母“LD”识别。
各校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自行编列学号。
学生休学、复学、转学学号保持不变,直至高中毕业。
3.各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中心小学教务处办理小学一年级新生验证工作。
验证时4.注意事项:(1)学籍卡上贴好照片(照片严格按全国学籍系统要求的规格),学籍卡片上相关内容严格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完整,力求规范;(2)验印时,各校需提供一年级新生的户籍证明或新生出生证复印件(各校须按名册顺序整理好材料);(3)一年级学生通过教育局验印后建立电子学籍,请各校于9月24日前把一年级新生的信息导入到全国学籍系统。
附:1.各学校学生学号前8位代码表2.福建省2015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册南埔中心小学2015年9月10日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15〕24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15〕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满足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升学愿望,构建人才成才“立交桥”,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河南省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毕业生,完成规定学业、达到毕业条件且在校未受到纪律处分的均可报考;2012年后退伍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的相关要求且具有河南省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二、选报学校和专业、计划1.学校和专业。
在《2015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内的学校和专业选报。
2.计划。
2015年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三、报名、考录程序和方法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考试录取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2015届专科毕业生按照《2015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见附件3)。
中小学学籍管理规程
关于进-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各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正常教学管理秩序的有力保障。
自2009年全县实施电子学籍管理以来,学校的学籍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在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迫切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按《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按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一)新生学籍的管理1、新生学籍的取得。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和少年(即一、七年级)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因住房变更居住地的,也可根据房产证地址,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入学即注册并取得学籍。
2、电子学籍的注册。
电子学籍的建立必须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的统一要求,准确无误的采集新生基本信息和家长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以户口簿为准,无身份证号的学籍视为无效学籍。
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学籍管理系统,经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取得电子学籍。
取得电子学籍后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导入家长信息和学生照片(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段时,必须更新学籍系统中的照片)。
学籍一经注册不得随意变更。
3、学籍档案的建立。
学校根据学籍系统学生信息,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新生花名册和学籍卡于每学年的九至十月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印。
(二)学生的转学1、转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转学:(1)户籍迁移或回原籍的;(2)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发生变化并取得房产证的;(3)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的;(4)务工人员子女随其监护人到务工地就读的;(5)其它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学的。
2、转学材料(1)因户籍迁移或回原籍而转学的,应出具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或社区的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0•【字号】•【施行日期】2016.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经研究,2016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与毕业证书审核验印工作定于2016年6月1日至7月8日进行。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须提供的材料(一)本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
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对象必须是经我厅审批录取入学,取得正式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和毕业设计)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学生。
(二)《广西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核(成绩与操行)与证书验印登记表》(附件1),此表已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绩验证管理体系”(以下简称“成绩验证系统”),仅限于建立成绩档案并达到成绩档案建设要求的毕业生填报,一式3份(区直学校一式2份),要求用A4纸打印,计算机制表,学生姓名及顺序要与《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一致,“各类课程综合成绩”栏统一填写成绩等级(按专业课程学习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等3个等级)。
同时,将通过2015年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升学的2013级学生和普通3年制学生分开制表,其“毕业实习”栏填为“升学”。
(三)《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信息更正表》(附件2),要求用A4纸打印,计算机制表。
在验印期间同时办理学生信息更正,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四)毕业班总结。
毕业班总结要求全面反映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情况(含思想教育、课程设置、教材使用、课时安排、教学质量、实习、技能考核、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并附上专业教学进程表。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5.28•【字号】鄂教职成办函〔2015〕5号•【施行日期】2015.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2015〕5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校中职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管理(一)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印制《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核发、验印及其他管理工作,审核毕业生的入学信息、学习过程、学习成绩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核对毕业证书载明信息的准确性,对所验印的毕业证书负责;在省教育厅注册学籍的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核发、验印工作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负责。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学生毕业证书的打印、颁发工作,对毕业证书载明信息负责。
毕业证书填写内容要统一规范,证书编号共16位,按年份(后2位数,如2015年为15)、学校代码(10位数,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代码),以及本校当年颁发毕业证书顺序号(4位数,如0001)编号,加盖学校印章和校长签章,经市州教育局验印后颁发给学生。
毕业证书上的照片统一使用蓝色背景、2寸免冠照片。
二、毕业证书办理时间2015年秋季毕业证书验印时间为6月至7月,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验印日程,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日程安排到省厅验印。
三、毕业证书办理程序(一)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信息必须由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制作(毕业生名册制作格式见附件2)。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验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验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教职成〔2016〕379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验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37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4〕1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090号)要求,结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实际情况,2016年我省将按入学年度分别进行毕业生毕业申请及验印工作,验印工作定于5月27日至6月25日进行。
为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条件1.在河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学生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照片等)完整;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4.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二、学籍管理系统使用范围为有效对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2016年我省将按入学年度分别进行毕业生毕业申请及验印工作,即2015春及以前入学的学生使用省系统、201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使用国家系统。
三、毕业证验印工作流程(一)毕业生验印工作范围划分1.省教育厅负责范围(1)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2015年春及以前入学的所有普通中专毕业生。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4.13
•【字号】津教委办〔2015〕7号
•【施行日期】2015.04.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教学
行政历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5〕7号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精神,现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2016学年度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寒暑假12周。
第一学期于2015年8月31日(周一)开学,2016年1月18日(周一)放寒假,教学周为20周;第二学期于2016年2月22日(周一)开学,2016年7月11(周一)放暑假,教学周为20周。
请各中职学校认真执行教学行政历,不得随意变更。
普通中专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须征求办学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我委中职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区县属职业学校可根据区县教育局的安排进行调整并报我委中职处备案。
附件:
1.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2015年4月13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初中学生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处):为做好2016年初三毕业生和初一初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一、初三毕业学生登录评价时间为6月15至6月22日,初一、初二学生为7月1日至7月11日。
二、在进行评价工作之前,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要召专门会议,要严格按照《大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稿)》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评价过程公正、公平。
各班级要成立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必须有艺体教师参加),负责组织班级学生日常评价工作以及学期数据的录入。
三、初三毕业生评价结果使用将依据大招委字〔2015〕2号文件执行。
四、具体平台操作和模版生成见附件——《大连综合素质评价2007版简介》。
平台技术联系人:安然,电话84310222 在进行网络评价过程中,各区市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处)要派人到各学校进行评价操作情况检查,组织并督促各初中学校认真按照要求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2016年6月6日附件:大连综合素质评价2007版简介操作流程:1.在ftp(172.16.17.6用户名soft密码soft)上找到所在学校的下载数据文件和安装程序2.下载至(本学校)多媒体教室的教师机上3.安装客户端软件,并生成模版。
4.组织各班级老师、学生逐步开展评价工作,注意协助和监督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5.所有评价工作完成之后,核实所有班级的数据信息完整,使用客户端工具中的生成成绩功能,生成成绩文件。
6.成绩压缩后,上传至ftp的上传目录该学校相应的位置步骤基本不变,老师可以根据实际参与评价的老师和学生自己生成模版,可以生成一个学校所有年级下的模版,也可以生成某一个班级的模版,具体生成模版的过程也很简单如下所示生成模版具体过程:1.在ftp上找到所在学校的下载数据文件和安装程序,下载至(本学校)多媒体教室的教师机上2.双击Setup up程序,安装客户端软件3.启动客户端程序,并选择“生成摸版”选项卡如下图:4.导入数据文件选择教育局发送的生成模版所需要的数据文件,首先点击按钮,此时会弹出一个选择文件的对话框,在查找范围中选择下载到本地的数据文件的存放目录后,再选择文件后点击“打开”按钮,如下点击图中的按钮,结果会将数据文件中参与评价的学生导入进来,供生成模版时选择如下5.选择参与评价活动的学生,在上图中左侧的“未参与评价的学生”下拉框中选择要参与评价的学生后点击按钮,所选学生显示在右侧的“参与评价学生”列表中,如果点击按钮则所有的学生都将被选中参与评价,如果想删除所选择的学生,只要选择学生后点击即可6.设置评价老师。
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行事历
前言:本《行事历》仅供日常学籍工作参照,具体内容以当年发文为准。行事历所提学籍系统指深圳和国家学籍系统。
月份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3月份
1、开学两周内核对在校生和系统人数,登记、联系并上报未办手续不到校的学生。(教办汇总后报电子版到基教科)。
2、对上学期流动学生(转进、转出、休复学等)进行学籍审核,并从《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做相应处理后,从系统的数据管理中的《全字段花名册》里导出数据国家学籍系统的相关工作将按上级教育部门的通知,按时完成。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了解电子学籍档案使用情况。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11月份
对全区各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学籍会审。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12月份
1、学籍管理培训及工作总结。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2、对中小学及个人学籍管理工作进行评优评先。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3、期末考试后,录入在校学生电子学籍考评信息,形成完整的电子学籍表。
7、各校各校填写《XX学年度第一学期人数统计表》,打印本学年《广东省中小学在校生名册》、《广东省中小学新生名册》、《广东省中小学在校生变动名册》及《学生变动生情况统计表》,并附电子版,按我区管理权限划分报教育管理部门验印、备案。
统计以9月15日下午5:00的数据为准,填报学籍表册数据要与《学年初基层报表》、深圳市学籍系统、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一致。
基教科、教办、各小学
2、做好《九年义务教育证书》验印和发放工作。
基教科、教办、各中学
7-8
月份
1、录入在校学生电子学籍考评信息,形成完整的电子学籍表。
基教科、教办、各中小学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2012年学分制毕业生毕业验印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2012年学分制毕业生毕业验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2.21•【字号】穗教职成[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2012年学分制毕业生毕业验印的通知(穗教职成〔2012〕4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3月20日前开展办理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毕业生毕业验印工作。
为了按时、高效、有序完成毕业生毕业证的验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核对毕业生学籍卡资料若毕业生学籍卡的关键字段(姓名、性别、专业、出生年月、籍贯)有误的,学校在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后,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或复印件送我局(职成处)审核,修改姓名的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修改专业的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
若我局统一编号和关键字段外的非关键字段有误,各学校可以在系统上自行修改。
学籍卡资料核对和修改工作必须在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
二、按要求生成2012年学分制毕业注册表(一)仔细检查核对毕业生学籍卡信息。
(二)在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卡”上生成2012年学分制《毕业生名册》,名册生成的日期统一为:2012年3月20日。
(三)认真检查核对《毕业生名册》。
(四)直接在系统中打印《毕业生名册》(系统打印的名册有条形码识别)。
《毕业名册》中没有条形码的,将不予受理。
(五)在系统“毕业生管理-毕业生登记表”生成毕业注册表提交我局(职成处)审核。
三、提交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毕业生名册和学籍卡请各学校将纸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区属学校一式三份,先送所属区教育局审核)、学生学籍卡一式两份提交我局(职成处)审核。
为更好地安排办理时间,请各学校事先通过电话预约。
四、毕业验印的工作要求(一)各学校上报的纸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申请表、学籍卡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只加盖学校有关科室公章不予受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籍卡及评价手册验印时间
验印时间 验印单位名称 紫禁城小学 新民路小学 二天门小学 东大街小学 兴合庄小学 南台小学 上寺台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小、初) 宏业双语学校(小、初) 崆峒文武学校(小、初) 红旗街小学 解放路小学 铁路小学 西大街小学 区实验小学 黄家园小学
广成学校 西郊小学 香莲中学 麻武中学 安国中学 下杨中学 白庙中学 索罗中学 杨庄中学 草峰中学 西阳中学 花所中学 平凉八中 崆峒中学 大寨中学 甘沟中学 白水中学 寨河中学 二回中 赵堡中学 峡门中学 下午
11月10日上午
11月10日下午 11月11日上午 11月11日下午 11月12日上午 11月12日下午 11月13日上午 11月13日下午 11月16日上午 11月16日下午 11月17日上午 11月17日下午 11月18日上午 11月18日下午 11月19日上午 11月19日下午 11月20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