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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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长期驻外员工的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确保合理、公平、透明的发放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包括国内派遣到海外工
作的员工以及雇佣当地员工。

薪资津贴与补助的定义
1. 薪资津贴:长期驻外员工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获得的额外工资,用于弥补异地工作带来的生活成本、食宿费用等支出。

2. 补助:长期驻外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获得的额外费用补贴,如
交通费、通信费、医疗费等。

发放方式
1. 薪资津贴和补助的发放应按月计算,并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一同支付。

2. 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如、费用报销单等,以便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申请流程
1. 员工需在每月指定的日期前提交薪资津贴和补助申请。

2. 申请应包括细致的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陈述申请的原因和必要性。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申请,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4.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进行支付。

监督与评估
1. 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薪资津贴和补助发放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监督人员应确保发放符合规定,严禁个人利益输送和滥用津贴、补助资金。

修订与解释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与解释,并于修订后及时通知相关员工。

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3.1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4.1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 /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元/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各岗位:元/日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2驻外就餐补贴标准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2.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2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公司驻外人员待遇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人员待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外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国内外分、子公司或项目现场工作的驻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驻外人员待遇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驻外人员待遇构成第四条驻外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驻外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津贴:包括交通津贴、住宿津贴、通讯津贴等,根据驻外地点、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补贴:包括伙食补贴、节日补贴、高温补贴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驻外地点气候、节日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驻外人员待遇发放第九条驻外人员待遇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规定确定。

第十条驻外人员待遇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待遇的及时、准确发放。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调整待遇发放方式。

第四章驻外人员待遇调整第十二条驻外人员待遇调整按照公司薪酬体系及公司年度薪酬调整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驻外人员待遇调整包括以下情况:(一)公司薪酬体系调整;(二)驻外地点、工作性质、岗位级别等因素发生变化;(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

第五章驻外人员待遇保障第十四条公司为驻外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确保其权益。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关心驻外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生活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建筑施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2. 体现岗位价值,注重绩效;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4. 与市场接轨,具有竞争力;5.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和奖金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和任职时间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与调整第十条薪酬发放: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员工薪酬。

第十二条员工晋升、调岗或离职时,薪酬调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制度的实施。

第十四条薪酬监督:公司设立薪酬监督小组,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部分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设定基本工资标准。

2.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基本工资。

二、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和任职时间等因素,设定岗位工资标准。

2.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岗位工资。

三、绩效工资1. 绩效考核: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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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元/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各岗位:元/日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2.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2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公平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薪酬津贴与补助种类1. 住房津贴:根据员工派驻地的住房标准,提供相应的住房津贴,以帮助员工租赁或购买适宜的住房。

2. 餐食补助:根据员工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和餐饮费用,提供合理的餐食补助,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3. 交通津贴:根据员工每月的交通费用,提供相应的交通津贴,以减轻员工的交通负担。

4. 路途津贴:针对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的长途出差,提供合理的路途津贴,以补偿其额外的路途费用和时间成本。

5. 子女教育津贴:针对员工的子女,在驻外期间接受教育,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他们的教育需求。

四、薪酬津贴与补助发放标准1. 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市场价格和生活成本进行合理核定,确保员工能够在派驻地维持基本生活标准。

2. 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工资单中明确列出相应的项目和金额。

3. 发放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五、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薪酬津贴与补助申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费用明细。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与财务部门协商确定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标准和金额,并报批相关领导。

3. 发放标准和金额确定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津贴与补助的发放信息通知财务部门,并确保按时发放到员工的工资账户。

4.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检查和评估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情况,并与员工进行沟通,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津贴与补助、停发津贴与补助等。

七、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以上为《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薪金福利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薪金福利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薪金、福利制度一、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总则为体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保护人力资源,吸引优秀人才,同时也为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成长,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按照按劳分配、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制度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

2.薪酬结构及标准(1)员工的薪酬采用弹性岗位技能等级制,即以员工的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2)员工薪资由月薪及年终双薪(绩效+安全)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①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司龄、职称、资历、能力等确定。

②基本工资占标准工资的7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③安全考核占标准工资的10%,含国家规定的安全津贴及政策性补贴。

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④绩效工资占标准工资的20%,不同岗位的员工,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⑤年终双薪(绩效+安全)于每年的2月份(春节前)根据公司上年度的考核情况给予发放核定的工资。

年终双薪只限于对公司的正式员工发放。

(3)奖金。

奖金即年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

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状况,由董事长、总经理决定奖金发放。

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级别,计发奖金。

(4)职级与工资。

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以员工共分为13个职级,即:①行政级:1~2级。

②经理级:3~5级。

③主管级:6~9级。

④员工级:10~13级。

(5)特殊津贴。

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由工程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6)工资及职级确定。

所以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项目经理确定。

其中5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确定。

3.薪资的管理(1)薪资按照先劳动后取酬的原则,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经济效益的考核结果发放。

员工驻外薪资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驻外薪资补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驻外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三、驻外补贴标准1. 驻外人员的补贴方式为在驻外人员的工资中增发驻外补贴。

驻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

2. 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驻外人员的驻外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0%,具体核算方式为:月工资20%/26实际驻外天数。

其中结构工资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浮动工资,协议工资的月工资标准按协议工资总额执行。

3. 房屋销售人员实行固定的补贴标准,销售经理补贴为15元/天,外地销售项目原则上销售经理由公司委派,置业顾问等均从当地招聘。

4. 驻外人员的住宿及就餐由公司统一安排,就餐可在当地建灶,按公司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四、驻外人员福利1. 驻外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

2. 驻外人员享受公司提供的交通、通讯补贴。

3. 驻外人员享有公司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

4. 驻外人员享有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旅游。

五、驻外人员考核1. 驻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驻外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3. 驻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4. 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保持信息畅通。

六、驻外人员管理1. 公司应设立驻外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驻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整改。

3. 驻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驻外人员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

4. 公司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进行调整。

建筑公司驻外补贴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驻外补贴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驻外补贴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公司驻外员工的补贴管理,提高员工在国外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派驻国外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补贴标准1. 驻外员工的补贴标准应根据具体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高于公司规定的标准。

2. 补贴标准应具体明确,包括每日餐补、每月住房补助、交通补贴等内容。

第四条补贴发放1. 补贴的发放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员工应如实填写相关报销单据,经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2. 补贴发放前,员工应签署相关保密协议,不得将补贴资金用于违规用途。

第五条补贴管理1. 驻外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因私情影响工作效率,否则将影响补贴发放。

2. 补贴管理应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的审批程序和制度,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补贴记录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补贴记录档案,对每位驻外员工的补贴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 补贴记录应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供公司管理层参考。

第七条补贴调整1. 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驻外员工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征得员工的意见并经过公司审批。

2. 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调整或涉及贪污腐败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八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驻外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停止补贴发放、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 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驻外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公司所有。

以上是建筑公司驻外补贴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驻外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

公司驻外人员薪水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人员薪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人员薪水管理,保障驻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驻外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国内外所有驻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驻外人员获得与其工作贡献相匹配的薪酬待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驻外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奖金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驻外人员的岗位级别、工作地点和实际工作量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驻外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难度和任职时间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驻外人员的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宿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驻外地点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驻外人员的贡献程度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驻外人员薪酬按照月度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薪酬发放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签证、工作证明等。

第十二条驻外人员薪酬发放后,如发现错误,公司有权在次月薪酬中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驻外人员薪酬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一)公司年度薪酬调整方案实施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二)驻外人员晋升、降级或岗位变动时,根据新的岗位级别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三)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动导致薪酬构成要素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四条驻外人员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公司对驻外人员薪酬信息实行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酬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可由公司董事会进行修订。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员工薪酬应与同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相当,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吸引和留住人才。

2. 激励性原则:薪酬应充分体现员工的工作价值,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3. 合理分配原则:薪酬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

4. 依法合规原则:薪酬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公司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和特殊补贴四部分组成。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评价和市场薪酬调查结果制定,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三章绩效奖金第八条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经营状况确定的。

第九条绩效奖金的分配原则:1. 绩效奖金分配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绩效奖金分配应与员工的工作绩效、贡献和公司业绩挂钩。

第十条绩效奖金的分配程序:1. 每年年底,公司对员工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3.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绩效奖金发放给员工。

第四章福利补贴第十一条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慰问等,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五险一金: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十三条带薪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公司驻外人员薪水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人员薪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人员薪酬管理,保障驻外人员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国内外各分支机构、项目的驻外人员。

第三条驻外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以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驻外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驻外人员的岗位、职级、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确保驻外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驻外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量、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驻外人员的工作绩效、完成项目情况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宿补贴、通讯补贴、生活补贴等,用于补偿驻外人员在异地工作所增加的生活成本。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驻外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第十条驻外人员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固定日期,具体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薪酬及时、准确发放。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驻外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水平、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

第十三条驻外人员薪酬调整需经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五章约束与激励第十四条驻外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驻外人员如有突出贡献,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薪酬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第十七条驻外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需提前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岗位或解除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激励员工在驻外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派驻海外的业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驻外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职级、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五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完成的项目、团队贡献等因素确定,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七条津贴补贴:(一)住房津贴:根据驻外国家和地区的住房成本、生活标准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在驻外期间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交通津贴:根据驻外国家和地区的交通成本、出行需求等因素确定,包括公共交通、出租车、私家车等费用。

(三)通讯津贴:根据驻外国家和地区的通讯成本、通讯需求等因素确定,包括电话费、网络费等。

(四)伙食津贴:根据驻外国家和地区的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在驻外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其他津贴:根据驻外国家和地区的特殊需求,如节日津贴、加班津贴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八条驻外员工薪酬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驻外员工薪酬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薪酬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驻外员工薪酬发放后,如有疑问,可向公司财务部门咨询。

第四章津贴补贴发放第十一条驻外员工津贴补贴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驻外员工津贴补贴发放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确保津贴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驻外员工津贴补贴发放后,如有疑问,可向公司财务部门咨询。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四条公司为驻外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确保员工在驻外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工地驻场人员福利制度范本

工地驻场人员福利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激励工地驻场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地驻场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各工地驻场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福利内容1. 工资待遇(1)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为驻场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基本工资。

(2)根据驻场时间、工作性质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

2. 住宿保障(1)为驻场人员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住宿条件达标。

(2)根据工作需要,为驻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

3. 饮食保障(1)为驻场人员提供免费的工作餐,确保营养均衡、卫生安全。

(2)根据实际情况,为驻场人员提供加班餐、节日餐等。

4. 健康保障(1)为驻场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为驻场人员提供年度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5. 假期福利(1)驻场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探亲假等。

(2)根据工作表现和公司政策,给予驻场人员带薪休假。

6. 节日福利(1)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为驻场人员发放节日慰问金或礼品。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驻场人员提供生日祝福和礼品。

7. 交通安全保障(1)为驻场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交通工具,确保上下班安全。

(2)定期对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8. 职业培训(1)为驻场人员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2)鼓励驻场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个人职业竞争力。

四、福利发放与调整1. 福利发放(1)工资待遇按月发放,其他福利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福利发放时间不得晚于规定期限。

2. 福利调整(1)根据国家政策、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福利待遇。

(2)福利调整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福利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另行决定。

施工企业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职工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施工企业职工的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建立健全的职工福利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企业职工福利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企业的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

第三条施工企业职工福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福利政策、福利待遇和福利服务,激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共赢。

第四条施工企业职工福利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捷和全面。

第二章福利政策和福利待遇第五条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包括基本生活福利、工龄福利、绩效福利、节日福利等的福利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需求,合理设计福利待遇。

第六条基本生活福利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第七条工龄福利是根据职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年终奖、职工服务年限补贴等。

第八条绩效福利是根据职工的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

第九条节日福利是在重大节日或职工生日时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节日慰问、礼品赠送等。

第十条福利政策和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合乎道德伦理,能够满足职工的基本需求,鼓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福利服务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福利服务体系,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福利服务。

第十二条福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宿舍、职工餐厅、健康体检、康体活动、子女教育等。

第十三条职工宿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干净、舒适的住宿环境,定期检测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职工餐厅应当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保证食品安全,提供宽敞明亮的就餐环境。

第十五条健康体检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身体健康检查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为职工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第十六条康体活动应当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会、旅游活动、健身训练、文化娱乐等,提高职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子女教育包括提供子女就学指导、学费补贴、教育培训等,帮助职工解决子女教育的相关问题。

工地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工地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人员薪酬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地人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地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薪酬体系科学、合理、具有激励性。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工地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薪酬体系,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性质、技能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八条奖金:包括项目奖金、个人奖金等,根据公司及项目实际情况发放。

第九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宿补贴、高温补贴等,根据公司及项目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工地人员薪酬于每月5日前发放,节假日顺延。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转入员工银行卡。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政策处理薪酬结算事宜。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工地人员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司薪酬体系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临时调整:因公司经营状况、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公司领导批准,对部分岗位或个人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公司规定、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奖惩标准及程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薪酬管理细则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施工现场人员工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人员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工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施工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施工辅助人员等。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三条施工现场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五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表现、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确定绩效工资。

第七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对加班人员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奖金:对在施工现场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金。

第九条津贴: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十条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工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等。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时间:每月固定日期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要求:(一)工资支付时,必须向施工现场人员提供工资条,详细列明工资构成及金额;(二)工资支付时,应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三)工资支付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与施工现场人员沟通解决。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十四条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第十六条临时调整: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如项目完成情况、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临时工资调整。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工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人员有权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工资支付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

驻地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驻地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驻地单位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驻地单位薪酬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水平,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单位整体绩效,特制订本《驻地单位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驻地单位所有在册员工,不适用于临时工、合同工、义工及其他非正式员工。

三、薪酬政策1. 薪酬构成(1)基本薪酬:包括底薪、津贴、奖金等基本收入。

(2)绩效激励: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

(3)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4)其他收入:包括加班费、年终奖等。

2. 薪酬调整(1)基本薪酬调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确保员工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绩效激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大小,定期进行评定,发放相应奖金。

(3)福利待遇应当根据国家、地方政策规定及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确保员工福利待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其他收入应当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四、薪酬管理1. 薪酬核算(1)本制度下的薪酬核算应当以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为基础,以确保薪酬计算的准确性。

(2)薪酬核算所需的相关材料应当齐全,无误,以确保员工薪酬的及时发放。

2. 薪酬发放(1)薪酬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发放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员工的薪酬及时发放。

(2)薪酬发放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3. 薪酬保密(1)单位应当保护员工的薪酬信息,禁止私自泄露员工薪酬信息。

(2)员工也应当自觉保护自己的薪酬信息,不得随意泄露。

五、薪酬调查1. 驻地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查,研究员工的薪酬待遇状况,确保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2.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方案,确保员工薪酬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六、薪酬评价1. 驻地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评价体系,对员工的绩效、能力、贡献等进行全面评价。

2. 根据评价结果,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单位整体绩效。

七、薪酬激励1. 驻地单位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包括奖金、晋升、培训等,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单位整体绩效。

省外项目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管理规定

省外项目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管理规定

浙江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省外项目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落实公司“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确保省外项目施工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省外项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目前薪酬福利待遇情况,结合省外项目施工的实际特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单位安排赴省外项目部工作的所有人员。

二、省外项目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核定1、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员工绩效考核机制,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

员工在省外工作期间,其员工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原则上按省内项目奖金标准×奖金系数来确定。

2、根据项目的环境差异,省外项目设置工作环境津贴,环境津贴标准根据项目地理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等综合确定。

环境津贴按员工在省外项目实际考勤天数计发。

2、目前公司在建项目工作环境系数如下:3、内蒙古项目由于气候条件特殊性,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分为施工期和冬休期。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施工期一般为每月的4月-11月,冬休期为12月-3月,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不同确定。

冬休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按省内项目标准核定。

4、环境津贴根据员工在项目部的实际出勤情况计发,如实行冬休期的,冬休期间不计发环境津贴。

5、因省外项目工作需要,临时在当地聘用的人员,按当地劳动力市场行情和所在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其薪酬福利待遇等由省外项目部提出确定意见,报公司核准。

三、省外项目工作人员休息休假待遇1、省外项目部应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控制员工加班加点时间。

2、省外项目工作人员实行调休制度,在不影响项目工作前提下,原则上每季度员工可安排一次探亲假。

探亲假时间为7-12天,探亲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不计发绩效工资),具体休假时间由项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

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跨区域发展的战略要求,明确异地派遣员工薪酬待遇的确定原则,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本单位业务的顺利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异地派遣,是指因工作需要,兼顾员工发展空间需求,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市场工程部调遣正式员工,派往工作地与家庭(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直辖市、自治区),且连续工作时间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

第三条员工异地派遣前 ,市场工程部应向员工说明将提供的薪酬、福利水平或标准。

二、薪酬福利待遇第四条异地派遣员工月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应承担的岗位工作职责,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地域、项目规模、工作难度、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水平等差异因素,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异地派遣员工的薪酬结构统一为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异地派遣月工资标准―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

第七条员工异地派遣后,在原工作所在地执行的月工资、福利等待遇及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第八条异地派遣员工的月工资、劳动保护、办公用品等费用全部由合作方承担,其中月工资必须由合作方按月汇入该员工在市场工程部指定的银行卡帐号,由市场工程部及时核算发放。

第九条员工在异地派遣期间,食宿由合作方统一安排。

第十条员工异地派遣时间达到3~6 个月(含 6 个月)可以享受1次休假;超过 6 个月的,每年可以享受 2 次休假。

每次休假时间及交通工具由异地派遣员工与合作方商定,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前报市场工程部批准。

交通费用由合作方负责报销。

三、异地派遣员工的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外派期间,接受市场工程部和驻外项目部的双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晋级、加薪、嘉奖的机会。

第十二条因气候环境等原因出现工程停工现象,从而导致异地派遣员工歇岗,其歇岗期间的工资由合作方支付,发放标准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异地派遣员工因工程停工而返回公司的,遇到合作方不能及时支付歇岗工资情况时,按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的 60% 发放工资,待工程恢复施工后,与合作方进行歇岗工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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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跨区域发展的战略要求,明确异地派遣员工薪酬待遇的确定原则,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本单位业务的顺利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异地派遣,是指因工作需要,兼顾员工发展空间需求,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市场工程部调遣正式员工,派往工作地与家庭(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直辖市、自治区),且连续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含3个月)。

第三条员工异地派遣前,市场工程部应向员工说明将提供的薪酬、福利水平或标准。

二、薪酬福利待遇
第四条异地派遣员工月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应承担的岗位工作职责,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地域、项目规模、工作难度、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水平等差异因素,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异地派遣员工的薪酬结构统一为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异地派遣月工资标准―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

第七条员工异地派遣后,在原工作所在地执行的月工资、福利等待遇及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第八条异地派遣员工的月工资、劳动保护、办公用品等费用全部由合作方承担,
其中月工资必须由合作方按月汇入该员工在市场工程部指定的银行卡帐号,由市场工程部及时核算发放。

第九条员工在异地派遣期间,食宿由合作方统一安排。

第十条员工异地派遣时间达到3~6个月(含6个月)可以享受1次休假;超过6个月的,每年可以享受2次休假。

每次休假时间及交通工具由异地派遣员工与合作方商定,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前报市场工程部批准。

交通费用由合作方负责报销。

三、异地派遣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外派期间,接受市场工程部和驻外项目部的双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晋级、加薪、嘉奖的机会。

第十二条因气候环境等原因出现工程停工现象,从而导致异地派遣员工歇岗,其歇岗期间的工资由合作方支付,发放标准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异地派遣员工因工程停工而返回公司的,遇到合作方不能及时支付歇岗工资情况时,按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的60%发放工资,待工程恢复施工后,与合作方进行歇岗工资结算。

第十三条异地派遣员工停止外派回到公司后,其外派薪酬福利政策也随之取消,在没有接到新的外派任务期间,执行公司歇岗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异地派遣员工应严格遵守派驻当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正确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员工发生任何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按派驻当地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已派遣到异地工作的员工,其工资待遇由市场工程部负责向合作方落实。

第十六条本办法在情况发生变化时,由市场工程部提出修改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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