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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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在井下进行的烧焊作业的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井下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规定。

一、作业前的准备1.作业前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准备充分。

2.在作业前,应对井下气氛进行检测,确保井下气氛安全牢靠。

3.为了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应设置相应的封闭措施,保证井下空气流通。

4.在作业开始前,应询问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形,排出可能引起意外的不适情况。

二、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1.在井下烧焊作业期间,必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引导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

2.井下烧焊作业期间,必需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原有的操作方式。

3.烧焊操作时,必需实行防火措施,确保不会引发火灾及爆炸等不安全情况。

4.在操作过程中,烧焊人员必需穿戴电阻大于等于40万欧的防静电服,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在烧焊作业过程中,必需除去氧气、乙炔等易燃气体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6.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氧气、乙炔等器材,应将其关闭,并化验其外壳引流是否完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7.在烧焊作业过程中,应设有火灾、爆炸等紧急救援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适时处理。

8.井下烧焊作业时,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废气清除标准,确保环境氧气含量合适。

三、作业结束后的安全处理1.在井下烧焊作业结束后,应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牢靠。

2.在作业结束时必需清除作业散落的焊渣或其他垃圾等不安全物质,确保环境不会发生意外不安全情况。

3.在作业完成后,应适时关闭相关设备,确保井下设备的安全。

4.作业结束时,应进行气氛击洗,彻底清除井下残留的废气,确保井下作业环境安全。

本规定所述内容,必需全部遵守,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以上规定的内容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同样适用于其他井下生产作业的安全管控。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提高作业安全和效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烧焊作业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依法规范操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配备专职烧焊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烧焊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烧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焊位置、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和工具的可用性,清理作业现场等。

第七条施焊位置的选择应符合安全要求,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气体和电气设备。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焊接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施焊现场必须进行清理,清理掉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确保作业场所整洁。

第十条在施焊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告知他人禁止靠近或进入危险区域。

第三章烧焊作业的操作要求第十一条烧焊工操作前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焊接手套、耐高温服装等。

第十二条烧焊工应熟悉焊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烧焊工应掌握良好的焊接技术,保证焊接质量。

第十四条施焊现场应设有明确的安全通道,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进出。

第十五条施焊现场应有足够的通风设备,尽量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第十六条施焊现场周围应设有明显的防护栏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焊现场应设置灭火设备,以备发生火灾时及时扑灭。

第四章井下焊接设备管理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焊接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第十九条焊接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第二十条焊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焊接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存放,避免受潮、损坏、被他人使用等情况发生。

第二十二条焊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023年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矿井、隧道、地下管线等井下作业环境。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悉井下烧焊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熟悉使用井下烧焊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井下烧焊设施与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井下烧焊设备应当具备防爆、防火、防尘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

第十条井下烧焊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具有操作设备的相关技术知识和丰富的操作经验,严禁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操作设备。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能够清晰识别作业区域和危险源。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设立急救和安全疏散通道。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测人员,定期对各项安全指标进行监测和记录。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制定科学有效的防火、防爆和防毒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作业管理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按照预定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工作活动。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烧焊操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烧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3.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烧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

5.必须严格遵守烧焊作业的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7.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个人安全。

8.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烧焊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工作和不安全行为。

10.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焊接作业,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矿山、隧道、井下工程、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申报和准备第五条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烧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许可。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的所有烧焊作业。

第三条烧焊作业:指利用热源将金属材料进行熔接、切割和修复的作业。

第四条烧焊人员:指具备相应熟练技术及培训合格的烧焊作业人员。

第五条井下烧焊装备:指井下使用的所有烧焊设备和器材。

第六条矿方负责人:指煤矿矿长或者委托的相关领导人员。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管理第七条矿方负责人应建立烧焊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烧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烧焊作业应事先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报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九条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烧焊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收到相关证书。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由二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烧焊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焊接面罩等。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的烟尘、废气等需要进行有效的排放控制,防止污染。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严禁滥用或浪费燃料,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三章井下烧焊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等。

第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担任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在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二十条对于烧焊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矿方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熟悉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三条煤矿违反本办法有关烧焊作业规定的,由矿山安全监察局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井下烧焊作业是石油、煤炭、地下建筑等行业中常见的作业方式之一。

由于其作业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烧焊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组织管理1.责任人员(1)井下烧焊作业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并熟悉井下烧焊作业流程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程。

(2)负责人应组织进行烧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交流和培训。

2.现场管理(1)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确保使用优质材料和设备。

(2)组织作业前的现场勘查,了解井下环境及现场设备的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

(3)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清楚识别危险区域。

三、安全操作1.人员管理(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独立操作井下烧焊设备的资质,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变更焊接参数。

2.设备管理(1)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烧焊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使用损坏的设备。

3.现场操作(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火服等。

(2)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整洁,及时清理焊渣和垃圾,防止火灾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3)严禁在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等火源。

四、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1.火灾预防(1)井下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进行扑救。

(2)严禁在井下作业现场使用易燃物品,如酒精等。

2.应急处理(1)作业人员应熟悉井下烧焊作业现场的紧急出口及安全逃生通道的位置。

(2)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联系负责人,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五、安全培训和文明施工1.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井下烧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范、设备使用方法、火灾预防等。

2.文明施工(1)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作业规定。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井下烧焊管理制度(修订版)1、井下烧焊地点的划分及要求⑴井下和井口房不得进行烧焊作业。

⑵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井口房、煤仓(包括地面和井下)上下口、矸仓上下口、瓦斯抽放站等地点进行烧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由专职安检员、专职瓦检员及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⑶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井下所有采掘面严禁进行烧焊作业。

⑷煤巷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⑸进行烧焊工作前,矿调度必须向公司通防处汇报,并做好有关记录备查。

2、井下烧焊审批程序⑴需烧焊单位首先提出书面烧焊申请,申请必须写明烧焊的原因,并经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烧焊申请必须经该项工程牵头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⑵烧焊申请由矿长授权的矿领导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编制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审批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要求⑴措施的编制人员必须是烧焊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或主任工程师。

⑵措施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包括具体地点、烧焊物件、现场具体情况及烧焊的必要性。

②明确工程负责人、安全检查负责人、总工程师。

③实施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

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内容。

⑤符合公司、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详细措施,即:a.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b.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并配备两个灭火器;c.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施焊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或设施接受火星;d.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背板后、锚杆锚索孔口处、煤仓内、矸仓内等地点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作业;e.施焊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监护1小时,无异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

矿井烧焊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矿井烧焊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一)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严禁在采掘工作面进行烧焊作业。

地面煤仓烧焊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二)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编制,必须根据作业方式和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保证作业安全,不得使用通用措施。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要求等内容,同时包括烧焊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

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监、通风、调度、机电、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会审。

(三)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方可编制烧焊报告,烧焊报告必须一式五份,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明确安全负责人等。

安监、机电、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及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授权人员)必须在看到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审批烧焊报告。

烧焊报告审批完毕后,必须及时送安监、机电、通风、调度各一份,施工单位留存一份贯彻学习。

所有烧焊报告(措施)必须留存至少一年以上。

(四)烧焊相关人员要学习措施(必须有记录可查)。

烧焊时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并且指定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操作细则(一)井下烧焊地点的划分及要求(1)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井口房、选煤楼、煤仓(包括地面和井下)上下口、矸仓上下口、瓦斯抽放泵站等地点进行烧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派专职安检员、专职瓦检员及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为跟班干部)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硐室和巷道,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矿井工作面及巷道等环境狭小、通风条件差的地方进行烧焊作业。

由于烧焊作业具有高温、高压、明火等特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了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下烧焊作业是井下矿井工作面及巷道等环境狭小、通风条件差的地方进行烧焊作业的统称。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应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设备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计划组织,确保每项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负责检查作业环境和操作程序的合理性。

第二章工作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专门的作业方案。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检查和维护相关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能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组织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保证有足够的氧气供应。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行为。

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巡视制度,每班至少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立明火禁止区域,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地方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行业的安全规定,制定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烧焊作业,包括井下设备维修、管道焊接等工作。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设立专门的焊接工区,做到焊接作业与其他作业隔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焊工进行。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证件,经过考试取得焊工资格证,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服从指挥,确保井下烧焊作业安全进行。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

第十条作业人员在井下作业时,应注意个人安全,不得违规操作,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应设立专门的焊接工区,工区应清晰划定范围,设置相应标志。

第十二条焊接工区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确保作业人员的呼吸道不受有害气体污染。

第十三条井下焊接工区应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井下焊接工区应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和井下通信设备,以应对紧急情况。

第四章作业流程管理第十五条井下焊接作业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焊接位置、焊接设备、焊接材料等。

第十六条井下焊接作业应在空气中质量指数合格的条件下进行,并进行必要的气体检测。

第十七条井下焊接作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井下焊接作业应设立监督检查制度,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风险评估和应急方案第十九条在进行井下焊接作业之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隐患。

第二十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置。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3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维护人员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的工作人员,包括烧焊工、指挥人员、监督人员等。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遵守井下作业安全规程、烧焊作业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进行烧焊作业。

第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应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进行,包括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装备和工具,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和工期。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区的勘查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进行烧焊作业。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明确作业的范围、工序和工艺要求。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编制安全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组织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悉作业流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情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和防护,确保工作环境整洁和安全。

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第三章井下烧焊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防止火灾事故。

第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应配备专人负责观察和监控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应遵守烧焊作业的规范和标准,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应进行适当的通风和通气,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和人员中毒。

第二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应按照规定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操作,确保焊接质量。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井下烧焊作业是在地下矿井或洞穴等环境中进行的特殊作业活动。

由于井下烧焊作业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将介绍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2.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下是作业前准备的具体内容:2.1 作业计划与许可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取得相应的作业许可。

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装备、作业步骤等信息,并对潜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

2.2 作业人员培训参与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掌握应急处理措施,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紧急情况。

2.3 作业装备检查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对作业装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能够正常工作。

包括焊接设备、防护装备、通信设备等。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4 通风与空气监测井下环境通常存在着一定的有毒气体和缺氧的风险。

作业前应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应设置空气监测设备,随时了解井下空气成分及浓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降低事故风险、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3.1 区域隔离与警示标识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并采取物理障碍隔离作业区域,避免他人误入,防止意外发生。

3.2 防火与防爆措施由于烧焊作业涉及明火和易燃气体,必须采取防火与防爆措施。

禁止在井下作业区域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

同时,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扑灭。

3.3 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防爆服装、安全帽、防眩光眼镜、防护手套等。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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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____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作业人员的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指在井下进行钢结构、管道等焊接作业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安全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井下烧焊作业安全负总责,生产部门负责人对井下烧焊作业安全负责,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制定:单位应当制定井下烧焊作业的详细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第七条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应当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了解井下烧焊作业的相关知识、技能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作业设备检查:单位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井下烧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安全防护措施: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设备等。

第三章作业实施第十条作业前准备: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检查和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材料,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

井下烧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管理,确保井下烧焊作业安全、高效地进行,保障人员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井下烧焊作业现场,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烧焊作业的员工及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烧焊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现场负责人等。

第三条公司井下烧焊作业按照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进行,加强对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可靠性。

第二章烧焊设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烧焊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提高井下烧焊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烧焊设备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

第七条烧焊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保证设备使用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作业环境管理第八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进行现场分析,确定作业范围和作业人员,合理布置烧焊设备和材料,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保证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参与井下烧焊作业。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烧焊作业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作业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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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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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
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
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
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
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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