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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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物业公司)全部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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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
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中的

第1条: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

规则。刘先生未履行其遵守业主公约的 义务。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

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 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3.《物权法》第七条:物权的取
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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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签署《确认书》后,对于《前期物业管
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的全部条款内容
生效,业主应严格遵守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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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楼上坠物砸车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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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baidu.com例
A先生居住的某个小区对机动车辆的停 放采取统一管理,即规划固定的车位并收 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某日,A先生下班回家 将车停放在固定车位。当晚,物业公司的 人上门告知,A先生的车被8层B住户阳台上 跌落的花盆砸了。那么,A先生所遭受的损 失是由B住户还是物业公司来负责呢?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 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

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 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行为
人为个人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的罚款,行为人为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
20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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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第1 款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授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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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业主是否可以阻止物业入室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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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物业公司2010年3月与开发商签署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管理河东某 小区。该小区8号楼5门101业主刘先生,自 购房后始终入住。由于该楼层其他邻居的 生活热水阀门都在刘先生室内,给物业检 修带来不便,而每次接到其他业主报修, 物业公司准备进入刘先生屋内时,都遭到 拒绝。后来物业和燃气公司发现该楼门燃 气管路存在泄漏现象,刘先生仍拒绝相关 人员进入检修。
内,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此行为进行制止。
02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是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
03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发现百货公司职工的违规行为后,依法予以制止,行为人应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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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

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 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

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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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A先生的遭遇中,B住户的花盆与房屋相连的位于高处 的附属物,属于典型的搁置物,除此之外还有空调等。事实上, B住户作为居住在高层的住户,应当注意到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或保护措施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在阳台上放置花盆,一旦遇到 较大的风或其他原因将很容易发生花盆跌落的情况。因此,B 住户在此事中是有过错的,应当对A先生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某商厦五楼是家百货公司,公司职员为了图个方 便,将公司废纸箱堆放在消防疏散楼梯内,打算 堆积到一定数量时再搬回仓库处理。物业管理公 司发现后,提出消防疏散楼梯适用于消防事故发 生时紧急疏散人群的,不能将纸箱堆放在楼梯内, 双方就此问题产生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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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01 消防疏散楼梯是物业区域内共用设施,有特殊的用途,百货公司不得将纸箱堆放在楼梯

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
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

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
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
告。”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
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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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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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错的除外。
01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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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作为住户,在阳台等地 方放置物品时一定要做好保护措 施,如焊接防护栏等;作为物业 公司,则应当在规划停车位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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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对阻塞疏散通 道的行为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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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A先生按规定缴纳管理费并停放车,与物业公司形 成一种保管关系,物业公司对A先生的车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和危险告知的义务,但在此事件中,花盆的跌落,是物业公司 所无法预见和避免的,因此,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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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126条的规定:建筑 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 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 致人损害的,他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
2010年9月,物业公司将刘先生告上法 庭,要求其协助、配合物业对位于其房屋 内的生活热水阀门及燃气管路进行检修、 养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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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自测
1.业主是否可以阻止物业入室检修? 2.法院会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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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01
1.案例中,燃气泄漏,存在安全隐患,而刘先 生不配合维修保养,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 权益。所以,业主没理由不让物业入室检修。

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 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

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
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应
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
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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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违反本条例
的规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

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名政府房地产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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