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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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认识

李艳玲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土木工程系,河南省信阳市,464000

摘 要:建筑法规是高校建筑工程类专业学生的专业课,对培养学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该课程既具有法规类课程系统理论性强的特点,又具有工程技术类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为顺应行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必须重视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笔者针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对该门课程的教学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筑法规;法律意识;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 文章编号:

Talking about teaching knowledge of building code course

Li Yanling ,Zhang Li ,Wang Dongdong ,Zhang Yulan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 Huarui college, Henan province 464000

Abstract :Building codes are specialized course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jor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n the cultivation of legal consciousness of student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and capaci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e course has both features of the theory of curriculum system of regulations is strong, but also has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of strong practical. Develop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o adapt to the industry's new demands on personnel training, must pay attention to building code course teaching effects, improving the students ' enthusiasm for learning. Author for problems discovered in the course of teaching from teaching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assessment and other aspects are discussed, and some recommendations for teaching the course. Key Words :building codes; legal awareness; teaching effects; teaching methods; recommendations

收稿日期:2012-10-26;修订日期:2012-11 -15;E-mail :**************** 作者简介:李艳玲(1986-),女,助教,本科。

1.建筑法规课程特点

1.1 时代性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国家陆续出台和更新了大量约束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法规,适应这一发展,很多高等院校的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规划设计专业、工程管理专业等陆续把建设法规这门课程纳入学生在校期间的修读课程。该课程既是一门专业选修课,也是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建筑立法同样如此,经历了从初步建立到逐渐健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的过程。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受 我国经济体制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管理的依据主要是各部门的政策性文件,没有专门的法规体系。在这之后各行各业顺应改革开放的浪潮,不断完善,建筑业亟需建立较为系统的建筑法体系。随之在199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建筑法》,作为约束建筑工程从业单位和执业人员的基本法律,基本涵盖了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的处理[1]。2001年我国加入WTO 组织后,国务院住建部将与建筑活动有关的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废止了一些与国际组织规则相冲突的法规,并根据需要

及时颁发了一些新的法律条文,顺利完成与国际建筑法律制度的接轨。

土木建筑行业发展很快,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单一的技术型人才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工程建设更需要的是技术、管理及法律的综合型人才,从而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引起了各校的高度重视。2004年起大部分高校开始在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专业开设建筑法规课程,并且将其定性为专业必修课;据了解2009年起,一部分高校还将“建筑法规”作为全校选修课程,即非建筑专业的学生也可以选修这门课。

1.2 综合性

建筑法规涵盖了工程建设全过程各阶段的法律环节和内容。具体包括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城乡规划法规,建设用地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建筑许可法规,工程招投标法规,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工程建设标准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2]。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建筑法规基本概念、发布情况,理解主要工程建设法律内容,掌握违反工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常见工程纠纷的处理;培养学生的工程法律意识和综合应用法律法规解决工程实践中相关问题的能力,并为后续学习有关专业课程以及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打下基础。

1.3 抽象性

建筑法规课程主要是全面系统地介绍工程建设领域内比较重要的法律制度,包括很多允许和禁止性的条文规范,不像工科学生在学习其他科目时,经常会看到很多公式、数字、图片等较为直观的灵活应用型内容[3]。建设法规课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等教学内容相对枯燥、抽象。

2. 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1 课程受重视程度不够

笔者发现学生对建筑法规这门课程的学习积极性不太高,来到课堂上也是听或不听觉得无所谓。学生对课程重视程度不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土木工程是工科专业,学生接触的多是力学、技术类课程。他们拿到建筑法规教材后看到整本书满满的都是文字,连图片都没有,就认为这门课是“文科”,读读背背就行了。另外,加上由于文化、环境、教育因素等原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意识、法律信念,这些都为课程教授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

2.2 学生法律基础差,教学困难

建筑法规课程的学习中必然会涉及法律基础知识。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大多注重专业课,对法律基础课不够重视,只是到快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获得的法律知识可谓有限。无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而直接进入建筑法规的学习对建筑类学生来说势必是一个挑战。很多学生对法律概念模糊不清,例如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不分,合同形式不明了,法律关系不清楚等。加之内容方面的抽象,学生很容易觉得枯燥无味,并产生懒惰和厌学心理。这些情况也导致了建筑法规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积极性不高。

2.3 内容繁多,知识点交叉

建筑法规课程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建筑企业资质、工程承发包、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合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每一领域的建筑法律规范数量庞大,内容及其繁杂[4]。另外在授课过程中,可以明显发现,前面的知识点往往会提到后面没有讲授部分的概念、术语。例如按照教材章节内容,工程承发包法规在前,工程合同法律在后,但是工程建设单位确立承发包关系后,要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这就是前后知识点有交叉。本来授课是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但是该门课却不存在顺序。

2.4实施案例教学有障碍

对于建设法规课程的诸多教学方法中,案例教学无疑是最生动有效的,对调节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是很有帮助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实施案例教学确实也存在相应的难度和障碍。首先现有的大多数教材编写的案例数量很有限,内容也很陈旧甚至重复,真正适合在课堂上供学生讨论和学习的新颖并且难度适中的案例是比较少的。如果选择复杂案例,涉及的问题可能涵盖工程建设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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