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2019年湖南退休金上调方案(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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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企业退休涨工资方案湖南企业退休涨工资方案关于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鉴于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初发布,相应的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相关问题通告如下:一、度基准值发布前,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525元/月、低档2715元/月预缴。

(二)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3575元/月封顶、27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5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四)停保、转出或退休的,可以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职工的,也可以以申报缴费工资后按暂定基准值保底封顶的基数办理相关手续。

(五)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44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82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二、度基准值发布后,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

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12月30日之前以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二)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度基准值并结合度缴费基数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三)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转出、退休的,缴费不再调整、结算。

(四)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

最新湖南企业退休金调整方案,湖南企业退休金计算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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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湖南企业退休金调整方案,湖南企业退休金计算方法【最新】最新湖南企业退休金调整方案,湖南企业退休金计算方法【最新】暂时还没有公布,可以先参考的。

关于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湘人社发〔2015〕3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1、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原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执行。

即认真落实我省文件规定的解困标准。

5、12月31日前已按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湖南2019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新消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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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9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最新消息
湖南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新消息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调”
去年月人均达1820元,今年将继续调高
从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了解到,去年以来,我省继续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水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5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去年共发放社保资金971.4亿元。

其中,274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在20至间已实现“十连调”,去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20元,相比20的570元增加1250元,比2013年月均增加172元。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32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实现全免费;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756元至1012元/月,将3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等。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连续第11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湖南2019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湖南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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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3575元/月封顶、27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5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四)停保、转出或退休的,可以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职工的,也可以以申报缴费工资后按暂定基准值保底封顶的基数办理相关手续。

(五)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44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82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二、度基准值发布后,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

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12月30日之前以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二)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度基准值并结合度缴费基数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三)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停保、转出、退休的,缴费不再调整、结算。

(四)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

2019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2019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

2019年退休人员涨工资新政策2019年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19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19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019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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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南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细则 精品

最新-湖南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细则 精品

湖南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细则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

关于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关于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首先,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对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和优化,目的是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和养老待遇,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舒适地享受晚年生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该方案。

一、方案概括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根据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标准。

同时,还将根据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结合相应的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养老金的标准。

2.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方式:针对不同的退休人员群体,采取不同的养老金发放方式。

比如,对居住在城市的退休人员,可以采取月度发放方式;对居住在农村的退休人员,可以采取季度发放方式。

这样不仅可以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还可以有效避免养老金过度集中在城市和地区的情况。

同时,为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养老金发放方式,如通过合作社等渠道,实现更加灵活和简便的养老金发放。

3. 拓宽养老金覆盖范围:对于那些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也要实现养老金覆盖,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政府资助、企业捐献等方式,为这些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保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二、方案效果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实施,对于退休人员和整个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该方案能够显著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和养老待遇,让他们能够更加安心、舒适地度过晚年生活。

特别是对于一些低收入和贫困的退休人员来说,更是能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实现基本的生活保障。

其次,该方案能够有效促进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通过增加养老金标准、拓宽养老金覆盖范围等措施,能够增强退休人员的消费能力和市场需求,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创造。

湖南养老金调整方案

湖南养老金调整方案

湖南养老金调整方案第1篇湖南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确保养老金的公平性、可持续性成为当务之急。

本方案旨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对养老金进行调整,以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养老金的公平性,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提高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变化。

3. 强化养老金的激励作用,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二、调整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养老金调整覆盖全体参保人员,适当向低收入群体倾斜。

2. 可持续原则:兼顾当前和长远发展,合理确定养老金待遇水平。

3. 激励原则: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引导参保人合理选择缴费档次和缴费年限。

三、调整措施1. 基础养老金调整:- 调整基础养老金计算方法,将基础养老金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

- 设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2. 个人账户养老金调整:- 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 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制度,确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合理收益。

3. 过渡性养老金调整:- 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 适当调整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标准,鼓励参保人延长缴费年限。

4. 倾斜政策调整:- 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贫困老人等特殊群体,适当提高养老金待遇。

- 设立特殊贡献老人奖励金,对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人给予奖励。

5. 养老金缴费政策调整:- 调整养老金缴费档次,增设多档次缴费,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参保需求。

- 调整养老金缴费比例,确保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

四、实施与监督1.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参保人对养老金调整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 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建立定期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制度。

3. 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养老金安全、合规运作。

4. 建立健全养老金调整监督机制,及时解决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湖南长沙养老金调整方案

湖南长沙养老金调整方案

湖南长沙养老金调整方案关于xx长沙养老金调整方案09月26日讯,长沙市人社局昨天透露,从今年1月起,对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其基本养老金水平。

今年1至9月调整增加额将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市本级养老金人均增加158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普调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

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对xx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长沙市人社局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是长沙连续第12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延伸阅读】长沙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日前,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给予城乡低保人员缴费补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今年7月起,长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由135元提至145元。

“十三五”期间连续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xx年7月起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达到145元,xx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元月起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分别达到155元、165元、175元、185元,连续5年上调,每年提高10元。

长沙市自xx年7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建立了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此轮待遇调整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提高到135元每人每月,待遇水平稳居全省最高。

本次政策实施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实现“9连调”。

截至8月底,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6.7万,累计发放待遇47.89亿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覆盖人群由少到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由低到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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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2019年湖南退休
金上调方案(细则)
湖南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湖南退休金上调方案(细则)
关于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湘人社发〔2015〕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原工残退
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执行。

即认真落实我省文件规定的解困标准。

5、12月31日前已按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
1、此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调整企业退休人
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表1),交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调整。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亦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3、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4月30日以前完成,并于5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汇总表》(附表2)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适当安排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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