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义-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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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十章 竞争法 笔记

经济法  第十章  竞争法  笔记

第十章竞争法第一节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概述经济竞争,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市场上为自身利益排除业务对手的争夺而最大限度的争取客户和争取业务。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

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经济。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为前提,以努力提高产品、改进技术、降低成本为手段,达到提高企业信誉,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国家法律鼓励并保护正当竞争行为,反对并惩处垄断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竞争法概述竞争法,是指为规范经营行为,从而维护市场竞争为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竞争法指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

广义的竞争法除反垄断法外,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的竞争法是指广义的竞争法,既包括反垄断法,又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节反垄断法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

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一、反垄断法的任务反垄断法的任务就是防止市场上出现垄断,以及对合法产生的垄断企业进行监督,防止它们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具体地说,反垄断法主要有以下任务:1、禁止卡特尔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

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

2、控制企业合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并购是时常发生的,而且绝大多数的企业并购对经济是有利的。

特别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企业并购有利于改变我国企业过度分散和规模过小的状况,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技术方面的合作,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力和竞争力。

然而,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本身有着扩大规模和扩大市场份额的自然倾向,如果对合并不加控制,允许企业无限制地购买或者兼并其他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导致垄断性的市场结构。

经济法第十章竞争法律制

经济法第十章竞争法律制



3、刑事责任 《广告法》第37条、第39条规定,“利用广告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1997年修改的《刑法》第222条也规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 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 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罚金”。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特征 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 四、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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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不正当竞争,是指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具有以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 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 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 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我国《商标法》和《产品 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 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 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 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 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 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其实侯耀华所代言的这十则广告,都没 有经过行政许可部门批准,而且都使用演 员来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 义和形象做证明,而且都含有各种违法内 容,几乎涵盖了虚假产品广告的所有违法 形式。

经济法 第八章 竞争法律制度

经济法 第八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混淆 (三)虚假 (五)不正 (七)互联网
行为
宣传
当有奖销售 不正当竞争
(二)商业 (四)侵害 (六)商业
贿赂
商业秘密
诋毁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思考题1】 某百货公司进了一批男士衬衫,销售近2个月,顾客反映冷淡,为了尽快
回收资金,决定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其符合法律规定的策划有: A、顾客购买1件衬衫,赠送奖券1张; B、顾客购买10件衬衫,赠送奖券20张; C、采用抽奖式的中奖方式,顾客凭发票到指定柜台领取奖券,当场抽
3、竞争必须发生在同一 个特定的商品市场或劳务
市场上。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案例】 傍名牌新招奇招
浙江宁波的一家企业将驰名商标“苏泊尔”在香港注册了“苏泊尔集团 (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然后以“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的名义授权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收取企业名称使用 费。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则在其生产的压力锅产品及包装、装潢上突 出使用“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使消费者误认为是 “浙江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的公司生产的压力锅产品。
A.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B.可以两次开奖,但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厦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C.可以两次开奖,因每次的最高奖励额未超过5000元,属正当的有奖销售 D.是不是正当有奖销售,应取决于最后抽奖结果是否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一等奖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三节 消费者第权三益节 反的垄国断法家律保概述护与社会保护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知识点第三章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的概念竞争法是调整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活动中的经济关系。

二、竞争法的特征1、竞争法调整的是横向竞争关系。

2、竞争法具有经济行政法的性质。

3、竞争法具有程序法的性质。

三、竞争法的立法模式竞争法立法模式有三种:单行法模式、商法模式、民法模式。

中国竞争法采用的是单行法模式。

四、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一)确立和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原则这一原则可以概括为:市场竞争是基础,市场竞争的良性运行是目标,公平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持续动力。

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或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原则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或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原则是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该原则具体表现为: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垄断经营,以及禁止政府滥用权力进行不公平竞争。

三)实质平等原则与弱势保护原则实质平等原则指对于各类性质不同、情况各异的主体和行为不能等量齐观,必须做出符合实质平等的政策选择。

四)本国利益优先原则(本国利益至上原则)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而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主体的特定性、行为的特定性)。

2、法律规范的综合性(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

3、一事不再罚(对经营者的同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制裁性(对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状况。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内容(行为列举式立法)——区分3种类型、5种具体手段、11种具体行为。

经济法教程第八章

经济法教程第八章

第八章 竞争法律制度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广狭之分,本章所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 指对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禁止的法律,即禁止经营 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中,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 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第八章 竞争法律制度
2.强制性交易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 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 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 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限制其 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竞争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反对限制竞争性协议,限制竞争 性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横向限制竞争性协议,另一种 是纵向限制竞争性协议。 (1)横向限制竞争性协议。横向限制竞争性协议就是竞争 者之间达成的限制竞争协议,又叫卡特尔。 (2)纵向限制竞争性协议。纵向限制竞争性协议是指买方 和卖方之间签订的限制竞争性协议,如生产商要求批发商 按某个价格销售或只能在某个地域销售,即企业上下游之 间签订的竞争性协议。
第八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竞争与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和竞争法的概念 1.竞争的概念 竞争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又是促进商品经济进一 步发展的动力。竞争是一个多样化的、动态的概念。 2.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起源于社会商品经济,是调整和规范商 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在市 场竞争中所产生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我国制定综合性竞争法的必要性

第六章 竞争法 《经济法》PPT课件

第六章  竞争法  《经济法》PPT课件

四、经营者集中
• (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类型 •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或通过收购其他经营者的股份
或者资产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通过委托经营、联 营等方式形成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或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 经营者的业务或人事。 • (二)经营者集中申报与审查制度 • 1.申报义务人 • 2.申报标准 • 3.申报时间 • 4.申报资料 • 5.初步审查 • 6.第二阶段审查 • (三)经营者集中申报豁免制度 • (四)违法实施集中的法律责任
六、反垄断执法机构
• 我国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 级机构。在我国反垄断法颁布后的初期阶 段,将有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国家发改委三家机构分头执行反垄 断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 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第三节 反垄断法
•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及其立法目的 • 反垄断法就是规制垄断行为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 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 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 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
•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类型 •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
• 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商业贿赂
• 1.商业贿赂的概念与构成 • 构成商业贿赂有三个要件:(1)行为人采用了财物或者
其它手段实施了贿赂;(2)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为目的; (3)行贿人是经营者。 • 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 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 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 帐等。 •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 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 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 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 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 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 • 2.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第十二章 竞 争 法

经济法第十二章   竞 争 法

规范市场,维护市场秩序起着重要作用。

(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损害的是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而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指不正当竞争
行为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存在方式。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 或其他虚假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的行 为。
突,这就形成了“互相争胜”的社会现象。竞争的
结果是“优胜劣汰”。

4.竞争是一种市场行为 竞争是在各种各样的市场中所进行的一种行为。
(二)竞争法的概念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竞争的基本作用,就
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并为市场
主体造成可能失败的压力,促使其通过不断完善管
理,不断开发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手段,向市

下面从两个角度对竞争法的体系加以把握: 1.从竞争法所调整的竞争关系角度 维护竞争秩序法律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 范,反限制竞争法律规范,反垄断法律规范,竞争
执法机构的法律规范,竞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等
等,构成了竞争法的体系。


2.从竞争法的具体内容角度
竞争法的体系主要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经济运行机制的保障,是规制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
法律。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
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保护公平竞争,发展社会生产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
中公开、公平地竞争。

经济法第十一章 竞争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十一章 竞争法律制度
的; ▪ 六是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 七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 一是发动调查的程序; ▪ 二是采取调查措施; ▪ 三是规定了执法机关的保密义务; ▪ 四是被调查人的陈述权; ▪ 五是承诺制度。
思考题
▪ 1.简要回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 2.试述不正当竞争的适用除外。 ▪ 3.简要回答非法垄断行为的种类及其表现形
三、反垄断的适用除外
▪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经 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
▪ 一是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 二是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
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 三是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 四是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 五是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
式。 ▪
▪ 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反垄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
▪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是在确定禁止垄断范围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是在确定禁止垄断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产生的 经济关系; ▪ 三是在制裁非法垄断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 系。
二、非法垄断行为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
▪ (一)经济垄断 ▪ (二)行政性垄断
第十一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一、竞争的含义
(一)含义 ▪ 竞争是指经济竞争,是商品经营者为实现商品价值,
满足经济利益,相互之间展开的竞相争胜、优胜劣 汰的活动。
(二)竞争的特征 1.追求利益性; 2.主体多元性 ; 3.市场选择性 。
二、竞争的基本原则
▪ (一)自愿、平等原则 ▪ (二)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 (三)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原则

经济法(第七章)——竞争法

经济法(第七章)——竞争法

C.商标与商号交叉使用 企业名称 上海惠工缝纫机 厂

商标 海菱
上海海菱缝纫机 设备有限公司
惠工


(2)商标与域名 5月17日,宝洁(美国普罗克特和甘布尔)公司状告晨铉公司的上海 市第一桩“域名抢注案”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果未见 分晓。但是这起实力悬殊的跨国官司一下子成为公众焦点。 晨铉:“一不留神”成了宝洁的被告对象 本来Safeguard,英 文的意思为保护措施,防护设施,安装装置,保护者。作为从事 建筑智能化设施和居住小区安保系统开发与建设的“晨铉”公司, 选择safegˉuard“这一英文名词作为自己的域名,也许是天经地义 自然而然的事。然而,事有凑巧,“宝洁”的产品商标用的也是 “safeguard”,而且都是经过正式注册被确认的。本来, 此”safeguard“和彼“safeguard”,你做你的日用清洁产品,他做 他的小区安保系统,无论从哪方面比较,似乎都是风马牛不相及、 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去的两码事。但是,两个safeguard”却在市场上 一头撞在了一起。 晨铉公司的发言人认为:“我们的产品是房产安保智能系统,而 safeguard的含义是安全、防护,用作域名合情合理,我们根本不 知道safeguard就是舒肤佳,不能说是恶意抢注。只能说,晨铉是 一不留神撞上了。”




1、商业贿赂与折扣 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 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 的价格优惠。 区别: 折扣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只能给交易 对方当事人,不能给其经办人。 回扣既可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落入单位的小 金库,也可能给对方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经办 人,落入个人腰包。





1、同种商业标志间的混淆 (1)商标混淆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形态 A.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 标——最低级的假冒,基本被“淘汰”。 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 的商标。 C.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 D.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Lancome(化妆品)——loncome(皮具)

经济法课件:竞争法

经济法课件:竞争法

竞争法
院受理后,查封了被告和湖南商厦的账册。并查明,被告给 商厦的回扣在双方账册中均有明确记载,而被告给许某的回 扣,双方账册中均无记载。
问:广东厂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为什么?如何区分商 业贿赂?
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与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的含义、特征及意义 竞争是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者,以谋取有利的生存发展
竞争法
3.冒充企业名称 冒充企业名称主要表现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 者姓名,从而误导消费者。企业名称或经营者姓名是区别商 品或者服务来源的重要营业标志。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 体现了经营者通过付出努力和资本获得的无形财产。保护企 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主要是保护附于企业名称或经营者姓 名中的商业信誉。经营者凡未经他人许可而在市场中使用他 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其商品的,均构成此 项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处,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 公众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可以认定为上述所称 的“姓名”。
竞争法
(1) 主体是经营者。广告有的是由广告商品和服务的经 营者(广告主)所为,也有的是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受 广告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委托而为。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 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可见,即便是后者,由于广告内容系由广告主提供,其行为 也属法律禁止行为。
竞争法
(2) 宣传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在实践中,虚假宣传 的行为人往往不直接使用明显失实的内容,而是采取一些 “策略”以逃避监管。为此,有关司法解释将《反不正当竞 争法》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归纳为三类:① 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② 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 点、现象等当做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③ 以歧义性 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需要说明的 是,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 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经济法-竞争法

经济法-竞争法

第一章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调整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颁布,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几种特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了相关的行政规章《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此外,在其他法规中,也有涉及竞争规范的内容,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价格法、广告法、招标投标法等。

在市场竞争中,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关系及监督检查部门与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

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反不正当竞争法亦调整在政府及经营者之间产生的与竞争有牵涉的关系。

(二)立法目的竞争法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和兜底法。

凡是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经营者的市场行为与竞争法所确立的市场竞争原则相违背的,均应依照该法进行规范。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该法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3)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市场竞争原则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应当遵循下列市场竞争规则:(1)自愿、平等、公平;(2)诚实信用;(3)尊重并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二、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妨碍甚至完全阻止、排除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协议和行为。

在我国,限制竞争行为的实施者通常为两类主体,一是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二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经济法第六章竞争法

经济法第六章竞争法
第六章 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法概念 市场竞争,也称为商业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经营者在市场上以较有利的价格、数量、 质量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竞争法,是指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 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竞争法一般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但是,目前我 国学者在理论界一致认为,竞争法是反不正当竞 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合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 为。 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 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危害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例: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 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 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 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 八名全部为本市的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 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 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 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 持
(二)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1、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垄断地位的限 制竞争行为——独占、合谋协议、独家交易 2、以谋求获得垄断利益为目的的限制竞争行为— —合并、兼并、股份保有、董事兼任 (三)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规定 除外范围包括: 1、特定的经济部门——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的 共用公益事业 2、知识产权领域 3、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与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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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为争取利益最大化,采取能够争取交易机会 的商业策略,争取市场的行为 竞争的优点——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促进每个个体利益健康发展 竞争的劣势——促进生产和资本趋于集中,起 初带来经济效益,集中过度,形成垄断; 一部分经营者采取不正当手段, 获取不正到的竞争优势
(二)、竞争法
1、竞争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中市场竞 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六讲
竞争法
一、竞争法概述
(一)关于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一方面市场需要竞争 一方面竞争的过程中或竞争的结果会产生反 竞争或限制竞争的因素和力量,从而影响竞 争机制作用的发挥。 正因为市场经济存在这样的悖论, 所以价值取向是优化市场秩序的竞争法, 就成为了市场经济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律。
竞争:是指有着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
美国“米老鼠”状告深圳“米奇” 法院判决美国迪斯尼获赔10万元
至年底,B旅行社实际接待了原订由A旅行社接待的20 余个旅游团队,获利80余万元。 请思考:B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6、虚假宣传行为
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 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使用方法等 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 购行为。
7、削价竞销行为
(1)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销售 (2)不属于低价倾销的几种情况 在下列情形下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 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歇业、转产降价销售商品。
案例:某沿海开放城市前些年保龄球馆寥寥无几, 保龄球运动只是极少数有钱人才能涉及的娱乐, 每局价格颇高,因此保龄球馆的利润颇丰。随着 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热衷于保龄 球运动。于是,保龄球馆的生意非常火爆。不少 商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大有发展潜力的行业,纷纷 立项投资建立保龄球馆。没过多久,该市一下子 冒出大大小小数十家保龄球馆,原先供小于求的 局面很快被打破,每局价格大跌。为了吸引消费 者,不少保龄球馆纷纷使出各自的“绝招”。 金道保龄球馆在杂志等媒介上刊登广告,称凡 是在有奖销售期内,十局打到300分的顾客,均 能获得一辆“YAMAHA”摩托车(价值为3万元) 作为奖励。
8、附不合理条件交 易及搭售行为
如微软要求个人计算机制造厂 商必须附加安装微软的 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作为微软继续供应 Windows95的条件。 搭售的危害在于扭曲了市场供 求信息,搭售行为本身也损 害了经营被搭售商品的经营 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 场竞争为
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 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 品声誉,消弱竞争对手实力的行为。
09年12月海口市工商局发布商品质量 监督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广东万 绿湖公司生产的、 6月27日批次 30%混合果蔬汁及今年8月16日批 次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总砷含量超 标。很快,有关媒体对海口市工商 局发布的消息进行报道,报道称, 砷俗称“砒霜”,为有致癌作用的 有毒元素。
案例(续):该书出版后,引起许多读者
的误购,许多购买者在阅后发现上当,纷纷 向《读者》杂志社质询或投诉,使《读者》 杂志社的声誉和信誉受到了很大的损害。为 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读者》杂志社一 方面同某出版社进行了交涉,另一方面也要求 省新闻出版局予以查处。在省新闻出版局会 同有关单位查处的过程中,某出版社承认了 其仿冒《读者》名称及装潢的行为,向《读 者》杂志社道歉 ,停止发行、销毁《读者精 华本》,并赔偿《读者》杂志社的经济损失。
• 案例:1995年5月,李某到市电信局联系安
装住宅电话,电信局工作人员告诉他,本市 公民申请安装电话必须填写申请表,并交纳 3000元初装费和300元话机费。李某当即填 写了居民安装电话申请表,但表示电话机不 想在此购买,只同意交纳3000元初装费。电 信局工作人员说如不在本局购买话机,就不 能安装电话。无奈之下,李某只得花300元 在电话局购买了一部电话机。
案例:贵阳老干妈本名为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
任公司,创立于1994年1月,前身是一家叫做“实惠饭店” 的小店。贵阳老干妈风味食品的发展速度非常惊人,只短 短几年,就覆盖了除台湾以外的所有省、区、市市场,而 且还出口到国外。2000年,其销售额达1.3亿多元。贵阳 老干妈生产的风味豆豉被评为贵阳省名牌产品。 从1996年8月开始,贵阳老干妈就在自己生产的风味豆 豉外包装上使用专门设计的瓶贴。自从贵阳老干妈畅销全 国,各种号称“老干妈”的风味食品也开始蔓延,其中湖 南华越食品有限公司是比较典型的一家。1997年11月, 湖南老干妈风味豆豉开始上市,该产品使用的包装瓶瓶贴 与贵阳老干妈使用的瓶贴相比,除产品批号、执行标准、 生产厂家、厂址电话、邮政编码不同以及将陶华碧女士的 头像换成另一女士的肖像外,其余色彩、图案、产品名称 及“老干妈”三字的字体都原封不动。 贵阳老干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湖南老干妈及其销售者之一 (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停止 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三个方面的特 点: (1)主体特定性。只限于经营者 (2)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违反 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行为的危害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念(立法精 神)
1. 禁止食人而肥或者搭便车(仿冒行为, 侵占他人商业标识等) 2. 禁止不正当地投机取巧或巧取豪夺 (对他人字号的攀附) 3. 维护商业伦理(夸大宣传、商业诋毁) 4. 刺激革新与鼓励竞争(商业秘密)
解析:
对娃哈哈果奶的质量的判定,争论的焦点是产品 的标准问题。娃哈哈果奶进入南京市场之初,公司 曾向南京市防疫站提交了浙江省卫生部门同意按企 业标准生产的批文,防疫站也曾派人到公司考察过, 并经过检测后同意产品上市和做广告。但在几个月 之后,南京市防疫站又改用另一种标准来检测脂肪 和蛋白质指标。而根据这一标准,娃哈哈果奶与其 他同类产品的脂肪和蛋白质含量均达不到该标准的 要求。这种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以新鲜牛奶为主要 原料、含乳量在30%以上的饮料”。娃哈哈果奶并 不属于这两类,而是一种配方独特的新饮料。而且 轻工业部、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等部门曾明确批复: 娃哈哈果奶这类产品无国家(行业)标准,可按企 业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而南京市防疫站误套标准, 做法欠妥。
不少人看了广告后,冲着奖品来到该保龄球馆一试身手, 但大多无功而返。保龄球馆生意出奇的好,老板非常高 兴。因为十局得300分几乎是不可能的,奖品无须兑现, 这样低成本高收益的促销好不让人兴奋。不料一天上午, 顾客施俊来到球馆买了十局球票,他不经意地玩着。谁 知那天他运气非常好,在围观者的喝彩声中,竟然十局 全中得到了300分。施俊高兴地拿着电脑记分单去服务 台领奖。然而,保龄球馆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们不 相信300分会出现,该成绩是伪造的,并称有证人和录 像为证。双方遂发生争议。施俊要求金道保龄球馆给付 广告中所允诺的“YAMAHA”摩托车;保龄球馆则认为 施俊“舞弊”,成绩不算数。 据查,由于该保龄球馆设立巨奖,已被工商部门处罚,广 告中的“YAMAHA”摩托车已改为“精美礼品”。该保 龄球馆所提供的证实施俊弄虚作假的证据材料不足以采 信。
有奖销售是一种商业促销手段,是经营者以提 供物品、金钱和其他条件作为奖励,刺激消费者 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主要有:(1)欺骗性有 奖销售行为,即谎称有奖而实际无奖,或者故意 安排内定人员中奖。(2)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 有奖销售。(3)巨奖销售。根据法律规定,抽 奖式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据此, 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为不正当有奖销售。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竞争是市场主体争取交易机会或获取交易上 优势的活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确立和维护这 些竞争标准或者准则的重要法律,同时,它又视 违反这些标准或准则的行为为大敌,将其视为不 正当竞争而志在必除。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 为”同时第二章又专门列举了危害最为突出的十 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形式
条规定的)
1、 欺骗性交易(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
即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 同或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在商品上伪 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案例:《读者》杂志社是全国知名的杂志出版单位, 其出版发行的《读者》杂志内容丰富,可读性强, 在全国非常畅销。《读者》杂志的前身是 《读 者文摘》,因与美国在我国注册的杂志同名,而 于1993年7月改名为《 读者》,并将该名称注册 公告。 同年8月,某出版社借机出版了《读者精华本》, 该书不仅采用了《读者》杂志已经公告注册的名 称,在封面设计上也采用了相同的样式和风格, 而且在内容的装帧设计上也与《读者》杂志相同, 只是将封面的字体由原版的手写体改为楷体。
4、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财物 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 购买商品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在 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 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在帐外暗中受收回扣的以受贿论。 ——商业贿赂行为主要形式是回扣。
5、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 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海信商标海外被抢注引起商业纠纷
案例:某年七、八月间,A旅行社欧美部的10余名主要业务人员 分别以出国留学、探亲陪读等理由先后提出申请,要求辞去在 A旅行社的工作职务。在未经该社批准的情况下即转到B旅行 社工作,并组建了B旅行社欧美二部。这些人同时还将其在原 工作部门中使用、保管的A旅行社客户档案(该社报价、接待 计划、其与国外旅行社业务联系的传真文件、旅游团来华时间、 住宿标准及收费情况等)带至B社,并以B旅行社的名义向国 外客户发函,继续从事原在A旅行社的业务,致使A旅行社的 国外客户取消原订5个月的旅游团5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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