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贷会审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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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贷审会议事规则

银行分行贷审会议事规则

ⅩⅩ银行分行贷审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审查审议工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是信贷项目的审议机构,对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项目起智力支持、信息支撑和权力制约作用。

第三条贷审委通过召开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贷审会”)对信贷项目进行民主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方式行使民主表决的权利。

审议和表决应当遵循集体审议、明确意见、记名投票、多数通过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贷审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个人委员组成。

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不担任贷审委委员。

第六条贷审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暂空缺),主任委员由分管信贷管理部门的行领导担任。

贷审委其余委员均为个人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贷审委会议,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出席。

第七条贷审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行党委决定;贷审委个人委员主要由计划信贷、客户业务、财会信息等相关部门推荐,人员不够时,也可从其他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行党委批准确定。

第八条贷审委个人委员须从事信贷业务或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第九条贷审委员人数原则上为10人(含)以上。

第三章贷审委职责第十条贷审委主要职责:(一)审查审议信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总行有关规定;(二)审查审议信贷项目办理是否符合操作流程,是否与信贷授权有关规定相符;(三)审查审议信贷项目的风险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具有偿还能力;(四)审查审议信贷项目其他需要审议的问题;(五)负责指导贷审委办公室的工作。

第十一条贷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贷审办”),是贷审委的具体办事机构,贷审办主任和副主任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二条贷审办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贷审会的筹备工作;(二)负责贷审会的记录工作;(三)负责对贷审会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和公布工作;(四)负责有权审批人和贷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银行分行贷审会议事规则

银行分行贷审会议事规则

ⅩⅩ银行分行贷审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审查审议工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是信贷项目的审议机构,对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项目起智力支持、信息支撑和权力制约作用。

第三条贷审委通过召开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贷审会”)对信贷项目进行民主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方式行使民主表决的权利。

审议和表决应当遵循集体审议、明确意见、记名投票、多数通过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贷审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个人委员组成。

行长(或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不担任贷审委委员。

第六条贷审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暂空缺),主任委员由分管信贷管理部门的行领导担任。

贷审委其余委员均为个人委员,以个人身份出席贷审委会议,其他人员不得代替出席。

第七条贷审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行党委决定;贷审委个人委员主要由计划信贷、客户业务、财会信息等相关部门推荐,人员不够时,也可从其他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由行党委批准确定。

第八条贷审委个人委员须从事信贷业务或相关业务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第九条贷审委员人数原则上为10人(含)以上。

第三章贷审委职责第十条贷审委主要职责:(一)审查审议信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总行有关规定;(二)审查审议信贷项目办理是否符合操作流程,是否与信贷授权有关规定相符;(三)审查审议信贷项目的风险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具有偿还能力;(四)审查审议信贷项目其他需要审议的问题;(五)负责指导贷审委办公室的工作。

第十一条贷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贷审办”),是贷审委的具体办事机构,贷审办主任和副主任由信贷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十二条贷审办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贷审会的筹备工作;(二)负责贷审会的记录工作;(三)负责对贷审会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和公布工作;(四)负责有权审批人和贷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贷审会运作程序,有效提高贷审会防范风险和化解大额信用风险的水平,促进本行信贷业务稳健发展,根据《贷款通则》中信贷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行章程、相关制度,以及《银监分局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审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本行行长室领导下的信贷业务经营决策的议事机构,对全辖信贷业务起智力支持和制约作用。

本行行长对董事长授权范围内的信贷决策负总责,贷审会主任委员负直接决策责任。

第三条贷审会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履行职责,凡属于贷审会审议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贷审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议事范围
第四条贷审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职责范围内的信贷业务事项。

(二)依据相关制度和调查论证结果对自然人、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确定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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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审贷委员会议事规则

某银行审贷委员会议事规则

某某银行审贷委员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提高贷款审批与经营工作质量和效益,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依据我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审贷委员会是行长领导下的信贷决策议事机构,以会议形式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审议本行经营权限内审批的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授信、其他综合授信等。

(二)审议本行经营权限内审批的对外贷款承诺函。

(三)审议行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审贷委员会审议特别授权、特别授信以及其他信贷特别事项。

(四)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贷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类信贷事项。

二、本行审贷委员会共设五位委员。

本行审贷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行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分管行长担任,其他委员4名,分别由风险部负责人、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财务管理与营业部负责人等担任。

审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风险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三、为提高信贷决策效率,对于以本行存单申请的质押贷款,20万元(含)以下贷款及50万元内屡收屡放的客户贷款、转贷、我行签发的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其他低风险业务,经各级办理后报审贷会备案。

特殊情况下,经审贷会主任委员同意,可启动审贷会“绿色通道”,办理时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审贷会成员的签字同意并经主任委员签批后可予先行办理,待后报审贷会备案。

四、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主任委员如不能出席,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并签发评审决议。

五、我行审贷会议采用记名投票制。

审贷会议参会委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行信贷政策,结合经济金融形势,从风险控制、法律、财务、技术、市场、行业等多个角度审视业务风险,从而对该笔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作出自己独立的负责任的判断(即: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并在投票时作出是否同意该笔业务的意见,同时提出化解风险的建议,并予署名。

投票不赞成的,必须在投票表上简要说明不赞成的理由。

(一)出席审贷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当场投票表决,不得弃权,不得会后补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通过的事项视为审议可行。

信贷审批委员会工作细则(含决议表)

信贷审批委员会工作细则(含决议表)

信贷审批委员会工作规程为提高信贷决策水平,规范信贷审批程序,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本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贷审会工作职责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经营管理层下设的信贷政策、信贷业务评审机构,并为经营管理层提供决策建议。

主要职责如下:(一)信贷业务的评审;(二)信贷政策的评审;(三)新的信贷产品或业务模式方案的评审;(四)项目复议评审;(五)与信贷业务有关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准入评审;(六)其他经提议由贷审会审议的事项。

第二条贷审会委员的构成本公司贷审会委员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员、业务部负责人以及股东成员。

贷审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设副主任一名,由总经理担任。

会议需达到5名(含)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其中贷审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必须参加。

第三条贷审会各人员职责(一)贷审会主任职责1、召集并主持贷审会,客观公正地听取和审核贷审会委员的意见,不以任何形式影响其他贷审会委员发表意见,保障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学化,保证集体审议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根据贷审会秘书汇总形成的贷审会表决结果,在决议表上签署具体、明确意见。

3、贷审会主任外出时,由副主任代行职责。

(二)贷审会委员职责1、就项目存在的问题或疑问向项目汇报人提出质询。

2、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独立阐明观点,不得采取不当手段影响他人发表意见。

3、根据项目状况和讨论情况独立投票表决,明确表示同意、否决或再议意见。

4、对投票否决的授信项目,须提出明确的否决理由;对投票再议的授信项目,须提出具体的续议条件。

5、严格职业操守,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审贷程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本公司信贷制度审批信贷业务。

(三)贷审会秘书职责1、负责贷审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有关贷审会的重大事项主动向贷审会主任委员汇报。

2、组织并监督贷审会议事过程的记录工作,保证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字面整洁、清晰,并提交会议主持人签字确认。

贷审会议事规则1

贷审会议事规则1

**农商行信贷业务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信贷业务审批工程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审批效率,防范信贷风险,根据《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委员会责任追究办法》,制定本待审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农商行信贷业务审批实行分级集体审批审批制度。

第三条分级集体审批是根据**农商行机构设置情况分级设立贷款审批机构,有其审批机构成员集体审批信贷业务,基层行社设立贷款审批小组,总行和四个一级支行设立贷款审批委员会;授权审批是指**农商行授权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审批信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和议事范围第四条总行贷审会职责(一)集体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及事项;(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批的信贷业务及事项;(三)指导和协调各级支行贷款审批机构的工作。

第五条总行贷审会审议范围(一)审批超过授权支行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二)审批**农商行制定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政策制度、操作规程、文件通知等;(三)审议经贷审会讨论通过的信贷业务执行情况和贷后检查情况;(四)其他需要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业务。

第三章贷审会组织机构第六条**农商行总行贷审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行长担任,贷审会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总行贷审会应由5-7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

第七条信贷部门负责人、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不作为贷审会成员,可列席参加贷审会,接受贷审会成员的询问,没有表决权,董事长视情况可列席参加总行贷审会。

第四章贷款审查提交第八条**农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对受理的信贷业务依规进行独立审查。

**农商行对信贷管理部在受理、审查环节,授予以下权利:(一)对受理的信贷业务,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不受理或直接作退回处理:1.资料不齐,整理不规范;2.客户属国家限制性行业;3.跨区域信贷业务,贷款用途超过经营范围或违法违规;4.项目贷款客户未取得有权部门批复、环评报告、项目可行性,未要求进行内外部评审;5.客户或担保单位未取得农商行评级授信,或评级未达到农商行准入标准的;客户或担保单位评级授信过期,用信超过最高授信的;6.客户或担保单位存在违约等不良记录,涉及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抵押物权属不清、存在重大瑕疵的;7.存在其他严重影响信贷安全的问题。

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2)

贷款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2)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审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信贷资产业务的管理,完善信贷业务决策机制,规范贷款评审议事制度,提高审贷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人员组成与职责第二条公司贷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公司经营层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议事机构。

成员由公司经营总经理、信贷部经理及信贷员、风险控制部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以及董事会委派的董事代表组成。

公司总经理为贷审会主任,公司副总经理为主任。

第三条贷审工作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原则上其贷审职务也应进行变更。

贷审会组成人员及变动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第四条公司信贷业务部负责贷审会日常性工作开展,包括会前准备、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

第五条工作任务和职责主要包括:(一)审议和确定全公司信贷政策、信贷业务发展战略、信贷客户准入标准、评定优良客户优惠利率以及信贷业务授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审议和确定公司信贷资金计划、票据业务运作、信贷资产质量、信贷业务风险和内控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审议和确定发放贷款金额和利率。

按照不同客户的经营行业、贷款形式、风险状况、贷款期限等,对照公司既定利率合理确定。

(四)根据授信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审议批准公司的各项信贷业务。

(五)审议需审批的以物抵债、抵债资产变现、重大不良资产处理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各项资产保全业务。

(六)审议和批准信用及贷款贷后检查、月度贴现业务情况报告以及风险资产分类和处分、确立不良贷款清收方案等。

(七)审议和批准公司总经理提议或认为有必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贷审会实行每周二至三次例会制,原则上为每周一、周三为固定例会日,到会人数不得少于贷审会人数的70%,否则该次会议表决无效。

因故无法按时举行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亦可由主任和副主任商定后临时召集召开贷审特别会议。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批会议规程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批会议规程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贷款审批会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控制,提高审批环节工作效率,明确审批环节各种关系,强化审批人员审批责任,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上报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审批的信贷业务,各支行及总行各职能部门内部的贷款评审小组会议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贷款审批会议审批的信贷业务包括:综合授信、贷款、票据承兑、商票贴现、保证业务、外汇业务、贷款承诺等由xx银行承担风险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二章贷款审批会议职责第一节贷款审查委员会委员第四条贷款审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称“贷审会委员”)的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总行制定的信贷政策和经营战略,从xx银行的利益出发审查每一笔上报总行的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并根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xx银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

第五条贷审会委员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阅读审查项目申报资料,参加贷款审批会议讨论,找出上报项目的主要风险点并研究风险规避和防范措施,最终根据对项目本身风险和效益的判断进行表决。

第六条贷审会委员必须严格遵xx银行的有关管理规定,独立判断,不得受包括借款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的不正当影响。

第七条贷审会委员必须认真阅读项目申报资料,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或疑问向项目汇报人提出质询。

贷审会委员在审批会议后必须认真填写《xx银行信贷业务审查审批表》,明确、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第八条贷审会委员根据项目上报材料和贷款审批会议上项目的讨论情况进行决策。

贷审会委员有权就项目问题向项目汇报人提出任何质询,也有责任就不清楚的问题或项目的疑点要求汇报人解释。

不允许贷审会委员以不了解项目详细情况为由在表决时不对项目进行明确表态。

贷审会委员不对项目材料或项目汇报人的口头说明的真实性或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贷审会委员必须坚持xx银行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既要严格把关,确保新增信贷资产质量,又不得为避免承担责任而随意否决上报的项目。

《信贷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信贷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信贷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公司信贷风险内控管理机制,完善授信审批制度,规范信贷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审会”)工作程序,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审批工作效率,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信审会委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资金部经理等组成,监事长(监事会召集人)及其他部门经理列席会议。

信审会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担任,主持信审会会议。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由其安排人员主持会议。

信审会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无投票权。

第三条信审会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信审会工作职责包括:(一)审议、核定集团成员单位、银行机构、同行业财务公司、投资业务、资金业务的各类授信方案(包括授信总额度、授信产品额度、产品期限、担保方式等);(二)审议、核定公司资产分类;(三)审议、核定其他事项。

第二章议事规则第五条信审会一般采用会议形式进行审议。

信审会会议至少有80%(含)有表决权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信审会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

第六条信审会会议定期召开,如有调整,需经主任委员决定后由信审会办公室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遇特殊情况,信审会主任委员可临时召集委员开会。

第七条信审会采用记名投票,投票情况分为“同意”、“否决”、“再议”三种,具体说明如下:(一)凡认为授信业务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风险防范措施到位,同意操作方案者,可投“同意”票。

凡投“同意”票者,可写出“同意”理由和先决条件、管理要求;(二)凡认为授信业务风险大且难以防范,不符合我公司经营宗旨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者,可投“否决”票。

凡投“否决”票者,应写出“否决”理由;(三)凡认为授信业务具有一定可行性,但贷款前期工作尚不够细致,或缺乏保障授信安全的必要条件,要求相关人员再行调查者,可投“再议”票。

凡投“再议”票者,应写出“再议”的理由及条件。

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以及相关信贷综合制度和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信贷管理系统上线后运行中添加了电子信息档案特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某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电子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管理和收回全过程的重要文件和凭证,主要包括信贷管理系统中的客户基本信息、客户提供的影像资料、办理业务形成的纸介质审批资料、放款资料、展期资料、客户合同信息、借据信息、贷后管理信息、贷款还本收息信息等。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是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三是方便实用原则;四是保密性原则;五是规范管理原则。

做到电子信息集中管理,纸介质资料机构管理定期统一上缴,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

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禁毁坏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完整安全。

第四条支行的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银行和企业秘密,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支行信贷业务管理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落实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及时将档案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并在规定时间移交信贷业务档案库归档。

第七条信贷业务电子信息档案,以客户为单位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保存空间,申请信息按合同保存在客户分户中,由信贷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进行分类保存,按照管理账户权限设置调用权限,按调用权限使用电子档案信息。

第八条信贷业务档案库的设立及管理员职责。

(一)支行应在信贷管理部门或档案部门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配备管理员,集中统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

(二)信贷业务档案库管理员职责。

负责审核、接收相关部门移交管理的信贷业务档案资料,并对入库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把关;按照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库档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银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各级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审议决策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和《中国##银行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是行长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对有权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起智力支持作用和制约作用。

第三条贷审会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履行职责。

凡属于贷审会审议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贷审会会议审议。

第二章职责和议事范围第四条贷审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议职责范围内的信贷事项;(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议、行长审批的各类信贷事项;(三)指导和协调下级行贷审会工作。

第五条审议范围实用文档(一)审议本行审批权限内的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担保等形式的本、外币信贷业务和公开统一授信、可循环使用信用、贷款承诺函;(二)审议超本行审批权限,按规定需要贷审会审议、报请上级行审批的上述事项;(三)审议行长认为有必要提交贷审会审议的特别授权、内部授信、特别授信及其他信贷特别事项;(四)审议按规定应提交贷审会审议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五)审议经本行贷审会审议通过、行长批准的信贷业务执行情况和贷后检查报告。

第六条为了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下列信贷业务可以不经过贷审会审议:(一)以全额保证金、存单或国债质押方式办理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和投标保函;(二)100%外汇质押的人民币贷款业务;(三)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办理承兑、贷款;(四)我行已授信国外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担保贷款;(五)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实用文档(六)出口信用证项下的票据贴现;(七)公开统一授信项下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项下短期信贷业务;(八)扶贫到户贷款;(九)总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对个人消费贷款、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等业务,由一级分行根据贷款额度大小、风险高低、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量等因素,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有利于提高信贷决策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对辖内的贷审会审议范围作出统一规定,并报总行贷审会办公室备案。

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贷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对公信贷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条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条全行信贷审查委员会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条审贷会的议事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条管理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总行审贷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条总行审贷会职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条总行审贷会成员与内部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条总行审贷会委员的任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条总行审贷会委员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条总行审贷会秘书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上市公司银行贷款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银行贷款审议程序

上市公司银行贷款审议程序
1.提交申请:上市公司需要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等。

2. 银行初审:银行会对上市公司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

3. 风险评估:银行会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对公司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是否符合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

4. 报告编制:根据初审和风险评估结果,银行会编制贷款审议报告,包括对公司的风险评估结果、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的建议。

5. 审议决策:银行高层会对贷款审议报告进行审议,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6. 签署合同:如果银行决定批准贷款,上市公司和银行会签署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

7. 贷款发放:一旦合同签署完成,银行会将贷款发放到上市公司的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银行贷款审议程序可能会因银行不同而有所不同,上市公司需要了解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

此外,银行在审议贷款申请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风险等方面,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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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审批会议规程

贷款审批会议规程

贷款审批会议规程(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改善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资产质量、增强信贷风险操纵、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明确审批各环节职责和关系、强化审批人员审批责任,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按授权权限分为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授信审批部贷款审批会议及公司贷款审批会议。

第三条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规定的授信业务由公司贷款审批会议提出审批意见后报关联交易委员会批准。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牵头审批人和专职审批人只适用于授信审批部贷款审批会议及公司贷款审批会议,公司贷款审批会适用本方法第七章规定。

第二章成员组成及职责第一节贷款审批人第五条贷款审批人包括牵头审批人和专职审批人。

第六条贷款审批人的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确信的信贷经营战略,从公司的利益动身审查每一笔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并依照该笔信贷业务估量给公司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不是批准该笔信贷业务。

第七条贷款审批人的具体工作要紧包括阅读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参加贷款审批会议讨论,找出上报项目的要紧风险点并研究风险规避和防范方法,最终依照对项目本身风险和效益的判定进行表决。

第八条贷款审批人原那么上在贷款决策前不得与经办行就所审批贷款情形或申报材料中的问题进行直接交流。

若是贷款审批人以为某一笔贷款的申报材料存在重大问题,可在上会前将情形反馈给审批受理人,由审批受理人与经办行或公司前台部门联系解决。

第九条对公司营销的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所涉及的可能阻碍到审批决策结果和产生风险偏向的重大问题,公司信贷经营部门能够和谐会的方式与贷款审批人沟通情形。

和谐会原那么上由总领导主持,总领导确因特殊情形不能主持,可委托其它行级领导主持会议。

前台经营部门、资产保全数门负责人、授信审批部负责人、专职审批人、风险治理部负责人及会议以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十条贷款审批人之间能够就项目问题进行有利的交流或讨论,但必需独立决策,不得私下以任何形式阻碍其他贷款审批人的表决或彼此协商、配合、左右贷款审批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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