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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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检查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检查受检者防护制度

市中医医院放射检查受检者防护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一)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二)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一)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二)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一)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二)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三)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四)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五)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四、监督检查(一)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二)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三)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

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

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
一、重视受检者的防护工作,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可以预防或减少由X 射线检查给予患者及后代带来的潜在性危害,对于降低来自X射线诊断的公众剂量负担,提高X射线诊断的效应有着重大意义。

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上科室工作人员有权退回不符合正当化判断的申请单。

三、必须根据受检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工作条件。

在不影响获得诊断信息的前提下,一般应采取“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的原则。

四、照射面积不应超过胶片面积的10%。

五、根据投照方向选择恰当的体位,尽量避免非检查部位受到有用射线的照射。

六、必须注意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特别应注意保护性腺、甲状腺、晶状体、活性骨髓、女性乳腺、胎儿及儿童骨髓等辐射敏感器官。

七、进行透视检查,必须十分注意缩短曝光时间。

八、科室配备的为受检者使用的屏蔽防护用品,如铅防护帽、铅防护衣、铅防护巾等,工作中要合理使用。

九、要做好陪护者、携扶者、侯检者的防护,机房内不得停留无关人员。

十、对受检者(特别是育龄妇女、孕妇、儿童)在受照射检查之前应告知其本人或监护人放射诊断的适应症,电离辐射的危害性及配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必要性。

十一、医院成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督导本制度的执行。

X X X市X X X医院
X X X年X X 月X X 日。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生物安全制度和防护措施是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旨在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防止生物危害物质泄漏或传播。

1. 穿戴防护服装:检验科工作人员需要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服装,包括实验室上岗服、手套、护目镜、颇帽等。

这些防护服装能够有效隔离生物危害物质,降低暴露风险。

2. 实施洗手和洗消措施:工作人员需要经常洗手,特别是在接触生物样本后。

洗手程序应包括充分湿润双手、用肥皂搓洗至少20秒,重点清洗手指、指缝等易藏污纳垢之处,并用水充分冲洗干净后用纸巾擦干或用热风吹干。

3. 建立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应建立相应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包括材料的接收和储存、实验室内操作流程、废弃物处理、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安全。

4. 使用生物安全柜:对于需要操作生物危害物质的实验,必须使用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可提供物理隔离、过滤风源和超净排风等功能,有效防止生物危害物质泄漏和传播。

5.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与生物危害物质接触较多的岗位。

这有助于早期发现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 进行危险废物分类和处理:使用完毕的生物危害物质和废弃物必须分类、密封打包和正确处理。

这包括正确使用生物危险
废物容器,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废弃物的处理,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物危害物质泄漏。

7. 受训和教育: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和掌握生物危害物质的相关知识、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总之,生物安全制度和防护措施的实施能够有效保障检验科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生物危害物质的泄漏和传播。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精品

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 精品

XX人民医院 XDYY/GL-FS-2014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标准及措施2014版2014年1月26日发布 2014年2月1日实施目录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3)放射科岗前防护培训 (11)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2)X线透视检查时应采取的保护措施 (14)X线检查中对患者的防护 (15)放射科医生的温馨提示 (16)受检者须知 (20)婴幼儿、妊娠期女性X线检查告知书 (21)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1.引言1.1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2从上述宗旨出发,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1.3本标准适用范围1.3.1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

1.3.2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1.4在1.3所列范围内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时,必须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4.1实践的正当化: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或确认该项实践是值得进行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拟议中的实践不能带来超过代价(包括健康损害代价和防护费用的代价)的净利益,就不应当引进该项实践。

1.4.2放射防护最优化:应当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1.4.3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6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行生物检验过程中,需要遵守生物安全制度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自身和环境的安全。

1. 穿戴防护设备: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设备,避免生物材料直接接触到皮肤和呼吸道。

2. 实施洗手和消毒:进入实验室前后要进行彻底的洗手,并使用消毒剂对实验台面、仪器和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3. 遵守实验室规范:遵循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操作规范,避免产生飞溅、喷射或滴漏等事故,确保实验过程中的容器和工作台面洁净。

4. 合理储存和处理生物材料:将生物材料储存在专用的冰箱或冷冻设备中,按照规定正确处理和处置废弃物。

5. 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加强对生物危害的认知,了解生物安全操作的基本原则和实验室危险品的性质,时刻保持警惕。

此外,检验科工作人员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并及时更新自己的安全知识,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应对突发状况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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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医院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医院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医院检验科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各类患者标本进行分析处理,为临床诊断、治疗、预防和预测提供准确科学的实验室依据。

然而,检验科工作人员在的日常工作中,面临着各种职业安全的隐患和危害,如生物危害、化学危害、物理危害等。

为了保障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意识,加强职业防护措施至关重要。

一、生物危害防护措施1. 加强生物安全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检验科工作人员参加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生物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技术和应急处理方法。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验科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标本和污染物。

3. 加强实验室设备设施建设:医院应投入足够资金,改善实验室设备设施,配置高效空气过滤器、生物安全柜等防护设备,降低生物危害风险。

4. 做好实验室清洁消毒工作:检验科应制定实验室清洁消毒制度,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清洁消毒,杀灭病原微生物,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5. 建立完善的标本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标本管理制度,对标本进行严格分类、包装、标记和运输,确保标本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

二、化学危害防护措施1. 加强化学安全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检验科工作人员参加化学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化学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掌握正确的化学试剂使用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合理储存化学试剂:化学试剂应按照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储存,设置专门的储存柜,避免混淆和意外事故发生。

3. 严格执行化学试剂使用规定:检验科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试剂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防止化学试剂对人体造成危害。

4. 加强实验室通风设施建设:医院应加强实验室通风设施建设,确保实验室内空气流通,降低化学危害风险。

三、物理危害防护措施1. 加强物理安全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检验科工作人员参加物理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物理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技术和应急处理方法。

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第一篇: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者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照射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候诊者和防护人员(病人必须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听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1、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二、工作人员每人发放一套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四、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五、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六、在透视及拍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已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七、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八、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扩展阅读:XXX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放射防护措施

放射防护措施

人员防护解决措施
1、加强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医院要配齐受检者及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用品,并在工作时按要求穿戴和使用。

2、对公众的防护
在给患者进行拍片或透视诊疗检查时,让同室的患者和陪同人员撤离放射科,到安全无电离辐射的区域,对同室不便移动的重症患者,进行屏蔽防护或用铅皮掩盖,以减少辐射危害。

X射线机有用射线束的方向,尽可能避开公众人群、医护人员和其它无关人员,在曝光时陪同人员要离开现场,如因从事非隔离荧光透视、骨科复位、异物清除等应急情况,需要医护和陪同人员陪同时,工作人员和陪同人员要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作人员所受X射线的伤害。

3、时间防护
需要X射线进行诊断检查时,尽量采用拍片、不要透视,因透视时间较长,所受辐射严重;拍片时把限束器调到最佳位置,并要按“高千伏、低毫安、短时间”的原则进行,尽最大程度减少放射伤害。

4、医院定期加强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
危害因素的宣传和防护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对缺乏我卫生防护知识的人员,要进行批评和处理。

5、加强自身管理
把放射防护工作纳入质量考核,并做好射线防护用品使用记录,以便为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发生放射事故医疗纠纷时,提供直接数据;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或消除存在的问题,确保受检者和受照射人群的人身健康安全。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医院
2010年1月4日。

医用射线受检者防护规定

医用射线受检者防护规定

医用射线受检者防护规定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性同位》,结合医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1.医院应为接受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医疗照射的患者和受检者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由科室应保管,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患者和受检查者正确使用。

2.在进行医疗照射前,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必要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3.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工作人员必须为患者和受检者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服,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4.放射诊疗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诊断技术。

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4.1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4.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儿童接受医用诊断X射线机检查时必须进行非投照部位的屏蔽防护。

4.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4.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5.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检查适应证,规范书写X线检查申请单。

X 线工作人员应对所有X线检查申请进行复核检查,对不符合正当性判断的申请,应及时与申请医师沟通,且有权退回。

6.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医务部等职能部门定期对本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情况全院通报,纳入科室、个人考核。

放射科被检查的防护措施

放射科被检查的防护措施

放射科被检查的防护措施
(一)尽量缩小照射野:缩小照射野不仅减少直接受照射的器官和组织,邻近器官所受散射线的照射也相应减少。

同时缩小照射野,减少散射线,对提高影像的对比度也有很大好处。

(二)缩短透视时间:用透视法进行放射诊断时,受检查剂量大于同类诊断的直接摄片法。

但目前有些放射诊断造影、介入诊断和治疗,不得不用透视方法,为了尽可能地缩短透视时间,术前应对受检者病情有充分了解,做到有的放矢。

在不影响操作的前提下,尽量用低剂量透视。

(三)受检者防护用品的使用:只要可行,就要酌情对辐射灵敏的器官,如性腺、眼晶状体、乳腺和甲状腺进行屏蔽。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证。

对孕妇,特别是受孕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四)注意摄影条件和体位的选择;尽量选择最佳的工作条件,在不影响摄影质量前提下尽可能采用高千伏低毫安。

摄影时尽量使非受检的重要器官远离照射野。

如照射手部时,受检者不要面对X线球管,球管焦点至人体表现不得少于30cm。

(五)正确使用附加滤过:正确使用附加滤过,无论对于摄影还是透视均是减少受检者剂量的重要方法。

术者必须熟悉这些与防护有关的设施,并能正确使用。

(六)改善设备条件:近几年发展起来的CR、DR等高新技术不
仅大大改善了影像质量,也明显减少了受检者的剂量,有条件的医院应装备这些设备。

检验人员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检验人员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保障检验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确保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检验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三、防护用品管理1. 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2. 防护用品包括:个人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帽、防护鞋等。

3. 检验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四、工作场所防护1. 检验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

3. 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五、职业健康监护1. 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2. 发现职业健康问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六、培训与教育1. 单位应定期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检验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掌握安全防护技能。

七、事故处理1. 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

2. 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伤害。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安全防护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检验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检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反映问题。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其他1. 检验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检验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3. 检验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4. 单位应关心检验人员的身心健康,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本制度旨在保障检验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

请全体检验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易县xxxxxxxx卫生院
放射工作人员及受检者防护制度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要经常检查防护物的防护效能,各种放射设备只准在国家规定允许剂量的条件下使用,避免工作人员接受超量照射。

3、放射专业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暴露于原发射线束之中,在不影响诊疗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照射时间,设备允许时,尽可能采取遥控和远距离操作。

4、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按规定享受放射假。

白细胞4000/mm3以下或血小板7万/mm3以下者,暂时脱离接触放射线,并给于治疗。

5、长期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健待遇。

6、机房内应根据需求配备不要的受检者防护用品(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或方巾、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等)。

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

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

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引言:X射线作为一种高能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

因此,对于接受X射线检查的受检者,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防护管理制度,以保护其个人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针对X射线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防护措施、防护设备、人员培训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一、防护措施:1.预防性措施:为了降低受检者接受X射线检查的次数和剂量,需考虑采用其他影像学检查方法或采用低剂量X射线检查方法。

在确认需要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优先选择对受检者辐射剂量较低的检查方法,并避免重复检查。

此外,也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比如限制孕妇和儿童的X射线检查,以及避免对患有其他疾病且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进行过度检查。

2.防护措施的个人防护层面:受检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时,对于未被照射部位,可以使用铅制的防护服/围裙进行保护。

而对于被照射部位,可以使用铅制的防护围裙、防护手套、颈盾等进行局部防护。

同时,受检者应将身上的金属饰品、贵重物品等取下,以避免防护设备的影响。

二、防护设备:1.防护设备的选择:在X射线检查中,应选择经过质量认证的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性能检测和质量控制。

2.铅屏蔽:照射室应设置铅墙和铅门以进行屏蔽,以减少X射线的泄漏。

3.关键设备的防护:在关键设备周围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危险的射线泄漏。

4.辐射源的防护:应将辐射源放置在铅罩内,以隔绝辐射。

三、人员培训:1.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X射线检查的技术人员应接受相关的防护知识和技术培训,了解X射线的基本原理、辐射剂量和防护措施等。

2.受检者的教育:受检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之前,应接受相关防护知识的教育,了解X射线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监督和评估:定期检查和评估技术人员的防护知识和技能水平,以保证其具备正确的防护操作。

四、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X射线受检者防护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

2.监测和考核:对医疗机构的X射线检查设备进行定期性能监测和考核,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防护效果。

检验员检验过程的劳动防护要求

检验员检验过程的劳动防护要求

检验员检验过程的劳动防护要求劳动防护是指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在检验员的检验过程中,劳动防护要求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确保检验员的安全和健康,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检验员检验过程的劳动防护要求。

1. 环境防护:检验现场应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措施,包括通风设备、防暑降温设备、防寒保暖设备等,以确保检验人员的工作环境舒适和安全。

2. 个体防护:检验员在工作中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以避免化学品、尘埃、辐射等对身体的伤害。

3. 操作规范:检验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超负荷工作或违规操作,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检验员需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4. 职业卫生:检验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及早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或职业相关问题。

同时,检验现场应配备合适的卫生设施,如洗手设施、淋浴设备等,以保持工作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5. 安全意识:检验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时刻保持警惕,遵守安全规定,严禁将个人安全置于其他利益之上。

检验员应密切关注工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活动,提出改进建议。

6. 紧急救援:检验现场应配备各类急救用品和设备,如急救箱、急救药品、医疗设备等,以便在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7. 环境监测:检验员要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如噪音、振动、辐射等各种因素的监测,以评估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护。

总之,检验员检验过程的劳动防护要求是为了保障检验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只有充分意识到劳动防护的重要性,合理采取各项防护措施,才能确保检验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因此,检验员和企业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合理配置资源,在工作中始终将劳动防护放在首位。

患者和受检者安全防护制度

患者和受检者安全防护制度
7、本制度从修订之日起执行。
说明
本制度自制订日起,每一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附录

患者和受检者安全防护制度
制度名称:患者和受检者安全防护制度




1、各室间工作人员对所有进行放射线检查的患者应做好有关放射线防护知识的宣传。
2、向身体健康产生的影响。
3、对接受检查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配戴放射线防护用品,对身体敏感(胎儿、性腺、甲状腺、眼)部位应采取放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陪护人员,如确需陪护,陪护人员需穿防护衣、帽、围脖等。
4、对于患者所接受需要暴露人体隐私部位的检查时,应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方可检查。
5、对于女性患者在检查中需要暴露隐私部位时(如:胸、腹部、乳腺等),应尽可能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服务,由男性工作人员检查时应在患者家属到场时方可检查。
6、每个员工均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不得提出其它隐私保护要求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及制度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应给以支持。不得随意向患者及家属以外的无关人员透露患者的检查资料及相关信息,患者家属以外的人员要了解患者的检查资料或相关信息时,须到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调取。

核磁共振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

核磁共振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

核磁共振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1. 简介核磁共振(NMR)是一种常用于医学诊断的技术,但在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时,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受检者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档旨在制定核磁共振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受检者接受检查时的安全。

2. 受检者的准备2.1 受检者应在接受核磁共振检查前,接受详细的询问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适合进行核磁共振检查。

2.2 受检者应移除身上的金属物品、包括首饰、钟表、带有金属部件的衣物等,并换上防护服。

3. 防护设施3.1 核磁共振检查室应配备安全的防护设施,包括金属探测器、患者报警系统等,以确保受检者的安全。

3.2 核磁共振检查室内禁止携带任何金属物品,以避免对受检者产生伤害。

3.3 检查室内应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指示,以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设施和设备。

4. 检查流程4.1 受检者在进入检查室前,应接受工作人员的安全指导和培训,了解核磁共振检查的过程和注意事项。

4.2 受检者应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正确躺卧在核磁共振检查床上,保持固定姿势。

4.3 受检者应全程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保持安静,避免不必要的活动。

5. 防护知识宣教5.1 检查室内应提供核磁共振检查安全操作的宣传资料,以帮助受检者了解核磁共振检查的原理和注意事项。

5.2 工作人员应向受检者讲解核磁共振检查的潜在风险,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知识和建议。

6. 事件处理6.1 在核磁共振检查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6.2 对于任何事故或不适事件,应及时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事后分析和改进。

7. 提醒事项7.1 核磁共振检查不适宜应用于某些特定人群,如孕妇、心脏起搏器患者等,请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询问和确认。

7.2 受检者应遵守工作人员的指引,确保自己的安全和顺利完成检查。

以上为核磁共振受检者的防护管理制度,希望能确保受检者在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时的安全和舒适。

送检人员防护措施

送检人员防护措施

送检人员防护措施引言送检人员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岗位之一,他们负责搜集、采集患者样本并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由于送检人员与患者直接接触,他们面临着潜在的感染风险。

为了保护送检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医疗机构应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送检人员防护措施,以帮助医疗机构制定合适的防护政策。

送检人员防护措施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送检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接触时,应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服。

口罩能够有效地阻挡呼吸道飞沫的传播,保护送检人员的呼吸系统不受感染。

帽子能够避免头发污染患者样本,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手套能够阻隔送检人员与患者体液的直接接触,减少感染的风险。

防护服能够全面覆盖送检人员的身体,保护他们免受潜在的飞沫和体液污染。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是确保防护效果的重要一环。

送检人员在佩戴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服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口罩:正确佩戴口罩并确保其密封性能良好,避免摸动、调整或频繁取下口罩。

•帽子:帽子应完全覆盖头发,并正确佩戴,避免频繁摘戴。

•手套:佩戴干燥、无损坏的手套,并确保手和手套干燥,在接触患者前后及时更换手套。

•防护服:穿戴防护服时应将全部衣物包括头发完全覆盖,确保防护服的封闭性。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良好的个人卫生是预防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送检人员应保持手的清洁,特别是在接触患者后应及时洗手或使用手部消毒剂消毒。

在进食前、上厕所后等关键时刻也应重视手的清洁。

此外,送检人员应做好常规的个人卫生,保持身体清洁,避免长时间不洗头发或不更换衣物,以减少病菌残留的机会。

4.定期接受健康检查送检人员可能接触到患者的病原体,所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非常重要。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康监测体系,定期对送检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的监测,包括体温测量、疾病症状筛查等。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送检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5.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为送检人员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教育。

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控制检验科医源性感染的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检验科微生物学监控制度、保洁工作制度、消毒工作程序和感染性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及登记制度。

2、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个人操作习惯是造成锐器伤发生的决定性因素。

要改变不正确的个人操作习惯,保证在任何时候进行操作时都能采用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要增强医务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感染的危险性认识,要把职业安全教育作为职业培训的一项内容,以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3、增强自身防护意识
检验科人员自觉遵守检验科规章制度,在实验操作中戴一次性手套、口罩,高危操作环境要求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

正确配制消毒液,定期对工作环境消毒,经常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锐器损伤的防护和处理
检验科人员被锐器意外刺伤后,应先脱去手套,再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用流动净水冲洗伤口,使部分血液排出,然后用碘酊、乙醇消毒受伤部位,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

5、加强接触部位的消毒
在配制、使用和处理污染物的过程中如发生接触,必须做到:(1)迅速脱去手套和隔离衣;(2)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3)
眼睛接触后迅速用水或等渗洁眼液冲洗;(4)记录接触情况,必要时就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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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
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
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
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
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者资料的登记、保
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
使受检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
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
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
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
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
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
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
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照
射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候诊者和防护人员(病人必须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
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听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1、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
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和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
人员。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
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
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
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6、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
线对他人的损伤。

7、使用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技术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
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保护。

8、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
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9、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
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10、科室医技术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
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1、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2、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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