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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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检
验
和
试
验
计
划
中铁电化局北京建筑公司向莆铁路XPZF-3项目部
2011年7月
一、试验目的
1. 保证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 使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
二、试验要求
1.对材料工作人员的要求
1.1 材料工作人员应提供随行质量证明文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试(检)验报告及资质证明,施工许可证等。
1.2 认真贯彻国家、部及地区颁发的现行要求建筑工程的法规、规程、规定、试验方法及有关制度。
1.3 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对供货厂家提供的随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做到物证相符,把好采购关。
2.对试验工作人员的要求
2.1 试验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发给试验工作岗位合格证,无证者不得从事试验工作。
2.2 认真贯彻国家、部及地区颁发的现行要求建筑工程的法规、规程、规定、试验方法及有关制度。
2.3 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试。
2.4 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正确。
2.5 认真填写各种实验资料、实验记录,编写实验台帐。
3.对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要求
3.1 资料管理人员应经培训上岗。
3.2 应具备专业知识,应全面了解、掌握、分析资料归档的真实性、
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可追溯性,并应按专业系统分类编目归档。
三、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试验取样规定
常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试验取样规定一览表
四、见证取样
1.见证人员
1.1设定1~2名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
1.2见证人员上岗任职必须具有“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见证取样试验室
2.1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有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该试验业务。
2.2单位工程只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2.3依据以上规定,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地方实验室,并经过了监理工程师的考察认定。
3.见证取样项目
3.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3.2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3.3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
3.4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4、见证取样次数
4.1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4.2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检,不得另外进行。
4.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凡未按规定送试、送试次数达不到要求,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其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担任。
5、见证记录
5.1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
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5.2有见证取样、送检项目的试验报告应加盖“有见证试验”专用章,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表,与其它施工资料一起纳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5.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结果若达不到规定标准,试验室应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5.4各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管理规定。
6.有见证取样试验
有见证取样试验一览表(一)
序号分项
工程
名称
品种、规格取样基数
计划
用量
(T)
取样
总数
见证取样
1
防水工
程3+3/4mm厚聚脂胎SBS
改性沥青卷材
500-1000卷
2 钢
筋
工
程
基
础
及
地
下
室
φ 6 60t
见证取样和送检
次数为常规取样
总数的30% φ8 60t
φ1060t
φ12 60t
8 60t
10 60t
12 60t
14 60t
1660t
1860t
2060t
有见证取样试验一览表(一)续
序号分项
工程
名称
品种、规格取样基数
计划
用量
取样
总数
见证取样
2 钢
筋
工
程
钢
筋
接
头
直螺
纹套
筒
16
500个
18
500个
20
500个
22
500个
25
500个
28
500个
32
500个
3 砌
筑
工
程
水泥200t
砂子200t
石子200t
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1万块
有见证取样试验一览表(二)
序号分
部
工
程
名
称
取
样
项
目
取样
部位
强度
等级
取样基数
计划浇筑
量m3
(台班)
常
规
取
样
次
数
同
条
件
试
块
见证
取样
次数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