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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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综述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船舶工业、交通运输、海洋开发和国防装备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对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基本要求如下: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服从分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积极为舰船科研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把握国内外前沿水平的学科发展。

3、在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力学和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等研究方向上,能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提出本学科中重大的前沿研究课题和方向,能解决工程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4、全面了解本专业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际前沿、发展动向和核心内容,学位论文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5、熟练地掌握第一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学术论文,且具有用外语表达学术见解,进行技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运用第二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6、具有勤奋刻苦、治学严谨、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个人素质。

7、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能完成学习任务和胜任所承担的研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凡修满本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并满足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上述培养目标者,经本人申请,所学位评定分委

员会建议,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对其授予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工学博士学位。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个别研究生确因实际情况需要,经院学位办同意,可酌情延长学习年限,但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1年。超过六年原则上取消学籍。

对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是要求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应予鼓励,并建议其提前毕业。

具体的各学期学习要求为:

考虑到博士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要求其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安排在一年内完成。第三学期除继续完成专业课的学习外,应广泛查阅专业文献资料,进行科研调研,撰写文献综述,提交论文开题报告。第四学期完成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并开始从事科学研究和论文工作,在规定的

学年内完成论文的定稿、评阅和答辩。

每年52周中安排学习时间为40周(包括复习考试、科学和社会实践),寒、暑假期共12周(根据科研单位培养研究生的特点,提倡鼓励研究生将假期的二分之一用于助研)。对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不安排寒、暑假期。研究生每周课内、外学习和工作时间按40小时安排,研究生按年级组织时政学习和社会集体活动,也可以参加导师所在部门的社会政治活动。

三、培养方式

导师应根据本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在详细了解了该生的原有基础、硕士生阶段的学习和硕士论文水平等情况后,订出其个人的培养计划,并采用下列培养方式:

1、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在外校进行,尽量在外校学习的一学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未修满学分的则在回所后的第三学期继续进行。第二学年回所起,在导师所在研究室实行坐班制。

2、在职博士生,在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必须保证有足够时间。若当年不能保证有1/4的时间从事上述工作,则建议办理休学,但在整个学习期间只能办理一次。

3、博士生应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组织的时事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考察,接受思想道德教育。

4、博士生的学习以自学为主。教师的作用在于启发他们深入思考,检查和督促他们的学习,协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学位论文应在所确定的研究方向下,由博士生在调研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选题,并独立完成。

5、在指导方面,为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采用导师负责和由导师选定的副导师或指导小组共同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博士生在学习和工作创造性,培养其创新精神。

6、博士生的培养,以科研和论文工作为主。使博士生既能掌握坚实宽广的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又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7、博士生必须积极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国际、国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会、座谈会、学术交流会等),并积极发表自己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交流学术研究经验。在学期间至少应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四、课程设置和学习要求

(一)课程设置

博士生的课程分为:必修课4门(含文献阅读课)、专业课2~3门(按不同研究方向由导师根据博士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和专业选修课。为培养研究生查阅文献资料的技巧,提高其用外语阅读外文资料的能力,为其全面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前沿、动态和趋势,还须开设文献阅读课。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

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二)学习要求

1、外国语

博士生必须掌握两门外国语。第一外国语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全文撰写本专业论文,能用外语表达学术见解,进行技术交流。第二外国语要求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2、选修课和专业课

根据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由导师为博士生确定必修的选修课和专业课,使博士生在完成的学位论文中,达到在本专业学科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要求。

为适应交叉学科研究工作的需要,博士生还应选修1~2门相关学科的课程。

4、文献阅读课

博士生的文献阅读课安排在第三学期。博士生根据导师划定的范围,自行查找搜集所需的文献。博士生阅读文献的总量一般不少于80篇,在论文开题报告前提交文献阅读综述报告,供导师考核,评定成绩和学分。

五、科研(教学)和社会实践

科研(教学)和社会实践是博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博士生的实践内容包括科学研究和实验或任硕士生助教及参加社会调研考察活动。

博士生(全日制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应在导师的安排下,完成一定量的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工作,博士生亦可担任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参加教学实践,培养锻炼教学能力。

博士生由研究生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社会调研和参观访问活动(1~2天/次),对其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每项实践活动完成后,由实践所在部门给研究生写出实践评语。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博士生在培养过程,为确保其培养质量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中期考核安排在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之后,转入论文工作阶段之前进行,即为第三学期的后半期或第四学期初。

中期考核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中期考核前由博士研究生提交:前期学习小结、一篇撰写的外文科技报告和开题报告。由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5~7人考评专家组,以听、查、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会上由博士生作简单自我介绍,汇报课程学习情况(学习的课程门类、学习成绩、学习体会和收获)、汇报文献阅读情况、汇报学位论文的选题、思路和计划。考证组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学习和研究能力、论文选题准确性与计划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写出评估意见,对其能否通过中期考核,对其能否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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