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纸币流通规律是金币流通规律的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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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第1卷第1篇研究的对象是相同的。关于这两者的关系,他除了指出“前书的内容已经概述在这一卷的第一章”外,还指出“前书已经详细阐述的内容,这里只略略提到。”①正是后一提示,使我不时研读在《资本论》中只略为提到、或不曾提到,而在《批判》中不仅详细阐述、而且在我看来十分精辟的论点。现在提出来的就是马克思关于纸币流通规律是金币(包括银币,即以贵金属为材料的货币)流通规律的颠倒的论点。他特别指出,由于这种颠倒,那些片面地根据强制通用的纸币流通来研究货币流通现象的观察家,就必然对货币流通的一切内在规律发生误解。他将这种颠倒分为6个方面。我研读之后深深感到,不仅现在流传极广的货币数量说与这种颠倒有直接的密切的关系,而且货币名目论和货币金属论也与此有关。本文就从这一角度进行论述。当然,只以“颠倒”为中心,此外也兼论马克思某些重要的有关论点。一金币有价值才流通,纸币流通才有价值第一个颠倒是:金币的流通是因为金有价值,与此相反,纸票的有价值是因为纸币的流通。②要了解这个命题,就要了解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的精髓。就这个问题而言就是:货币是由于要解决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而从商品界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商品;贵金属的自然性质使其最适合于执行货币直接是社会劳动这一社会职能;纸币是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这一职能中产生出来的货币符号或价值符号。认为货币是商品中的一种,这固然正确,但这并不是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的精髓。马克思指出,还在17世纪最后几十年,人们已经知道货币是商品。古典派在这基础上,还认为货币和商品一样,其价值由生产所耗费的劳动决定(李嘉图的理论有些不同,留待下述)。但他们并不了解货币是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要实现为社会劳动这一矛盾的产物。由于要解决这一矛盾,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首先,其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对他人就必须是有用的,即私人劳动的质为社会所承认,然后才有可能实现为社会劳动,亦即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担当者;其次,在上述基础上,私人劳动耗费的劳动时间,就要转化为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这是从生产一个使用价值来看的,同时,生产同样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者,其生产总量就要符合在社会分工条件下各种使用价值所结成的比例,就是说,个别劳动时间的总和要等于符合比例的必要劳动时间,这同样是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担当者,它指的是有用性的基础上的适量性。很显然,这两层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从发展观点看是一致的。直接代表社会劳动,对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进行质的承认,以此为前提,再对私人劳动按照两层含义必要劳动的要求进行量的计算,这合起来就是执行外在的、社会的或真正的价值尺度的职能;然后最终将私人劳动实现为社会劳动,即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执行上述全部职能的社会劳动依以凝结的实体即商品,就是货币。这就是说,货币虽是商品,但它和商品不同,生产它的私人劳动,无需经过交换,直接就是社会劳动。①这里要指出的是,从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角度看的生产一种使用价值总量的必要劳动时间,是马克思提出的决定商品价值的另一层含义的必要劳动时间。《资本论》第1卷对其论述不多。马克思身后才出版的第3卷和《剩余价值理论》对其论述甚多。我想由于第1卷没有充分论述这问题,才使马克思在该书译成俄文出版时,建议译者将“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改为“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耗费在麻布总量上的社会劳动量的一部分的化身”。②这应引起我们重视。马克思科学地说明,贵金属尤其是黄金其所以是最理想的货币材料,是因为黄金的质地最纯,这种自然性质最适合于执行代表无差别的、抽象的社会劳动的社会职能。此外,黄金的价值较大,可分可合,不会锈烂,也适合充当货币。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货币天然是金银。纸币是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中产生的。流通中的货币,本来是按重量计算的金银。这必然妨碍商品流通。于是有一定成色、重量和形状的贵金属即铸币取代了它。作为货币单位的铸币是价格标准,例如1金美元、1金英镑、1银元等等,它们分别有相应的含金量和含银量。铸币在流通中必有磨损。重量减轻后,它实质上就变成货币的符号或价值的符号。但在流通中它仍可使用。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它是转手不停的。这就产生一种可能,就是用较贱的铜和镍作为辅币,甚至用纸票作为货币即纸币。纸币

是价值符号的完成形态。③很明显,金成为货币之前就是有价值的,并且由于这样才成为货币进入流通。成为货币后,不管是流通、贮藏,在国内、在国外,同样是有价值的。纸币与此不同,它只有在流通中代表金币才有价值;它贮藏起来,或流到国外,就没有价值了。由于这种不同,如果根据纸币只有在流通中才有价值这一点来推论金币,那就必然发生错误。二金币量取决于其价值,纸币价值取决于其量第二个颠倒是:已知商品价值总额和商品形态变化的平均速度,流通的金币量取决于金本身的价值,与此相反,纸币的价值取决于流通中的纸币数量。④这个命题最初是李嘉图提出来的,但他后来又认为金币的价值也要受流通的金币数量所调节。马克思扬弃了季嘉图的理论。李嘉图说:谷物和黄金、白银等等东西一样,也是一种商品,其价值只与其生产以及运上市场所必需的劳动量成比例,这里正确地说明,金币流通量取决于金自己的价值。李嘉图也理解纸币的价值取决于纸币的流通量。但是,李嘉图后来又错误地认为金币的价值和纸币的价值一样,都由其流通数量决定。他说:如果发现一个金矿,金币的价值就因其流通量增加而降低;这和设立一个有权发行纸币的银行而多发行纸币,纸币的价值也因其流通量增加而降低一样。①这里关于金币价值的说明,同以前的说明完全相反,因而是错误的。马克思对李嘉图理论中的正确部分加以发展。他首先区分了银行券和纸币。银行券是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中产生的,它能随时兑换金币,和金币同时流通,因此其流通规律和金币的流通规律相同。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中产生的纸币与此不同,它不能兑换金币,是由国家强制流通的。由于纸币是强制流通的,所以谁也不能阻止国家任意把大量纸币硬塞到流通中去,并在它们上面印上任意的铸币名称,如1镑、5镑、20镑。这样,表面看来,国家可以通过印记的魔术,把纸变成金了;国家这种行为,似乎可以改变了经济规律。事卖当然不是这样。马克思指出,纸币的流通规律是:纸币的量决定于它们在流通中所代表的金币的量,因为它们只有在代表金币的限度内才成为价值符号,所以它们的价值简单地决定于它们的量。②马克思对于用算术的方法来说明纸币的价值取决于它的流通量的做法,并不满足。他要用理论来说明。他说,价值符号(包括纸币和成色、重量降低的金银铸币)按什么比例代表接造币局价格计算的金银重量,不是决定于这些符号本身的物质,而是取决于它们存在于流通中的数量。这个比例难于理解之点,就在于货币在当作价值尺度和当作流通手段这两个职能上,不仅受相反的规律所支配,而且这些规律似乎是同这两个职能的对立性质相矛盾的。作为价值尺度,货币只当作计算货币来用,金只当作观念上的金来用;对于这个职能,货币的自然物质有决定的意义;对于价格标准来说,其重量是x磅金,还是x磅银,由此表现的商品价格当然是不同的。作为流通手段,货币必须作为当作一件实在的东西而与其他商品并存;对于这个职能,货币的自然物质倒变得无关重要,一切都取决于它的数量;只要它的数量和由它代表的具有一定自然物质的货币的流通量不相等,价格标准就发生变化,由此表现的商品价格也发生变化,而不论它本身的自然物质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强调说:就只是想象中存在的货币而论,一切决定于其物质实体;就感受上存在的货币而论,一切决定于观念上的数的比例,——这一点,是与人类的常识相矛盾的。

③对于李嘉图原来的正确理论后来发生错误,即最终认为金币的价值也要由金币数量来调节,犹如商品的价格由商品的数量来调节一样,马克思认为这错误的根源那就是由于从纸币流通规律去论述金币流通规律。这是货币数量说者的思想路线。由于这两种规律是颠倒的,因此必然发生错误。李嘉图于19世纪初研究货币理论,当时英国因对法国作战,滥发的银行券不能兑现,即成为纸币。马克思指出,李嘉图完全受因数量过多而贬值的价值符号现象所支配;和其前辈一样,把银行券(等同金币)的流通和单纯的价值符号(纸币)流通混为一谈,这就终于认为金币的价值受其数量调节,堕入货币数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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