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9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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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一、伤残等级的定义及评定标准⑴伤残等级的定义:伤残等级是根据受害人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来评定的,分为一级至十级。

伤残等级的评定由医学专家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定标准进行评估。

⑵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以下是一个常用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具体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1级:丧失全部或绝大部分劳动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2级:丧失或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3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自理能力受到较大限制。

4级:部分劳动能力受到限制,自理能力受到一定限制。

5级:轻度劳动能力受到限制,自理能力基本完好。

6级:劳动能力受到一定限制,自理能力完好。

7级:部分劳动能力受到较轻限制,自理能力完好。

8级:轻度劳动能力受到限制,自理能力完好。

9级:自理能力完好,劳动能力未受到限制。

10级:仅有一定程度的生理上或心理上的损害,无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损害。

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⑴ 1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全部或绝大部分劳动能力以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对受害人进行合理的赔偿。

⑵ 2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或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以及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对受害人进行合理的赔偿。

⑶ 3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以及自理能力受到较大限制的情况,对受害人进行合理的赔偿。

依此类推,4级至10级的伤残等级对应相应的赔偿标准。

⑷赔偿标准的确定: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由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损失进行补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

三、附件附件二:伤残等级赔偿计算表四、法律名词及注释⑴伤残等级: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评定等级。

⑵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和损失的程度,确定的赔偿金额。

⑶医学专家:具备相关医学知识和技术,并经过相关机构认可和授权的专业人士,可对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评定。

蒋孝武与曾新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蒋孝武与曾新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蒋孝武与曾新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6【案件字号】(2020)湘07民终85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卜玉苹周立军孙晖【审理法官】卜玉苹周立军孙晖【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蒋孝武;曾新美【当事人】蒋孝武曾新美【当事人-个人】蒋孝武曾新美【代理律师/律所】杨亚兰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刘思涵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亚兰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刘思涵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亚兰刘思涵【代理律所】湖南保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蒋孝武【被告】曾新美【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过错第三人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查明蒋孝武因本案造成的损失共计264396.67元没有异议。

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一、一审程序是否违法?二、曾新美对蒋孝武的损失应承担多少适当?关于争议焦点一,虽然陈某未与曾新美就本案装修工程签订书面协议,但一审法院根据曾新美将其门面交由陈某装修,曾新美并为其提供装修材料及主要工具的事实认定陈某与曾新美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并无不当。

本案受害人蒋孝武受陈某邀请为陈某提供木工装饰装修劳务,陈某向蒋孝武支付劳动报酬,一审法院据此认定蒋孝武与陈某存在劳务关系并无不当。

一审法院鉴于蒋孝武在庭审中自愿放弃对陈某的损害赔偿请求而不将陈某列为本案当事人并无不当,一审审理程序未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争议焦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018年嘉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嘉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嘉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嘉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嘉兴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年度湖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8年2月22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根据湖南省统计部门发布的2017年统计调查数据,将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部分项目标准调整如下: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6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163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534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2元×住院天数省内: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经济特区:20元/人•天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为20—30元/天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394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93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394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93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394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93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康复费12.护理费13.后续治疗费14.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丧葬费赔偿金额63690元÷12个月×6个月=31845元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3948元×20年=6789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936元×20年=25872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394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93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3948元×5年=16974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936元×5年=64680元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16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53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11.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12.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13.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14.精神损害抚慰金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湖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为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对
于因交通事故导致轻伤的受害者,按照受害者的实际伤情和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具体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

受害者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进行申请赔偿。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重伤或残疾的受害者,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受害者的伤情鉴定结果,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同时,受害者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此外,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受害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具体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

受害者的家属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进行申请赔偿。

总之,湖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合理确定赔偿标准,为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希望广大驾驶人员和行人都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同时,受害者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交通警察报案,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救助。

田仁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田仁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田仁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5【案件字号】(2020)湘31民终20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光福杨安寿曾浩恒【审理法官】杨光福杨安寿曾浩恒【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田仁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田茂香;花垣县边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宋林宣【当事人】田仁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田茂香花垣县边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宋林宣【当事人-个人】田仁喜田茂香宋林宣【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花垣县边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田新凤湖南大凤律师事务所;周扬波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刘永维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田新凤湖南大凤律师事务所周扬波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刘永维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田新凤周扬波刘永维【代理律所】湖南大凤律师事务所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田仁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宋林宣【被告】田茂香;花垣县边城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田仁喜提交的证据从其居住地址、从事行业、小孩就读学校印证了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前居住在保靖县城的基本事实。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首先,根据上诉人财保湘西州分公司与被上诉人边城出租汽车公司签订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关于责任免除条款约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自认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被上诉人田茂香驾驶的湘U.X53某某号小型出租轿车,登记所有权人为被上诉人边城出租车公司,实际所有权人为原审第三人宋林宣。

江西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数据

江西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数据
79238
住宿和餐饮业
4173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2800
金 融 业
91038
房地产业
5879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628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993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15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36.148994
教育
76544
卫生和社会工作
8788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江西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数据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0772元。 (丧葬费:35386元)
2、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3819元。 (33819元/年×20=676380元)
3、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4460元。 (14460元/年×20=289200元)
4、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0760元。 (1730元/月)
7235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0900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885元。 (907元/月)
6、护理费:146.62元/天。
行业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合计
63069
农、林、牧、渔业
115.542158
采 矿 业
55651
制 造 业
607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7678
建 筑 业
57340
批发和零售业
Hale Waihona Puke 5704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8年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乌鲁木齐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8、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9、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2019年2016年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9年2016年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湖南工伤赔偿标准已由《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做了详细规定,该办法规定了湖南工伤赔偿标准的各种情况需要赔偿的具体数额。

2016年湖南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3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30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湖南工伤一级赔偿标准

湖南工伤一级赔偿标准

湖南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工伤给劳动者带来了身体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因此,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其工伤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湖南工伤一级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对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但不得超过受害人因工伤所在地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

残疾赔偿金为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残疾程度和受害人月工资的倍数确定。

丧葬补助金为受害人的丧葬费用,按照受害人的身份和死亡原因确定。

其次,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湖南省对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执行具体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发放,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给受害人。

残疾赔偿金的发放,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和月工资的倍数确定后发放给受害人。

丧葬补助金的发放,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受害人的身份和死亡原因确定后发放给受害人的家属。

再次,对于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执行情况,湖南省相关部门也加强了监督检查。

通过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执行情况合法合规。

同时,湖南省也加强了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知晓和参与度,增强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维权能力。

最后,湖南省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规定和执行情况,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执行情况合法合规。

同时,也应加强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知晓和参与度,增强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维权能力,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湖南工伤一级赔偿标准的规定和执行情况都体现了相关部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人身损害: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7

人身损害: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7

人身损害:13个项目赔偿标准+计算公式一览表|2017
导读:最近很多朋友咨询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不是几句话能解释清楚的事情,尤其是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以及计算公式等内容,非专业律师也未必搞的清楚。

为此,重新整理此文出来推送给朋友们,供朋友们参考学习。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是指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权利人的赔偿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

《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施行时间是()。

(B)A.2018年3月31日B.2018年7月1日C.2019年3月31日D.2019年7月1日2.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应当()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D)A.各自分担B.分别承担C.联合承担D.共同承担3.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A.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职责B.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管理的职责C.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监护的职责D.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保护的职责4.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C)A.理解B.认同C.服从D.接受5.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保护。

(C)A.看护B.监督C.监护D.管理6.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D)A.经济能力B.血缘关系C.责任心D.监护能力7.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鼓励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险费用()。

(D)A.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负担B.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分担C.由国家、学校、学生家长按比例分担D.不得向学生收取8.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关于投保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鼓励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投保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B.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投保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C.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投保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D.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投保学生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的义务9.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禁止学校从事的行为不包括()。

2019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

2019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

2019 年湖南工伤补偿标准湖南工伤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湖南工伤补偿内容法律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行工伤保险条例方法》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贴金1、一级伤残补贴金 =自己薪资× 27个月2、二级伤残补贴金 =自己薪资× 25个月3、三级伤残补贴金 =自己薪资× 23个月4、四级伤残补贴金 =自己薪资× 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 =自己薪资× 90%2、二级伤残津贴 =自己薪资× 85%3、三级伤残津贴 =自己薪资× 80%4、四级伤残津贴 =自己薪资× 75%(注:伤残津贴实质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贴金1、五级伤残补贴金 =自己薪资× 18个月2、六级伤残补贴金 =自己薪资× 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湖南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贴金 =自己薪资× 3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贴金 =自己薪资× 30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 (湖南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贴金 =自己薪资× 24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贴金 =自己薪资× 18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 =自己薪资× 70%2、六级伤残津贴 =自己薪资× 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员工由用人单位依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质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员工自己提出,该员工能够与用人单位排除或许停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详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停止劳动关系或许排除劳动 (聘任 )合同时,工伤员工自己薪资低于本兼顾地域上年度员工均匀薪资 60%的,按本兼顾地域上年度员工均匀薪资的 60%计算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原告也主张700元。重庆的护理标准一般是50-80元,我觉得他按70还行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70元/天)X护理期限(10天)=700
4、伤残赔偿金
(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0.1=50432
原告主张50X10=500
8、精神损害抚慰金
(待定)
原告主张6000元
9、被抚养人生活费
(待定)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原告主张9797.7元(未提供被抚养人身份明)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12343.81(放射费、材料费、诊查费、麻醉费、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化验费、床位费、西药费、手术费、注射费)
原告主张14134.96,但缺乏其他检查费和医疗费清单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10、鉴定费
750元(无争议)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原告主张20115元,我按照6月11-日10月1日,共113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3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66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3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31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222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55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99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055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998元×20年=4999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550元×5年=52750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丧葬费赔偿金额=28549元÷12个月×6个月=14274元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0550元×20年=211000元

湖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最新)

湖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最新)

湖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速查表(最新)注: 1、依据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185号令),凡2004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包括200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工伤,2004年1月1日以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者,其待遇按此标准执行。

2.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项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其余各项为单位支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所有各项均由用人单位支出。

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2017版)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还特别规定,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过错或不当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造成了身体、精神、经济等方面的损失,需要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则是根据被害人受伤程度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伤残等级及其对应的赔偿标准。

首先,伤残等级是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来划分的。

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常见的四个伤残等级及其对应的赔偿标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特重伤。

轻伤一级:指因他人过错导致被害人受轻微伤害,但对正常工作和生活没有明显影响。

对于轻伤一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

根据不同法律法规以及地区的规定,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轻伤一级的赔偿标准相对较低。

轻伤二级:是指被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略重于轻伤一级,但对正常工作和生活仍没有明显影响。

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

与轻伤一级相比,赔偿标准会有一定的提高。

重伤:是指被害人的伤势相对较为严重,对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赔偿标准包括上述提到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同时还包括残疾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重伤的赔偿标准较高,根据不同的程度和地区的规定,赔偿金额可能有所不同。

特重伤:是指被害人受到的伤害程度相当严重,对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明显的影响甚至导致残疾或死亡。

特重伤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补助金、生活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特重伤的赔偿标准是最高的,赔偿金额相对较大。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仅是对部分常见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简单介绍,实际情况可能会受到各地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此外,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工作收入、年龄、家庭情况等因素。

在赔偿过程中,还应考虑到受害人的合理需求,确保赔偿能够真正满足其合理、合法的权益。

202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造成一般人身伤害(未达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一般80元一天。

【须有医生开具疾病证明书,医嘱留陪人法院才认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湖南工伤伤残赔偿明细

湖南工伤伤残赔偿明细

湖南工伤伤残赔偿明细湖南工伤伤残赔偿明细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身体功能障碍。

工伤伤残赔偿是根据工伤职工受伤后的实际情况,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以弥补其因伤致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伤残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赔偿金,二是按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赔偿金主要根据伤残程度进行计算,而工伤保险金则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以及伤残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

具体的工伤伤残赔偿明细如下:1. 一次性工伤伤残赔偿金:根据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职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程度,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伤残等级。

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250个月的一次性工资作为赔偿金。

- 二级伤残:200个月的一次性工资作为赔偿金。

- 三级伤残:150个月的一次性工资作为赔偿金。

- 四级伤残:100个月的一次性工资作为赔偿金。

- 五级伤残:70个月的一次性工资作为赔偿金。

其中,一次性工资是指工伤职工最后一次正常工作所得的工资总额。

2. 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金是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项特殊补贴。

其支付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按伤残程度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单位实际支付给该职工的工资总额的60%。

- 二级伤残:按伤残程度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单位实际支付给该职工的工资总额的50%。

- 三级伤残:按伤残程度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单位实际支付给该职工的工资总额的40%。

- 四级伤残:按伤残程度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单位实际支付给该职工的工资总额的30%。

- 五级伤残:按伤残程度计发,最低不低于本单位实际支付给该职工的工资总额的20%。

工伤保险金每月支付一次,并要在每年的一至十二月分别支付。

总结起来,湖南工伤伤残赔偿明细主要包括一次性工伤伤残赔偿金和工伤保险金两部分。

一次性工伤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而工伤保险金则根据伤残程度计发,每月支付给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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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备注:红色字体部分为 2017 年数据
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
1.误工时间:
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

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

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2.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
1.鉴定意见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 年。

2.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3.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医疗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
以确定( 100 元/ 人天)。

六、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湖南省一般为20—30 元/ 天)。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到 71 岁。

八、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x 20 年)**%指 1 级伤残的按 100%计算, II 级的减少 10%,依此类推。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1年;75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城镇户口)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户口)标准。

九、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 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上年度省统计公报为准)。

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1 岁减少 1 年;75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0年)。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1年; 75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十一、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个月)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精神抚慰金。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精神抚慰金的统一标准,各地法院在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时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湖南省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 50 00 元)。

4
序号
项目
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28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930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1420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0630 职工年平均工资
53889 农、林、牧、渔业 31191 采矿业 43045 制造业
5163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 城镇非私营单 业 位在岗职工年 建筑业 61198 44081 平均工资 批发和零售业
4666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377 住宿和餐饮业
34654 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2017-03-15 七叶参来源阅 18085转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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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 2017年 1月 20日召开《 2016年度湖南国家统计调查数据新 闻发布会》,发布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依法调查的 2016 年全省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数 据显示,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115 元,比上年增长 %。

按常住地分,全省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1284元,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930元,增长 %。

全省居民人均 消费支出 15750元,比上年增长 %。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1420 元,比上年增 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0630 元,比上年增长 %。

据此,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相应提高, 对于交通事故、 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参照下表 计算。

附表如下:
2017-2018 年度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说明: 一、以上第 1、2项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 2017年1月 20日召开的《 2016年度湖南 国家统计调查数据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数据;
二、第3、4项暂为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 2015年统计数据, 2016年统计数据尚未公布; 三、第 5项参照湖南省财政厅颁布的《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 2014〕15 号)每人每天 100 元的标准确定;
四、以上数据在湖南省统计局正式统计公布后进行相应调整。

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
1、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 年
3、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 / 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收入(天 /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
伙食补助费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9956 44755 57439 38235 42494 54595 70720 64992 49071
100 元/人·天
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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