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管理制度)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供电系统和设备的管理。
二、安全供电责任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管理岗位,负责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 供电管理岗位应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供电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供电设备安装和维护1. 供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 供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维修时应停电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填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根据用电需求和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和布线,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 供电线路应定期巡检,发现线路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供电线路与其他设备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接触而产生安全事故。
五、应急措施1. 供电设备应装设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供电过程中因电流过大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 供电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供电设备故障修复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六、员工安全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应熟悉供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正常使用。
七、罚则和奖励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积极推动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和单位,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管理规定。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供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供电系统、配电室操作制度

供电系统、配电室操作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企业的供电系统和配电室的操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订立本操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供电系统和配电室的操作人员,并要求全部相关人员遵守。
三、岗位职责1.供电系统操作人员的重要职责包含:–负责供电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和维护;–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供电系统故障;–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定期进行供电系统巡检和安全检查;–做好供电系统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2.配电室操作人员的重要职责包含:–负责配电室设备的检查、操作和维护;–确保配电室的安全运行;–依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开关操作;–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配电室的巡检和安全检查;–做好配电室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四、操作流程1.供电系统操作流程:–监控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供电系统的巡检和安全检查,记录并解决问题;–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停止运行并报告相关人员;–搭配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工作。
2.配电室操作流程:–确认需求,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操作设备开关;–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停止运行并报告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配电室的巡检和安全检查,记录并解决问题;–搭配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工作。
五、安全措施1.供电系统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安全措施:–穿着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等;–操作前确认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运行负荷;–操作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场合的干燥、乾净,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定期进行供电系统的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2.配电室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安全措施:–穿着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耳塞等;–操作前确认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负荷情况;–操作时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场合的干燥、乾净,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定期进行配电室的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供电维护管理制度

供电维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用电安全,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法、规范、科学地开展供电维护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供电设备的巡视、检修、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供电维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施策、预防先行、保障安全、技术为主、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供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电维护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二章巡视检修第五条供电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巡视检修计划,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巡视检修工作。
第六条巡视检修内容包括供电设备的外观检查、参数测量、绝缘测试、系统运行状态等方面,要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存在的故障隐患。
第七条巡视检修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及时报送供电单位相关部门,汇总分析,制定维护计划。
第八条巡视检修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每月进行一次例行巡视。
第九条巡视检修工作中要做好设备的维修、更换、调整等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维护保养第十条供电单位应当建立供电设备的台账,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维护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试等操作,要做到定期、完整,维护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维护保养工作中要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维护保养工作要有专门的负责人员进行,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四条维护保养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预警、有控制,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供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电设备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部门。
第十六条应急处理应当及时快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第十七条应急处理应当做好记录、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补充条款第十八条供电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对设备的运行参数、维护记录、应急处理等进行管理。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该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供电与用电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安全供电,减少电力浪费和环境污染。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用电区域和设备。
二、供电要求1. 供电质量:供电电压稳定,频率正常,有效防止电力波动和电压突变。
2. 供电安全:供电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有必要的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
3. 供电维护: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隐患及时排除。
三、用电管理要求1. 用电计划: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避免高峰用电时段过度集中。
2. 用电设备:选择节能性能良好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未经检修或超过使用寿命的设备。
3. 用电监测:建立用电监测系统,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用电异常问题。
4. 用电节约:提倡节约用电,严禁无关设备长期空运行,合理安排用电空调温度和照明亮度。
5. 用电安全:确保用电设备正常接地,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不得私拉乱接线。
四、供电与用电应急措施1. 断电预案:制定供电中断时的应急预案,包括断电时间、范围、危险源处理等,以减少供电中断带来的影响。
2. 设备检修:修复用电设备的故障,减少突发事件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3. 启动备用电源:在供电中断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备用电源,确保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供电与用电行为的,由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2. 对于故意违反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六、制度执行与督促1. 相关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正确执行。
2. 定期进行供电与用电行为的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供电与用电的正常运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篇幅所限,以上只是部分内容,具体制度,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改。
)。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供电系统稳定、安全、经济和环保地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 供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维护和更新供电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供电设备配置和接线方式。
三、操作规程1. 所有供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机操作。
3. 紧急停电或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处理。
四、维护保养1.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厂家建议,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
2. 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防腐等保养工作。
3. 对于老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五、安全监督1. 加强对供电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
六、环境保护1. 优化供电系统设计,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
2. 废旧电器设备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处理,禁止任意丢弃。
3. 推广使用节能型和环保型供电设备,提升绿色能源利用率。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供电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所有使用和管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责任与权限1. 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配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使用单位应明确供配电设备设施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3. 相关人员应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三、供配电设备设施使用管理1. 使用单位应按照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规定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 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状态,并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存在的故障和隐患。
3. 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供配电设备设施的使用,避免超负荷运行和滥用设备设施。
4. 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寿命和性能。
5.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评估和安全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四、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管理1. 维修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供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 维修管理人员应按照维修计划和要求进行工作,及时处理设备设施的故障和隐患。
3. 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设施的备件管理,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
4. 维修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设备设施的维修情况评估和安全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五、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2. 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保护工作,防止恶劣天气和外界因素对设备设施的损害。
3. 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设施的火灾防护和防雷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 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设施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工作,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5. 使用单位应做好设备设施的监控和报警装置管理,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措施处理。
六、供配电设备设施台账管理1. 使用单位应建立和管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台账,记录设备设施的基本信息和运行情况。
供配电设施管理制度

供配电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供配电设施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和可靠运行,保障用户用电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供配电设施管理工作,包括变电站、配电线路、输电线路等供配电设施的建设、运维和维护管理。
三、管理机构1. 供电公司设立专门的供配电设施管理部门,负责供配电设施管理工作。
2. 供电公司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负责供配电设施管理工作。
3. 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供配电设施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建设管理1. 变电站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施工。
2. 变电站建设应当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确保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
3. 配电线路和输电线路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确保供电网络的连通性和可靠性。
4. 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施工过程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
五、运维管理1. 供电公司应当制定健全供配电设施的运维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和流程。
2. 运维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供配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运维人员应当具有相关技能和资质,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
4. 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供配电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设施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记录。
六、安全管理1. 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供配电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供电公司应当制定供配电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3. 对供配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4. 对供配电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应急管理1. 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配电设施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演练,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3. 供电公司应当及时响应用户的用电故障报修,确保及时恢复供电。
4. 在重大天气和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供电可靠。
八、监督管理1. 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供配电设施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供电系统管理制度范本

供电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供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保障供电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电力生产、输送和分配等环节。
三、职责和权利1.供电系统经理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供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2.供电系统运维人员负责供电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和故障排除工作。
3.供电系统用户应按照规定使用电力,配合供电系统的调度和维护工作。
四、运行管理1.供电系统经理应制定供电系统的运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调度和运行管理。
2.供电系统运维人员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3.供电系统用户应合理使用电力,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维护管理1.供电系统经理应制定供电系统的维护计划,并确保维护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2.供电系统运维人员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3.供电系统用户应定期对自身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使用。
六、安全管理1.供电系统经理应制定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供电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供电系统运维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3.供电系统用户应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过程中的安全。
七、事故应急管理1.供电系统经理应组织并制定供电系统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2.供电系统运维人员应参与事故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流程,能够迅速应对突发情况。
3.供电系统用户应在事故发生时配合供电系统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自身的安全。
八、质量管理1.供电系统经理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供电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供电系统运维人员应按照质量管理流程进行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3.供电系统用户应及时反馈用电质量问题,配合供电系统的质量改进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用电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矿井供、用电管理,保证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l、机电队是全矿供用电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井主要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制订供用电管理制度及停送电管理制度,对本矿各用电单位的安全用电具有监督检查责任。
2、全矿的10KV高压供电干线(电缆)、主要供电设施(包括井下变电所、主驱动机房、通风机房、各高低压配电室、高压综合保护装置、移动变电站、高压电缆等)的领用、安装、日常维护、检修、管理等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3、从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及移动变压器低压侧至各用电设备(包括馈电开关、低压电缆、磁力起动器、照明综保、煤电钻综保、低压接线盒、电机等)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的领用、安装、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各单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内各项要求管理到位,保证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4、各掘进队组在掘进时,必须按照生产技术部或机电队的要求在适当位置掘出机电硐室,便于放置移变、开关等机电设备。
5、各用电队组必须协助机电队按要求进行移变的安装、摆放,高压电缆的敷设以及做接地等工作。
6、给各用电队组供电的移变由各队组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电气防爆、完好、摆放、设备以及周围环境卫生、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等工作。
机电队负责领用、安装、检修、维护、挪移、回收等工作。
7、各用电队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井工矿有关规定对本队组责任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进行班检、日检、周检和月检等必要的检修工作。
班班必须进行漏电试验。
每月月底必须上交检修记录。
8、各用电队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井工矿有关规定做好供电系统的接地保护,并且每周进行一次接地状态的检查。
新安装的接地系统立即报机电队进行检查并测试接地电阻,确认没有问题后,方能投入使用。
9、各用电队组必须根据实际负荷情况经常检查和及时调整磁力启动器和馈电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并做好记录并及时报给机电队,确保整个供电系统的整定合理,保护有效。
10、各用电组必须确保各供电设备的各项电气保护能够正常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甩保护或带病运转。
11、对于各使用队组自己处理不了的供电系统故障,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和机电队汇报,机电队必须及时派人指导处理。
12、严禁各队组私自对高低压配电柜、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移变、高压电缆等等在内的各种高压电气设备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矿机电队,由机电队派人处理。
13、机电队每周必须对全矿高低压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各队组必须密切配合。
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井工矿供用电管理制度办法》的对组,机电队将进行通报,并根据井工矿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14、当某个队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备或线路出现故障影响到矿井整个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时,机电队有权停止向该队供电,该队必须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认真排查故障,彻底消除隐患;只有故障彻底排除后,队组方可申请管理部门供电。
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情况,确认其具备供电条件后,方可供电。
二、申请和审批1、2、当因工作需要各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或干线需停电时,必须填写停电申请单,提前一天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申请单必须写明申请停电原因,停电范围,停电时间等内容。
经审批的停电申请要及时送递规定部门,由矿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及所有影响队组,由机电队指派电工严格按照停电通知书规定的停、送电时间进行停送电。
3、当各用电单位的负荷增减、电气设备的搬迁、线路的改造需要重新接电时,必须提前两天向矿机电队提交用电申请,有机电队提供设计,并严格按设计安装接线,任何施工单位不得私拉乱接,擅自施工,否则罚款1000元。
4、各用电单位新装的电气线路,设备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5、对用电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未经机电队许可私自更改、搬迁不属于自己负责范围内的矿井供电电缆线、供电设备的单位,一经查出,将停止供电并罚责任单位2000元。
6、井下变电所为要害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更不准乱动变电所内的任何设施;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者应在《要害场所来往人员登记薄》上登记。
7、各用电组必须确保各供电设备的各项电气保护能够正常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甩保护或带病运转。
8、严禁各队组私自对高低压配电柜、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移动变电站、高压电缆等等在内的各种高压电器设备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报矿机电队由机电队派人处理。
9、各用电队组必须根据实际负荷情况经常检查和及时调整磁力启动器和馈电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值并做好记录并及时报给机电队,确保整个供电系统的整定合理,保护有效。
10、当施工队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备或线路出现故障影响到矿井整个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时,机电队有权停止向该队供电,该队必须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认真排查故障,彻底消除隐患;只有故障彻底排除后,队组方可申请管理部门供电。
管理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情况,确认其具备供电条件后,方可供电。
11、当井下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停电,排除故障需送电时,必须设专人检测井下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申请送电,否则严禁送电。
12、施工队组在生产期间,对供电设备强行启动运行、电气设备带电搬迁造成供电设备或线路出现故障影响到矿井整个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时,若经核实,按规定对该队组给予经济处罚。
12、机电队每周必须对全矿井的高低压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查,各队组必须密切遍合。
对迍反《煤⃀安全规爋》和《井工矿供儨电玡理䈶度》的队组,机唵队堆进行通报,并根据井工矿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睚。
13、䐄攨电队组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井工矿有关规定做好供电设备的接地保护缌并且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接地状态检查。
新安装的接地系统必顳᫋即报机琵阞᫋行检查并浊᫋掤地甴ᘻ$塮认没月ᗮ颐后$▹能投兤᫋甠。
第四章矿井机电第四十勛条井䨋设备接地(包括䨻、辅助接地极;局部接地极以及裞採䯼线)必⃀符合规定,一处不符合,罚责任单位300元。
第四十五条井下动力、信号、照明、通信、控制必须用不延燃电缆,发现一处不符合以上规定者罚使用单位2000元,责任者1000元。
第四十六条入井矿灯不完好,每台矿灯罚管理单位200元。
第四十七条井下电器设备出现一般性失爆的,罚所属施工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八条非专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操作电气设备的,罚相关人员500元。
第四十九条井下防爆设备、小型电气设备不得打开运行,违者罚单位负责人、违章人各1000元。
第五十条清扫、维修皮带机头机尾时不停电或不闭锁,罚责任者1000元。
第五十一条井下电缆严禁带电盘圈或8字型盘放(采煤机、掘进机电缆除外),否则罚责任者500元。
第五十二条高压操作无工作票(操作票)、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不穿戴使用绝缘防护用品,罚责任者500元。
第五十三条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违者罚款2000元。
第五十四条随意甩掉三大保护,罚使用单位2000元。
第五十五条防爆开关必须台台上架;淋水区需有防水遮淋措施;动力接线盒或连接器必须悬挂或上架,否则发现一处罚使用单位500元。
第五十六条刮板运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有合格的易融合金塞及防爆片并注难燃液,一处不符合规定,罚使用单位500元。
第五十七条用铁丝代替高压胶管的U型卡子,每个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五十八条电缆敷设、悬挂不符合规定;吊挂合格率低于90%,罚单位500元。
第五十九条电缆选型不符合设计要求,罚使用单位2000元。
第六十条电缆随意切割,损坏或上部淋水不采取措施,罚单位1000元。
第六十一条电缆或设备无标志牌或标志不全,不清晰,罚责任人200元。
第六十二条无措施、无规程搬运大型电器设备,罚单位1000元。
第六十三条因故掉闸未查明原因,甩掉电气设备保护、闭锁,私自强行送电者罚责任者2000元。
第六十四条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老鼠洞以及用铜丝、铝丝、铁丝代替熔丝,发现一项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第六十五条在用的机电设备裸露的转动部分或传动部分没有装保护罩或遮拦,罚相关单位1000元。
第六十六条电气设备、电缆停电检修、搬迁时,现场未检查瓦斯、不验电、不放电、不挂接地线、不挂停电工作牌,罚责任人500元。
第六十七条非授权人签发停电工作票或执行非授权人签发工作票者,罚责任人500元。
第六十八条局扇不按规定上齐“三专两闭锁”,罚相关单位500元第六十九条进出电缆交错乱挂、电缆落地被车压、横跨巷道的高度不符合设计、潜水泵、煤电钻等电缆多余部分不盘不挂,每发现一项罚责任人200元。
第七十条不按规定对各类保护进行试验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第七十一条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项不合格,罚使用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发现多台不合格,累计扣罚。
第七十二条未按规定安装风电闭锁的,罚使用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的,罚责任人(包括指挥者和操作者)500元,风电闭锁失灵的,罚责任人300元。
第七十三条应装设照明信号综保,煤,岩钻综合保护的未装设或失去保护作用的,罚使用单位1000元,责任人300元。
第七十四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带有防爆验收合格证,凡没有合格证的,每发现一台罚使用单位2000元,责任人200元。
第七十五条双电机驱动的采煤机必须采用双回路控制,每查出一次,罚使用单位1000元,责任者200元,操作者200元。
第七十六条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它动力负荷查出一处,罚使用单位1000元,责任者300元,操作者200元。
第七十七条井下各作业点要配置专用电话,每缺一门电话,罚责任单位500元。
第七十八条井下盘区皮带未按规定装设皮带保护的,每缺一处,罚安装单位1000元,多处短缺累计扣罚。
运行中的皮带综合保护装置,每缺一处或综合保护失效而未制定安全措施的,罚维护单位1000元。
责任人200元。
出现多处不合格,累计扣罚。
三号井工矿筹备组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