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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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坡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第一条:文件依据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临夏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分配原则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第三条实施对象在编在岗教职工实行校内绩效工资。

第四条校内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占75%)、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15%)、业绩奖励(占10%)三个部分构成。

其中工作量(任务)补贴,按折算成积分后计算金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根据不同岗位予以不同金额补贴。

暑期工作列入学年第一学期绩效工作量计算,寒假工作列入学年第二学期绩效工作量计算;工作量(任务)补贴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合计后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照各类表彰奖励方案确定发放标准,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1)工作量(任务)补贴,包括课时工作量、行政工作量、教辅工作量、出勤工作量、超课时工作量(含代课)、跨年级(或双教材)等内容。

每月由教导处统计上报,相关负责人复核,于次月5日前汇总统计。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包括行政职务补贴、班主任补贴、教研组长补贴、每月由教导处审定。

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由教导处统计;报校长审批,财务室于次月15日左右发放。

(3)业绩奖励按照学校原表彰奖励方案执行。

第五条工作量(任务)补贴月标准积分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积分标准
1、课时工作量标准:
(1)专职教师正常教学工作量:语、数、英三学科两个班教学周课时12节(科1),理、化三学科12节/周(科2);政、史、地、生14节/周(科2)体、音、美等学科为16节/周(科3)。

(2)兼职行政正常教学工作量:中层干部:本学科任教节数的二分之一/周,校级干部2—4节/周。

(3)教辅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教学工作量: 主管会计8节/周(科3)、实验室管理员2节/周(科3),出纳8节(科2),图书管理员3节/周(科3),处室协助6节/周(科3),多媒体、电脑室管理各1节/周(科3),早读1节/每两次、值班2节/天(科4)、周末值班2节/天、上操1节/每两次。

(3)超课时(含代课)工作量:教师满工作量(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基础上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为超课时(津贴每节5元,分数按本学科积分计算);满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担任班主任)基础上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为超课时(津贴每
节5元,分数按科4计算);教师满工作量和满教学工作量的临时代课、早读、晚自习、上操、加班、值班等(津贴每节5元,分值按科4计算)。

不满教学工作量临时代课、早读、晚自修、值班等每节课积分按科4计算,领操按次计算积分。

代课补贴由教务处造表上报审批后发放。

3、教学工作量的统计:
月教学工作量按四周计。

教师在期中考、期末考期间(含寒暑假),仍然按平时教学工作量统计;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人员,由所挂职学校、支教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按以上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和进修人员,按其上月课时工作量补贴标准计算。

说明:1、行政、班主任、教研组长积分指月积分,经考核后得分,不是原则上得分。

2、批改作业、课间操、早读、自修课、兴趣小组、辅导课、体锻课等课时数(次数)均应由教导处认定或指定。

3、批改作业、教案要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方可得分。

三、其他工作量积分标准
1、出勤工作量补贴标准积分:出满勤每月奖积分10分。

2、临时加班补贴标准积分
临时加班每小时积分1分,每天不超过6积分标准计入月工作量补贴。

临时加班需由相关处(室)事前申报,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同意,各处(室)备案。

未按规定程序报备的临时加班,不计入工作量补贴。

各处(室)应严格控制临时加班时数,原则上不加班。

3、超课时和满工作量值班的补贴按原规定的标准发放。

第六条
说明:管理人员按有关考核细则经各职能部门考核量化后报校长审核,以上发放标准均为平均值。

第七条几点说明:
1、根据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薪字29号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在婚丧假(含路程时间)期限内,按正常工作量发放绩效工资;教师在生育假期间,按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平均值发放。

2、绩效工资扣分办法:
(1)请假扣分:①病假:教学人员按课时计算,每节课扣1分;行政人员、教辅人员每半天扣1积分。

②事假:教学人员按课时计算,每节课扣1.5分,行政人员、教辅人员每半天扣1.5积分。

请假不上课者每节扣2积分。

(2)违反教育教学常规:①上课、教研、监考、开会、升旗、其他活动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积分。

②旷职半天(一节课)扣4积分。

③上课不带教案、接听手机或上班时间玩游戏等违反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扣1分;上课擅自改为自习课的,每次扣1分;检查教案缺一课时0.4分;听课每月未完成4节的,扣1分。

④作业批改缺一次扣1分;下水作业未完成60%的每月扣1分。

⑤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上组织处理的,扣除绩效考核得分5-20分。

⑥所有教职员工实行签到制度,缺岗的按旷工处理。

(3)教工政治学习(2课时)、校内教研活动(2课时)、升旗仪式(1课时)、各类校级教育教学会议(2课时),纳入课时计算。

3、绩效工资工作量(任务)每积分分值为2.65元。

按常量计算。

4、每学年按学校实际情况研定积分分值,公示后执行。

若有变动,由校长提出,经行政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其他具体事项:
1、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每月旷职累计超过五天的;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分配。

2、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公示期三天,有意见要及时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能部门重新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本《实施细则》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校教代会通过,经校委会会批准后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谢家坡中学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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