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定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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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30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30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30批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核查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质监函[2015]27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5.10.15
【实施日期】2015.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30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计划的通知
(湘质监函〔2015〕270号)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长沙新世管道有限公司:
根据省质监局和部分市州质监局受理工业产品许可证申请情况,现将一家输水管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核查计划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计划(见附件)。

二、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由组长根据本计划作出具体的核查安排,提前5日通知企业和当地市州质监局并报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

三、企业生产条件核查合格的,按《实施细则》要求抽封样品,并告知企业在抽封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

四、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或样品检验不合格或企业不能接受审查的,均按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市州质监局要积极配合审查组的工作,并指派一名观察员参与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做好相关的联络工作。

六、审查组应按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查任务,汇总审查材料报湖南省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

附件:湖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计划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
湖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地核查计划
产品类别:输水管
编号:2015-30-1。

最新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汇报材料3篇

最新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汇报材料3篇

最新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汇报材料3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汇报材料第1篇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全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相关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办《关于做好202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总结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开展了主动有效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一、提高相识,明确责任。

为把治乱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高度重视,确定了一名副局长亲自抓,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分工协作抓,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努力营造有有利于企业投资、生产、经营、发展的空间。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申报、审核、办证等相关费用,实行零收费。

对企业实行全程免费服务,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依法爱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仔细贯彻上级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为确保减负工作的实行,我局年初就把此项工作纳入了目标任务,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支配部署,同检查落实。

以服务市场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剧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巩固深化,仔细开展了减负的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供应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抓好减负政策的贯彻,使减负政策落到工作实处。

实行全程跟踪免费服务,主动开展一对一服务,大力开展调查探讨,依法爱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五、全面完成减负机构效力工作。

我们严格根据上级要求,努力工作,我局无任何向企业收费项目,更无超标准、超项目收费和搭车收费状况,同时,我局无一例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摊派行为,进一步保证了企业的利益,减轻企业负担。

一年来,通过减负工作的开展,我们将接着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全面刚好贯彻上级各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为我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汇报材料第2篇今年以来,XX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释放经济活力,根据中心、省、市、县有关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工商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湘质监统编2015

湘质监统编2015

湘质监统编表目录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00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001
..下载可编辑.. 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及配件产品进场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年月日共1页第1页
注:质量证明书系指该批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报告;外观质量系指国家标准规定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抽样送检是指按国家规定,需进行物理力学等安全、功能性检(试)验的产品是否抽样送检。

..下载可编辑..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1、分部工程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结果、观感质量检验结果等资料需检查合格;
2、勘察单位只参加地基和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中建·梅西湖壹号3期C区消防工程编号:001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编号:001
图纸会审记录
工程名称:年月日编号:001
注: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图纸会审记录应一式六份,并应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表中勘察、设计单位签字栏应为项目专业设计
负责人的签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栏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工程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001
39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湘价费[2005]56号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湘价费[2005]56号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湘价费〔2005〕56号2005年4月27日)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68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计量检定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原来《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121号)(以下简称《通知》)核定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是按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同类项目的62%确定的,现确定以贸易结算为目的的非自动衡器及医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按不超过《通知》规定的标准的70%、80%、90%收取。

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检定收费标准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按每台次不超过80元、90元、100元执行。

其余计量检定收费标准2005年按不超过《通知》规定的80%执行,2006年按不超过《通知》的90%执行,2007年按不超过《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计量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检定周期、增加检定频次。

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检定收费一年一次,燃油加油机检定收费在一年中最多两次。

不得向农民、城镇居民收取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能表的检定费用。

计量检定机构对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

由于检定机构的原因拖延检定期限的,检定机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2篇)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2篇)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为全面落实好我市____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____年年工作,研究部署了____年工作。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____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____年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____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

____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____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____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____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____件。

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

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

企业对____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____%,对____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____%,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

湘质监统编2015年度

湘质监统编2015年度

-/湘质监统编表目录存案查收文件1工程完工查收存案表备 2015-1 2工程完工查收报告备 2015-2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备 2015-3 4工程施工质量查收申请报告备 2015-4 5工程完工查收申请报告备 2015-5 6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 2015-6 7勘探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备 2015-7 8房子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备 2015-8 9商品房子住所工程质量保证书备 2015-9 10商品房子住所工程使用说明书备 2015-10 11质量常有问题专项治理检查表备 2015-11 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信息登记表备 2015-12a 13法定代表人受权书备 2015-12b14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生责任信息变备 2015-12c 更表1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 五方责任主备体承诺书 )2015-12d-h 城建档案文件1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档 2015-1 2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城档 2015-2 3建设工程档案预查收建议书城档 2015-3 4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城档 2015-4 5移交档案目录城档 2015-5 6卷内目录城档 2015-6 7卷内备考表城档 2015-7 8模卷目录城档 2015-8监理文件1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监理 2015-1 2监理报告监理 2015-2 3监理通知单监理 2015-3 4监理通知答复单监理 2015-4 5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 2015-5 6旁站记录监理 2015-6-/施工文件分户查收文件1住所工程质量分户查收汇总表分户 2015-1 2住所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表分户 2015-2 3地面墙面顶棚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 2015-3 4门窗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 2015-4 5护栏和扶手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 2015-5 6防水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 2015-6 7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分户 2015-7 8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 2015-8 9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 2015-910节能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2015-1011智能化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2015-1112燃气烟道通风道邮政信报箱工程质量分户查收记录分户2015-12施工查收文件1单位 ( 子单位 ) 工程质量完工查收记录施 2015-01 2单位 ( 子单位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施 2015-023单位 ( 子单位 )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查施 2015-03记录4单位 ( 子单位 )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 2015-04a 5单位 ( 子单位 ) 工程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施 2015-04b 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05 7分项工程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06 8检验批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07 9现场查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施 2015-08 10工程完工预查收质量问题整顿通知单施 2015-09 11工程完工预查收质量问题整顿答复单施 2015-10 12工程完工查收质量问题整顿通知单施 2015-11 13工程完工查收质量问题整顿答复单施 2015-12 14报审、报验表施 2015-13 15分部工程报验表施 2015-14 16单位工程完工预查收报审表施 2015-15施工技术及施工管理文件1工程概略表施 2015-16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 2015-17 3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施 2015-18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施 2015-19 5原资料、试块、试件目睹取样送检拜托书施 2015-20 6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1 7钢筋机械连结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2 8钢筋材质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3 9水泥材质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4 10预拌混凝土进场状况汇总表施 2015-25 11砖材质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6 12原资料使用部位及数目登记表施 2015-27 13混凝土、沙浆试块 ( 同养、标养 ) 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8 14施工试验报告汇总表(通用)施 2015-29 15施工日记施 2015-30 16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施 2015-31 17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 2015-32 18图纸会审记录施 2015-33 19工程洽谈记录(技术审定单)施 2015-34 20工程更改单施 2015-35 21设计更改通知单更改内容上完工图责任登记表施 2015-36a 22工程更改洽谈记录内容上完工图责任登记表施 2015-36b 23工程完工图编制质量责任登记表施 2015-37进度造价文件1工程动工报审表施 2015-38 2单位工程动工报告施 2015-39 3工程复工报审表施 2015-40 4工程动工令施 2015-41 5工程暂停令施 2015-42 6工程复工令施 2015-43 7工程暂时最后缓期报审表施 2015-44 8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施 2015-45 9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施 2015-46 10工程更改、洽谈花费报审表施 2015-47 11花费索赔报审表录施 2015-48 12工程款支付证书施 2015-49 13索赔意愿通知书施 2015-50施工记录文件1建筑构造隐蔽工程查收记录施 2015-51 2隐蔽查收记录(通用)施 2015-52 3建设工程现场隐蔽和更改状况照片帖页施 2015-53 4工程预检记录施 2015-545施工检查记录施 2015-55 6交接检查记录施 2015-56 7现场交桩记录施 2015-57 8工程定位丈量记录施 2015-58 9基槽验线记录施 2015-59 10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施 2015-60 11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施 2015-61 12建筑物沉降变形观察丈量记录施 2015-62 13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察丈量记录施 2015-63 14桩成孔查收记录施 2015-64a 15单桩垂直度及桩位误差记录施 2015-64b 16施工控制丈量成就报验表施 2015-65 17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施 2015-66 18桩基、支护丈量放线记录施 2015-67 19锚杆、土钉施工记录施 2015-68 20锚索施工记录施 2015-69 21地基验槽检查记录施 2015-70 22地基钎探记录施 2015-71 23预拌混凝土施工记录施 2015-72 24现拌混凝土施工记录施 2015-73 25混凝土灌溉令施 2015-74 26混凝土开盘判定施 2015-75 27混凝土拆模申请表施 2015-76 28混凝土保养测温记录施 2015-77 29大概积混凝土测温记录施 2015-78 30构造实体强度用同条件保养试件测温记录施 2015-79 31构造用砼试块强度评定查收记录施 2015-80 32砌体沙浆试块强度评定查收记录施 2015-81 33预制构件吊装记录施 2015-82 34焊接资料烘焙记录施 2015-83 35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施工质量检查查收记录施 2015-84 36钢筋电弧焊接头施工质量检查查收记录施 2015-85 37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施工质量检查查收记录施 2015-86 38钢筋直螺纹连结接头施工质量检查查收记录施 2015-87 39焊接施工外观检查记录施 2015-88 40屋面蓄水(淋水)试验及地下室防水成效检查记录施 2015-89 41地漏安装、洗手间、露台、厨房地面泼水检查记录施 2015-90 42浴间、洗手间、厨房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施 2015-91 43室内净高、室内与露台、走廊、洗手间、厨房地面高差检查施 2015-92记录44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施 2015-93 45外窗外墙淋水检查记录施 2015-94 46通风(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施 2015-95 47建筑物临空处防备栏杆及踏步功能检查记录施 2015-96 48预应力空心板预制构件查收记录施 2015-97 49施工现场预制构件查收记录施 2015-98 50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记录施 2015-99 51预应力筋张拉记录施 2015-100 52有粘结预应力构造灌浆记录施 2015-101 53工程资料/构配件/设施供给单位资格报审表施 2015-102 54工程资料、构配件、设施报审表施 2015-103 55建筑安装资料、设施及配件产品进场查收记录施 2015-104 56钢材质量证明抄件施 2015-105 57地基办理记录施 2015-106 58天然地基(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107 59强夯施工记录表施 2015-108 60钻孔施工记录表施 2015-109 61基坑支护水平位移沉降变形施工监测记录施 2015-110 62试打桩记录施 2015-111 63锤击沉管灌输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2 64锤击沉管夯扩灌输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3 65人工挖孔灌输桩单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4 66振动沉管灌输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5 67钻孔(含洛阳铲)取土混凝土灌输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6 68旋挖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7 69锤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8 70静压预应力管桩(预制桩)施工记录施 2015-119 71扩头灌输桩施工记录表施 2015-120 72高压发射注浆地基施工记录施 2015-121 73灌输桩施工记录表施 2015-122 74桩基工程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123 75钢构造构件进场检查记录施 2015-124 76钢构造钢柱基础坐标复核记录表施 2015-125 77垂直度和侧向曲折检查记录施 2015-126 78钢构造整体垂直度和平面曲折检查记录施 2015-127 79钢柱安装检查记录施 2015-128 80钢构造安装施工记录施 2015-129 81网架(索膜)施工记录施 2015-13082扭剪型高强螺栓施工检查记录施 2015-131 83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检查记录施 2015-132 84幕墙构件、组件加工制作记录施 2015-133 85幕墙安装施工记录(一)施 2015-134 86幕墙安装施工记录(二)施 2015-135 87幕墙打胶保养环境的温度、温度记录施 2015-136 88幕墙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施 2015-137 89幕墙注胶检查记录施 2015-138 90幕墙淋水检查记录施 2015-139 91木构造施工纪录施 2015-140 92装修资料防火办理施工记录施 2015-141 93工艺设施开箱检查记录施 2015-142 94建筑设施安装工程隐蔽查收记录施 2015-143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文件1排水管道通球检验记录施 2015-144 2排( 雨) 水管道注水静压试验记录施 2015-145 3室内给 ( 冷热 ) 、排水管道安装及附件检查记录施 2015-146 4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冲洗记录施 2015-147 5给水(采暖、冷冻)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施 2015-148 6卫生用具盛水试验检查记录施 2015-149 7赔偿器预拉伸(预压缩)记录施 2015-150 8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记录施 2015-151 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施 2015-152 10锅炉烘炉、煮炉和试运行记录施 2015-153 11锅炉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试验记录施 2015-154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1风管漏光检测记录施 2015-155 2风管漏风检测记录施 2015-156 3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施 2015-157 4房间室内风量温度丈量记录施 2015-158 5管网风量均衡调试记录施 2015-159 6空调系统试验调整报告施 2015-160 7空调水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施 2015-161 8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施 2015-162 7空气净化系统检测记录施 2015-163 10干净室干净度测试记录施 2015-164 11防排烟系统结合试运行记录施 2015-165 12设施单机试车记录施 2015-166 13系统结合试运行记录施 2015-16714氨制冷剂系统、燃气管道焊缝检查记录施 2015-168 15管道(设施)吹污冲刷试验记录施 2015-169 16水泵试运行记录施 2015-170 17管道(设施)真空试验记录施 2015-171 18通风道、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施 2015-172建筑电气工程文件1电气照明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施 2015-173 2低压电气动力设施试运行记录施 2015-174 3电气照明试运行记录施 2015-175 4大型照明灯具吊环承载力试验记录施 2015-176 5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施 2015-177 6大容量电器线路结点温度丈量记录施 2015-178 7高压电气设施及布线系统交接试验记录施 2015-179 8电气接地装置隐蔽查收记录施 2015-180 9一般电气设施安装动向检查记录施 2015-181 10防雷及电器设施接地电阻测试查收记录施 2015-182 11漏电保护器模拟动作试验记录施 2015-183 12线路、插座、开关接线检查记录施 2015-184 13双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记录施 2015-185 14接地装置安装试验记录施 2015-186 15电气设施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施 2015-187 16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检查记录施 2015-188 17建筑物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施 2015-189智能建筑工程文件1智能分项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0 2智能化集成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1 3用户电话互换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2 4信息网络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3 5综合布线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4 6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5 7公共广播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6 8会议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7 9信息导引及公布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8 10时钟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199 11信息化应用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200 12建筑设施监控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201 13安全技术防备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202 14应急响应系统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203 15机房工程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20416防雷与接地子分部工程检测记录施 2015-205 17智能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施 2015-206 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记录表施 2015-207 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工查收记录表施 2015-208 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日登记表施 2015-209 21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工序交接检查记录表施 2015-210 22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211 23智能建筑工程查收结论汇总记录施 2015-212建筑节能工程文件1建筑节能保温资料试验报告汇总表施 2015-213 2建筑节能工程进场资料、设施和构件查收记录表施 2015-214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查收记录施 2015-215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条件审察表施 2015-216 5建筑节能检测状况核查表施 2015-217 6建筑节能施工与设计切合性状况核查表施 2015-218 7建筑节能施工及查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施 2015-219 8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式样)施 2015-220电梯工程文件1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检查记录施 2015-221 2电梯机房、井道建筑、安装交接检记录施 2015-222 3轿厢平层正确度丈量记录施 2015-223 4电梯层门安全装置检验记录施 2015-224 5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检查记录施 2015-225 6电梯噪声测试记录施 2015-226 7电梯查收整体功能检验记录施 2015-227 8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建筑安装交接检记录施 2015-228 9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查收整体功能检验记录施 2015-229 10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整机运行试验记录施 2015-230 11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迫式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施 2015-231 12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迫式电梯安全、功能试验报告施 2015-232 13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迫式电梯运行检验报告施 2015-233室内燃气工程文件1燃气焊薪资格存案施 2015-234 2燃气阀门试验记录施 2015-235 3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检查记录施 2015-236 4燃气工程隐蔽工程 ( 关闭 ) 记录施 2015-237 5室内燃气系统压力试验记录施 2015-238 6管道强度试验检验查收记录施 2015-239 7管道严实性试验检验查收记录施 2015-240湘质监统编102施 2015-102工程资料 /构配件 /设施供给单位资格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 001致:监理(建设)机构依据工程需要和合同有关规定,经我方观察生产厂家 / 供给单位,可供给工程资料 /构配件 /设施,用于本工程(部位),请予以审察和同意。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函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函【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质监函[2016]17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6.06.28【实施日期】2016.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函(湘质监函〔2016〕179号)省财政厅:根据贵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对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概况我局是主管全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特种设备、纤维检验等综合管理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直属机构。

由于我局在2015年8月体制调整前是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8月完成体制调整后,市州局的部门决算不再汇总到我局的决算当中。

为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我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所涉及的2015年部门预决算仅包含省直本级14个预算单位的数据。

省直本级14个预算单位中,省局机关本级为正厅级行政单位,13个直属二级机构中除省纤检局和省稽查局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11个独立核算单位是事业单位。

财务核算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分别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湖南省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从2013年起我局预决算均按照省财政的统一部署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披露。

(一)机构设置情况省局本级内设机构16个,具体有:办公室、法规宣传处、质量管理处、标准化处、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产品质量监督处、认证监督管理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工会。

(二)人员情况我局年末决算中,人员编制总计1078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188人,事业编制872人,工勤编制18人。

决算在职人数1039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186人,事业编制人员835人,工勤编制18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发文字号】湘发改价调[2017]44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发布日期】2017.05.19【实施日期】2017.05.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7〕44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7]303号)要求,按照省政府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暨涉企收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和检查的目标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开展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

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

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

二、清理规范和检查的范围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活力、内生动力和内需潜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一)落实国务院增值税改革措施。

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2018年底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并加大向税务总局争取更多退税额度的力度。

(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二)落实国务院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到8%。

关于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汇报我县20**年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依照省、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结合三穗实际,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工信局、物价办、财政局、监察局、工商局等2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

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XX 县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了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和纠正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及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催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办法和成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等任务。

县减负办下发了《XX县XX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穗减负办发〔XX〕1号),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

3、召开专题会议。

一是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减轻企业负担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部署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二是组织成员单位和企业召开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议。

4、加大宣传力度。

我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开展以来,县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利用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普遍宣传。

全县悬挂横幅12条、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县电视台报导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1期,同时还在三穗门户网站登录宣传信息。

(二)认真开展排查清理,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

一、县减负办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好涉企乱收费、乱拉赞助和乱摊派情况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企业认真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的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清理涉企乱收费、乱拉赞助和乱摊派工作。

二、结合县“发展环境创优工程”,认真清理了今年以来各部门涉企收费及减负工作情况。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工信部运行[2015]149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发布日期】2015.05.05
【实施日期】2015.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的
通知
(工信部运行〔2015〕149号)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

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的实施方案》(群办函字〔2015〕20号)和《关于进一步整治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群办函字〔2015〕21号),
明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联席会议负责涉企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清理整治。

近期,国务院成立了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部署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明确作为联席会议今年重点任务,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并要求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抓好涉企收费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从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狠抓乱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3号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规定和省委减税降费专题会议精神,经认真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从2019年6月10日起,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协议出让土地矿产、协议转让土地矿产、抵押(居住用地)、出租土地、特许经营权、林权等交易服务收费。

二、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招标挂牌拍卖出让转让地(矿)产、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产权等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平均降幅30%,具体收费标准另文发布。

三、放开房产测绘、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船舶交易、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公证服务中出具查询函、副本、上门核实或上门提供办证、司法鉴定服务中建设工程类鉴定、知识产权类鉴定、农林类鉴定、产品商品类鉴定、交通事故类鉴定、经济类鉴定、电力类鉴定、矿山地质类鉴定、假肢类鉴定等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各级发改部门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收费政策调整变化的宣传解释工作,督促相关服务机构按时执行上述规定。

五、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湘价服〔2014〕1029号、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湘发改价服〔2016〕172号、湘发改价服〔2016〕220号、湘发改价服〔2016〕711号、湘发改价服〔2018〕150号、湘发改函〔2018〕90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

减轻企业负担自查报告工作人员进展了认真地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才会让未来的工作更好地开展,分享了减轻企业负担的,欢迎欣赏!根据《关于落实国家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减负办发〔xx〕7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开展环境,标准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本钱,市减负办制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减负办发[xx]2号),组织各相关单位按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能,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展了全面自查,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我市减负办制定了《鞍山市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鞍山市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印发了《〈鞍山市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减负办发〔xx〕3号),《关于落实国家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减负发﹝xx﹞2号),《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鞍政发﹝xx﹞43号)等一系列文件;市减负办及各相关部门都屡次召开减轻企业负担专题会议;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开展自查,以认真落实国、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按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标准政府行政行为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企业活力。

根据工作职能和分工,“降本钱减负担工作情况”共包括4个方面,详细情况如下。

1、降低税负情况降低税负工作主要由市地税局和国税局负责,根据自查情况,市地税局和国税局全面落实3项重点降低税负政策,共计为企业减轻负担近5亿元,如通过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一政策,全市有16758家企业受惠,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3亿元;通过落实“对月销售额缺乏3万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这一政策,预计全市13万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可减轻负担近3亿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18•【字号】湘政办发〔2015〕66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6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18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价费税方面1、解决企业缴纳政府性基金负担重、部分收费项目交叉重复的问题。

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和国家部署要求,取缔不合规的基金项目,严格落实有关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政策,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基金进行归并,严格落实基金清单管理。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配合,2015年10月底前完成)2、解决部分税收征收不够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2015年12月底前完成)3、解决行业协会学会收费高的问题。

对行业协会、学会收费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各行业协会学会主管部门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4、解决各类保证金多的问题。

对各类担保金、履约金、保证金进行清理规范。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二、融资方面5、解决融资成本偏高的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31•【字号】湘政办发[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8号HNPR—2009—01031)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业发展,加快富民强省,特制定如下措施:一、实施“两大战略”,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推进质量兴湘战略。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的意见》,2009年内在全省70%的市州、县市区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

研究制定实施质量兴湘战略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改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围绕服务“一化三基”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帮扶活动,对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零距离”服务,促进重点优势企业和园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力。

2、实施标准化战略。

加强标准信息的收集和研究,建立健全全省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标准远程出版系统、标准查询系统,及时为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推动企业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快速转化为标准,特别是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加大对食品、烟草、日常消费品、节能减排等重点产品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钢铁、有色等优势产业技术标准制(修)订步伐,2009年完成制定地方标准100项。

化示范基地。

二、开展“九项活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3、开展质监联系企业活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湘政办发〔2018〕56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30日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降低税费负担(一)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的政策规定,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对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将企业新购入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上限提高至500万元,扩大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二)提高纳税便利程度。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创响三湘,税励园区”等系列活动,深化办税“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推进异地纳税便利化,改进税收执法,优化办税服务。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三)创新关税担保方式。

允许高资信企业设立总担保账户,担保额度循环使用。

拓宽受理担保业务面,在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行由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担保。

(责任单位:长沙海关)(四)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进一步清理省立项收费项目,实现省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省管企业中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发文字号】湘质监质发[2009]127号【发布部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7.20【实施日期】2009.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省管企业中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湘质监质发[2009]127号HNPR-2009-34005)各省管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统一部署。

省委、省政府要求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推进“质量兴湘”战略,实现“弯道超车”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全省质量和安全水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提升省管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安全水平,现就省管企业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扎实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调整优化上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

省管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组织机构,做到领导层有专人管,工作层联动抓。

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站和本系统的宣传阵地开展好宣传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树立讲质量、讲安全、讲诚信的典型集体和个人,通过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营造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企业讲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要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制定好“活动”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作好阶段性计划,为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要求,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遭遇巨大挑战。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延长实施时间。

各地、各部门及时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惠企措施,以应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保障惠企政策落实,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组织精干力量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坚决防止乱收费为企业“雪上加霜”。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坚决防止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保证金等行为,确保每一项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湘建房〔2019〕4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湘建房〔2019〕4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湘建房〔2019〕43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推行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二、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中,核定等级及资质延续、变更时,可不再提交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验资证明、固定经营场所证明;资质延续时,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综合实力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能力,且上年度信用优秀的,经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书面承诺,其全资子公司可以承担同期开发总规模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综合开发、小区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业务,或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民用房屋的开发经营业务。

四、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五、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出台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郴政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为切实降低工业企业成本,进一步减轻工业企业负担,提振发展信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央、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降低企业用工成本1.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参与)2. 严格执行人社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以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

市人社局根据调整后的社会保险费率做好测算工作,尽快出台我市调整企业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3.落实失业保险稳岗等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4.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的补贴力度。

全市工业企业职工依法参加职业培训的,人社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从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市人社局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参与)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落实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政策,落实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标准。

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对用户自建双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的,市重点工程可参照省重点工程按现有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的50%执行,其他按75%执行。

在电价政策执行上,对上级有“口子”、改革方向明确的政策,供电企业可先行先试,采取灵活性方法帮助企业降低电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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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定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128号
发布时间:2015-05-25 作者:浏览次数:220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迸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省减负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2015年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精神,为稳定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和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现将省局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4〕1039号)已经重新发布,收费文件也已发至各执收单位,请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大厅和各单位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严格落实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的政策
对近年中央和我省确定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取。

要严格落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5〕10号)涉及质监部门的收费优惠政策:(一)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等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省减负办2015年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整合本单位全部涉企收费,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

要根据收费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通过各单位门户网站、申报大厅和公共媒体动态更新,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标准、收费周期、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文件全文、收费期限、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

四、扎实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质检系统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5〕207号)和省局《关
于开展2015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127号),自5月份开始至7月底,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及时上报《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报告》、《2014年全年至2015年上半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表》、《2014年全年至2015年上半年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表》和《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收费减免政策和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

具体操作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5年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质监函〔2015〕12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五、扎实开展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清理和规范
各单位各协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现职国家公务员和依法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第三条“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的规定和省局人事教育处《关于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再兼任协会领导职务的函》要求,尽快办理相关领导职务的改选工作,对协会进行一次全面的“四脱钩”和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自清,及时修订完善协会章程,建立公开透明的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切实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在本单位扎实开展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清理和规范。

要加大对本单位和行业协会涉企的监督力度,严格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技术审查、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事项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
捐赠、订购刊物,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和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指定服务等行为,严禁协会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协会服务收费,监督规范协会收费行为。

六、严格执行涉企优惠政策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不得越权制定非税收入优惠政策减免收费。

七、加强涉企减负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开展全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国家和省惠企政策和企业减负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更加浓厚的企业减负工作氛围。

八、强化监督举报机制,严肃查处侵企行为
各单位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杜绝乱收费行为。

强化企业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在门户网站、收费大厅进行公示,接受企业、群众、媒体的监督。

省局在配合财政、发改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将组织定期检查,严格审查涉企收费项目是否向社会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是否动态管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政策调整情况和具体收费标准是否通过媒体即时更新,目录清单之外
的涉企收费是否停止执收。

支持企业坚决抵制目录清单外乱收费,严肃查处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省局对发现继续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举报反映有违规收费和侵害企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省局纪检部门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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