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
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关于车辆外观标识
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关于车辆外观标识及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方面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应当报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取得使用证件。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13.“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车的附加要求:消防车的车身颜色应符合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救护车车身颜色应为白色,左右侧及车后正中应喷涂符合规定的图案;工程救险车的车身颜色应符合GB/T3181规定的Y07黄色,其车身两侧应喷涂工程救险字样;警车的车身颜色应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应装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装置,各装置应布局合理、固定可靠;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警报器应符合GB8108的规定,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应符合GBl3954的规定,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应固定可靠”。
《警车管理规定》(公安部第89号令)第四条“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
警车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部门的汉字简称以及英文“POLICE"等要素构成。
各要素的形状、颜色、规格、位置、字体、字号、材质等应当符合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和涂装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
《车载电子警报器》(GB8108—1999)5.13“警车:紧急调频调、双音转换调、空气号(汽笛调)、国宾开道、手控调频;消防车:连续调频调;救护车:慢速双音转换调;工程救险车:单音断鸣调”。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l3954—2009)“3.1警车: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3.2消防车: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机动车和现场指挥机动车;3.3救护车:急救、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于转运、抢救病人或处理紧急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用于现场医疗救援和辅助现场医疗救援的专用机动车;3.4工程救险车:防汛、水利、电力、矿山、城市建设、交通、铁道等部门用于抢修公用设施、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专用机动车和现场指挥机动车。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规范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颜色、文字标准4.外观形象4.1门楣4.2牌匾4.3竖式灯箱4.4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GB/T 14954—1994 黄铜线GB 15093—-1994 国徽GB/T 17748-1999 铝塑板GB/T 16921—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 X射线光谱法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HG/T 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4. 外观形象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颜色、文字标准4.外观形象4.1门楣4.2牌匾4.3竖式灯箱4.4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GB/T 14954—1994 黄铜线GB 15093—-1994 国徽GB/T 17748-1999 铝塑板GB/T 16921—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 X射线光谱法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HG/T 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志规范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志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外观标志,以确保其标志的合理、统一和规范使用。
符合规范的标志将有助于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方便公众和交通参与者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标志设计原则- 简洁明了:标志设计应尽可能简洁明了,以便于快速识别和理解。
- 鲜明突出:标志的颜色、形状和图案应鲜明突出,使其在复杂的交通环境中易于辨认。
- 与标识对象相关:标志设计应与标识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相关联,以达到准确传达信息的目的。
3. 标志设计要求3.1 标志形状和尺寸- 标志形状应符合标志对象的特征,并具有良好的辨识度和美观性。
- 标志尺寸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选择,以便于在各类交通场合中使用。
3.2 标志颜色和图案- 标志颜色可以根据不同的标识对象和用途进行选择,但应考虑到色彩的醒目度和对人眼的吸引力。
- 标志图案应简单易懂,能够快速传达所需信息。
3.3 标志材质和制作- 标志材质应具有耐久、防水、耐候等特点,以保证长期使用的效果。
- 制作标志时应注意工艺和质量控制,确保标志的质量达到要求。
4. 标志使用和维护- 标志应按照规范进行安装和摆放,确保其在交通场合中的可见性和可读性。
- 定期检查和维护标志,保持其良好的外观和功能性。
- 标志损坏或需要更换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维持标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5. 合规性和监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使用标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标志的合规性和规范使用。
- 对于未经批准或误用标志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
6. 结论本文档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志的规范制定了基本的原则和要求。
按照本文档的规定进行标志设计、使用和维护,将有助于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形象和服务质量,为公众和交通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配备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配备标准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交通管理执法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而作为执法人员,在执行交通管理任务时,良好的服装配备不仅可以提高执法效率,还可以保障执法人员的安全和形象。
针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配备标准的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装搭配1.1 服装外观执法人员的服装外观应当整洁、干净、无破损。
服装颜色一般以蓝色为主,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其他颜色,但应统一颜色标准。
1.2 服装款式执法人员的上衣宜采用工装风格的外套,方便穿着和行动,下装宜选择宽松舒适的裤子。
鞋子应选择牢固舒适的工作鞋。
1.3 服装标识执法服装应当配备统一的标识,包括部门名称、执法人员尊称等信息。
标识的颜色、字体和位置应当符合规定。
二、装备配备2.1 执法工具执法人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工具,如口哨、手铐、电棒等,用以执行执法任务。
2.2 通讯设备执法人员应当携带有效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以便随时与其他执法人员或指挥中心通联。
2.3 防护装备针对交通执法工作的特殊性,执法人员应当配备相关的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等,以保障执法过程中的安全。
三、个人形象3.1 仪容仪表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仪容仪表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展现出交通管理执法人员的威严和专业形象。
3.2 行为举止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应当得体,对待裙众要礼貌、热情,同时要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保持公正公平。
四、标准评定4.1 培训考核执法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了解并严格执行服装配备标准。
4.2 定期检查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执法服装配备进行检查,确保执法人员的服装配备符合标准要求。
五、未来发展5.1 科技应用未来,在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可以逐步使用科技手段,如智能执法装备、无人机监控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安全。
5.2 标准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管理工作的变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配备标准也应当不断更新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装配备标准对于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至关重要。
户外 招牌管理 法规
户外招牌管理法规
户外招牌管理法规是指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旨在保护城市景观、防止乱搭乱建、保证公共安全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可能用于户外招牌管理的法规:
1. 城市规划法规:城市规划部门会制定有关城市景观和建筑物外观的规划法规,对户外招牌的位置、尺寸和外观进行规定,以保证城市整体形象和美观。
2. 交通管理法规:交通管理部门会制定有关交通流畅和安全的法规,对于招牌的放置位置、高度、距离道路的要求等进行规定,以避免对司机视线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
3. 防火安全法规:消防部门会制定有关防火安全的法规,对于户外招牌使用的材质、设计、安装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定,以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4. 环境保护法规:环保部门会制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对于户外招牌使用的材质、排放有害物质的限制等方面进行规定,以减少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5. 商业规划法规:商业主管部门会制定有关商业活动的法规,对于招牌的数量、布局、种类等进行规定,以保证商业活动的有序进行。
明确的户外招牌管理法规有助于提高城市形象,维护公共利益,减少不良影响,促进城市发展。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八、亠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颜色、文字标准4. 外观形象4.1 门楣4.2 牌匾4.3 竖式灯箱4.4 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八―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 —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 —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 —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 —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 —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 —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 —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 —1992压铸锌合金GB/T 14954 —1994黄铜线GB 15093 —-1994 国徽GB/T 17748-1999铝塑板GB/T 16921 —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X射线光谱法QB/T 3821 —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 —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NSS)法中性盐雾试验HG/T 2594 —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 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込交通执法英宜芋棒CHINA TRANSPORTIONCHINA TRANSPORTION申无譬怵英吏字体4.外观形象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交通执法效果图公路路政效果图4.1门楣整体效果见图4.1.1内容门楣由交通执法徽标、“交通执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效果图“道路运政”组成4.1.2门楣位置门楣在办公场所正门上方4.1.3形状门楣设置为横向组合,长宽比例以实际情况而定,参照比例如下:4.1.4颜色0.80A/白色0.05A/黄色0.15A比例为,见图:门楣底色主色以蓝色为主加黄白辅助色带,蓝色O命违路运菽4.1.5字体中文字体为方正美黑简,英文字体为Foiloteemed。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第一部分概述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
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
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
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
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
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
如下列一些情况: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
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交通标识技术要求
交通标识技术要求交通标识技术是指在道路上设置和使用的各种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交通标线等设施及其相关的技术要求。
交通标识技术的规范和要求是为了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畅通性和效率,使交通参与者能够准确、及时地获得交通信息,从而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交通流。
1.交通标志的要求:(1)可视性:交通标志应能在一定的距离和时间内被用户看到,并能够清晰地传达信息;(2)辨识性:交通标志应能让用户迅速判断其含义和指示;(3)可靠性:交通标志应长期保持在可视状态,并具有足够的抗风雨、耐候性能;(4)统一性:交通标志应按照国家或地区的标准统一设置,遵循一定的颜色、形状和尺寸规范;(5)可维护性:交通标志应易于更换和维修,方便管理和维护。
2.交通信号灯的要求:(1)明亮度:交通信号灯应具有足够的亮度,以确保用户能够在白天和夜间清晰地辨识颜色和指示;(2)可靠性:交通信号灯应具有稳定的工作性能,能够长时间连续工作而不损坏;(3)防护性:交通信号灯应能够抵御风吹雨淋、日晒雨淋等外界环境的影响;(4)灵敏度:交通信号灯应能够及时地对交通流变化做出反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控制交通流的流动。
3.交通标线的要求:(1)规范性:交通标线应按照国家或地区的标准进行设置,遵循一定的颜色、形状和尺寸规范;(2)可视性:交通标线应能在不同的天气条件下清晰可见,包括白天和夜晚;(3)耐久性:交通标线应具有足够的耐候性和磨损性能,能够经受车辆碾压和环境影响;(4)可辨识性:交通标线应能让用户迅速辨认其含义和指示,例如通过不同的颜色、宽度和线型等方式。
4.其他要求:(1)综合考虑:交通标识技术应综合考虑道路条件、交通流量、行驶速度等因素,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信号灯,以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2)创新发展:交通标识技术应不断进行创新和发展,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等手段改进交通标识设施的可视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3)地区特点:交通标识技术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灵活设置,以满足当地的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要求。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修订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修订版
概述
本文档旨在修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以提供更清晰和统一的标识要求。
该修订版将涵盖标识的设计、尺寸、摆放位置以及使用规范等方面。
标识设计
- 标识应具有明确的警示作用,以便公众能够迅速识别交通管理部门的标志。
- 标识设计应简洁、清晰,避免过于复杂的图案和文字。
- 标识可以采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标识或相关交通警示标志的组合形式。
标识尺寸
- 标识的尺寸应与标识摆放位置相适应,确保可见性和易识别性。
- 在大型交通管理部门,标识尺寸可适当增大,以增强其警示效果。
标识摆放位置
- 标识应摆放在交通管理部门办公场所入口处、大门处等显眼
位置。
- 在交通巡逻车辆上,标识应醒目显露,以提醒公众该车辆为
交通管理部门所用。
使用规范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使用标识。
- 标识的使用不得与其他单位的标识混淆,以免引起公众误解。
修订程序
- 本修订版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生效。
- 修订版应及时通知全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
结论
本文档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的修订版,旨在通过
统一规范标识的设计、尺寸、摆放位置和使用要求,提高标识的警
示作用和识别性。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并将新的
要求及时通知全体成员。
交通执法标准色颜色
交通执法标准色颜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颜色、文字标准 4. 外观形象4.1门楣 4.2牌匾4.3竖式灯箱 4.4玻璃防撞条 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2828—xx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 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 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 GB/T 14954—1994 黄铜线 GB 15093—-1994 国徽 GB/T 17748-1999 铝塑板GB/T 16921—xx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 X射线光谱法 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HG/T 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颜色、文字标准 4. 外观形象4.1门楣 4.2牌匾4.3竖式灯箱 4.4玻璃防撞条 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第一部分概述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
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
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
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
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
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
如下列一些情况: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
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第一部分概述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臵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情况三:因为管理复杂,要通过标志标线表达相同的管理意图可能做不到,或者标志标线设得很复杂,反而影响驾驶人的理解和设臵作用的发挥;如专用车道标志,标准规定是统一的,重点在于驾驶人一看就明白某种车辆的专用车道,不需要反映实际路面上的标线;图片: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标志但是,国家标准GB5768-2009 1总则部分明确指出:当道路临时交通组织或维护等原因,标志和标线信息含义不一致时,应以标志传递的信息为主;这一条不属于原则三范畴; 1.3.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基本内容1.3.1分类:公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A主标志⑴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交通;⑵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⑶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应遵循;⑷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⑸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区景点方向、距离;⑹道路作业区标志:告知道路作业区通行;⑺告示标志:告知路外设施、安全行驶信息和其它信息;B辅助标志: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1.3.2明确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制作标的反光膜有很多颜色,标志的颜色是标志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和标志的形状一起构成给道路使用者的第一感知;⑴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⑵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⑶蓝色:用于指示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⑷绿色:用于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⑸棕色:用于旅游区标志⑹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⑺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⑻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标志⑼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的警告标增加了荧光黄色、荧光黄绿色和荧光橙色;荧光反光膜有一种独特的耐候性荧光因子,可以提高反光膜在黄昏、黎明和一些恶劣天气雪、雾的反光亮度;注意儿童标志施工绕行诱导标志1.3.3标志形状交通标识的视认性和显示程度是否良好与交通标志的形状有重要关系.3.1.3-1我国标志形状的一般规定1.3.4文字交通标志的字符应规范、正确、工整;交通标志专用字体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一般一个地名不写成两行或两列;指路标志汉字高度一般根据设计速度选取;汉字字宽和字高一般要求相等,但因极其重要的原因经研究论证必须缩小标志板尺寸时,文字高度可适当减小或采用高宽比为1:以内的窄字体,但不得改变版面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文字性警告标志的字高按表1.3.4-1确定;特殊情况下,经论证可以适当降低,但最小不应小于表2.1.4-1字高下限值的倍;1.3.4-1汉字高度与速度的关系表1指路标志原则上仅使用汉字;当标志确定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英文部分中地名采用汉语拼音,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专用名词采用英文,首字母应为大写,其余小写,根据需要也可全部大写;1.3.5图形图形也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达的信息内容之一,人眼对形象的感受往往比文字要快;图形化指示标志通过指示箭头建立了目的地指示或编号与行驶方向及路网的关系;图片1:高速公路互通区标志图片2:普通公路平面交叉指路标志1.3.6版面交通标志版面由颜色、文字、箭头符号、编号、图形符号、边框等要素组成,版面尺寸规格取决于上述要素的组合;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确定汉字高度,再根据版面字数是否与其它文字篇二:道路交通标牌技术规范道路安全标牌技术规范篇三:交通标志标线规范11 交通安全设施一般规定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用绿篱作隔离栅时,其质量和检验评定标准可参照第12章的有关规定; 桥梁混凝土护栏见第8章的有关规定;本章未包括的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可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相关规范另行制订检验评定标准;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构件用螺栓组合时,材料的规格与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通标志基本要求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JT/T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规定;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3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实测项目见表;表交通标志实测项目外观鉴定1 标志板安装后应平整,夜间在车灯照射下,标志板底色和字符应清晰明亮,颜色均匀,不应出现明暗不均的现象,不能影响标志的认读;标志板有明显明暗不均现象时每一标志减2分;2 标志反光膜采用拼接时,重叠部分不应小于5mm;当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接缝+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3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减2分; 路面标线基本要求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路面标线涂料的规定;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实测项目见表表路面标线实测面目外观鉴定21 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2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折线, 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4 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波形梁钢护栏基本要求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中央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应进行护栏立柱打入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实测项目表波形梁钢护栏实测项目外观鉴定1 焊接钢管的焊缝应平整,无焊渣、突起;构件镀锌层表面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表面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得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擦痕等缺陷;构件镀铝层表面应连续,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熔渣、色泽暗淡及假浸、漏浸等缺陷;构件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及其他有害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 直线段护栏不得有明显的凹凸、起伏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顾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的抛物线形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 波形梁板搭接方向正确,搭接平顺,垫圈齐备,螺栓紧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4 防阻块、托架、端头的安装应与设计图相符,安装到位,不得有明显变形、扭转、倾斜;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5 波形梁板和立柱不得现场焊割和钻孔,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6 立柱及柱帽安装牢固,其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混凝土护栏基本要求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他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5 混凝土护栏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 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实测项目见表;表混凝土护栏实测项目外观鉴定1 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的错位不大于5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 混凝土护栏外观、色泽均匀一致,表面的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面面积的%,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减,2分: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3 护栏线形适顺,直线段不允许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应圆滑顺畅,与线形协调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端头护栏尺寸应与设计图相符;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缆索护栏基本要求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实测项目见表;表缆索护栏实测项目外观鉴定1 金属构件表面不得有气泡、剥落、漏镀及划痕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2 直线段护栏没有明显的凹凸现象,曲线段护栏圆滑顾畅;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3索端锚具、托架、索夹螺栓应安装到位、固定牢固;托架编号和组合应与缆索护栏的类别相适应;上、下托架位置正确,中央分隔带缆索护栏的托架应两边对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突起路标基本要求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JT/T 390的规定;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实测项目见表;表突起路标实测项目。
车容车貌管理规定
车容车貌管理规定车容车貌管理规定是指对车辆外观的管理规章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护城市形象,维护社会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一、车辆外观规定1. 车辆外观应整洁干净,不得有油漆剥落、腐蚀、划痕等损坏现象。
2. 车身应喷涂规定的车身颜色,不得私自改变车身颜色。
3. 车窗玻璃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破损或贴有不明图案的膜。
4. 车辆外部应无乱堆放物品,特别是不得在前后挡风玻璃上悬挂物品。
二、车身标识管理1. 车辆所有者应按规定标注车牌号码,并放置于车辆后部明显位置,不能模糊不清。
2. 车牌号码和其他必要标识不得涂改、覆盖或遮挡,应保持清晰可辨认。
3. 私家车不得悬挂或张贴按规定应悬挂于公务车上的标志、标识。
三、车辆清洁管理1. 车辆所有者应按照规定定期清洗车辆,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2. 车辆所有者应保持车轮和车轮井的干净,不能有暴露的泥沙。
3. 车辆车厢内部也应保持清洁,车身和车窗不应有明显的污渍。
四、车身装饰管理1. 车辆所有者在车身安装各类装饰品时,应注意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行驶和视线。
2. 车辆装饰品应固定牢靠,禁止安装易掉落、易损坏的装饰品。
3. 车辆装饰品不得妨碍车辆的正常运行和造成碰撞伤害的危险。
五、执法和处罚1. 城市相关部门对违反车容车貌管理规定的车辆有权进行检查和处罚。
2. 对车辆外观存在严重污损、乱堆放物品、涂改车牌号码等违规行为的车辆,将被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
3. 对故意破坏车辆外观、贴有非法、低俗或侮辱性图案的车辆,将被罚款并可能被扣留。
六、宣传和指导1. 城市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车容车貌管理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提高市民对车辆外观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市民和车辆所有者应自觉遵守车容车貌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总之,车容车貌管理规定是为了提高车辆外观管理水平,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和环境整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市民和车辆所有者应严格遵守,并积极参与相关宣传和指导活动。
交通安全警示标识配置标准定
交通安全警示标识配置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基本配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临沂水利工程总公司生产经营项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3.道路交通标志3。
1一般规定3。
1.1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3.1.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3。
1。
3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
3。
1。
4 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
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3.1。
5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
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3.2交通标志分类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3。
3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基本型式、颜色、图形、文字说明及制作材料应当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安全色》(GB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要求.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应当符合《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JTT429-2000)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要求.具体设置应满足附件一要求。
3。
5交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要求3.4.1应当设置在醒目处,高度与视线尽量一致,基础稳定牢固,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多个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同时设置时要求排序合理整齐。
3。
4。
2在施工作业阶段,结合作业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信息的安全标志,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应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安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合理确定。
3.4。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需要,综合施工现场及周边施工道路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在交通道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部位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不安全因素多,在作业过程中既容易伤害作业人员,也容易伤害施工现场以外的人员的,应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实施封闭式施工管理。
交通标志标准
交通标志标准交通标志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有效地引导交通,保障行车安全。
交通标志的设置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其在道路上的有效性和统一性。
本文将就交通标志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首先,交通标志的设置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标志的设置、形式、颜色、尺寸等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交通标志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因此,在设置交通标志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交通标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次,交通标志的设置需要考虑道路实际情况和交通流量。
不同类型的道路和不同的交通流量需要设置不同的交通标志,以满足交通管理的需求。
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需要设置限速标志、超车禁止标志等,而在城市道路上需要设置停车标志、禁止左转标志等。
因此,在设置交通标志时,需要充分考虑道路的实际情况和交通流量,合理设置交通标志,以提高交通管理的效果。
另外,交通标志的设置需要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认知特点。
交通标志是为了引导交通参与者行车和行人行走,因此在设置交通标志时,需要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认知特点,选择他们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标志形式和内容。
例如,在设置交通标志的图案和文字时,需要选择简洁明了的形式和内容,以便交通参与者能够迅速理解和执行。
最后,交通标志的设置需要考虑周围环境和视觉效果。
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高度、角度等都需要考虑周围环境和视觉效果,以确保交通标志能够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够清晰可见。
因此,在设置交通标志时,需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和视觉效果,选择合适的位置和角度,以提高交通标志的可见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交通标志的设置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以确保交通标志的有效性和统一性。
在设置交通标志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道路实际情况和交通流量,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认知特点,以及考虑周围环境和视觉效果。
只有这样,交通标志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交通安全,促进交通顺畅。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资料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第一部分概述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
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
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
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
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
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
如下列一些情况: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
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警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警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警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警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执行紧急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警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职务的机动车辆。
警车包括:(一)公安机关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巡逻车、勘察车、护卫车、囚车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二)国-家-安-全机关用于执行侦查任务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辆;(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用于押解罪犯、运送劳教人员的囚车和追缉逃犯的车辆;(四)人民法院用于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囚车、刑场指挥车、法医勘察车和死刑执行车;(五)人民检-察-院用于侦查刑事犯罪案件的现场勘察车和押解犯罪嫌疑人的囚车。
第三条警车车型由公安部统一确定。
汽车为大、中、小、微型客车和执行紧急救援、现场处置等专门用途的车辆;摩托车为二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
第四条警车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外观制式。
警车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部门的汉字简称以及英文“POLICE”等要素构成。
各要素的形状、颜色、规格、位置、字体、字号、材质等应当符合警车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和涂装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部门汉字简称分别为“公安”、“国安”、“司法”和“法院”、“检察”。
第五条警车应当安装固定式警用标志灯具。
汽车的标志灯具安装在驾驶室顶部;摩托车的标志灯具安装在后轮右侧。
警用标志灯具及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车辆标志灯具的国家标准。
第六条警车应当安装警用警报器。
警车警报器应当符合车用电子警报器的国家标准。
第七条警车号牌分为汽车、摩托车两种。
交通标志标线规范
交通标志标线规范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能够向驾驶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信息和引导,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为了规范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使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
首先,交通标志的规范分为形状、颜色、图案、标识和布置等方面。
交通标志的形状分为四种:圆形、三角形、长方形和五边形。
不同的形状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例如圆形表示禁止,三角形表示警告,长方形表示指示,五边形表示危险。
交通标志的颜色也有不同的含义,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告,蓝色表示指示,绿色表示指路,白色表示道路设施,橙色表示施工。
交通标志的图案要简单明了,能够一目了然地传达给驾驶员所需的信息。
标识要清晰可辨,没有模糊不清或者模糊不清的地方。
标志的布置要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能影响驾驶员的视线,确保交通标志能够被及时看到。
其次,交通标线的规范包括线型、颜色、宽度和形状等方面。
交通标线的线型有实线、虚线、双实线、双虚线等。
实线一般用于禁止线和停车线,虚线一般用于分隔线和引导线,双实线一般用于禁止或警告驾驶员不得越线行驶,双虚线一般用于车道的分隔。
交通标线的颜色也有不同的含义,白色表示普通道路,黄色表示警告或禁止,红色表示严禁。
交通标线的宽度也有要求,一般来说,车道线的宽度应为15厘米到30厘米,辅助标线的宽度应不小于10厘米。
交通标线的形状一般为直线、弯线、斜线、箭头等,根据需要来进行选择和使用。
交通标线的布置要合理,能够清晰明了地指示驾驶员前进、变道或者停车等行为。
最后,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范不仅包括其外观和布置,还包括其设置的位置和距离等方面。
交通标志和标线一般应设在交通要点、路口、隧道、桥梁、人行横道等需要驾驶员注意的地方,能够引导驾驶员的行车方向和速度。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距离一般应根据道路的情况来决定,能够确保驾驶员能够及时看到和反应,避免发生事故。
总之,规范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使用对于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为统一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制作和设置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标识的种类和颜色,一,“标识”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指路标牌和门口灯箱标识4种。
,二,“标识”颜色为警蓝色和白色相间,色标见下图,。
PANTONE 2745C 纯白色二、标识的设置原则,一,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和车辆管理所必须设置“标识”。
,二,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公安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或者集中办公的城市交警中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标识”。
三、门楣竖式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1,一,门楣竖式标牌高为2000mm~宽为350mm。
门厅较高的~可根据门厅高度同比例放大。
,二,门楣竖式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和英文两部分组成。
上部为中文~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内容是“××市,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大)队” ~第二部分内容是“××大,中,队/车辆管理所”~中文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下部为英文“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
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竖式标牌材质可以选用木材、型材或其他材料。
,四,门楣竖式标牌应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建筑物入口处右侧的醒目位置。
,五,门楣竖式标牌的样式和尺寸见图A-1、图A-2~效果图见图A-3。
四、门楣横式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一,门楣横式标识的高度应与主体建筑物门楣实际高度相匹配。
,二,门楣横式标识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警徽和英文三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排列。
左侧为中文“交通警察”~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中间为彩色警徽~式样和颜色应满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GA244,的要求,右侧2为英文“TRAFFIC POLICE”~字体为ARIAL 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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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外观标识规范
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制作及设置规范
为统一公安交警队和车辆管理所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制作和设置工作~制定本规范。
一、标识的种类和颜色
,一,“标识”分为门楣竖式标牌、门楣横式标识、指路标牌和门口灯箱标识4种。
,二,“标识”颜色为警蓝色和白色相间,色标见下图,。
PANTONE 2745C 纯白色
二、标识的设置原则
,一,公安交警大队,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和车辆管理所必须设置“标识”。
,二,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公安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或者集中办公的城市交警中队~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标识”。
三、门楣竖式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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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楣竖式标牌高为2000mm~宽为350mm。
门厅较高的~可根据门厅高度同比例放大。
,二,门楣竖式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和英文两部分组成。
上部为中文~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内容是“××市,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大)队” ~第二部分内容是“××大,中,队/车辆管理所”~中文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下部为英文“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
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竖式标牌材质可以选用木材、型材或其他材料。
,四,门楣竖式标牌应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建筑物入口处右侧的醒目位置。
,五,门楣竖式标牌的样式和尺寸见图A-1、图A-2~效果图见图A-3。
四、门楣横式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一,门楣横式标识的高度应与主体建筑物门楣实际高度相匹配。
,二,门楣横式标识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警徽和英文三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排列。
左侧为中文“交通警察”~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中间为彩色警徽~式样和颜色应满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GA244,的要求,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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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英文“TRAFFIC POLICE”~字体为ARIAL BLACK。
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
,三,门楣横式标识底色和文字可以选用外墙涂料、贴膜、喷绘或其他材料。
警徽可以选用金属、亚克力、反光膜、喷绘或其他材料。
,四,门楣横式标识应喷涂或粘贴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主体建筑物入口处居中醒目位置。
,五,门楣横式标识的样式和尺寸见图A-4~效果图见图A-5。
五、指路标牌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一,指路标牌长为2000mm~宽为3000mm。
,二,指路标牌为蓝底白字~由中文、英文、电话号码,含区号,和距离标注三部分组成~内容横向排列。
上部为中文~内容为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名称~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内容是“××市,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大)队”~第二部分内容是“××大,中,队/车辆管理所”~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中部为英文“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
在少数民族地区~英文可用少数民族文字代替,下部为电话号码和距离标注~字体为ARIAL BLACK。
,三,指路标牌基材是原色铝合金板~面材是蓝色和白色反光膜。
反光膜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GB/T18833,的要求~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一至三级反光膜,二级或三级公路及一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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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的指路标牌应采用四级以上反光膜,四级公路和流量小的其他道路可使
用四级或五级反光膜。
,四,指路标牌设置在车辆、行人行进方向~距公安交警队、车辆管理所200至500米易于发现的地点~一般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路肩~中央分隔带上。
指路标牌安装于悬臂上~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相关要求。
一般道路~指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4500mm,高速公路~标牌下边缘到路面的净空高度应大于5000mm。
,五,指路标牌的式样和尺寸见图B-1、图B-2~效果图见图B-3。
六、门口灯箱标识的尺寸、文字编排、材质、设置要求及式样
,一,门口灯箱标识高为965mm~宽为605mm~厚为170mm。
,二,门口灯箱标识上部为白底彩色警徽~下部是蓝底白字。
中文是“交警大,中,队”或“车辆管理所”~字体为文鼎CS大黑~简体,英文是“TRAFFIC POLICE STATION”或“VEHICLE MANAGEMENT STATION”~字体为ARIAL BLACK。
警徽和蓝色图文在箱体内侧印制~警徽的式样和颜色应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GA244,的要求。
,三,门口灯箱标识的边框部分采用铝合金~主龙骨立柱采用型材~内设3只
20W电感式日光灯管~发光功率不小于6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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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口灯箱标识的设置应醒目~可悬挂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门口建筑物上~也可设置在公安交警队或车辆管理所入口的道路一侧~灯箱的上边缘距离地面不小于2350mm。
,五,门口灯箱标识的式样和尺寸见图C-1、图C-2~效果图见图C-3。
七、安装要求
,一,“标识”安装要牢固~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脱落、不倾倒。
,二,使用门口灯箱标识的单位~应保证在灯箱开启后通电发光。
,三,“标识”所使用的文字要规范~不出现繁体字和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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