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器厂规章制度
木制品生产规章制度
木制品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木制品生产过程,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木制品生产的单位,包括木制品加工厂、木质家具厂等。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设立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当设立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生产工艺的设计和调整。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配备齐全的生产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生产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落实生产计划,保证产品的生产按时完成。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并使用符合标准的原材料。
第三章生产过程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商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十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生产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生产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操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九条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杜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木业厂规章制度
木业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业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木业厂的经营宗旨是: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诚信经营,持续发展。
第四条木业厂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科技领先,高效环保,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木业厂设厂长一名,负责全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木业厂设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质检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木业厂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员工招聘:根据岗位需求,通过招聘网站、招聘会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
第九条员工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在岗员工进行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第十条员工薪资福利:根据员工岗位、工作绩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资待遇。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提供住宿、餐补等福利。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二条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高效完成。
第十三条原材料采购:选择合格的原材料供应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控制: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分析竞争对手,制定市场营销策略。
第十七条产品销售: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拓展销售网络,提高产品销量。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回访客户,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财务核算:按照国家财务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二十条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一条成本控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成本等措施,控制生产成本。
木器厂规章制度范本
木器厂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器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木器厂的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持续改进。
第四条木器厂的基本目标是:提供安全、优质、美观、耐用的木器产品,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七条木器厂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木器厂必须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条木器厂必须加强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木器厂员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木器厂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木器厂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四条木器厂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财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不得浪费。
第十五条木器厂员工必须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遵守公司的卫生规定。
第十六条木器厂员工之间必须团结协作,相互尊重,不得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木器厂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晋级等。
第十八条木器厂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级、解雇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木器厂所有。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木器厂可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为木器厂的发展贡献力量。
木器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木器加工厂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器加工厂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木器加工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器加工厂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等。
第四条木器加工厂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木器加工厂的生产必须按照生产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变更生产任务。
第六条所有生产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七条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杜绝垃圾堆放,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得违规操作。
第九条木器加工厂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达到要求。
第十条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木器加工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第十四条生产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掌握逃生和应急处理知识。
第十五条火灾防范工作必须得到重视,设备必须定期检查,防止火灾发生。
第十六条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打麻将等危险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木器加工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八条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必须按规定工作。
第十九条涉密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外传,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第二十条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私自挪用公司财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木器加工厂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相尊重,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章员工福利第二十二条木器加工厂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十三条木器加工厂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木器加工厂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
第二十五条木器加工厂将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木器厂管理规章制度
木器厂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器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木器厂工作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木器厂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状态,维护企业形象。
第四条木器厂管理人员应严格管理,依法管理,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共同利益。
第五条木器厂职工应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意识,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六条木器厂职工应根据企业分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指导下属,监督工作,促进团队合作,提高生产效率。
第八条技术人员应提供技术支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促进企业发展。
第九条生产人员应认真履行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木器厂的工作制度为双休日制度,职工应按照公司特定的工时合理分配自己的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职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缺勤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请假。
第十二条职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私自乱堆乱放,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
第十三条职工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操作设备,不得随意更改工艺流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公司内部消息。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木器厂将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制定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职工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奖励措施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职工应当珍惜这些机会,努力工作。
第十七条惩罚措施包括扣减奖金、降职、解聘等,职工应当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避免犯错。
第五章违纪处分第十八条职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九条轻度违纪包括迟到早退、未经请假缺勤等,将扣减相应的工资,警告提醒。
第二十条中度违纪包括私自操作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等,将扣减工资,降职处理。
木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器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器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以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木器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情况;2.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木器厂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员工在岗位变动、设备更新、新技术应用等情况时,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应急救援知识;5.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木器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车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1. 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3. 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完好;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优秀11篇)
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优秀11篇)木材公司的规章制度篇1一、操作禁止1.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着装要利落,扣子要系紧。
2.操作要精神要饱满专注,严禁在操作时间和别人谈话,严禁疲劳操作。
3.严禁喝酒操作机械。
4.严禁服用精神抑制类药物(如感冒药,安定)或带病上班。
5.严禁在机械下面非常杂乱情况下操作。
6.严禁在打雷下暴雨的天气操作机械。
7.严禁在有故障的机械上面操作。
8.严禁任何时间戴外人到车间闲逛闲聊。
9.严禁非木房规定操作人员接近及操作机械。
10.严禁所有人清晨及中午饮酒。
11.严禁带情绪工作。
12.严禁人为损坏工具及机器。
损坏照价赔赏,且罚款50―500元二、操作要求1.选材要对需求规格选材,且勿大材小用。
2.整块料花纹深浅适度,切勿整块色差太大,特别是本木色家具一定注意。
3.拼板时要木纹一致一个方向,不能一上一下。
4.拼方料或板料时,要刨平料面后再打白胶,以免淌胶面不平而造成凹槽浪费白胶,且漆好的家具面不美观而易看出拼接料面。
5.拼料前认真看清料单尺寸,切勿盲目猜测而武断改变。
6.榫头要牢固,安装时必须打白胶,切勿为快而用钉代替。
7.背板,面板,侧板,底板一定按设计要求用材,且勿以操作便利而用贴皮板材。
8.抽屉深度离后背板适中,不能过深或过浅,抽屉外面左右上下总体留下0.3厘米收缩缝,抽屉面板下及抽屉后面底棱一定要用小木片顶住抽屉缩进,木片要先粘胶在用俩个鞋钉钉上(这样才牢固)。
9.板边要打磨光滑,实木板一定要打穿削,板称内外要打磨光滑,安装时多层板一定要打胶,多余的胶一定要清理干净。
实木板一定要打蜡(以免板膨胀或收缩时撕开实木板)。
10.四周切角要严细平,切勿对角不齐,对角不平。
11.施工过程中一定不能在家具表面留下不可容忍的夹子印及锤子印。
若遭成本件家具的严重缺陷导至不能交货或返工,除罚款300元外,因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12.交货时一定要厂长验收,打木工编号,并交回料单,若无料单或私自把白胚抬出木工房,公司将本件产品做无主处理。
木材厂规章制度模板
木材厂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材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木材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厂内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木材厂提倡企业文化,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厂内纪律,按时上下班,听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设备设施,节约原材料。
第十条员工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企业应关心员工的生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保障。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厂内实际情况制定,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把控质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生产车间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产品销售管理,确保销售渠道的畅通。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九条企业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社会福利。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木器厂_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器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器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木器厂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木器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木器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3.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5.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6.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7. 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各岗位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木器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木器工厂管理制度
木器工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器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木器工厂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并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木器工厂应当遵循均衡发展、科学管理、质量第一、讲求效益的原则,依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木器工厂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木器工厂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木器工厂设总经理一人,分管生产、财务、销售等部门。
第七条木器工厂设生产部、财务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品质检测部等部门。
第八条木器工厂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推动部门工作。
第九条总经理对木器工厂全面负责,负责制定木器工厂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条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生产设备维护、生产工艺改进等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木器工厂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资金流动等工作。
第十二条销售部门负责木器产品的销售工作,制定销售计划、拓展市场、跟踪销售动态等。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工作。
第十四条品质检测部门负责木器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检验。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五条木器工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内部管理制度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十八条木器工厂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十九条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条木器工厂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产品质量标准,并落实相应的生产工艺和检验机制。
第二十一条木器工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员工的安全保障,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木器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器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木器厂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过程的组织与协调、产品质量的监控等;2. 技术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工艺的改进、技术培训等;3.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质量事故的调查等;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5.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6. 办公室: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信息沟通等。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2. 技术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推动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3. 质量部: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4. 人力资源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保障员工权益;5. 安全环保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6. 办公室:为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员工招聘:1. 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招聘计划;2. 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聘到合适的员工;3. 招聘后,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企业文化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员工培训:1. 人力资源部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综合素质;2.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3.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自身竞争力。
第八条员工考核:1. 人力资源部制定员工考核办法,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九条员工薪酬福利:1. 人力资源部制定员工薪酬福利制度,确保员工收入合理;2. 定期调整员工薪酬,提高员工待遇;3. 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木器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木器加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厂长担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厂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生产安全管理第十条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严禁使用不合格、损坏的生产设备。
第十五条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五、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第十八条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九条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六、交通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厂内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一条严格车辆进出管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
七、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降职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木器制作公司管理制度
木器制作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木器制作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木器制作公司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器制作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木器制作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治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木器制作公司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由公司法人代表负责。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木器制作公司按照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公司章程,并确保章程合法有效。
第六条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组织结构、公司业务范围、公司资本构成、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管理机构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公司章程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依法设立公司监督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木器制作公司实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木器制作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各类岗位,实行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发展优秀员工。
第十四条木器制作公司实行人才选拔、培训、激励和退出机制,确保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第十五条木器制作公司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确定薪酬和晋升政策。
第十六条木器制作公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教育培训,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木器制作公司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业务流程。
第十八条木器制作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监督和控制公司的财务活动。
第十九条木器制作公司实行成本管理制度,监控和控制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管理成本,确保公司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通用3篇)
木材工厂管理制度(通用3篇)木材工厂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
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木器加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器加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木器加工厂所有员工,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防范”的原则。
二、安全责任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三、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厂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进厂前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九条员工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四、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第十三条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车间。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防止滑倒、绊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上下班必须走规定的路线,严禁翻越围栏、跨越警戒线。
五、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六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暂时停止作业,直至隐患消除。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轻事故损失。
第二十一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第二十二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木器行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生产计划应合理分配资源,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流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质量管理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和控制。
第十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第十一条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员工质量素养。
四、销售管理第十四条销售部门负责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和销售业绩的实现。
第十五条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十六条建立客户档案,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七条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销售技巧。
第十八条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财务管理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效益。
第二十二条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六、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管理。
第二十四条制定招聘计划,选拔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十六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奖优罚劣,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薪酬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木器厂规章制度
木器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木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器厂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木器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厂长是木器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厂长、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在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充分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条班组长、操作人员等一线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第九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对发生的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制度进行处理,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木器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
第十六条木器厂必须建立健全火灾预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木器加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器加工厂的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器加工厂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计划管理1. 生产厂长根据销售计划,拟定生产计划,并针对主副料需求、人力、设备负荷等因素,做好生产计划。
2. 计算所需主副料,在购备前通知仓管安排原料库存情况。
3. 安排拟定生产进度表,如需外协加工,联系并通知外协厂商。
第五条生产过程组织1. 制定生产计划后,生产厂长应与开发部和仓库取得联系。
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产品设计与改善、工艺流程制作、设备准备与产前检查。
第六条生产进度控制1. 按预定和实际生产进度,发给生产主管工作命令和发料单。
2. 工作命令单(制造单)发给生产主管,同时附上操作、检查标准及工艺流程。
3. 领料单(发料单)给仓库领料。
第七条生产进度监督1. 各组每日上报日报表,了解实际生产进度,适时追查、督促。
2. 各组无法按进度如期完成或有困难时,应尽快通知主管生产的厂长,予以调整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八条质量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 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不良品率。
第九条质量控制1. 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2. 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作业安全1. 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员工招聘1. 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并进行岗前培训。
2.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使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
木器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木器厂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厂长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厂长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2. 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安全防护措施1. 设备设施安全: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电气安全:加强电气线路、设备的管理,确保电气安全。
3. 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程序,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4. 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5. 人员防护: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3. 事故报告: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木器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木器厂安全生产,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
木器厂日常规章制度
木器厂日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木器厂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正常运转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器厂全体员工,凡是进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木器厂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全体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形象,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团队精神,努力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员工应当服从企业管理,听从上级指挥,不得擅自调动工作岗位,不得违规外出、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
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注意生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和用电安全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乱扔烟蒂、垃圾等行为,注意个人卫生,穿着整洁干净。
第八条员工应当积极学习提高自身技能,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增加知识储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第九条木器厂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当专心工作,不得私自做其他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日如有超时工作需求,应当按照企业规定加班,严禁私自拖延下班时间。
第十二条员工在休息时间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扰他人休息,保证自己和他人的正常休息。
第十三条员工在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需加班工作时,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四条木器厂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员工在生产作业中应当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具,不得穿拖鞋、短裙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第十六条员工在生产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更改工艺流程,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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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器厂规章制度【篇一:木器加工厂管理规定】木器加工厂管理规定★第一节木器加工车间规定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
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
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
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
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
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节木器厂油漆车间规定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
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
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第五节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
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
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
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四条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