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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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香香(1993),女,汉族,陕西榆林人,硕士研究生,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问题

王香香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

摘要:我国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后形势日益严峻,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需求随之加剧。“医养结合”模式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医疗服务模式有效结合,成为我国未来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而言,我国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需要更进一步做出努力加以解决,以实现我国老龄人口的健康、幸福养老。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问题

我国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的需求与日俱增,而我国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存在互不衔接的问题。我国如何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背景下,解决老年人的养老与医疗问题,成为当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议题[1]。“医养结合”作为“十三五”时期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方向,其实现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也不能忽略现有医疗与养老服务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医养结合内涵进行分析,探析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现存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策略,促进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长远发展。

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若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比例达到7% 时,就认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社会”。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布的数据证明我国在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社会”[2]。任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的杨燕绥教授提出: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 14% 时,就是深度老龄社会[3]。在已经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 2013 )》中指出: 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龄人口总数达到1. 94亿,占人口总数的14. 3%。所以,我国在2012年就进入了“深度老龄社会”。

二.我国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简称《意见》)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被列为是加快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六大任务中其一。“医养结合”涵盖了五个方面的内容:服务主体,指服务的提供方,如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客体,指服务的对象,如不同健康程度的老年人;服务内容,指服务项目,如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方式,即养老机构或社区增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或社区与医疗机构联合三种;管理机制,即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管理及相关政策制度,如它的管辖部门、管理方式、扶持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等。

三.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问题

(一)政府多重管理加大了政策监管落实难度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是民政部的审批单位,民政部是其主要管理部门,而医养结合模式的运营过程中养老结构要受到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公安消防部门等多重管理,这就使得其职能分散,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

政策也难落实,加大了政策监管难度[4]。

(二)不当定位阻碍养老机构发展

“医养结合”是养老模式的创新探索,它的准确定位应该是健康快速发展[5]。目前,大部分能顺利增设“医 + 养”业务的都是具备了公立、民营大型、专业化等特点的养老或医疗机构。也存在不少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盲目高端定位,不结合本地区实际养老需求,严重影响了养老机构的入住率。

(三)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部门规章、政策文件是目前我国养老与医疗服务开展的主要依据。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医院是没有资格设立养老床位的。同样,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资质、准入等法律法规也不完善。

(四)未建立医养结合的长效筹资机制

传统的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在经历多年发展后,在筹资方面都形成了比较固定的模式和稳定的资金来源。然而将二者结合起来提供服务,就出现筹资空隙,这就严重影响了该服务模式的建立和发展。

四.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改进对策

(一)破除条块分割,梳理“医养结合”管理机制

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是首要的,还要使民政、人社以及各级卫计委等部门在“医养结合”业务职责范围内做到条理规范;其次,应打破相关主管部门间的壁垒,加强部门合作;最后,地方管理部门应结合区域特色,使得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

(二)开放供给渠道,做到供给主体准确定位

鼓励多元化的参与主体。鼓励经营状况不良的基层医疗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向“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转型。其次,支持有能力的三级医院拓宽业务范围,设立养老机构。再次,鼓励养老机构吸引资质较好的医疗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最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要发挥作用,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的全覆盖。

(三)纳入国家健康服务业政策,做到政策完善

政府应当在国家健康服务业政策中加入“医养结合”,在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总规划、城市建设总框架和医疗资源分布规划中加入“医养结合”。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全面、系统的发展。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给予养老服务业政策优惠,推动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促进融资途径的多元化,节省国家财政支出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能够使公共利益取得最大化,所以要支持鼓励多种机构运营、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推动依照市场规律自主经营的医养结合型养老产业形成和发展。也可以先采用划拨部分医保结余资金的方式暂时缓解我国由于长期护理险的缺乏而造成的医养结合机构资金压力。

参考文献:

[1]黄佳豪,孟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6):63

[2]宋澜,王超.从覆盖到发展: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三步走战略[J].改革与发

展,2016,(9):62

[3]杨燕绥,张弛.老龄产业发展依赖三个创新[J].中国国情国力,2014,(1):17

[4]刘稳,徐昕,李士雪.基于SWOT 分析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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