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慢性病申请标准01
河南省医保慢病鉴定标准
省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一、恶性肿瘤标准:标准:1. 经病理学诊断确诊;2. 根据病史、体征、结合 X 线摄片、 B 超、 CT 、MRI 及 AFP、PET 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标准:1. 有明显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或衰竭期的临床表现:(1)胃肠道表现;(2)血液系统表现;(3)心血管系统表现;(4)皮肤粘膜表现;(5)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6)肾脏形态学检查:肾脏体积缩小。
2. 有肾功能异常: CCr<50ml/min ,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
以上两条需同时具备。
三、异体器官移植标准:1、肾脏、骨、骨髓、血管、心脏瓣膜、肝脏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2、心脏瓣膜、血管移植术后抗凝治疗不包括于内。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标准:1. 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血栓形成、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2. 经 CT 或 MRI 等辅助检查证实;3. 三偏征:对侧偏瘫、偏深感觉障碍和同向性偏盲、或单瘫,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四肢瘫,肌力W IV。
或共济失调、行走不稳。
具备其中之一或多项者。
4. 失语;5. 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 6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1、2条为必备条件, 3、 4、 5、 6 条至少具备其一项。
五、糖尿病标准:1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症状,空腹血糖》7.0mmol/L两次。
2、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1)心血管:符合冠心病医保门诊重症标准者,下肢动脉硬化、有供血障碍者;(2)脑血管:符合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医保门诊重症标准者,合并有血管性痴呆;(3)肾病:有明显的蛋白尿,且具有与之相应的视网膜病变者;(4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n级以上);( 5)神经: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经肌电图或诱发电位证实者;具备 1 ,且同时具备 2 中一项者。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标准:1. 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2. 门静脉高压症状:( 1)肝肿大及脾亢;( 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 3)腹水。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慢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
在某些地区,慢病认定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种类:具体的慢病种类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高血压、糖尿病、
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
2.病程:慢病通常具有较长的病程,一般可能超过3个月或更长时间。
在此期间,病情可
能持续不变或进展,且始终没有消失。
3.症状和体征:慢病的症状和体征可能因疾病种类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具有隐匿性、长期
性和反复性的特点。
例如,高血压可能表现为持续性的血压升高,糖尿病可能表现为长期的血糖升高等。
4.医疗记录:申请慢病认定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
查检验报告等,以证明患者确实患有慢病。
此外,对于慢病的防治,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改善生活方式、控制饮食、适当运动、定期体检等,以控制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河南慢性病病种及医院
郑州大学一附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二附院
解放军153医院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一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市三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十五院
郑州肛肠病医院
23
炎症性 肠病
郑州大学一附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二附院 郑州市中医院
解放军153医院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市一院 郑州人民医院
18
慢性肺 源性心
河南省胸科医院
脏病
郑州大学一附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 院
省中医药研究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热电医院
解放军153医院 黄河中心医院 郑州市一院
省直二门诊
河南省武警医院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省直三院
郑州颐和医院 郑州市七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十五院
郑州市六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一附院 中医学院一附院
省直一门诊
河南省胸科医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二附院 6 糖尿病
老干部康复医院 郑州大学五附院 中医学院三附院
河南省武警医院 河南省建筑医院 郑州市二院 省军区门诊部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市三院
省直二门诊 省直三院
福华街卫生中心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
院
三官庙卫生中心
省中医药研究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颐和医院 郑州市七院
郑州热电医院 郑州市九院
郑州市十五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一附院 解放军153医院 黄河中心医院 郑州市一院
省直一门诊
9
血管性 老干部康复医院 痴呆
郑州大学五附院
中医学院三附院
省中医药研究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 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为了建立健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郑政[2000]1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暂行规定》中所指的退休(职)人员,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职)条件并且享受按月领取退休(职)金待遇的人员。
第三条外地驻郑常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可参加外地或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填写《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二)职工工资花名册、工资基金手册;(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对用人单位填报的《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保险登记证》。
第六条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1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及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通知用人单位按核准后的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于每月15日前办妥缴费手续;资金到账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从次月起,参保人员凭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以下简称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第八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年核定、按月申报。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河南郑州慢病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南郑州慢病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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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门诊慢性病的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
申报门诊慢性病的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按照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校参加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人员申报门诊慢性病规定如下:一、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9月份,请于当月的20日前上报材料。
二、目前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共20种,分别为:(一)精神分裂症;(二)再生障碍性贫血;(三)系统性红斑狼疮;(四)恶性肿瘤;(五)结核病;(六)异体器官移植;(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八)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九)慢性支气管炎;(十)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十一)类风湿性关节炎;(十二)肝硬化;(十三)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十四)冠心病;(十五)糖尿病;(十六)帕金森氏病;(十七)肺间质纤维化;(十八)慢性心力衰竭;(十九)甲状腺功能亢进;(二十)强直性脊柱炎。
三、申报程序:慢性病申报人员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领取《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由诊治医师填写初诊意见后并一年内相关病历、检查资料,退休人员请报送至校离退休处,由离退处汇总后报人事处;在职人员请直接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报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定期组织医疗专家鉴定。
患者有恶性肿瘤、结核病、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参保人员,可随时申报,随时鉴定。
四、就医流程:(一)患规定病种的慢性病参保人员,经鉴定确认后,应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首次就诊时,本人应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建立门诊慢性病病历档案。
(二)参保人员到相关科室就诊后,需药物治疗的,开具专用处方,一次药量最长不超过30天。
参保人员发生的非认定病种的门诊费用仍由个人自付。
(三)参保人员就医完毕,将本次就医各种检查治疗单据和专用处方送医保科(办)归档,以备核查。
五、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7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5%,其余由个人自付。
慢性病申请流程
慢性病申请流程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发展缓慢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针对慢性病患者,政府和医疗机构提供了一系列的慢性病管理和医疗补助政策,帮助患者更好地管理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如果您是慢性病患者,想要申请相关的医疗补助和管理服务,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 确定慢性病种类。
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所患的慢性病种类。
不同的慢性病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因此在申请之前,要先了解清楚自己所患疾病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2. 收集相关资料。
在申请医疗补助和管理服务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例如,您可能需要提供诊断证明、病历、医生的建议书、身份证等。
在申请之前,要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确保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
3. 前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申请。
一般来说,慢性病管理和医疗补助服务可以在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进行申请。
您可以前往相关的机构咨询并提交申请,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告知您后续的流程和待遇。
4. 等待审核结果。
提交申请后,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结果。
在等待期间,您可以随时关注自己的申请进展,及时沟通和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
5. 接受相关服务和管理。
一旦申请通过,您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医疗补助和管理服务。
这包括定期的健康体检、专业的医疗指导、药品补贴等。
同时,您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复诊和报告,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管理措施。
总之,慢性病申请流程需要您耐心和细心,同时也需要您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在申请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相关的医疗服务和管理。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健康!。
郑州市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及支付范围
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及支付范围一、恶性肿瘤(一)鉴定标准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治疗和门诊治疗期间必要的检查.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一)鉴定标准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胃肠道表现;(2)血液系统表现;(3)心血管系统表现;(4)皮肤粘膜表现;(5)肾脏形态学检查:肾脏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且必须透析治疗。
以上两条需同时具备。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透析治疗。
2、必要的检查。
三、异体器官移植(一)鉴定标准肾脏、骨髓、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抗排异治疗。
2、化验项目: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环孢素浓度测定。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一)鉴定标准1、半年内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出血、脑梗塞;2、经CT或MRI等辅助检查证实;3、有肢体的功能障碍,肢体肌力<III级。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对症治疗。
2、并发症治疗。
3、必要的检查。
五、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一)鉴定标准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并具备以下并发症1、微血管病变:眼底血管病变三期以上、肾病三期以上;2、大血管病变:脑梗塞、出血、心梗等。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药物治疗;2、并发症治疗;3、必要的检查。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一)鉴定标准1.肝功能损害症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2、门静脉高压症状;(1)肝肿大及脾亢;(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3)腹水。
3、影像学检查证实。
必需具备肝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及B超提示肝硬化影像或有腹水才能鉴定为肝硬化失代偿期。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保肝降酶治疗;2、降低门脉压力,预防消化道出血;3、抗肝纤维化,阻止肝硬化进一步发展;4、治疗并发症。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鉴定标准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发展缓慢的疾病,常见的慢性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
慢性病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态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对慢性病的鉴定标准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慢性病的鉴定标准,以便更好地识别和管理患者的疾病。
首先,慢性病的鉴定需要考虑疾病的病程。
一般来说,疾病的病程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间长度才能被认定为慢性病。
例如,糖尿病需要持续高血糖状态超过3个月,高血压需要持续血压升高超过6个月,才能被确定为慢性病。
其次,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考虑疾病的病理改变。
慢性病的发展通常伴随着组织结构和功能的不可逆性改变,这些改变在疾病的早期可能并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延长逐渐显现出来。
因此,通过对患者的病理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可以更准确地鉴定慢性病的存在和程度。
另外,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考虑患者的临床表现。
不同的慢性病在临床表现上有着各自的特点,如糖尿病患者常常出现多饮、多尿、体重减轻等症状,高血压患者则常常出现头痛、头晕、视力模糊等症状。
通过对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可以更好地确定慢性病的诊断和鉴定。
最后,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考虑患者的生活方式和遗传因素。
一些慢性病的发生与患者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如肥胖、吸烟、饮酒等不良生活习惯会增加患慢性病的风险。
此外,一些慢性病也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家族史对慢性病的鉴定也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慢性病的鉴定标准涉及病程、病理改变、临床表现、生活方式和遗传因素等多个方面,需要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和分析。
只有通过科学准确的鉴定,才能更好地指导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减轻患者的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慢性病鉴定标准能够对临床工作有所帮助。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进展缓慢的疾病,常见的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
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对于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
慢性病的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时间。
慢性病通常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才能被诊断为慢性病。
一般来说,持续时间超
过3个月的疾病可以被认定为慢性病。
这是因为慢性病的特点是病程较长,不像急性疾病那样突然发作,病情进展较快。
二、症状持续性。
慢性病的症状通常是持续性的,不像急性疾病那样症状突然出现,病情迅速恶化。
慢性病的症状可能会有波动,但总体上是持续存在的,这也是慢性病鉴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病情稳定。
慢性病的病情通常是相对稳定的,不像急性疾病那样病情波动大,甚至有可能
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
慢性病的稳定性是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医学检查结果。
慢性病的鉴定还需要依据医学检查结果,例如血压、血糖、心电图、肺功能检
查等。
这些检查结果可以客观地反映患者的病情,有助于确定是否属于慢性病范畴。
五、治疗反应。
慢性病的治疗通常需要长期进行,并且治疗效果不像急性疾病那样迅速显现。
慢性病的治疗反应也是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之,慢性病的鉴定标准包括持续时间、症状持续性、病情稳定、医学检查结果和治疗反应等方面。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地鉴定慢性病,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希望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患者朋友能够加强对慢性病鉴定标准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治疗慢性病,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6〕11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30日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门诊治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减轻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郑政办〔2016〕7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列入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恶性肿瘤(二)异体器官移植(三)造血干细胞移植(四)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五)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六)精神分裂症(七)系统性红斑狼疮(八)强直性脊柱炎(九)帕金森氏病(十)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十一)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型心脏病(非隐匿型者)(十二)高血压病(伴靶器官损害)(十三)类风湿性关节炎(十四)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十五)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十六)结核病(十七)肺间质纤维化(十八)慢性心力衰竭(十九)慢性丙型肝炎(二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二十一)视网膜静脉阻塞(二十二)高脂血症(二十三)前列腺增生(中、重度)(二十四)血管性痴呆(二十五)肾病综合征(二十六)抑郁症(中、重度)(二十七)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前款所列病种以下通称门诊规定病种。
第三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患门诊规定病种的门诊治疗,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符合上述门诊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经本市二类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相当于本市同类别非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可选择一家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并填写《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印制),该定点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后,连同参保人员有关资料,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
慢病申报标准
关于慢性病申报的标准
应当前慢性病补偿开展过程各县区卫计局反馈的要求,现将慢性病申报的标准进行了整理汇总,具体如下:
一、申报的病种必须在32种慢性病范围内;
二、所需纸质资料:疾病体征、临床表现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病情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出院记录(需加盖公章)等一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依据,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精准扶贫手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精神病、尘肺、结核病需要有专科医院提供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四、已纳入新农合慢性病补偿的患者,可以乡镇为单位提供患者清单表(表格内容同慢病申报的电子表内容),加盖农合办及乡镇卫生院公章,以及患者身份证、农合卡复印件。
五、32种慢性病的具体诊断标准附后。
六、在门古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申报(打预防针地方),所有资料交到公共卫生科。
慢性病管理制度
郑州大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成立慢病管理科,由全科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所在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设慢病管理专干一名,具体负责本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版)》规定,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和我院有关慢病管理要求,做好本中心慢病管理工作。
二、管理率:1、高血压:35%(国家卫计委38%);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X 79%x 24.9%X 35%2、糖尿病:35%(国家卫计委25%);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X 79%X 9.21%X 35%3、严重精神障碍:按上级要求予以管理。
4、管理率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为准。
三、筛查和建档(一)在为本辖区居民提供诊疗、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义诊咨询、上门建档、随访等服务时,应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登记、报告工作。
(二)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本辖区居民,在《义诊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进行体格检查。
(三)登陆《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平台》(新益华系统)进行查询,为尚未管理的慢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慢病档案,纳入慢病管理;已建立慢病档案的,对其个人及家庭档案予以更新,并作为一次随访。
(五)围保科、儿保科、中医科发现的辖区内慢病居民,应让居民到全科团队办理慢病管理手续。
四、慢病随访(一)高血压和糖尿病随访1 、对病情控制满意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至少每3 个月随访 1 次,每年至少应做到1-4次面对面随访2、对第一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住院或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慢保申请书范文
慢保申请书范文1. 引言慢性病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据统计,慢性病患者的数量逐年增加,给个人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解决慢性病患者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我特此提出申请慢保计划。
2. 申请理由2.1 慢性病患者群体慢性病患者群体主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这些疾病对患者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需要长期的治疗和管理。
然而,目前社会对于慢性病患者的关注和支持还不够,他们面临着医疗资源不足、经济负担重、生活质量低下等问题。
2.2 慢保计划的意义慢保计划的目的是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帮助慢性病患者更好地管理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这一计划将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健康教育: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健康检查:定期为慢性病患者进行身体检查,及时掌握病情变化;•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心理支持: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制,帮助患者应对心理压力和情绪问题;•社会关爱:组织志愿者团队,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社交活动。
2.3 申请目标本次申请旨在筹集资金和资源,支持慢保计划的实施。
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共同努力改善慢性病患者的生活状况。
3. 慢保计划的推广和落地3.1 推广渠道为了将慢保计划推广到更多的慢性病患者中,我们将采取多种推广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慢保计划的知名度;•社区活动:在社区组织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向慢性病患者宣传慢保计划的优势和服务内容;•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慢保计划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通过线上方式传播信息。
3.2 落地实施为了确保慢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与医疗机构合作: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招募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团队,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社交活动;•开展培训:对参与慢保计划的医务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设立监督机制:建立慢保计划的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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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
一、恶性肿瘤
标准:
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
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
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标准:
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衰竭症状:
(1)胃肠道表现;
(2)血液系统表现;
(3)心血管系统表现;
(4)皮肤黏膜表现;
(5)肾脏形态学检查:肾脏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
准,且必须透析治疗。
以上两条需同时具备。
三、异体器官移植
标准:
肾脏、骨髓、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标准:
1.半年内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出血、脑梗塞;
2.经CT或MRI等辅助检查证实;
3.有肢体的功能障碍,肢体肌力<Ⅲ级。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五、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
标准:
已确定的糖尿病患者并具备以下并发症
1.微血管病变:眼底血管病变三期以上、肾病三期以上;
2.大血管病变:脑梗塞、出血、心梗等。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标准:
1.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
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
(1)肝肿大及脾亢;
(2)侧枝循环的建立及开发;
(3)腹水。
3.影像学检查证实。
必需具备肝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及B超提示肝硬化影像或有腹水才能鉴定为肝硬化失代偿期。
七、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标准:
1.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病史(附住院病历或复印件);
2.遗留有心肌梗塞的心电图改变或冠脉造影、放射性核素
心肌灌注显像有陈旧性心梗的证据;
3.目前有心绞痛症状、心脏扩大,心功能不全,室壁瘤等。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八、高血压病Ⅲ期
标准:
患有高血压病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
1.高血压脑病;
2.脑出血;
3.肾功能出现明显异常,血肌肝>2.5mg/dl,
BUN>9.0mmol/L;
4.眼底出血。
九、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标准:
1.有三年以上的慢性支气管炎病史伴肺气肿体征;
2.有相应的X线表现:两肺纹理增粗、紊乱,呈网状或条
索状、斑点状阴影、肺透亮度增加,肺气肿显著;
3.呼吸功能检查: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占用力肺活量的比值
减少(<70%),最大通气量减少(预计值的80%);
4.并发呼吸道感染。
以上四条需同时具备。
十、类风湿性关节炎
标准:
1.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关节肿胀、变形,至少6周;
2.X线提示关节变形骨质侵蚀等;
3.化验检查:类风湿因子阳性,ANA 1:400 以上。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十一、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
标准:
1.有经确诊的原发疾病,轻微活动即出现心悸、呼吸困难;
2.颈静脉怒张、肺部罗音、肝脏明显肿大、浮肿;
3.X线摄片显示肺泡水肿,肺间质水肿,胸腔积液,心胸比≥0.5(后前片位);
4.颈静脉压>6cmH2O;
5.心排指数<2.2L/min㎡。
具备以上其中三项者即可鉴定为慢性心功能不全Ⅲ级。
十二、结核病
标准:
1.肺结核
(1)肺部有异常阴影,痰菌及病理证实的肺结核;
(2)肺部有异常阴影,痰菌三次检查为阴性或培养阴性,有肺结核相关症状或体征;高稀释度PPD、免疫
学等辅助检查,二项以上阳性者,或经实验治疗证实的菌阴肺结核;
(3)痰菌阳性,肺X线阴性的支气管内膜结核;
(4)硬结、钙化及已治愈的肺结核除外。
2.肺外结核
(1)有肺结核病史或伴有其他器官结核病证据;
(2)有结核病的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
(3)有明确的病理学、细菌学、X线检查或CT及其他辅助检查证实为活动性结核者。
十三、精神分裂症
标准:
1.病史二年以上,且经二年以上的系统性药物治疗;
2.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病
程标准及排除标准。
十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标准:
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
2.骨髓至少一个部分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骨髓小粒非造
血细胞增多;
3.排除全血细胞减少的其它疾病;
4.一般的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以上四条需要具备。
十五、系统性红斑狼疮
标准:
1.颊部皮疹;
2.盘状红斑;
3.浆膜炎:胸膜炎或(及)心包炎;
4.神经系统异常:抽搐、精神异常;
5.尿检异常:蛋白尿、尿中红细胞和(或)管型;
6.血液系统异常:溶血性贫血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
少;
7.免疫学检查异常:ACA阳性或抗DNA抗体增高或抗Sm抗
体阳性;
8.抗核抗体(ANA)效价增高。
具备以上条件中4项以上者可鉴定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中3、4、5、6必备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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