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CNCA-00C-006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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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附件2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161.范围··162.术语和定义··162.1工厂检查·162.2指定试验·17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4.工厂检查要求·174.1工厂专业类别·17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 (18)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1.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

2.术语和定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3C认证CNCA-00C-006工厂检查通用要求讲解

3C认证CNCA-00C-006工厂检查通用要求讲解

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161.范围··162.术语和定义··162.1工厂检查··162.2指定试验··17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4.工厂检查要求··174.1工厂专业类别··17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2014年第1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制定了两个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现予以发布。

上述两个通用实施规则与后续发布的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配套使用,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编号:CNCA-00C-005)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编号:CNCA-00C-006)国家认监委2014年1月2日附件1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 (5)1.适用范围 (5)2.术语和定义 (5)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5)2.3例行检验 (6)2.4确认检验 (6)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6)2.6功能检查 (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3.1职责和资源 (7)3.2文件和记录 (8)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 (8)3.4生产过程控制 (9)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10)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10)3.7不合格品的控制 (12)3.8内部质量审核 (12)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12)3.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3)3.11CCC证书和标志 (1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要求文/秦志峰 翟佳斌 蒯燕敏[摘要]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是生产性企业检验检测活动最直接的工具,是企业重要的基础实施和关键资源,也是工厂生产合格产品的重要能力。

本文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的要求,详细解读了实施规则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要求,结合作者多年工厂检查管理和实践经验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进行系统的研究,总结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和计量要求的关注点。

[关键词]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计量要求一、概述对于认证机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检查组实施工厂检查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评价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管理体系的主要依据。

对于工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建立产品认证质量体系的重要依据[1]。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是企业生产合规产品的重要资源,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其作出了具体规定。

结合多年来对工厂检查管理和实践经验,配合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的经验以及对产品质量认证的相关研究,详细解读了实施规则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要求,总结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和计量要求的关注点。

二、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计量要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关于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要求有条款3.1.2资源和条款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这两个条款是对工厂的基础性和总体性要求[2]。

结合工厂的实际生产情况,本文总结出实施规则中对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

1.总体要求工厂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方式、规模大小、人员素质和相关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以满足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为原则,确定并配备所需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设备的性能、精度、运行状况等应满足生产和检验的要求,数量应满足正常批量生产的需要。

如果工厂租用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工厂应通过合同及协议等方式进行,应有合同协议及使用记录等,证明认证产品生产期间,设备由工厂支配和使用,功能检查、校准或检定等满足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

2014年第1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制定了两个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现予以发布。

上述两个通用实施规则与后续发布的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配套使用,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编号:CNCA-00C-005)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编号:CNCA-00C-006)国家认监委2014年1月2日附件1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录0.引言・・・・・・・・・・・・・・・・・・・・・・・・・・・・・・・・・・・・・・・・・・・・・・・・・・・・・・・・51.适用范围・・・・・・・・・・・・・・・・・・・・・・・・・・・・・・・・・・・・・・・・・・・・・・・・・・・・52.术语和定义・・・・・・・・・・・・・・・・・・・・・・・・・・・・・・・・・・・・・・・・・・・・・・・・・・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5 2.3例行检验・・・・・・・・・・・・・・・・・・・・・・・・・・・・・・・・・・・・・・・・・・・・・・・・・・6 2.4确认检验・・・・・・・・・・・・・・・・・・・・・・・・・・・・・・・・・・・・・・・・・・・・・・・・・・・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62.6功能检查・・・・・・・・・・・・・・・・・・・・・・・・・・・・・・・・・・・・・・・・・・・・・・・・・・・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 3.1职责和资源・・・・・・・・・・・・・・・・・・・・・・・・・・・・・・・・・・・・・・・・・・・・・・・・・7 3.2文件和记录・・・・・・・・・・・・・・・・・・・・・・・・・・・・・・・・・・・・・・・・・・・・・・・・・8 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8 3.4生产过程控制・・・・・・・・・・・・・・・・・・・・・・・・・・・・・・・・・・・・・・・・・・・・・・・9 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10 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10 3.7不合格品的控制・・・・・・・・・・・・・・・・・・・・・・・・・・・・・・・・・・・・・・・・・・・12 3.8内部质量审核・・・・・・・・・・・・・・・・・・・・・・・・・・・・・・・・・・・・・・・・・・・・・12 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13 3.11CCC证书和标志・・・・・・・・・・・・・・・・・・・・・・・・・・・・・・・・・・・・・・・・・・・1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CCC工厂检查要求

CCC工厂检查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1 职责与责任工厂应规定与保证认证要求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1.1 工厂应在其管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有充分能力胜任: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1.2 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络员,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及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络员跟踪和了解的内容应至少包括:a)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b)证书有效性的跟踪结果;c)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1.3 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机制的工厂,应在其组织内任命认证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能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关键件包括:关键元器件、重要部件和材料或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2 文件和记录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记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

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关键件清单等)、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2。

2 工厂应确保文件的正确性、适宜性及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51.适用范围··52.术语和定义··52.1认证技术负责人··5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5 2.3例行检验··62.4确认检验··6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62.6功能检查··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3.1职责和资源··73.2文件和记录··8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83.4生产过程控制··9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10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103.7不合格品的控制··123.8内部质量审核··12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133.11CCC证书和标志··1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CNC加工检验标准

CNC加工检验标准

生产制造CNC加工检验标准1)变形:合格放置平稳或装配后无错位,离壳间隙在0.2MM以下,不影响外观.不合格放置不平稳,装配有组合不严或影响其他组装,间隙超0.2MM均不可接受.2)缩水合格轻微缩水,正面在30CM距离以内才能发现,或侧边不明显处,可接受(客户特殊要求除外合格轻微缩水,正面在20CM距离以内才能发现或侧边不明显处,手感轻微,可接受(客户特殊除外)不合格严重缩水,用手可以明显感到不平,影响装配,影响外观.3)色差合格在同样环境下与样板无明显差别均可接受.不合格在同样环境下与样板有明显差异或同批产品有颜色差异或同一产品各部分有明显颜色差异均不可接受.4)披锋合格表面或边缘无毛刺,光滑接缝处0.2MM但无刺手现象,工艺需作改善.合格表面或边缘光滑无任何毛边,毛刺;披锋<0.1MM无刺手现象但工艺需作改善.不合格表面边缘刺手,影响外观均不可接收.5)碰伤合格整机外观无任何碰伤边缘掉油现象.合格正面轻微碰伤,喷油或可以覆盖碰伤痕迹,不明显影响外观,侧面/底面碰伤较重喷油或能见轻微碰伤痕迹. 不允许任何碰伤.不合格成品机外壳有明显碰伤,变形,影响外观.6)喷油合格喷油面均匀,无灰尘,发亮,油粒,表面无明显夹水纹.吸附力:用3M SCOTHCH 810胶纸,将喷油干透之产品表面贴紧5-10分钟后撕开, 油漆无脱落现象为合格,(方法:将胶纸一端倾斜约45度撕开)表面硬度:待干后24小时,用手指甲背在其表面轻刮,若出现刮花痕迹和轻微痕迹,如果可用手轻轻抹去其轻微痕迹(或用去污水轻轻一擦痕迹便消除)为合格.颜色与样板一样(或与样板有少许差异,但须整套色一致不合格喷油面不均匀,一部分粗糙,一部分光亮,喷油面有灰尘,油粒,明显夹水纹.吸附力:表面硬度达不到要求. 颜色与样板差异较大,或整套颜色不一致.7)丝印合格塑胶:表面丝印位置,字体,颜色与样板或工程图纸一致.吸附力:用3M SCOTCH 810胶纸,在丝印好的塑胶表面贴紧后撕开,(方法:将胶纸一端倾斜约45度角撕开,连续3次丝印无脱落现象为合格耐磨度:用沙胶笔擦30次以上不掉油为合格.电子元件:丝印颜色清晰,色环易辨认浸,UC36洗板水浸3秒后不掉色环,极性标识清楚,规格丝印清晰易识别.合格丝印有轻微断缺,连接,能够辨别丝印内容.电子元件色环极性标识,有少许断缺,但可以辨认其极性,浸UC36洗板水约3秒后丝印不掉可接受.不合格塑胶表面丝印模糊,丝印移位,颜色与工程图纸或样板不一致,丝印色坏,字体变形丝印有毛边,重叠,连接,断缺,气泡.塑胶表面丝印达不到吸附力,耐磨度要求.电子元件色环丝印不全,少色环,不能辨认其颜色,不能辨认其极性或规格.受.8)错位合格成品装配错位不超过0.2MM且不影响其他组装外观.合格成品装配错位不超过0.1MM且不影响外观.不合格错位超过0.2MM影响整机外观。

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CNCA-00C-00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治理规定》以及《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认证〔2013〕39号),我委制定了两个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名目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连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用于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现予以公布。

上述两个通用实施规则与后续公布的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配套使用,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编号:CNCA-00C-005)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编号:CNCA-00C-006)国家认监委2014年1月2日附件1编号:CNCA-00C-00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4-01-02公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公布目录0.引言 (5)1.适用范畴 (5)2.术语和定义 (5)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5)2.3例行检验 (6)2.4确认检验 (6)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6)2.6功能检查 (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3.1职责和资源 (7)3.2文件和记录 (8)3.3采购和关键件操纵 (8)3.4生产过程操纵 (9)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10)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10)3.7不合格品的操纵 (1)23.8内部质量审核 (1)2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操纵 (1)23.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33.11CCC证书和标志 (13)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治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操纵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连续符合认证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18年9月)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18年9月)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18年9月)序号编号版本通用规则名称1 CNCA-00C-001 2008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2 CNCA-00C-002 200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3 CNCA-00C-003 201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4 CNCA-00C-004 201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5 CNCA-00C-005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 CNCA-00C-006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7 CNCA-00C-007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序号编号版本产品规则名称1 CNCA-C01-01 2014 《电线电缆》2 CNCA-C02-01 2014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3 CNCA-C03-01 2014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4 CNCA-C03-02 2014 《低压元器件》5 CNCA-C04-01 2014 《小功率电动机》6 CNCA-C05-01 2014 《电动工具》7 CNCA-C06-01 2014 《电焊机》8 CNCA-C07-01 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9 CNCA-C08-01 2014 《音视频设备》10 CNCA-C09-01 2014 《信息技术设备》11 CNCA-C10-01 2014 《照明电器》12 CNCA-C11-01 2014 《汽车》13 CNCA-C11-01/A1 2014 《汽车(消防车)》14 CNCA-C11-02 2014 《摩托车》15 CNCA-C11-03 2014 《摩托车发动机》16 CNCA-C11-04 2014 《汽车安全带》17 CNCA-C11-05 2014 《机动车喇叭》18 CNCA-C11-06 2014 《机动车制动软管》19 CNCA-C11-07 2014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20 CNCA-C11-08 2014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21 CNCA-C11-09 2014 《汽车内饰件》22 CNCA-C11-10 2014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23 CNCA-C11-11 2014 《汽车燃油箱》24 CNCA-C11-12 2014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25 CNCA-C11-13 2014 《车身反光标识》26 CNCA-C11-14 2014 《汽车行驶记录仪》27 CNCA-C12-01 2014 《机动车辆轮胎》28 CNCA-C11-15 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乘员头盔》29 CNCA-C11-16 201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30 CNCA-C13-01 2014 《安全玻璃》31 CNCA-C14-01 2014 《农机产品》32 CNCA-C16-01 2014 《电信终端设备》33 CNCA-C18-01 2014 《火灾报警设备》34 CNCA-C18-02 2014 《火灾防护产品》35 CNCA-C18-03 2014 《灭火设备产品》36 CNCA-C18-04 2014 《消防装备产品》37 CNCA-C19-01 2014 《防盗报警产品》38 CNCA-C19-02 2014 《安防实体防护产品》39 CNCA-C21-01 2014 《装饰装修产品》40 CNCA-13C-068 2010 《童车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1 CNCA-13C-069 2010 《电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2 CNCA-13C-070 2010 《塑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3 CNCA-13C-071 2010 《金属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4 CNCA-13C-072 2010 《弹射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5 CNCA-13C-073 2010 《娃娃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6 CNCA-C22-03 2014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6 -目录0.引言1.适用范围2.术语和定义2.1认证技术负责人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2.3例行检验2.4确认检验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2.6功能检查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3.1职责和资源3.2文件和记录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3.4生产过程控制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3.7不合格品的控制3.8内部质量审核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3.10产品防护与交付3.11 CCC证书和标志0.引言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2.术语和定义2.1认证技术负责人- 6 -属于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内部人员,掌握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保持一致,产品一致性的具体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

2.3例行检验为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通常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进行的100%检验。

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CNC工业安全查核表

CNC工业安全查核表
不能打开,防止铁屑溅出伤到; A
10 作业人员在拉模板时必须带手套防止手被刮伤(机台主轴转动时不能带手套), A
备注:1.A类表示有直接致伤、致残隐患;B类表示有间接致伤;C类有潜在工业安全隐患; 2.每月不定期检查至少两次,检查不良结果通告给各课课长。 确认: 审核: 制表:王东升 2009.12.30
10作业人员在拉模板时必须带手套防止手被刮伤机台主轴转动时不能带手套11试孔时冬季衣服的袖口必须扎好
CNC工业安全检查表
项目 查核明细 1 刀具上的铁屑要在机台主轴停止转动后用筷子(木头)弄掉防止手被刮伤, 2 大于或等于550以上模板要四个人抬防止被压伤. 4 机台在运转的时候,不能擦机台,防此手被挤伤; 5 作业员不可在栈板或车间内打闹跳跃,防止摔伤; 6 磨床模板在翻面时大于或等于500以上要两个人反翻防止手被压伤, 行为面 7 下模时,作业员必须要有两个人用油压车下模, 8 作业员用油压车运输时,油压车高30CM; 9 上班时必须穿劳保鞋; 11 试孔时,冬季衣服的袖口必须扎好; 12 作业员在清理铁屑时必须带手套防止手被刮伤, 13 禁止酒后工作,违反者重罚, 1 栈板之间有空隙 设备面 2 地板有油,有积水 3 电路,线管老化 4 区域线必须明显 意识面 1 你的岗位有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2 你的组长有在早会上强调,宣导安全注意事项吗? 类别 A A A C A B B B B B C C C C C C C TD1 TD2 TD3 TD4 备注

轴类零件进厂检验标准

轴类零件进厂检验标准

轴类零件进厂检验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轴类零件进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质量判定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轴类零件的进厂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3、1外观检验1.用目测法检测零件外观无锈斑、黑皮、变形、毛刺、缺损、划痕、碰伤等外观不良;2.有镀层或喷涂层的轴类零件,镀层无剥落、起层、碰伤等外观缺陷;3.表面光洁度按照图纸要求,根据标准样板或标准粗糙度对比块进行目测对比;4.螺纹用目测检查无碰伤、毛刺、乱丝等外观缺陷;5.当轴类零件作为注塑镶件时,目测其止动(防止塑料与轴上下窜动或者相对旋转)结构应符合图纸要求。

3、2尺寸检查1.检测方法:a、检具量测法:检验工具:根据图纸尺寸的公差要求,选择高一精度等级的计量检测器具进行尺寸检查;b、试装检测法:检验工具:选择同轴配合的相关标准零件进行试装配,根据装配手感进行确定;c、治具检测法:检验工具:用偏摆仪和百分表综合治具进行检测,主要检测形位公差。

2.尺寸检测分类a、外径尺寸:如果与轴承配合,使用标准轴承进行试装检测法进行检测;如果同其它零件配合,使用相应的标准地封样零件进行试装检测;也可以根据图纸尺寸,使用外径千分尺寸进行检测。

b、长度尺寸:采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测。

c、挡圈卡槽尺寸:采用标准开口档圈进行检测。

d、铣扁尺寸:采用游标卡尺或者。

e、螺纹尺寸:用标准螺丝或螺母进行试装,同时检测螺纹的拧合顺滑性和攻丝深度。

3.形位公差的检测根据图纸的要求,用专用夹具对直线度、圆度、同轴度进行检测。

3、3材料检查1.可以采用简单的方法进行检测,譬如采用磁铁区分铁与不锈钢;2.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材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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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0.引言 (16)
1.范围 (16)
2.术语和定义 (16)
2.1工厂检查 (16)
2.2指定试验 (17)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 (17)
4.工厂检查要求 (17)
4.1工厂专业类别 (17)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 (18)
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 (18)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 (18)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 (19)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 (19)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 (19)
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 (19)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 (20)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 (20)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20)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 (20)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 (21)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 (2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1.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

2.术语和定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2.1工厂检查
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

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场所界限。

注: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

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
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当认证产品的制造涉及多个场所时,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应至少包括例行检验、加施产品铭牌和CCC 标志环节所在场所,必要时还应到其余场所(如关键工序)进一步检查,即延伸检查。

2.2指定试验
为评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检查组在生产企业现场抽取认证产品并根据认证依据标准选定项目,由生产企业人员所进行的试验。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
(a)客观、公正、公开、保密;
(b)以产品一致性、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为关注焦点;
(c)获取认证产品及工厂的真实状况;
(d)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
(e)得出基于风险评估的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4.工厂检查要求
认证机构应依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并结合产品及行业特点,明确并公布工厂检查要求。

工厂检查要求应至少包含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适用内容,并在以下方面保持一致: 4.1工厂专业类别
工厂专业类别按相同的产品大类、相同的认证依据标准系列、相同或相似的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艺、可考虑的
特殊情况等进行划分。

同一工厂涵盖不同工厂专业类别时,工厂检查应分别实施。

原则上,产品一致性检查、指定试验、抽样检验和确认检验应覆盖不同的工厂专业类别。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
对于同一认证规则下不同认证机构实施认证的产品,关键件清单、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例行检验、确认检验的要求应保持一致。

5.确定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
在认证批准前,认证机构应与工厂协商确定工厂检查的场所界限,对于生产企业实际地址以外的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的场所、部门、活动和过程,应特别关注。

在认证批准后,认证机构应确保工厂检查场所界限的完整性、准确性,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检查样本提供必要条件。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
认证机构应根据工厂检查的具体目的确定其实施方式和内容,如预先通知或不通知的工厂检查、从工厂/市场/使用场所获取样品、抽样或买样,以及工厂检查的条款、各条款的检查重点、产品一致性检查、指定试验、监督抽样等。

认证机构应根据工厂检查的具体目的、方式和内容,确定具备相应能力的检查组成员,并为其提供完整、准确、实时更新的
工厂检查所需资料和信息。

对于预先通知的工厂检查,认证机构应在现场检查前与生产企业约定工厂检查时间、确认工厂检查范围和计划安排。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
对于生产企业搬迁,认证机构应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如下风险:
(a)由于生产条件、人员能力、生产工艺等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b)工厂在新生产场所生产的产品,未经认证即出厂、销售的风险。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
在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认证机构应视情况实施特殊检查或调查;重点分析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及对认证产品的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
对于因质量原因所暂停的证书,在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时,认证机构应:
(a)关注工厂对证书暂停的原因分析是否全面、充分;
(b)关注工厂采取的措施是否满足产品召回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和纠正措施是否适当、有效,以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c)关注在证书暂停期间,是否有相关产品出厂、销售、进口。

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
对于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如机动车辆轮胎、电线电缆等,认证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控制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以避免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a)从加施CCC标志至例行检验之间的,状态未定产品;
(b)已加施CCC标志的不合格品。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
对于工厂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如机动车灯具生产企业委托配光镜生产者将CCC标志模压在配光镜表面等,认证机构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风险,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使风险可控:
(a)相关方加施CCC标志的活动是否受控并符合规定要求;
(b)加施CCC标志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c)加施CCC标志的合格品是否仅用于向生产企业交付;
(d)相关方所印刷、模压CCC标志的产品是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
工厂检查结论通常分为“工厂检查通过”、“书面验证通过”、“现场验证通过”、“工厂检查不通过”四种。

其中,“书面验证通过”指存在不符合项,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报认证机构书面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现场验证通过”指存在不符合项,工厂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认证机构现场验证有效后,工厂检查通过。

工厂检查不符合项分为一般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两类。

其中,一般不符合项指可能对产品认证质量产生轻微影响的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指认证产品在生产制造或检验过程中产生严重的质量问题,以及产品结构、关键件等与认证批准结果不一致且较为严重的不符合项。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
11.2.1工厂检查通过
无不符合项。

11.2.2书面验证通过
属于一般不符合项;或者“现场验证通过”和“工厂检查不通过”以外的情况。

11.2.3现场验证通过
存在不符合项,但没有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具体例如:
(a)虽有构成系统性不符合的较多一般不符合项,但未对产
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
(b)虽有在资源、关键件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等产品实现的主要质量环节存在不符合项,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
(c)其他难以通过纠正措施的证明性材料进行书面验证,但未对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生严重影响的。

11.2.4工厂检查不通过
有构成系统不符合的较多一般不符合项或个别严重不符合项,且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时,具体例如:
(a)指定试验结果不合格(原则上);
(b)关键资源不满足要求,难以保证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
(c)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将导致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如产品结构、关键件变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d)认证产品存在缺陷,可能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e)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未有效实施,造成产品不一致且质量保证能力系统性失效的;
(f)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工厂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g)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
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的主要情况有:伪造、变造、出租、
出借、冒用、买卖、转让CCC标志或证书,以及盗用CCC标志;在获知证书被撤销或暂停后,继续使用CCC标志或证书;在未获得CCC证书的产品上,故意加施CCC标志;其它故意非法使用CCC标志或证书的情况。

(h)工厂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
(i)其它直接危及产品一致性或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严重不符合项。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
对于工厂检查结论判定为“书面验证通过”或“现场验证通过”的,认证机构应将验证结果及时告知生产企业。

当经过认证机构评定后的工厂检查结论发生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告知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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