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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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交通的日益繁忙,农村公路养护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提高农村交通效率,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深入探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农村交通安全性农村公路经常承担着连接农村各个地区的重要职责,属于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农村公路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养护管理,将会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及时维修和养护可以保障道路的平整度、防止路面坑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农村交通的安全性。

2. 改善农村交通效率农村公路的畅通程度 directly 影响着农村交通效率。

如果农村公路存在坑洼、崩塌等问题,将会导致车辆行驶速度减缓,增加行车时间,影响农村交通的通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养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及时解决农村公路的问题,提高交通效率。

3. 保护农村公路资产农村公路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投资项目。

养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确保公路资产的保值和延长其使用寿命,节约资金和资源。

定期的养护工作可以延缓路面的破损程度,降低维修费用,为公路资产保值提供可靠保障。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首先,应该建立健全一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包括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和机制、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建立健全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

这些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养护工作更加有序化、高效化,确保农村公路的及时维修和养护。

2.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培训是提高养护人员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手段。

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提升自身技能和专业水平,熟悉各类养护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养护技术,了解养护管理的最新要求和标准。

这样可以提高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养护成本。

公路养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公路养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公路养护方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促进公路建设和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及相关单位对公路养护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作应该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对道路进行及时、科学、有效的养护,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公路保持良好的状态,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运行效率,提供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作应遵循“谁建谁管、谁用谁养、谁违谁补”的原则,养护责任明确,工作清晰。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作应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按规定程序开展,确保公路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国家、地方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公路养护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养护工作开展绩效评估,促进公路养护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公路养护管理第八条国家、地方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第九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具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养护工作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规范养护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理调配资源,协同推进公路养护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路养护档案,记录养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果,形成可追溯的证据,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三章公路养护工作第十三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养护计划编制、养护实施、养护监督和养护评估等环节。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根据道路的种类和等级,确定养护标准和养护内容,分类分级进行养护。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养护标准和养护内容要求开展,确保养护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工作应当加强预防性养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道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道路使用安全性。

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

干线公路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提高公路的养护质量,提升公路的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小修保养具体工作范围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界定。

第三条公路小修保养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公路小修保养要以保持路况良好为目标,以养护质量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并结合相关专项养护活动,积极倡导预防性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的服务水平和综合抗灾能力。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干线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

农村牧区公路和边防公路及其他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制定相关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公路交通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根据年度《干线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安排,对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及日常养护进行管理。

3、组织小修保养等各类养护技术培训,提高养护管理人员水平。

4、负责督查全区小修保养质量、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养护专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全区公路养护检查评比工作。

5、负责全区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科技水平。

6、负责全区养护体制、模式的调查研究,以便适应新形势下的公路养护管理。

第七条盟市公路管理机构养护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

2、编制小修保养年度建议计划,经盟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公路管理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下达的小修保养年度计划,分解辖区内小修保养计划,落实养护任务,并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

道路养护工程管控制度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和延长道路使用寿命,道路养护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管理控制制度对于道路养护工程来说尤为重要,只有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才能确保道路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将就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控制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养护工程前期准备1.确定养护工程的范围、目标和任务,明确养护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施工期限。

2.编制养护工程计划,包括施工方案、工期安排、材料选购、设备准备等内容。

3.确定养护工程的预算和资金来源,确保充足的资金保障。

4.组建养护工程项目组,确定项目组成员及各自职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和交通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6.准备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养护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2.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工期安排,确保施工按时完成,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5.及时沟通和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团结合作。

6.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进展顺利并符合相关规定。

7.在施工结束后,进行验收和整理工程档案,保留相关资料和记录,为后续管理提供依据。

三、养护工程后期管理1.建立健全的道路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施工记录、合同文书、验收报告等内容。

2.对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整改和提高养护工程的质量水平。

3.定期检查和维护养护工程,保持道路的良好状态,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

4.加强道路养护工程的维护保养,及时修补和处理道路上出现的问题,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

5.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道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3. 公路养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2. 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养护技术档案。

3.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养护内容与标准1. 公路养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病害处理、清洁保洁、绿化美化等。

2. 根据公路等级和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养护标准和作业指南。

3.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极端天气造成的公路损害,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纳入养护计划。

四、养护工程实施1. 养护工程应根据公路实际情况和养护周期,制定年度和季度养护计划。

2. 养护工程实施前,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3.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警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 养护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定的养护效果。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1. 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2. 根据养护工程的规模和复杂度,合理预算养护成本。

3.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六、监督考核与奖惩1. 建立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对养护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

2. 定期对公路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评价的依据。

3. 对于养护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随着公路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办法

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办法

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办法
为切实搞好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道路完好率,延长道路年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结合我村实际就加强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村级道路养护管理的村规民约。

二、宣传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范村级道路养护工作。

三、实施日常养护,按照道路分布情况实施分段养护,发动群众集中养护。

四、村委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每村组安排1—3名养护人员,由村委与其签订养护管理合同。

五、纳入党员双向承诺内容,鼓励党员参与道路养护。

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对村公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

七、道路养护经费可多方筹集,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以“一事一方”方式筹集。

八、村级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

九、村级道路及其用地范围内(边沟外缘1.5米),严禁超载超限车辆行驶,严禁堆放、焚烧秸杆、倾倒垃圾、堆放沙、石料等建筑材料,严禁打场晒粮、采石、取土、沤肥、排放污水、损坏道路的引水灌溉等行为,提高全民养路、爱路意识。

安镇村公路养护管理站。

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

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

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和畅通,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护环境卫生,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城市道路养护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内各类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道路的维修、清洁、清障等。

第三条道路养护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治理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道路养护工作应当遵循“先预防,再维修”的原则,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和质量。

第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道路养护工作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工作技能和责任意识。

第二章道路养护管理第一条市政部门应当制定道路养护管理计划,做好道路养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

第二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道路病害和安全隐患。

第三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维护档案,记录道路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四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养护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信访制度,受理市民对道路维护问题的投诉和建议。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道路养护奖惩制度,对道路养护单位和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第七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施工和养护材料的检测,确保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

第三章道路养护工作第一条道路养护工作包括道路表面修复、路灯维护、雨污分流管理、树木修剪、绿化养护等。

第二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清洗、清扫、除草,确保道路的清洁和整洁。

第三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维修和更新城市道路的路灯、绿化设施,保证道路的亮度和美观。

第四条市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防止道路积水和结冰。

第五条市政部门应当定期修剪树木,防止树木倒塌引发安全事故。

第六条市政部门应当建立雨水和污水分流管理制度,防止雨水倒灌和污水外溢。

公路工程预防性养护制度

公路工程预防性养护制度

公路工程预防性养护制度一、总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路交通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已经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公路工程作为公路交通的基础设施,其建设和养护工作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预防性养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路工程的预防性养护工作,提高公路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二、预防性养护的概念预防性养护是指在公路工程运营过程中,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坏的发生,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提高公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的一种养护方式。

通过及时的预防性养护,可以保持公路工程的基本功能、安全性和舒适性,减少维修和维护成本,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公路的整体运营效益。

三、预防性养护的原则1. 综合性原则:预防性养护需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公路工程的设计、施工、使用等各个阶段的因素,从而建立健全的预防性养护体系。

2. 及时性原则:预防性养护应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原则:预防性养护需要全员参与,包括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等,共同关注公路工程的养护工作。

4. 系统性原则:预防性养护要有系统化的规划和实施,各项措施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相互支撑的养护体系。

四、预防性养护的内容1. 路面养护:对公路路面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坑洼、无裂缝,提高行车舒适性和安全性。

2. 桥梁养护:对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确保桥梁结构安全牢固,保证通行安全。

3. 隧道养护:对公路隧道进行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确保隧道内部设施齐全、通风良好,保障行车安全。

4. 排水养护:对公路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防止水患发生。

5. 绿化养护:对公路绿化进行定期修剪、浇水和施肥,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提高道路环境质量。

6. 设施养护:对公路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行车安全。

五、预防性养护的措施1.建立健全的预防性养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的养护标准和规范。

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公路绿化养护质量,保障公路绿化景观的美观和生态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乡村道路的绿化养护工作。

第三条公路绿化养护应遵循生态保护、美化环境、安全行车、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责任第四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公路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明确养护责任,制定养护计划。

第五条公路绿化养护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承担,确保养护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养护内容与标准第六条公路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的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补植、清理枯枝落叶等。

第七条公路绿化养护应达到以下标准:1. 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2. 绿化带整洁,无杂草和垃圾;3. 绿化景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具有美化效果;4. 绿化设施完好,无损坏。

第四章养护周期与频次第八条公路绿化养护应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季节变化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养护计划。

第九条养护频次应根据植物种类、生长状况和气候条件灵活调整,确保养护效果。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第十条养护作业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养护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养护单位的养护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

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

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公路养护人员和设备的管理及运用。

第三条公路局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结合、科学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局养护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五条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应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第六条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协商,为解决问题找到最佳方式和方案。

第七条公路局养护工作要做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公路局养护管理工作要保护环境,倡导绿色养护、低碳养护。

第九条公路局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公路局养护人员必须服从管理、服从指挥,服从规章制度。

第二章公路养护工作范围第十一条公路养护工作范围包括公路的日常巡查、保养、维修、施工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工作范围也包括设备、材料和人员的运用和管理。

第三章公路养护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养护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职责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养护工作规程。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熟练掌握养护技术。

第十六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公路养护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工作。

第四章公路养护设备管理第十八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拆卸。

第二十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公路养护设备必须在规定地点存放和保管,确保设备整洁有序。

第五章公路养护材料管理第二十二条公路养护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浪费。

第二十三条公路养护材料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公路养护材料必须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材料受潮发霉。

第六章公路养护工作流程第二十五条公路养护工作应按照程序规范进行,做到有序有礼。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包括对农村公路的日常保养、维修、改建等工作。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主动管理、全面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二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规定;(二)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改建和维修工作;(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档案管理体系,落实路况巡查、信访受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四)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内容第七条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应当有计划、有序、及时,保证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

第八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组织巡查,检查农村公路的路面、路基、桥梁、涵洞、路肩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清扫,确保道路表面清洁,避免路面积水、泥泞等情况,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畅通;(三)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绿化,使道路两侧植被茂盛,美化环境,防止路肩塌方等情况发生;(四)定期对农村公路进行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路面凹凸不平、龟裂、掉块等问题,避免路面损坏加剧、影响交通安全;(五)加强农村公路的安全管理,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保交通规则的统一和安全。

第四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当实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共五篇]》

《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共五篇]》

《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共五篇]》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由经营企业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公路服务质量指标,安排资金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作业内容参见附录,具体划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

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

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八条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范本(5篇)

公路养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养护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效益、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养护管理应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精细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

第五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配置。

第六条公路养护单位应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素质和实战能力。

第七条公路养护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养护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奖惩。

第八条公路养护管理应注重科学和技术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第九条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设立养护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养护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公路养护管理规程和操作指南;2. 负责养护计划的编制和实施;3. 组织协调养护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养护人员的操作;4. 配置养护所需的材料、设备和资金;5. 开展公路养护技术研究和推广;6. 统计和分析养护工作的数据,编制相关报表。

第十一条养护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1. 定期巡查和检修公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维护道路设施,包括清理杂物、修补损坏部位等;3. 维护路面平整,包括填补坑洞、铺设沥青等;4. 维护交通标志和道路标线,确保交通秩序畅通;5. 开展应急抢修工作,处理各类突发情况;6. 按照要求进行相关记录和报表的填写。

第三章养护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养护管理部门应按照养护计划,制定养护方案。

第十三条养护方案应明确养护的内容、时间、所需材料和设备等。

第十四条养护人员应按照养护方案,进行具体操作。

第十五条养护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养护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予以嘉奖和奖励。

第十七条养护人员对工作失职、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养护管理部门应根据养护人员的绩效和贡献,进行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公路养护单位和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道路养护工作制度

道路养护工作制度

道路养护工作制度是指对道路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养护,以保证道路的安全、舒适和畅通。

为了提高道路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道路养护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道路养护工作制度,共计1000字以上。

一、总则1.1 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舒适和畅通,提高道路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企业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1.3 道路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期养护、综合改造的原则。

1.4 道路养护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组织机构2.1 各级交通部门应设立道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养护管理工作。

2.2 道路养护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道路养护管理机构应与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道路养护工作。

三、养护计划3.1 道路养护管理机构应根据道路技术状况、交通量、气候条件等因素,编制年度养护计划。

3.2 养护计划应包括养护项目、养护范围、养护时间、养护方法、养护材料、养护资金等。

3.3 道路养护管理机构应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养护计划,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养护标准4.1 道路养护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2 道路养护材料应具备良好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环保性能。

4.3 道路养护工程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投资效益。

五、养护作业5.1 道路养护作业应按照养护计划进行,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5.2 养护作业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交通管制、安全标志设置、施工方案制定等。

5.3 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养护工艺规程,确保养护质量。

5.4 养护作业结束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对不合格的养护工程应及时整改。

六、养护资金6.1 道路养护资金应按照国家财政预算和相关政策予以保障。

6.2 道路养护资金应合理分配,确保道路养护工作的资金需求。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过程、确保公路养护质量,保障交通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明确公路养护工程的目标、原则以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为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提供指导与支持。

二、目标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目标是保持公路良好的路面状况,提高道路的使用寿命,确保道路安全和通行的畅顺。

通过科学合理的养护方案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促进公路运输的发展,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原则1. 科学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质、气候、交通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养护方案和施工计划。

2. 安全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应符合交通安全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交通的正常通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3. 经济性原则:公路养护工程应以经济合理为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养护效益,有效控制养护成本。

4. 可持续发展原则:公路养护工程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责任与义务1. 养护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开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制定养护方案和施工计划。

- 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工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维护公路设施的完好性,及时修复损坏的路面和交通标志等设施。

- 定期进行养护工程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养护措施。

2. 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按照养护单位的养护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

- 保证施工质量,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交通的正常通行。

- 配合养护单位进行养护工程的检查和评估,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3. 监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监督和检查养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工程管理和施工。

- 及时处理养护工程中的纠纷和问题,保障公路养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 加强对公路养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出养护工程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道路新建、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道路新建、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道路新建、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规定1 目的为保证公司所辖道路的畅通,保障道路的完好,加强道路新建、使用、维护保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道路管理。

3 定义3.1 所辖道路主要指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生产区所有道路、生活区内马路、两区之间的道路。

3.2 道路大修指对较大损坏的道路进行周期性综合治理,以全面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在原设计标准内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以提高通行能力。

3.3 道路中修指对一般磨损和局部损坏的道路进行修理加固,以恢复其原有技术状况。

3.4 道路小修指对道路进行的经常性、预防性的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3.5 维修养护范围所有已办理交验手续的在用道路。

3.6 道路维修保养单位装备部招标确定的对道路进行中、小修及日常维护保养施工的外施工单位。

3.7 道路异常情况信息反馈单位指按照本管理办法划分的公司使用道路的就近二级单位。

4 职责4.1 装备部是公司所辖道路的主管单位,其职责:a)负责新建道路的规划、建设、施工监督、编制或审核材料计划及工程预(结)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考核;b)负责道路大、中、小修计划的编制及上报;c)负责道路大、中、小修及维护保养项目的施工监督、管理、编制或审核材料计划及工程预(结)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考核;d) 特殊情况下的道路问题处理及道路抢修工程的组织实施;e) 负责道路、桥涵的鉴定,并做出评价和治理意见,确定寿命周期,并负责寿命周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f) 负责对道路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g)负责道路新建、大、中、小修及道路维修保养单位的招标工作;h) 负责道路周围的信息网、电力网以及依附于道路的各类管网等设施的专业规划及施工管理。

i) 对道路异常情况信息反馈责任单位提报考核意见;j) 负责公司道路的命名工作;k) 负责按要求设置公司所辖道路限载、限高、限速、装载要求等标志标牌;l)负责监督生产部保卫科对道路非正常损坏的监督及损失的追究;m) 负责监督生活区道路卫生清洁。

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提高公路运行状况,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道路的养护工程,包括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应按照科学的规划,合理的设计,严格的实施,细致的管理和高效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绿色、低碳、可循环的发展模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作,共同推进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养护工程的规划和设计第六条公路养护工程应根据交通需求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进行规划,确定合理的养护范围和养护措施。

第七条养护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便捷、经济、环保等要求,合理设计养护设施和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流畅和行车安全。

第八条养护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寿命,并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

第三章养护工程的实施和管理第九条养护工程的实施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养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养护工程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养护工程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和台账,记录工程的各项信息,便于后期的维修和管理。

第四章资金和技术支持第十四条养护工程的资金应由政府出资和社会资金共同承担,保障养护工程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养护工程的资金应优先保障重点路段和重点工程,合理分配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的实施应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养护工程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七条养护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

农村道路养护工作制度

农村道路养护工作制度

农村道路养护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农村道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提高农村道路使用寿命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养护目标农村道路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养护、重点保障”的原则,确保农村道路技术状况良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出行需求。

第三条养护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及专用道路。

第四条养护责任(一)各级政府应当将农村道路养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管理体系,保障养护资金投入。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三)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明确养护管理责任主体。

(四)村(居)委会负责村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可以采取村民自治方式进行养护管理。

第五条养护内容农村道路养护内容包括路面、路基、桥梁、隧道、涵洞、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具体养护项目和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条养护资金(一)农村道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1. 政府财政投入;2. 上级补助资金;3. 村民自筹资金;4. 社会捐赠及其他合法资金。

(二)养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实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七条养护程序(一)编制养护计划。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道路技术状况、交通流量、气候条件等因素,编制年度养护计划,明确养护项目、养护标准、养护期限等。

(二)实施养护工程。

养护单位应当根据养护计划,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养护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三)日常养护管理。

养护单位应当加强农村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安全、舒适、美观。

(四)验收评估。

养护工程完成后,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评估,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第八条养护质量标准农村道路养护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主要包括路面平整度、压实度、弯沉值、横向坡度、纵向坡度、排水设施、安全设施等指标。

预防性养护实施方案

预防性养护实施方案

预防性养护实施方案公路养护技术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预防性养护,是指在路面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采取一些必要的技术手段,使路面功能一直保持较好的状态,如路面出现轻微裂缝,进行沥青灌缝等措施,是一种有计划性的养护;二是改正性养护,是指在路面已经出现病害时,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如路面大中修计划,对路面进行修复,改善路况;三是紧急养护,是指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的养护,如对路面出现的坑槽、塌陷进行紧急处理,保障道路畅通。

以上三种养护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养护的时机不同,处理的对象不同,其中预防性养护现已深入人心,很多道路管理和养护单位都采用这种经济有效的养护方式。

预防性养护是公路养护生产中的一种新的理念,是指公路养护部门在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以及其他公路设施的各种病害、损坏发生初期,即对其进行养护,延缓公路的各种病害、损坏发生或进一步扩大,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从而更好地保持公路的使用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路况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养护成本,延长中修或大修目的的作业方式。

从运营治理和经济技术的角度,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适宜的路段,根据路况检测具体结果和养护标准的要求,采取的保全措施进行的养护工作。

一、实施预防性养护的预备工作1、高效的检测手段预防性养护需要先进的检测手段做基础。

先进的检测手段效率高,能保证检测数据的精度和科学性,处理数据、信息的能力也大大提高。

所以应十分重视高速公路的检测效率和质量,重视已开发和应用的集成检测技术。

2、机械化的养护施工方法路面预防性养护采用机械化的施工方法,以保证路面施工养护高效、优质、快速完成。

在养护机械和设备配置上本着经济、适宜、实用、高效的原则,注重养护设备的专用化和小型化,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率和机械作业的占有率,达到养护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机动性。

3、建立健全养护治理系统。

进一步加快公路养护治理信息化建设进程,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路面治理系统和桥梁治理系统的评价结果,适时安排公路大中修工程,全面提高路况水平,努力营造“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公路养护制度(3篇范文)

公路养护制度(3篇范文)

公路养护制度(3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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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养护预防养护管理办法1 日常保养管理办法1.1 目的明确规定公路日常保养的工作对象、作业要求、质量标准、考核方法;达到排水系统无於塞、无损坏,边坡挡墙等附属设施良好、稳定;建设清洁、优美、文明的公路环境,提高公路环境卫生水平,使公路处于良好的服务水平。

1.2 日常保养的内容1.2.1 路基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路基日常保养管理,路基范围包括:路缘石、排水系统、路基边坡与挡土墙等防护设施。

工作内容要求:1、对公路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理,频率为1次/月。

平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地面排水设施中的杂物和杂草进行清理,确保地面排水设施的洁净畅通。

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及急流槽、拦水带等。

2、清理的淤泥、杂草应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如在水沟边缘堆放,应距离水沟边缘1.0米以外,在不影响排水及景观功能的情况下集中堆放,四周码放整齐、表面平整,1-2m留50-100cm的间隙;3、地面排水设施清理时,对松动的石块进行固定,并报告修理;4、清理、疏通地下排水设施时,对沟口的杂草进行清除,对沟口堵塞的用水进行冲洗或剔除较小颗粒的砂石,补充大颗粒碎(砾)石,以保持空隙,便利排水。

5、对各种排水设施,在雨季前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疏浚。

(1)雨天必须上路巡查,及时排除堵塞,疏导水流,保持水流通畅,防止水流集中冲坏路基;(2)暴雨后应对排水系统重点检查,如有冲刷、损坏,需及时报告修复加固,如有堵塞应立即清除;(3)拦水带的设置应合理,保证路面雨水及时排出;(4)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符合要求,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内不积水。

1.2.2 路面日常清扫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全线路面的清扫路面泥土、碎石、杂物;排除路面积水、积砂;排除路面障碍物等工作,范围包括包括主线、匝道、救援车道等处路面,以及纳入养护责任范围的附属区等处路面。

路面清扫工作内容要求:1、日常清扫应以机械作业为主,清扫车应按以下规则进行作业:(1)主线应清扫超车道、重车道和硬路肩;(2)匝道;(3)作业时间应保证每条路每天工作8小时,车速不得高于10公里/小时;(4)清扫机械必须配备洒水装置,机械清扫作业时应根据路面的扬尘程度确定适当的洒水量。

2、人工清扫工作每天必须进行,主要针对清扫机械无法扫及的路面死角。

每条路按主线长度每3公里配置1名清扫工人。

3、路面清扫后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运至垃圾场妥善处理。

4、隧道内沥青路面清扫按以上要求进行,高速公路隧道的清扫为1次/日。

5、除了定期清扫作业外,还应根据路面污染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不定期的特殊清扫保养作业。

(1)当发现路面上有妨碍正常交通的杂物时,应立即清除。

(2)当意外事件、事故等因素造成路面污染时,应及时清扫。

(3)当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被油类物质或化学物品污染时,应先撒沙、撒木屑或用化学中和剂处理,然后进行清扫,再用水冲洗干净。

必要时应通知公安消防协助处理。

(4)如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重大政治活动,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临时组织清扫。

1.2.3 桥涵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桥涵日常保养管理,其中桥梁保养范围包括:泄水孔、伸缩缝、支座、上、下部结构清理等。

涵洞保养范围包括:涵洞、通道内存在的可视、漂浮垃圾或堆积物等杂物。

1、桥梁工作内容要求:(1)清理泄水孔养护外包单位应经常对桥面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清理频率为1次/月,如有垃圾、堵塞等现象,应及时清理并疏通,以保证经常性的排水畅通。

(2)清理伸缩缝1.养护外包单位应经常对桥梁伸缩装置进行检查清理,清理频率为1次/月,清除缝内沉积物,保持外表清洁,防止缝内掉进杂物影响梁体自由伸缩。

2.及时清理洒落在无缝式伸缩缝上的硬物。

3.当防渗密封橡胶条变形、脱落时须及时对其复位,防止渗水和进一步脱落及时清理洒落在无缝式伸缩缝上的硬物;4.当防渗密封橡胶条变形、脱落时须及时对其复位,防止渗水和进一步脱落。

(3)支座除锈、刷防锈漆、涂润滑油1.对支座进行1次除锈、刷防锈漆、涂润滑油频率为1次/年。

2.为了防锈,支座各部分除滚动面外,其余都要涂刷油漆保护。

3.先对支座进行除锈,清理干净。

4.防锈漆应涂刷均匀,不留空白。

5.支座滚动面等需润滑部分应均匀涂刷润滑油,不得有遗漏。

6.支座涂防锈漆、涂润滑油可搭设支架或其它升降设备做为施工平台。

(4)桥梁上部承重构件、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日常清理1.对支座周围垃圾清除,保证支座正常工作,频率为1次/半年。

2.清除构件表面污染物和砌缝中滋生的草木,保持外表清洁美观,防止有害物质对构件的腐蚀,频率为1次/月。

3.清除箱型结构内部的杂物、水泥浆、积水,疏通通风口,频率为1次/年。

4.对桥梁承重结构的连接构件进行保养,清除杂物及积水,保持连接构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频率为1次/月。

5.对桥梁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的青苔、杂草、灌木、漂浮物清理,频率为1次/月,雨季或洪水季节应加大检查及清理的频率。

6.每年雨季前对跨河桥梁上下游进行清理,确保流水畅通。

2、涵洞、通道工作内容要求:排水沟槽的清理应保证涵洞上下游排水顺畅,无杂草、大块石等。

1.2.4 隧道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隧道日常保养管理,其中隧道保养范围包括:内装、人行横洞及排水设施等。

工作内容要求:1、内装的清洁(1)隧道内装的清洁为1次/月。

(2)内装的清洁必须使用专用隧道清洗车进行清洗作业。

(3)清洗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既要保证清洁质量,又要防止损伤顶板和内装。

清洗需要的清洁剂,可通过实际使用效果加以确定,应尽可能使用中性清洁剂。

消洗后的废水应通过专门的沉淀池进行处理,达到有关环保的要求后,方可排放。

(4)清洁作业时,应对隧道交通进行管制。

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封闭车道或者封洞等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同时,清洗(扫)车应按规定开启警示灯具,并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清洁工人应着黄色的公路养护作业服或反光背心,并注意交通安全。

(5)人行横洞的清理已包含在本清洁作业内,人行横洞内应严禁放置任何非救援的物品,确保横桐畅通无阻。

2、排水设施的清理、疏通(1)路面边沟(或中央排水管)、窨井以及沉沙池等排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污和除淤。

(2)对于坡度较小的隧道或隧道的洞口区段,尤其应防止泥土和杂物沉积而堵塞排水管(沟),应加强清理和疏通工作;对于窨井和沉沙池,应在其底部泥浆固结之前,将其清除干静。

清除的废渣应运往指定地点或渣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3)当衬砌背面至边沟的排水管堵塞时,可用压缩空气吹洗,使其畅通;(4)保持洞口边沟和边仰上(截)排水沟的完好、畅通,定期进行清理。

在雨季前,应加强对洞口及洞外排水设施的检查和清理疏通工作,下雨过程中应对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及效果进行检查。

1.2.5 沿线设施日常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沿线设施保养管理,沿线设施保养管理范围包括:交通标志、护栏、防炫等施等工作内容要求:1、护拦(1)护栏周围的垃圾杂物的清除,人工清除护栏周围的垃圾杂物的费用已包含在路面清扫作业费用中。

(2)护栏周围的杂草的修剪、清理,人工修剪、清理护栏周围的杂草的费用已包含在绿化养护作业费用中。

2、道路交通标志(1)清洗道路交通标志1.道路交通标志的定期清洗,频率为1次/年;2.道路交通标志清洗时不能使用对道路交通标志牌面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3.清洗道路交通标志时要搭设稳定的高空平台或利用登高车进行,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

(2)修枝处理遮蔽道路交通标志的树木,人工修枝处理遮蔽道路交通标志的树木的费用已包含在绿化养护作业费用中。

3、道路交通标线承包人在日常巡视、检查时,发现路面标线有污秽,影响路面标线的清晰度,夜间反光性能较差时,应及时对路面标线表面的污秽进行清除;清除费用已包含在路面清扫作业费用中。

4、隔离栅的保养隔离栅上可视垃圾杂物的清除,人工清除隔离栅上可视垃圾、杂物的费用已包含在清扫、及绿化费用中。

1.2.6 绿化保养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绿化保养范围包括:公路两侧、立交区行车可视范围、收费站区范围、公路沿线路基边坡、中央分割带等。

工作内容要求:表1.1绿化作业范围1.3 日常保养的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1.3.1 一般作业要求:1、日常保养、保洁作业交工后应及时填写《日常保养记录表》、《日常保洁记录表》。

日常保养工作应拍摄不少于八张照片,要求能反映保养工作前、中、后期的现场情况以及现场交通组织实施情况,其中不同时期的照片拍摄位置、角度须一致。

2、养护外包方在公路养护系统中收到道路养护部发出的保养工作的《任务指示单》后,应及时对相应路段进行保养维护。

3、保养任务完成后至养护部验收前不得再次出现损坏。

再次损坏,外包方需要无条件再次免费进行保养。

4、清洁剂的使用应采用养护部认可的中性清洁剂,对结构材料无腐蚀、光洁度无影响。

5、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6、公路养护作业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控制区的范围和安全设施的布设位置。

7、养护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穿着反光服,佩戴安全帽、交通引导人员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交通引导人员应面向来车方向,站在可视性良好的非行车区域内;高速公路交通引导人员宜站在警告区非行车区域内。

8、相关作业规程参考《安全管理手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1.3.2 分项作业要求:1、路基:(1)地面排水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畅通,无堵塞、淤塞的情况,无杂草丛生高过排水沟。

(2)雨季前后清理完地面排水设施后,应使排水设施无淤积、无杂草、无松动石块。

(3)清理的淤泥、杂草按规定堆放,四周码放整齐、表面平整。

(4)清理的垃圾物品按要求运往指定的地点堆放,无抛撒或现场焚烧垃圾物品,未造成火灾。

(5)地下排水设施沟口无杂草,无堵塞。

(6)拦水带应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出水口设置合理,无变形、损坏。

2、路面(1)主线超车道、重车道、硬路肩、匝道无明显泥沙、小石子等撒落物;(2)塑膜、纸屑、果皮等其他杂物不得超过10处/公里;(3)路面无妨碍正常交通的杂物,无妨碍正常交通的杂物意外事件、事故等因素造成的路面污染,无油类物质或化学物品污染,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事件。

3、桥梁:(1)雨水篦子完好无破损,泄水孔畅通无阻塞,周边无杂草。

(2)伸缩缝平整、无杂物,橡胶体伸缩良好、无杂物、无漏水、无脱落。

(3)支座无生锈、缺少润滑现象(4)桥梁上部承重结构外观整洁,箱型结构箱内干净、无积水,桥梁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无杂物堆积、无冲刷。

4、涵洞、通道:洞内排水系统通畅,无杂物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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