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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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思路

1.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面向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培养大批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求真务实、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具有献身精神的高素质研究应用型专门人才。在若干优势学科专业领域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领导才能、开拓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毛坯,为其成长为各行业的精英人才和领军人物打下坚实基础。

2.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培养计划的制定要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以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3.各专业要依据社会需求、自身的办学历史和现有的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并在培养计划中明确体现。理工类专业要加强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强化学生研究开发能力、工程应用能力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和经管类专业着重培养面向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建设所需的具有一定自然科学基础和工程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全校按专业大类(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电子信息科学、土建、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交通运输、武器类、工程力学、生物工程、数学、物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艺术等)制定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科学合理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选修课及学科前沿选修课程。

5.加强实践教学,大力推进和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进一步拓宽提高实践能力的思路,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在实践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6.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参加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及著作、获得英语、计算机等级及各类资格考试证书、申请专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团、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各类文体活动、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等)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必修、选修、实践环节第一课堂规定的学分外,还必须获取第二课堂4个学分,方能毕业。进一步完善培优班、本硕连读、优秀生转专业、第二学位、辅修专业、开放实验室、大学生科研训练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走多样化人才培养道路。每个专业都要设置一组课程(20~30学分)供其他专业学生辅修。

7.稳步推进学分制,加强选修课建设,力争开出更多更好的、符合学生兴趣爱好的、符合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的高质量选修课程。继续推进选课制和选师制,完善分层次教学模式。

8.推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和合作式学习方式,从2005级开始,每个专业必须至少开设一门由教授主讲的研讨式课程。加快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进教学手段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积极推进考试方法的改革,根据课程的性质探索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综合能力的考核。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实行课内、课外学时相结合,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使学生在实践和探索中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

10.加强大学外语教学,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继续推行课程分级教学,改革大学英语的教学模式,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加强双语教学、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秀原版教材,保证每个专业至少有两门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或使用外文原版教材。

11.工作原则: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制定本科培养计划指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各学院(系)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对同一个专业在两个院(系)的情况,成立两个院(系)均有人参加的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完成本科培养计划的初稿。学校专家组负责审议各专业类培养计划,对培养计划中的各个培养环节要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确保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是培养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等,各部分课程的设置原则、功能、作用各不相同。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和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招生量大、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专业选修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3学分。

4.学科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学习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本专业大类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5.公共选修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和艺术类选修课程;面向理工经管类学生开设的人文素质类,面向人文类学生开设的工程技术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综合类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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