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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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科生科研训练-南京理工大学科研训练

按照本科生科研训练-南京理工大学科研训练

教务处〔2016〕20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科生科研训练“百千万”计划的实施要求,学校已完成了国家级、省级项目(2016年立项)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校级重点、普通项目(2016年立项)的申报立项暨组织项目运行工作要求等安排如下:一、参与学生1.从2011级开始,所有本科生在毕业前必须主持或参与完成一个科研训练项目,并且通过结题考核方可取得毕业的基本资格;学校从2014级起将科研训练纳入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必修环节)。

2.本次申报主要面向2014级本科生;允许一定数量学有余力、目标明确、意愿强烈的2015级本科生参与申报,提前进行科研训练。

3.项目组的组成学生总数≤3,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

二、指导教师1.具有一定的科研经历和较高的研究水平,责任心强,能够投入必要的指导精力。

2.对于校级项目,校内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校外指导教师应具备学校企业兼职教师资格和必要的科研指导水平。

4.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最多2人。

5.为确保每个项目的指导质量,每位教师在当年立项指导的总项目数不超过3个,且至多立项1个重点类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重点等三类);正在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教师指导科研训练项目的工作量认定将根据各教学单位制定的新版绩效津贴方案执行。

三、项目选题1.教师的科研课题:指导教师根据自身所开展的科研工作,设计出适合本科生从事的科研训练选题。

2.实验与训练项目:校内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学生自拟课题:鼓励学生结合日常生活与社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自拟的发明、设计、创作或社会调查等探索性研究课题。

4.学科竞赛课题:各类学术科技竞赛的参赛项目亦可作为科研训练选题。

5.合作单位课题: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四、立项原则1.各单位在组织教师设定选题时,应强调教学设计和进行必要的指导,同时兼顾学生的专业方向,确保每一位同学都能选得上适合的项目;2014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卓工方向”的学生须满足校企双导师“共同出题、联合指导”的要求。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程免修、免听或间听的管理规定》。
八、课程考核
1.学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及格,即获得
该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和学分应同时记载,并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成绩的记载采取百分制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或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专
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
招生量大、 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
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
10 学分。专业选修课所设
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 1.5 ~ 2 倍。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 3 学分。
55 个本科专业按学
科分为 25 个专业大类。从 21 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
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
课程设置, 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
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
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主要包
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
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4.允许跨院(系)、跨学校选修课程或选修网络课程。

南理工电光院培养计划

南理工电光院培养计划

目录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1)电子科学与技术 (2)真空电子技术 (7)电子信息工程 (10)光电信息工程 (13)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17)信息对抗技术 (21)通信工程 (25)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简称电光学院)是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领域两大主干学科---电子和光学,于1992年10月组建而成。

学院设有通信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光学工程系、光电技术系、探测与控制工程系和电子技术教学实验中心、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电子工程研究所、光电技术研究所和江苏天冠科技有限公司等教学、科研单位。

随着全球信息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学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

学院目前拥有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二级学科) 2个国家重点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和机械电子工程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和机械工程4个博士后流动站,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光学工程和机械电子工程8个博士点以及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真空电子技术、信息对抗技术和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7个本科专业,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等通用专业均为省部级重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

学院共有各类在籍学生3500人左右,其中研究生近1000人、本科生2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0余人以及工程硕士近500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7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2人、正高级职称者37人、副高级职称者48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1人,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国防科技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工程”3人,江苏省333跨世纪学术科技带头人13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6名,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

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培养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培养计划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 具有国际视野和跟踪自动化领域发展的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扎实的自动化基础理 论和专业技能,能够从事自动测试系统、嵌入式计算机控制系统、网络化控制系统以及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 开发、应用与维护、技术管理与教育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
自动化专业
一、专业特色
本专业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向专业建设的渗透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向本科教学的转化,构建了一套培育系统 设计师的实践教学体系,对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本专业以运动控制系统、 过程控制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以及嵌入式控制系统等专业方向为特色,强化培养学生的系统观念和实践能 力。毕业生适应面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2005 年被批准为江苏省品牌专业,2007 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 专业建设点。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控制理论、信息处理、自动检测、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和网络 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良好的工程实践基本训练,具有系统分析、设计、开发与研究的基 本能力。
目录
自动化学院简介.............................................................................. 1 自动化专业.................................................................................. 3 2010 级本科自动化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 5 自动化专业必修课程先修关系图 ................................................................ 8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指导意见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指导意见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原则指导意见本科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南京理工大学“十二五”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学校决定对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全面修订。

为保证本轮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面向国家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为根本,构建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多样化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求真务实,能开拓创新、引领发展的工程精英和社会中坚。

”通过本科培养计划的修订,构建“宽基础、精专业、多模块”的课程体系;努力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途径,推进研究性教学改革,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强化实践教学,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增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适应性。

二、基本原则1.适应社会需求。

根据教育部专业人才培养规范、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目标和本科人才培养定位,认真分析我国社会发展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对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以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参照,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

2.体现学科特色。

专业培养计划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传统与学科特色,灵活设置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教育课程;课程设置要体现系统性、前瞻性,要反映本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最新研究成果;要有效整合课程,科学地处理好本、研不同培养层次课程之间的衔接;培养具有南京理工大学特色的高素质本科人才。

548号-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版)》的通知

548号-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版)》的通知

548号-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版)》的通知南理工教…2014?548号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版)》的通知各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版)》已修订完成,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11月11日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14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教学环节。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注重培养以下能力: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和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定性、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证能力;4.试验方案制定能力,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能力,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能力;5.设计、计算与绘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7.按照规范要求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能力;8.各专业在学生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中要达成的其他能力。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应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时数。

第四条学院根据本管理规定的总体指导思想,制定本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过程、成果、答辩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各专业在学院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第二章指导教师第五条指导教师配备1.本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准。

指导教师由专业负责人安排,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校外指导教师:为加强校际交流、毕业设计(论文)与工程实际的结合,鼓励学院聘请合作单位(其他高校、企业、研究所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与本校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南京理工大学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的规定

南京理工大学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的规定

五、对本科生科研导师的要求及政策
1 .遴选导师的条件
( 1 )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学生。
( 2 ) 学术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科研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 3 ) 导师本人承担了科研课题。
( 4 ) 每名导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 3 人。
2 .导师职责
2 .项目申报及审批
学校每年在十二月进行一次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申报与审批工作,特殊情况可临时审批。
3 .结题考核
( 1 ) 项目结题时,学生应提供相应的研究成果,包括实物、模型、实验报告、论文、研究报告等。
( 2 ) 各院(系)组织学生进行结题答辩,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审核。考核合格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南京理工大学开展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的规定
一、指导思想
将本科生的科研训练纳入教学活动,为优秀本科生创造一定的环境与条件,引导他们将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造、创新、创业精神,有效地提高其实践能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本科生科研训练活动的运行与组织管理
2 .对申报项目的要求
( 1 ) 本科生科研项目应适合于假期或课余时间进行,规模较小,难度适中。项目研究一般以一学期或假期为一个周期,较大的项目可分解为若干周期完成;同时接纳数名学生的项目应将任务分解到人。
( 2 ) 与毕业设计相结合的项目,其难度和工作量要求应高于毕业设计要求。
( 5 ) 鼓励设立跨院(系)、跨学科的综合项目、交叉项目,鼓励导师间、学生间以项目为纽带,跨院(系)、跨学科进行合作。
四、对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的要求
1 .申请条件
( 1 )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基本完成了基础课学习和部分学科基础课学习,主要基础课成绩突出;学习态度端正,思维敏捷,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

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培养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培养计划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工技术、电子技术、控制理论、信息处理、自动检测、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和网络 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良好的工程实践基本训练,具有系统分析、设计、开发与研究的基 本能力。
2
自动化专业
一、专业特色
本专业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向专业建设的渗透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向本科教学的转化,构建了一套培育系统 设计师的实践教学体系,对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本专业以运动控制系统、 过程控制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以及嵌入式控制系统等专业方向为特色,强化培养学生的系统观念和实践能 力。毕业生适应面宽,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2005 年被批准为江苏省品牌专业,2007 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 专业建设点。
自动化学院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含“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系统工 程”、“导航、制导与控制”、“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五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以 及相应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电路与系统”,“电气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中有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四个江苏省重点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被列为“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设有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三个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专业,其中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国 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江苏省品牌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自动化学院现有在校 本科生 1400 余人,硕士研究生(含工程硕士)500 余人,博士研究生 100 余人。
自动化学院致力于创造一流的学科专业,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创新人才,不断提升在国内外同行中 的地位。
自动化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 100 余人,其中专职教授 21 人、副教授 23 人、兼职教授 10 余人。设有自动 控制系、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电工教研部、C3I 系统研究所等 6 个研究所、校电力电气实验中心和院实 验中心。

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评审论证会专家意见和建议汇总

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评审论证会专家意见和建议汇总

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评审论证会专家意见和建议汇总经过两天的评审论证会,培养方案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校内外专家也就这些问题针对不同专业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整理如下:一、各专业普遍存在的问题:1. 专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专业的定位和培养目标,要清楚的知道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这样才能合理设计课程体系。

2. 大部分专业的课程设置不能突出海洋水产特色。

有些专业本身很能体现这些特色反而没有相应的课程支撑。

3. 专业定位方面要思考本专业是不是复合性应用型,有些专业本身定位就是培养学术型人才,另外有些专业的课程设置无法对应复合性。

4. 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与教育部主编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一书中描述的不太一致;《专业目录》中的主干学科均是一级学科,目前培养方案里多数专业写了二级学科;《专业目录》中提到的一些核心课程的示例,有些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没有。

另外,设置两个(含)以上专业方向的专业,其专业方向课不应出现在主要课程中;主要课程中的课程名称应去掉字母。

5. 专业方向名称不能与专业名称重复。

6. 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中的内容有重复;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明确,语句、措辞都要进行调整,不要出现“高级人才”这种说法;同时,避免采用“基本”“一定”这样的词。

7. 专业特点要精炼,从课程体系设计、专业方向、实践环节以及课堂教学等多方面入手提炼出本专业的特色。

8. 专业基本要求要全面,还要切合实际,过高过低都不行。

要统一格式,外语、计算机等都单列一条。

9. 鼓励相关学院、相关专业搭建平台课,这个专业的必修课可以是那个专业的选修课。

10. 建议每个专业开设关于专业介绍的必修课程,越早开设越好。

11. 专升本、中职升本和普通本科在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课程设置上都应该拉开档次,中职升本的要求可能是最低的。

二、各专业分别存在的问题:(一)水产与生命学院:学院应搭建平台课。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框架级—级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框架级—级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框架级—级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有高度科学素养、广泛知识面和较强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为此,建立一个合理的课程框架级—级课程体系以及明确的学分要求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理工大学本科培养计划的课程体系构架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体系构架1. 基础通识教育课程基础通识教育课程是本科培养计划的基石,目的是为学生提供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该类课程包括文化传承、科学思维、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内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2. 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培养学生专业素质的核心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相关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核心技能。

该类课程关系到学生后续的专业深造和职业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课程学分。

3. 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是深入学习和训练学生在所选专业领域中所需的核心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该类课程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并加强学生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素养。

4. 专业拓展课程专业拓展课程是为了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该类课程可以涉及多个专业领域,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和发展空间。

二、学分要求1. 基础通识教育课程学分要求基础通识教育课程的学分要求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教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制定。

学生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基础通识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满足毕业要求。

2. 专业基础课程学分要求专业基础课程的学分要求根据每个专业的实际情况设定,并有可能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学生制定具体的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相应的学分才能进入后续的专业学习。

3. 专业核心课程学分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要求通常为专业基础课程的两倍或更多,旨在全面提高学生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学生必须修满相应的学分才能获得相关专业的学位证书。

4. 专业拓展课程学分要求专业拓展课程的学分要求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个人意愿进行设定。

管理制度-南京理工大学自主科研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南京理工大学自主科研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科研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央财政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专门设立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

第二条为用好分配给我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设立自主科研专项计划,并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我校自主科研专项计划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科研项目。

具体包括:(一)重大研究计划。

在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瞄准国际前沿,拓展新方向,培育新的增长点。

主要资助科研人员结合国家、行业、地方的重大需求,面向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及国防现代化建设开展基础性、创新性前沿探索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研究计划采取统一规划、分批立项的方式组织。

每年度根据我校优先发展的领域,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重大研究计划的研究领域。

以期通过较高强度的支持,在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面取得突破;重大研究计划以项目的形式组织实施,项目由若干课题组成,项目实行技术首席负责制;(二)一般项目。

全面均衡布局,瞄准科学前沿,促进科学发展,激励原始创新。

主要分为自由探索项目和国家基金培育类项目。

自由探索项目支持科研人员结合我校学科布局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重点推动新概念、新原理、新方法、新材料、新器件和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国家基金培育类项目资助我校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初审结果良好的项目,为其继续申报、争取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奠定基础;(三)国家、省部级专项计划先期投入项目。

瞄准国家重大专项、型号等国家、省部级专项计划项目,对已有良好研究基础的系统集成技术和关键部件技术,通过学校先期投入和项目组资金配套,提升研究水平,为承担国家、省部级专项计划项目做好储备;(四)优秀人才类科研项目。

南京理工大学2014级《学生手册》测试题库——判断题

南京理工大学2014级《学生手册》测试题库——判断题

南京理工大学2014级《学生手册》测试题库——判断题序号题目选项1 选项2 答案1 办理调整专业手续后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是否 12 本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级通过,六级不要求。

是否 22 学生享有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学教育资源。

是否 13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和体育素质测评三个方面。

是否 24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助学贷款,只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的一种。

是否 15 先进班集体标兵要求参评班级曾至少二次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是否 26 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申请各项奖助项目,组织受到奖励或资助的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表彰活动。

是否 17 获得助学金要参加一定时间的义工劳动。

是否 18 参加转入专业选拔考试,成绩及格,且所考课程为学生原专业未修课程的,其学分可减半计算。

是否 28 课程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期中考核。

是否 19 德育素质评议程序采取自我评议、民主评议两种方式进行。

是否 210 其他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当年一至四年级在籍的所有本科生班级、本科生宿舍以及本科生。

是否 211 学校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按照相应管理办法或有关协议要求、工作程序执行,其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是否 112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应向教务处请假。

是否 213 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成为硕士研究生必须要求该生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统考达到460分,或者六级达到425分。

是否 113 学生的课时成绩以历次考试的平均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是否 214 同类竞赛只对一次最高获奖级别记录加分,其他奖项不予累计加分。

是否 115 三好学生标兵评定应要求参评学生在具备三好学生评定条件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先进事迹进行申报。

是否 116 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成为硕士研究生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是否 117 入学复查不合格学生直接取消入学资格是否 218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南京理工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推动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探索并建立更具生机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更好地因材施教,在原有学分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本科培养计划1.培养计划的制定原则(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人才培养的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将现有55个本科专业按学科分为25个专业大类。

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2)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培养计划的总体结构(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

全校学生须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须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二、课程设置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

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分门类分别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少数暂无授予权的学科需授予学位的,可向有权授予学位的高等院校的有关学科申请相应的学位,并按该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十九至二十五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任期二至三年。

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提名,经遴选后由校长确定。

第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由五至十五人组成,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分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任期二至三年。

分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议并做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2.审议并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3.审议并做出授予名誉学位的决定;4.审议并做出撤消学位的决定;5. 审查申请增列或调整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6.审批增列或调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7. 审批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8.审查、批准博士、硕士学位培养方案;9.研究、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它事项。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受理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2.受理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3.负责推荐并初审本领域内申请增列或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事宜;4.初审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5.初审博士、硕士学位培养方案;6.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代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某些职责。

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形成重要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学位办公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兼职秘书一名。

南京大学卓越计划【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南京大学卓越计划【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南京大学卓越计划【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发布部门:教务处发布者:鞠晨鸣发布时间:2015-12-17浏览次数:1901南京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南理工教[2015]5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工计划”)是指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第二条为了确保“卓工计划”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有针对性地指导学院、专业、教师和学生开展“卓工计划”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科生培养阶段.第二章组织及职能1.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卓工计划”的实施,调整、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就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招生方式、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具体工作.3.专家组由学校在工程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方面有经验的若干名教授、企业代表组成.专家组负责就“卓工计划”的实施直接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4.学院负责组织成立试点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相应工作机构,由学院领导、专业教授、行业专家、毕业生代表等组成.该委员会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具体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确保所制定的有关方案符合“卓工计划”的要求,符合国家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和学校标准.同时,学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保证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落实.第三章培养标准与模式第五条总体目标:通过本科四年时间,培养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造就一批求真务实,能开拓创新、引领发展的工程精英.1.专业依据“卓工计划”本科工程型人才培养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专业标准.专业标准结合本专业的行业背景或主要服务面向,同时涵盖本行业对主体专业领域的专门要求(如工程师执业资格要求等).2.专业标准应高于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现专业办学定位、优势与特色,体现行业背景和服务面向.3.专业标准应细化到可实施、可检查的程度,并落实到课程体系的整合和教学内容的更新.第七条培养模式:1.“2+2”模式.前2年,学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进行学科基础学习;二年级末,学校遴选学生进入“卓工方向”,并在后2年按照“卓工计划”培养.3.双导师模式.学生选择学校导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在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专业理论与实践系列课程学习,完成科研训练、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4.毕业时,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卓工计划”证书.第四章培养方案第八条各专业实施“卓工计划”前,须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模式和规模、教学计划进程表、课程改革思路与整合情况、知识能力实现矩阵、企业培养方案(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培养计划)、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等.企业培养方案应详实,落实各项在企业开展的和企业人员参与的教学环节.第九条学校组织专家对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评估,并对通过审核的培养方案进行备案.试点专业结合工程教育认证、“卓工计划”实施工作评价以及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对培养方案、特别是企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五章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第十条“卓工计划”专业应与一定数量的合作企业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确保企业阶段培养质量.校企双方应就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事宜签订“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作协议”.“国家级、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作协议”由学校与合作企业签订;“校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合作协议”由专业所在学院与合作企业签订,并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一条校企双方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依托“中心”平台资源,定期安排学生、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教学与工程能力锻炼活动,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创新能力,丰富青年教师的工程实践经历;企业借助高校的科研、师资等资源,解决技术难题、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第十二条“中心”职责:1.组织行业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特别是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实现校内培养和岗位训练的有机融合.2.落实学生在“中心”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提供实习的场所与设备,安排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训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3.加强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由企业兼职教师开设企业课程、承担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4.定期公布可提供的课程、实习岗位、企业兼职教师等相关信息,定期向学校发布适合本科生参与并完成的科研训练、毕业设计课题.5.根据人才培养的需求,规划并落实企业实习场所建设,配合教学任务完成来加强相关软硬件建设.6.参与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企业培养阶段的考核要求,共同对学生在“中心”学习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7.做好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与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中心”运行管理:1.“中心”应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中心”的建设.2.“中心”的日常运行由企业负责,应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同时,“中心”应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兼职教师选派、培训、教学安排、质量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3.“中心”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与技术岗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运行、设备维护与管理、耗材管理、辅助教学、安全和卫生等工作.“中心”参照实习学生人数、企业实习教学类型、仪器设备配备状况,合理确定教学工作量和管理工作量.4.学生在“中心”学习期间,学校负责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中心”共同管理学生学习、生活.第十五条生源与规模: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生,基础知识扎实、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深入企业增强工程实践能力的意愿;学分绩点不低于2.0,或者在工程技术领域有创新发明或发表相关论文.2.试点初期,每个“卓工”专业方向遴选学生人数控制在20人左右;实施两届后,可酌情增加入选学生人数.条件成熟时,试点专业学生可全部纳入“卓工计划”培养.第十六条遴选程序:1.学院动员:学生入学后,由学院组织说明会,介绍专业试点情况、“卓工计划”培养方案、优势特色、选拔条件等.学校启动遴选工作后,学院和专业再次向学生宣讲遴选办法.2.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各试点专业根据报名学生已修课程成绩,按照总分由高至低的排序原则,确定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名单.3.学生综合素质面试测评:各试点专业组织专家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测评,主要测评学生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4.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学院根据拟遴选人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名单.5.确定名单:获得初选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审定,正式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第十七条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企业秘密,服从“中心”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可终止其在企业的学习资格,相应教学环节的成绩为0.第七章校内指导教师第十八条校内指导教师应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学生的工程能力、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推行基于问题、基于案例和基于项目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第十九条校内指导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2.作为带队教师,到“中心”落实各项企业培养环节.第八章企业兼职教师第二十条学校开展企业兼职教师的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卓工计划”的合作企业人员承担“卓工计划”教学工作任务的,应当取得学校“卓工计划”企业兼职教师资格.第二十一条申请条件:申请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有专长;对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二十二条资格认定:1.学校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同,每年组织一次企业兼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九章条件保障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卓工计划”教学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试点专业改革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展教学研究、企业培养环节培养方案制订、学生实践与工程能力培养等工作.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理工创新班培养的计划

南理工创新班培养的计划

南理工创新班培养的计划【与“理”一起向未来】面向国家战略培养杰出人才——南京理工大学拔尖人才培养工作综述2022-06-26在即将到来的2022年秋季学期,我校将首次成立“鼎新创新人才班”。

第一届“鼎新创新人才班”将通过高考直招和二次选拔两种方式选拔优质生源,由国内外院士领衔建立导师团队,突破学科专业限制,实现完全学分制,实现全人格教育,培养瞄准前沿性、革命性、颠覆性技术发展,着力培养解决“卡脖子”问题和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这是我校在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又一次探索创新。

多年来,我校立足“工程精英、社会中坚”的人才培养定位,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培养更多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创新培养模式,引领学生发展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立足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和跨学科交叉能力培养,构建以个性化培养、多元化发展为特征的“321”人才培养模式。

课程体系按照“通识、学科、专业”三个模块构建,知识能力体系按照“学术领军”和“行业精英”两种类型人才发展需求进行重构,支持学生根据不同发展路径选择课程和学习进程,实现“一人一方案”。

从体制机制牵引、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保障等方面全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

通过“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转专业等专业选择机制为学生提供第二次专业选择的机会,大力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完全学分制,给予学生个性化学业指导,建立灵活多元的培养机制;基于“厚基础、重能力、强素质”的培养原则,构建“横向破壁、纵向贯通、分类分层”课程体系,重点审视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课程体系与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耦合度,建立符合学生自我认知、学业发展规律的专业成长路径。

建强学科专业,夯实培养内涵学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聚集优势学科,统筹专业建设。

高维信息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高维信息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高维信息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大学二〇一二年六月目录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1)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2)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职责 (4)重点实验室研究室主任岗位职责 (5)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管理细则 (6)重点实验室室务会议制度 (8)重点实验室保密规定 (9)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2)重点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8)重点实验室财务管理补充规定 (20)重点实验室流动人员工作制度 (21)重点实验室科研管理补充规定 (23)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对外开放暂行实施细则 (25)重点实验室固定资产与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28)高维信息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一、高维信息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由高水平专家组成,委员的选拔采用由**大学提名,教育部聘任的方式进行。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二、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三、学术委员会由15人组成,其中**大学的委员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学科前沿发展以及国家科技政策规划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发展大方向,审定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指南,评审重点实验室基金研究项目及其成果,研究和检查人才培养计划和措施,推动人才和学术交流。

五、学术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和讨论重点实验室有关重大科研和学术活动事宜。

六、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讲学、短期研究、合作培养研究生等方式积极参与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与学术活动。

七、学术委员会委员要积极推荐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到重点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并注意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自带课题或申请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来实验室工作。

高维信息智能感知与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重点实验室主任全面主持重点实验室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创新团队建设、学术委员会运行保障、重点实验室基金指南规划论证、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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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制定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思路
1.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面向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培养大批基础宽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求真务实、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具有献身精神的高素质研究应用型专门人才。

在若干优势学科专业领域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领导才能、开拓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毛坯,为其成长为各行业的精英人才和领军人物打下坚实基础。

2.推进全面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协调发展。

培养计划的制定要从21世纪人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出发,按照“宽专业、厚基础、重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构建和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办学特色,合理调整课程设置,把拓宽专业口径与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以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针对性。

3.各专业要依据社会需求、自身的办学历史和现有的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并在培养计划中明确体现。

理工类专业要加强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强化学生研究开发能力、工程应用能力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和经管类专业着重培养面向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建设所需的具有一定自然科学基础和工程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全校按专业大类(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电子信息科学、土建、环境与安全、化工与制药、交通运输、武器类、工程力学、生物工程、数学、物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艺术等)制定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计划,科学合理构建专业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平台,柔性设置专业方向选修课及学科前沿选修课程。

5.加强实践教学,大力推进和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进一步拓宽提高实践能力的思路,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在实践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6.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第二课堂”(参加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及著作、获得英语、计算机等级及各类资格考试证书、申请专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社团、担任学生干部、参与各类文体活动、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等)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必修、选修、实践环节第一课堂规定的学分外,还必须获取第二课堂4个学分,方能毕业。

进一步完善培优班、本硕连读、优秀生转专业、第二学位、辅修专业、开放实验室、大学生科研训练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走多样化人才培养道路。

每个专业都要设置一组课程(20~30学分)供其他专业学生辅修。

7.稳步推进学分制,加强选修课建设,力争开出更多更好的、符合学生兴趣爱好的、符合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的高质量选修课程。

继续推进选课制和选师制,完善分层次教学模式。

8.推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

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和合作式学习方式,从2005级开始,每个专业必须至少开设一门由教授主讲的研讨式课程。

加快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进教学手段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积极推进考试方法的改革,根据课程的性质探索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着眼于科学全面地评价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综合能力的考核。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式,实行课内、课外学时相结合,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使学生在实践和探索中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

10.加强大学外语教学,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继续推行课程分级教学,改革大学英语的教学模式,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

加强双语教学、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大学优秀原版教材,保证每个专业至少有两门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或使用外文原版教材。

11.工作原则: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制定本科培养计划指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各学院(系)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对同一个专业在两个院(系)的情况,成立两个院(系)均有人参加的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完成本科培养计划的初稿。

学校专家组负责审议各专业类培养计划,对培养计划中的各个培养环节要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确保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是培养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

课程按模块设置,分为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选修、公共选修课、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等,各部分课程的设置原则、功能、作用各不相同。

1.通识教育基础课是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和军事理论等课程。

2.学科基础课是学生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课程。

主要包括专业大类所属的学科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和相关学科基础课。

专业大类统一设置学科基础课,由于专业特色的差异,不同专业之间可略有不同。

3.专业课是加深专业基础和学习专业技能的课程,分为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专业方向必修课是体现专业办学特色的核心课程,招生量大、涉及面广的宽口径专业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方向模块所设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专业选修课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

原则上每门专业课程不超过3学分。

4.学科选修课是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扩大知识面,使学生学习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本专业大类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所设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应选学分数的1.5~2倍,原则上每门学科选修课程不超过2学分。

5.公共选修课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和艺术类选修课程;面向理工经管类学生开设的人文素质类,面向人文类学生开设的工程技术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综合类选修课。

学生可根据个人基础、能力、兴趣选修。

6.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分析和综合能力、合作精神等,包括实习、集中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军训等。

三、具体要求
1.理工科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4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5学分左右;人文类专业培养计划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60学分左右。

全校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同时修满第二课堂4学分。

2.学生必须修读全校公共选修课6学分,其中理工、经管类学生必须选修人文类及艺术类4学分,自然科学类2学分;人文类学生必须选修自然科学类及工程技术类4学分,艺术类2学分。

3.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及学科选修课学分数的总和应控制在70学分左右。

4.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基本要求:(1)理工类专业30学分左右(每周1学分),其中生产实习2~4周,毕业设计13~14周;经管类专业不少于25学分,其中毕业实习5周,毕业论文12周;文科类专业不少于20学分,其中毕业实习8周,毕业论文7周。

(2)理工类专业至少安排两个综合性课程设计或综合性实验;文科、经管类专业要深入社会调查研究,至少撰写3篇学年论文。

(3)人文、经管类学生至少安排1周的工程技术实习。

5.具体学分安排
专业类别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理工类专业
(学分)经管类专业
(学分)人文类专业
(学分)
第一课堂通识教育基础课约70(含公共选修课≥6) 约66(含公共选修课≥6) 约66(含公共选修课≥6)
学科基础课约45 约45 约45
专业课约15 约15 约15
学科选修课约10 约10 约10
集中实践环节约30 约25 约20
第二课堂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开放实验、等级考试、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4 ≥4 ≥4
总学分数约174 约165 约160
四、几点说明
1.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1)专业特色;(2)培养目标;(3)培养要求;(4)学制与学位;(5)主干学科、交叉学科;(6)主要课程;(7)集中实践教学环节;(8)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9)学习进程拓扑图;(10)教学计划进程表;(11)其他。

2.在课程要求一栏中注明课程要求(必修及选修)等,课程编号必须与大纲编号相对应,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

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统一大纲,不同的教学单位可根据统一大纲组织教学。

培养计划与课程大纲同步完成。

3.各院(系)要积极组织申报、审核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附教学大纲),确保公共选修课的质量。

4.本科培养计划中课程名称采用中英文对照。

5.定稿后由各院(系)院长(主任)签字,经专家审核后报本科教学委员会审定,校长审批后生效执行,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培养计划生效后,要严格执行。

培养计划的更改按《南京理工大学培养计划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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