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
先秦音乐美学思想“和”的四个维度
先秦音乐美学思想“和”的四个维度
本文系统总结了先秦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的四个维度:音与声“和”、音与心“和”、乐与德“和”、乐与天“和”,四者也概括了先秦乃至整个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上的全部音乐审美形态。
可见,在中国音乐史上,音乐形态的特征一言以蔽之,曰“和”。
音与声“和”面向音乐本体,是音乐之为音乐的艺术性所在,是其他三种音乐审美观的基础。
音与心“和”指“美音”与人的自然性情的和谐,其音乐载体表现为以“郑声”、《诗经·风》为代表的民间音乐。
乐与“德”和指儒家礼乐和合人伦政治,这一维度在中国先秦乃至整个古代音乐审美历史中占据统治地位。
乐与天“和”指以“乐”和合天地,即音乐美学思想上的“天人合一”,我国古代农业社会人对自然的依赖和顺从反映到音乐美学领域,表现为“天乐”成为儒道两家共同追求的音乐审美最高境界,但二者真义大不相同:儒家礼乐以心性论和“气论”为哲学基础,以人性之善为媒介,联合天、人,而擅长表情达意的音乐就是表现这样联合的最佳载体,另外万物的“生气”和人之“血气”同源,都是宇宙“气”的表现,而古人认为音乐来源于风、气,与音乐关系极为密切,所以音乐自然受到特别的重视,但是这种“平和”审美观主要表达的是阶级统治下的人伦道德情感,没有看到人的性情丰富多样,忽视了人的自然情感需要,这种审美观为秦以后的统治阶级所利用,对以“郑声”为代表的民间音乐以无情地打击;道家“自然”之乐法天地之自然,弥补了儒家忽视自然性情之美的不足,却又“避于天而不知人”,没有看到音乐的社会性。
最后,本文立足于音乐艺术本体,对先秦乃至中国音乐史上四种音乐审美观进行逐一梳理和评价。
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
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声无哀乐论》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理论的重要著作,由宋代音乐家明教三仙子所撰。
该论文的核心观点是声音无所谓喜悦或悲伤,音乐的美在于和谐,以及其所揭示的和谐的本质。
本文所解释的“和”是指音乐的和谐之美。
明教三仙子认为,音乐之美在于和谐,和谐是音乐的根本法则和理念。
他将音乐比作人生,人生最大的目标是和谐,寻求一种平衡、协调的境界。
而音乐的和谐就是通过声音、节奏、音调等要素的有机结合所体现出来的。
在明教三仙子看来,音乐的和谐可以分为两个层面。
首先是内在的和谐,即声音之间的和谐。
他认为音乐的和谐就是通过合适的音程、和声的安排,使得声音之间相互调和,产生一种和谐和声的效果。
音乐的和声之美在于各个声部之间的均衡配合,旋律与旋律之间的和谐。
其次是外在的和谐,即音乐与人之间的和谐。
明教三仙子认为音乐表达的是人的情感和思想,音乐要感染人,就需要与人的内心产生共鸣,达到一种心灵的交流和和谐。
与此相关的,明教三仙子还提出了音乐的审美范畴应当超越乐理和技巧,而是要从音乐的情感意义和文化内涵来审美。
他认为音乐是一种情感语言,通过声音表达人的情感和内心世界。
他强调音乐要有情感,要能够引起人的共鸣和情感上的共鸣。
他还强调音乐要有文化内涵,要具有一定的文化意义和文化背景,这样才能使音乐更具深度和意义。
明教三仙子还讨论了音乐的悲哀和欢乐。
他认为音乐没有本质上的喜悦或悲伤,音乐的美在于和谐。
他指出,音乐可以表达人的喜怒哀乐,但这种情感不是音乐本身的属性,而是由于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和人的主观感受产生的。
对音乐的评判应该从音乐的和谐与否来看,而不是单纯地将其归类为喜悦或悲伤。
《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是音乐的美在于和谐,无论是声音之间的和谐还是音乐与人之间的和谐。
明教三仙子强调音乐要具有情感和文化内涵,同时提出音乐的悲哀和欢乐并非是音乐本身的属性,而是由于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和人的主观感受产生的。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社会和谐”理念
的整体美 。
变化 的反映 , 它不 仅是 社会 发展 的产 物 , 同时也 对 社会 政治 、 经济 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一定 的影 响 。音乐 能够进一 步促进 政
治的和谐 、 经济 的发展 和文 化 的繁荣 , 到安邦 治 世 的作用 。 起 随着社会 的发展 , 音乐 在社会 意识 形 态领域 中的作用 越来越
社会 和谐。 “ ” 《 源》 义 为 “ 和 据 辞 释 和顺 ” “ 和 ” “ ” 、谐 ; 谐 为
“ 和合” “ 、 协调 ” 。和谐 就是指人 的 自身 、 与人之 间 、 人 人与 自 然 之间 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应处 于协调 、 宜 、 到好处 的一种 适 恰
人性理论 , 体现 了人 的审美意识 从 “ 本 ” 向 “ 神 转 人本 ” 突 出 ,
了人 文精 神特征。道家的 “ 无为 ” 思想 虽主 张听 任于 自然 , 但
其 “ 为 而 无 不 为 ” 想 却 是 通 过 否 定 的 方式 从 反 面 表 达 了 对 无 思
状 态 , 和谐社会 更是 人类 所追 求 的崇高理 想 。在 我 国传统 而
音乐的发展进程 中始终 体现 出这 一人生 理念 , 和谐 社会 实 际
( 孝经》 “ 《 ) 乐者天 地之 和也 , 礼者天 地之 序也 。 ( 仪 礼 ・ ”《 祀 记》 ; ) 利用 音乐塑造理想 的人格 以达到儒 学 中的“ ” 如《 仁 , 乐
论》 中记载“ 乐者 , 故 治人 之盛 者也 。 “ ” 乐者 , 人之 所乐 也 , 圣 而可 以善 民心 , 其感 人深 , 移风 易俗 易 , 其 故先 王导 之 以礼乐 而 民和睦。 音乐 不但 具 有审美 愉悦 性 , ” 而且 还能 通过 心理 的 作用规范人 的性情 , 增进 社会 交 流 、 响社 会风 俗 、 变社会 影 改 面貌 , 而增强社会政治 的和谐 性 , 进经济 和文化 的协调发 从 促
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
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声无哀乐论》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著作之一,作者是南朝刘舆。
这篇文章主要探讨了音乐的本质、功能以及音乐中的“和”的美学思想。
《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是声音本身并没有固定的喜怒哀乐之分,它们只是人们对于声音的主观感受而已。
音乐并非本身就具有哀乐的属性,而是主观情感赋予了音乐情绪和意义。
作者认为,音乐可以通过不同的演奏方式、音调和音色来表达各种情绪,而音乐的功用也在于表达情感、激发共鸣和传达信息。
在音乐中,作者提出了“和”的美学思想,强调音乐的和谐、谐调和协调是美的体现。
他认为,音乐中的“和”是指音响和谐,旋律和谐以及节奏和谐。
音响和谐是指不同音色的乐器或人声在演奏中相互协调,不产生冲突或压迫感;旋律和谐是指各声部之间的音程和协调,音高的上下关系符合一定的规律;节奏和谐是指节奏的稳定、有序以及与旋律、和声的配合。
作者还强调了音乐中的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他认为音乐的美在于运动和静止的结合。
运动是音乐的生命力,它推动着音乐的发展和变化;而静止是音乐的依靠,它使运动有所依附和停留,从而形成有机的整体。
在《声无哀乐论》中,作者还提到了音乐中的变化和转化,以及音乐的情趣和意境。
他认为音乐中的变化和转化是引人入胜的,它们让音乐更具有生命力和魅力;音乐的情趣和意境则与音乐所表达的情感和意义有关,通过音乐的旋律、和声和节奏等来表达内心的情感和意境。
《声无哀乐论》通过探讨声音、音乐和情感的关系,揭示了音乐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
它的核心观点是声音本身没有固定的哀乐属性,而是主观情感赋予了音乐情绪和意义。
它的美学思想强调了音乐中的“和”的概念,即音响、旋律和节奏的和谐、谐调和协调。
这种美学思想为我们理解和欣赏音乐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体验音乐的美感。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关键词:传统思想墨家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丰富的音乐关学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本文主要介绍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当中的儒家、道家、墨家的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在与西方所谓专业音乐体系的对照与比较中,呈现出了鲜明而特有的审美特征。
纵观整部美学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发展其问出现过入、道、墨、法、佛、阴阳等诸多美学流派,但大体都被儒道两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儒道两家美学思想从先秦产生至今,始终贯穿音乐发展中。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善、和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
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
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思想是一致的。
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
在音乐内容与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
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
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
《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
《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
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
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
《声无哀乐论》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发展的重要历史文献之一,其核心观点是以“和”的概念为中心,强调音乐要做到和谐、平衡、自然。
作者刘琨认为,音乐中不应有
哀乐之分,因为哀乐容易引起情感波动,而音乐的目的是要平衡、舒缓人的情感,使人心
情愉快。
刘琨在《声无哀乐论》中,对音乐美学的“和”有着深刻的阐发。
他认为,音乐的“和”就是音乐中的平衡,平衡是一种稳定的状态,而音乐的平衡来源于其和谐的组成。
音乐的
和谐来源于对声音的掌控和对旋律的运用,使其达到一种完美无缺的状态。
同时,刘琨还
强调了音乐的自然性,认为音乐要做到自然、自然、自然,要追求自然的和谐。
因此,他说:“乐可谓其自然矣,和可谓其造矣。
”
刘琨在《声无哀乐论》中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音乐观念:“乐,无分声节之名,以字充
音节,以声充字。
其吐音,性天地之和而充人情之乐也。
”这里的“声节”指旧的音律体系,它将音乐分成八个声调,每个声调又分为五个等分音(徽),这样的分法使音乐非常
僵化。
刘琨提出用汉字代替这种音乐表达,使得音乐具有更强的表现力,更加自然和谐。
另外,刘琨还提出了关于音乐演奏技巧的观点。
他认为,演奏时要讲究刚柔并济,轻
重得当,需要充分发扬演奏者的个性和感情。
他说:“音乐,应境之微,神合之英,技不
在纷,而制合于怀也。
”。
浅论音乐理念之“乐和”
理 论范畴 ,而 中庸 所追 求的和谐 统一与 恰到 好处 , 即 “ 和” 的美学思想。因此 , 音乐所 具有 的“ 中和” 的准 则包 含 了 “ ( 一) ‘ 和谐 ” ’ , 即不同的事物 在一起 , 矛盾的各方面相
辅相威 , 对立统一 。( 二) ‘ 平和 ’ , 即无过无不及 , 任何一 方 都不凸显 自己。” ( 蔡仲德《 中国音乐美学史》 ) 。
中国美学思想从古代开始就 是儒道两家 把它逐渐 完
善起来的 , 其 中占主要统治地位的是 儒道 合流 的一种音乐 美学思想 , “ 和” 就是其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体现 的
一
于亭台楼 阁或山间 、 林中、 河边树 下 , 茶肆 之 中, 沏一 壶茗 茶, 抚琴弄筝 , 吟诗颂歌 , 感受 音乐 , 追古议今 , 这 便是人与 自然 , 内心与天地的一种 融合 、 统一 、 和谐 。
不 同版本,要求演唱演奏者都要有个 I 生的渲染 .如琵琶曲
《 十面埋伏》 , 无锡派 , 崇明派 , 浦东派 。 汪派都对此曲有着不 同的阐述表现 , 此谓传“ 神” !“ 韵” 主要是指音乐线条的“ 气
韵” , 讲究吟 、 揉、 推、 压揉。“ 意” 只要指表意或者意境 。
由春秋时期萌芽状态的音乐美学思想发展 而来 。 儒家的孔
乐美学思想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 , 但是其 “ 平和” “ 淡和” 的审美标准是共通 的。 历史上的儒家明确提出了“ 中庸” 这
一
相柔美唱腔温柔的花旦表现的是阴柔之 美。 中医理沦上讲
求 阴阳之和从而使生命处于最佳状态 , 这与音乐美学息息 相关 , 因为音乐本身与我们人类的生命就是紧密联系的。 四. 天赋和 谐 。 自然 之 声
和。 ” ( 《 国语 一 郑语》 ) 。 春秋吴国季札评乐 已耍求 “ 五声和 , 八风平 , 节 有度 , 守有序 ” 。周王朝乐官伶 州鸠已规 定作 乐 必须 “ 咏之 以半 音” , “ 大不 出均” 不 得超 越五声音 阶 , 并 明
论中国传统音乐的和合之道
national music 民族音乐论中国传统音乐的和合之道云 燕(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北京 100872)【摘要】“和”是中国传统音乐的根本特征,所展现的是中国人之胸怀。
用声音艺术所表现的“和”,是与“天之道”相和、与意识形态相和、与人之情志相和的外在表现,透显的是乐之至诚无伪,体现的是生命因生生不息而永恒存在。
中国传统音乐所达到的审美境界和精神境界,指向天地之外这样一个客观的、行之有规的、至高无上的永恒存在,所展现的是中国传统音乐所具有的独特的、客观的、理性的宇宙意识。
因此,中国传统音乐的基本特征为神圣性、至上性、永恒性,以及以有形向无形的超越意识。
【关键词】乐之和;乐之诚;积极继承;学科跨界;中国传统音乐之基础与根本【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一、和合之道的思想渊源与基本内涵笔者有感于著名哲学家张立文老师提出的“和合学”,受益于崔宪老师所赠之《履薄记》一书中关于对“龢”字之理解,重新翻查资料,对乐之和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在《尔雅·释乐》篇“和”字共出现了三次:第一,“大笙谓之巢,列管瓠中,施簧,管端大者十九簧。
小者谓之和。
十三簧者。
”《说文》对“巢”之释曰:“巢,鸟在木上曰巢,在穴曰窠。
从木,象形。
凡巢之属皆从巢。
”也就是说“巢”要表达的是大笙的外型,就像鸟在木(树)上一样。
有十九簧的是大笙,有十三簧的是小笙。
为什么说“小者谓之和。
”小笙、“笙”与“和”有什么联系?在《说文》中对“笙”之释曰:“笙,十三簧。
象凤之身也。
笙,正月之音。
物生,故谓之笙。
”这里只说了十三簧的“笙”,而“大笙”,即十九簧的“笙”却没有提及。
在《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说文解字注》《康熙字典》对“笙”之解释中,皆引《释名》之释,曰:“笙,生也。
象物贯地而生。
”也就是说,无论是有十九簧的大笙,还是有十三簧的小笙,都有“生”之特点,此“生”所描绘的是草木“贯地而生”这样的一种景象。
缘何如此?皆因“和”“生”是“和”的结果,“和”是“生”的前提。
浅论中国传统音乐中“和”的美学思想
、
音声之和
Hale Waihona Puke 音声之 和是从音 乐文 化 的角 度探 讨 “ ” 和 ,其 内涵体现在两 个方 面 :一 是 “ 谐 ” 和 ,指 不同 的事 物相互 渗透 ,矛盾各 方面 既有主次之分 ,又相 辅相 成 ,对 立统一 ;二 是 “ 和 ” 中 ,无 过无 不 济 ,即所 谓 “ 济其不及 ,以泄其 过 ” ,使各 种 因素处 于 “ 和 乐如一 ” 的平 和状 态 ,任 何 各 方 都 不过 分 突 出 自 己 ,强调 “ 乐从 和 ,和从平 ” 的音乐 观。 和谐 主要是 对音 乐形式 的要求 ,集 中讲 的是 音 乐 的构 成 。音乐 的构成 是不 同声音 的对 立统一 ,所 以追求 音乐 的声 律 和 谐 ,是 音乐 创作 的核心 问题 。 在 《 国语 ・ 郑语》 中, 史伯说过 “ 声一无听” ,认 为 同样 的声音 ,不会生 成音乐 ,只有把 不 同的乐音 有机地 组织起来 ,才会 形成美妙 动听 的音乐 。所 以 音乐 的任务就是 “ 和六 律 ” ,即用六 律六 吕来 调 和 歌声 ,使其 和谐 。音乐讲 和谐 是为 了音 乐 的美感 的 需要 。古 人认为 音乐是 所有艺术 形式里 边最有感 染
媛 (9 0一 ) 18 ,女,黑龙江牡 丹江人 ,硕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音乐美学研究 。
… JANG I I J NG YU WE
团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 0 9年第 6期
T eB re cn m n utr 6,2 0 h odrE oo yA dC l eNo u 09
20 09年 第 6期
边疆 经济 与文 化
T HE BORDE ECONOMY R AND CUL RE TU
N .0 9 n6 20 Ge ea. . 6 n r1No 6
“和”在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中运用
“和”在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中的运用摘要:在中国古典音乐思想中,和是最理想化的审美范畴。
它以中国人所特有的饱满、活跃的生命意识为基础,并通过“音声之和”、“乐与人和”、“天人之和”三个层面的关系深切地表达出了音乐与自然、社会、人生之间的审美关系;在对音乐的阐释中展示了音乐与人生、宇宙内在生命的同构,从而进一步彰显出了中国古典音乐思想生命化的美学精神。
关键词:和;中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态,同其它艺术一样,源自人们审美文化的需要,并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数代人民的不断发展与充实,成就了今天多元化的音乐世界。
因此,通过对音乐的形式语言与内涵的分析研究,不但可以使我们较为直观的获得对音乐的感性认识,也可以从中发现影响音乐发展与创作的因素。
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不仅是多元性的,而且还是潜在的。
通过作用与人的思维意识继而传达到日常生活中的细节中去。
本文则主要从文化学的角度进行阐释论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对我国古典音乐审美思想的影响及其在音乐中的体现。
一和的含义“和”在《说文解字》中,对这一字的解释是“调也。
从禽——禾声。
”而在《尔雅》释乐篇中已经将和列为了乐器中的一种:“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
”通过以上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和”字在中国早期的文化形态中的演变过程所发生的变化。
因此,从“和”字最初的基本内涵我们可以看出,在这其中深切的蕴含着人在自然、社会中求得生存、安居足食的谐和理想。
此外,中国古代的“和”还包含了“气”的观念。
并认为“和”正是由于阴阳二气的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一切。
这一点在随后的道家思想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纵观中国古代文化的精神内涵,无疑都在各自的论述中提到了”和”字,但是,又由于自身认识的角度与出发点的不同,致使“和”在其中的内涵也不尽相同。
下面将主要围绕儒家与道家中“和”的认识而展开。
就天地自然的和谐之美而言,“和”字不仅体现了自然界造化的秩序性和规律性,而且还表达了人们的一种内地的动机性。
古代音乐审美“和”观念探析【论文】
古代音乐审美“和”观念探析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这一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这一理念可以说是音乐艺术审美中人们所追求的高尚的理想境界,它与社会、自然等息息相关。
“和”从本质上意味着一种关系的和谐,它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体现在音声之和、乐与人和、天人之和。
本文笔者主要从这三方面来阐述对“和”的认识。
关键词:音乐美学; 中国传统音乐; “和”;“和”的字形来源与原始先民的生活,字义来源于先民内心对自己生活的感受。
从史籍和文献中的记载看,历代音乐美学史料都对“和”这一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概念做出了各种论述。
例如:《乐记》中的“乐者,天地之和也”;《声无哀乐论》中的“和心足以内,和气见于外”等等都提到了“和”这一美学概念。
通过对“和”这一观念美学思想的认识和掌握,会促进对整个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认识,甚至促进现代的发展。
一、音声之和音声之和,可以理解为音乐本身以及各个要素与人们审美观之间所建立的谐和。
“和”的内涵共可体现于两个方面,其中第一方面主要是说,不同的事物交会于一起互相掺杂。
产生矛盾的几个方面既有主次之分同时又相辅相成、对立统一。
第二个方面即是“中和”的状态,也就是所说的“济其不及,以泄其过。
”1音声之和是人们通过音乐活动带来的审美观进而所产生的。
这种谐和感可以体现在某部作品中的创作手法、音乐的结构以及作品所带给人听觉审美听觉的方面而建立的一种谐和关系。
比如说在现代音乐创作中,作曲家会更多的使用和谐音程来写作,带给人们更加舒服的听感。
在创作时,即使谐和音程会带给人好的听感,但是作曲家往往不会全篇采用谐和音程,因为这样一来又会使旋律听起来平淡乏味。
这就需要作曲家在和声、节奏、旋律方面找到一种谐和的关系,从而创作出美妙的乐曲。
《管子·地员篇》所记载的三分损益律是这样的:把发出某一乐音的振动体的平均长度分成三段,把它三分之一舍去,留下三分之二,称为“三分损一”。
总弦长为三分之四时,成为“三分益一”,这时振动体所发之音就比原本低纯四度。
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5篇
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5篇第一篇:浅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和”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关键词: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审美意识“和”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
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
《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
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 规律的体验和理解。
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和”与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8页
“和”与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精神“以和为美”是中国音乐史上最具有代表性的音乐审美意识,可以说它贯穿于整个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进程,构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根本性质和最高理想,成为最能体现中国音乐审美精神的特征。
中国古代音乐“和”的美学精神在具体的历史发展中,在现实的音乐文本中,在运动着音乐形态的系统中,以多层次、多维度的结构形态展现为音声之“和”、乐与人“和”与乐与天“和”。
一、音声之“和”中国古代音乐一开始就提出了以“和”为中心的音乐审美观。
“和”的概念最早见于《国语?郑语》:“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物而归之”。
春秋时吴国季札评乐时明确要求音乐应“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齐国晏婴主张音乐要求“和”,而不能“同”。
伶州鸠说:“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
(《国语?周语》)“和”是中国音乐审美理论的重要观念,它要和天地阴阳,和君臣上下,和四时节气,和长幼男女,和五声六律,由此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音乐本体论、音乐价值论、音乐认识论、音乐批评论和音乐创作的各项理论,并且从这个“母概念”派生出了种种音乐思想,构成了完整的音乐美学史。
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中,“乐”与“和”起初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在甲骨文中,“乐”最初为某种丝弦乐器的形体描绘,随着乐器的不断丰富发展,便作为全部乐器的标志,直至成为一切表达主体情感的音乐集合体的所指:音乐。
与“乐”字的演化相类似,“和”亦是某种乐器的符号化。
据说这种乐器由数根竹管制成,每根竹管都能吹出不同的乐调。
在演奏时,几根竹管同时发音,共同组构一曲音乐,这就是“和”。
《通志》说:“先王通于伦理,以侯气之管作乐,声之均吹建子之律。
以子为黄钟,丑为大吕,寅为太簇,卯为夹钟,辰为姑洗,……故为十二调,调各文之以声,播之以八音,乃成为乐”。
由此看来,“和”在其早期文化形态中,不仅作为音乐演奏用编管类乐器之名,并且也相应在音乐听觉审美观念上形成了音韵协调和畅的“音声之和”的观念。
乐之“和”刍议——浅析《乐记》中“和”的音乐美学观念
The Light Of Literature文学之光【关键词】和;乐记许慎的《说文解字》说:“和,相应也”。
西周的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既定义了“和”是“以他平他”,同时又提出了“和”的作用是产生新事物并且达到新的均衡。
《中庸》更说得具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把“和”总结为人的本性应该共同遵循的原则。
总之,在中国古代的汉字海洋中,“和”字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思想,是一个拥有丰富内涵的概念。
几千年来,“和”字及其代表的思想渗透到人们的个人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音乐上的“和”最早见于《书经 舜典》:“夔,……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以金、石、丝、竹、土、革、匏、木八种不同材料制作的不同种类的乐器(即八音)组成器乐合奏,与诗歌一体的歌唱一起要合乎一定的节奏、顺序,要整齐、和谐,这应该是音乐上“和”的最基本要求了。
春秋时期,齐国的晏婴提出音乐的“和”是“清浊、小大、短长、急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舒以相济”,这是极为精辟的关于音乐之“和”的论述了。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秉承“中和且平”的思想,要求音乐的表现应当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过犹不及”的“和乐”。
作为中国音乐美学史上的高峰著作《乐记》,从礼乐结合的角度,认为音乐是“天地之和”,主张音乐是“与政通”的“和乐”。
《乐记》从音乐本身,音乐与自然,音乐与人,音乐与社会的关系出发,对音乐的本质与音乐的存在、音乐的功能等问题进行了详尽论述,赋予了乐之“和”的极其丰富的内涵。
1 形和《乐记》里的“乐”应该是包含了音乐与舞蹈的乐舞形式。
“……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不同的声(音)相呼应和,显示出变化的形式,而这些变化的(声)音按照一定的规律和结构关系组织起来就成了音乐。
论《声无哀乐论》中以“和”为美的音乐美学思想1
论《声无哀乐论》中以“和”为美的音乐美学思想1面对不安定不和平的社会,他们无力挣扎去改变现在的状况,开始试着从逍遥于玄远世界的老庄哲学中寻求精神上的安慰,而对后世产生比较长远影响的魏晋玄学、魏晋风度正是在这样一个可以说很特别的历史时期萌芽的。
这一时期的有志青年和书生学者关心的不再是社会的功名利禄的追求而是自我的养生之道和对自然生活的追求。
魏晋名士成为这个历史时期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嵇康就是生活在这一时代的魏晋名士之一。
与其他名士相比较,嵇康虽然也同样深受玄学的影响,但是却有着其他名士所没有的个性主张,是相当突出的一个。
嵇康的“刚肠嫉恶,遇事便发”表现了他敢于与黑暗的统治势力抗衡的气节,他的“越名教而任自然”表现了他对封建礼法束缚的抗争。
嵇康的美学思想,亦如他的玄学思想一样在中国美学发展史上散发着熠熠光辉。
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集中地体现在他的音乐美学论著《声无哀乐论》中,文中通过“秦客”与“东野主人”的八次论难,从音乐的本质、音乐的功能、音乐的审美态度三个方面系统的论证了声无哀乐的命题。
其中,对于音乐本质的认识,是《声无哀乐论》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部分,这个本质就是“和”。
“和”是中国美学史上一个重要的范畴,它象征着天地万物运行的内在法则,同时也是各家音乐思想的出发点,以“和”为美的观念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发展的始终。
本文也将着重探讨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中以“和”为美的音乐美学思想。
一、《声无哀乐论》的产生背景与思想探源嵇康,字叔夜,谯国铚县人,是魏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与阮籍同为“竹林七贤”领袖。
嵇康在风姿、才学、性情等各方面都十分出色。
世说新语中称其“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
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 刘孝标注朱铸禹汇校集注:《世说新语汇校集注·容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版,第523页。
试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中“和”的思想价值
当代音乐2020年第8期MODERNMUSIC试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中 和 的思想价值杨㊀铭[摘㊀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ꎬ 和 这一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ꎮ这一理念可以说是音乐艺术审美中人们所追求的高尚的理想境界ꎬ它与社会㊁自然等息息相关ꎮ 和 从本质上意味着一种关系的和谐ꎬ它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ꎬ分别体现在音声之和㊁乐与人和㊁天人之和ꎮ本文笔者主要从这三方面来阐述对 和 的认识ꎮ[关键词]音乐美学ꎻ中国传统音乐ꎻ 和 [中图分类号]J601㊀[文献标识码]A㊀[文章编号]1007-2233(2020)08-0033-02[收稿日期]2020-02-15[作者简介]杨㊀铭(1998 ㊀)ꎬ女ꎬ河南大学音乐学院本科学生ꎮ(开封㊀475000)㊀㊀和 的字形来源与原始先民的生活ꎬ字义来源于先民内心对自己生活的感受ꎮ从史籍和文献中的记载看ꎬ历代音乐美学史料都对 和 这一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概念做出了各种论述ꎮ例如:«乐记»中的 乐者ꎬ天地之和也 ꎻ«声无哀乐论»中的 和心足以内ꎬ和气见于外 等等都提到了 和 这一美学概念ꎮ通过对 和 这一观念美学思想的认识和掌握ꎬ会促进对整个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认识ꎬ甚至促进现代的发展ꎮ一㊁音声之和音声之和ꎬ可以理解为音乐本身以及各个要素与人们审美观之间所建立的谐和ꎮ 和 的内涵共可体现于两个方面ꎬ其中第一方面主要是说ꎬ不同的事物交会于一起互相掺杂ꎮ产生矛盾的几个方面既有主次之分同时又相辅相成㊁对立统一ꎮ第二个方面即是 中和 的状态ꎬ也就是所说的 济其不及ꎬ以泄其过ꎮ[1]音声之和是人们通过音乐活动带来的审美观进而所产生的ꎮ这种谐和感可以体现在某部作品中的创作手法㊁音乐的结构以及作品所带给人听觉审美听觉的方面而建立的一种谐和关系ꎮ比如说在现代音乐创作中ꎬ作曲家会更多的使用和谐音程来写作ꎬ带给人们更加舒服的听感ꎮ在创作时ꎬ即使谐和音程会带给人好的听感ꎬ但是作曲家往往不会全篇采用谐和音程ꎬ因为这样一来又会使旋律听起来平淡乏味ꎮ这就需要作曲家在和声㊁节奏㊁旋律方面找到一种谐和的关系ꎬ从而创作出美妙的乐曲ꎮ«管子 地员篇»所记载的三分损益律是这样的:把发出某一乐音的振动体的平均长度分成三段ꎬ把它三分之一舍去ꎬ留下三分之二ꎬ称为 三分损一 ꎮ总弦长为三分之四时ꎬ成为 三分益一 ꎬ这时振动体所发之音就比原本低纯四度ꎮ在这种循环形成的规律下ꎬ各个音之间所存在的关系是谐和的ꎮ音乐声学层面的谐和要求音乐中的各种要素折其两端而取其中ꎬ不过不流ꎮ不是无节制的音乐而是合度中节的音乐ꎮ同时不同的人所拥有的审美观念与意识也当然不同ꎬ这也可以说是影响审美的因素之一ꎮ二㊁乐与人和乐与人和这一思想所指的是音乐和在审美体验中所到达的一种愉快的和谐关系ꎬ其产生于音乐生产和音乐审美的活动之中ꎮ这一思想可以是指在音乐审美的活动过程中ꎬ音乐与人或者是人与人之间所相互形成的一种谐和的关系ꎮ在各种不同的社会音乐审美的活动中ꎬ其音乐的活动形式各不相同ꎬ但是 和 的体验ꎬ却都表现为同样的内在的愉悦与和谐[2]ꎮ在古代的时候ꎬ人们的审美意识里面ꎬ用音乐所产生谐和的声音ꎬ来表达 和 这样的关系是最合适的了ꎮ那时候的音乐ꎬ被人们所认为是最能够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ꎬ展示人在情感方面 和 的事物ꎮ这种和谐的关系还具有社会学㊁伦理学的意义ꎮ每个人都拥有各自独特的审美感受ꎬ当人们听到音乐ꎬ会对旋律产生审美感受ꎮ这种感受作用于人ꎬ在无形中作为精神力量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影响ꎮ同时社会又通过政治管理以及经济力量来支撑促进音乐艺术的发展ꎬ可以看330出ꎬ音乐的价值以及功能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3]ꎮ比如说ꎬ现代歌手周杰伦创作的流行歌曲ꎬ受到了群众广泛的喜爱ꎬ其歌曲风格种类多样ꎬ所表达的主题也不尽相同ꎮ他所写的大部分都是一些与人所息息相关的ꎬ所表达的也是人们所亲身经历过的感情ꎮ总有一种能够让听众在其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共鸣感ꎮ旋律与人的感情关系达到一种谐和ꎬ产生了美妙的音乐ꎬ在音乐中使得听众品味其中的情感ꎮ在生活中ꎬ能够体现乐与人和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ꎮ比如说在现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ꎬ现在大部分公园都有跳广场舞的人群ꎮ人们在自己喜好的音乐中舞蹈ꎬ丰富了业余生活ꎬ也锻炼了身体ꎮ同时各种不相识的人通过广场舞这一活动聚集在一起ꎬ形成了人与人之间人际关系的和谐ꎮ在谐和的同时ꎬ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通过音乐体验所产生的谐和关系ꎮ这也就是为什么音乐能够大范围的出现并作用于社会和人的生活ꎮ三㊁天人之和天人之和这一理念所指的ꎬ是人们的审美观念通过对音乐的真实体验之后ꎬ它所上升到了与社会和自然相统一谐和的一种境界ꎮ天人之和作为一种审美体验ꎬ它基于感性同时又高于感性ꎬ是人与自然与宇宙之间的一种协调关系ꎬ也可以说是作为某种精神境界ꎬ它超越了生命本身达到了一种与乐谐和愉快的关系ꎮ天人之和的思想ꎬ可以称得上是中国传统审美观念中ꎬ十分具有美学特点的一种境界了ꎮ 和 的思想ꎬ贯穿于我国古代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ꎬ时时刻刻存在着ꎮ在那时候ꎬ人们所说到的 乐 并不只是音调按照规则而组合起来的产物ꎬ在«乐记 乐礼»中记载: 乐者ꎬ天地之和也ꎻ礼者ꎬ天地之序也ꎻ和ꎬ故百物皆比ꎮ序ꎬ故群物皆别ꎻ乐者敦和ꎬ率神而从天ꎻ礼者别宜ꎬ居鬼而从地ꎮ故世人作乐以应天ꎬ制礼以配地ꎬ礼乐明备ꎬ天地宫矣ꎮ [4]在那时候的记载中ꎬ乐和礼是天造地设本就相辅相成的ꎬ并不是人们凭空捏造或者根据一些规则来拟定的ꎮ因此可以看出ꎬ音乐的谐和并不是人们赋予的排列ꎬ而是宇宙运动的结果ꎬ和谐㊁人伦㊁自然的三位一体ꎮ在古代ꎬ通过音乐艺术的影响ꎬ在当时那样一种制度森严的情况下创造出和谐的气氛ꎬ使得大家和谐相处ꎮ在«国语 周语»中记载着这样的音乐观ꎬ认为通过对音律的认识就可以认识天气是什么样子ꎬ所指的是用音乐将万物感化之后它就会健康地生长ꎮ在这里把音乐当成了一种 气 状的物质ꎬ能够将天地之间沟通ꎬ使得天人之间取得互相感应ꎮ随之改变自然界的各种事物ꎬ促进社会的发展ꎮ天人之和又可以看作是通过审美活动人们世界观㊁人生观的产生ꎬ对人生和世界所产生了新的认识ꎮ例如通过一些音乐活动ꎬ可以激发人们的斗志从而促进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ꎮ比如说在高中的学校里面会经常听到广播里播放一些正能量的歌曲ꎬ为原本枯燥的学习生活增添一份色彩ꎬ同时使得同学们听了之后斗志满满ꎬ一定程度上避免消极情绪的产生ꎮ这就体现出了音乐与人在认识世界ꎬ形成三观的一种和谐关系ꎮ庄子主张以道法自然㊁清静无为作为认知世界为人处世的哲学理念ꎮ因此他在音乐审美上也主张 坐礼忘乐 等ꎬ其中渗透着人与自然的天人之和思想ꎮ在庄子的音乐审美观念中ꎬ天人之和可以说是一种安静自我的又与自然和宇宙浑然一体的审美观念ꎮ结㊀语在本文中所阐述的 和 这一思想ꎬ是古代音乐审美观念之一ꎬ也可以说是人们共同向往㊁崇拜的一种具有理想性的审美境界ꎮ从古代一直到今天ꎬ我们中华民族始终将 和谐发展 这一概念作为治理国家㊁社会等方面的道德理念之一ꎮ同时它也具备了现实特征ꎬ将审美范畴更加理想化ꎮ 和 的观念不仅融会贯通于各种艺术领域ꎬ还扩展到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方面ꎮ从小的来说ꎬ构成音乐的各种要素以及音乐的内容㊁表现方式等存在着这种和谐的观念ꎮ大到人与社会㊁自然甚至宇宙之间的关系ꎮ然而美好音乐的实现ꎬ就需要基于建立这种谐和的关系ꎮ其所表现的三个方面中ꎬ音声之和这一观念更多的是通过对人们音乐听觉审美的触动ꎬ从而达到谐和ꎬ以此为基础ꎮ然而在乐与人和中更多地强调了 人 ꎬ其体现为人在接触音乐的过程中ꎬ人们在审美情感体验中所达到的与音乐之间的谐和关系ꎮ对于天人之和这个方面ꎬ它展示的是人们通过音乐活动所产生了审美体验之后ꎬ人们的审美观念同时提升至与大自然㊁宇宙之间和谐统一的关系ꎬ甚至也达到了天人合一的状态ꎮ应大力支持并创新发展着 和 这一中国古代传统音乐中的思想ꎬ将其延续下去ꎮ这一思想对于发展与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有着积极的作用ꎬ包括对于现代社会中音乐教育的发展㊁经济的进步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ꎮ注释:[1]贺香沛.先秦时期 和 的音乐美学观[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ꎬ2005(06):89.[2]苑㊀媛.浅论中国传统音乐中"和"的美学思想[J].边疆经济与文化ꎬ2009(06):57.[3]胡㊀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中"和"理念价值的再认识[J].科教导刊ꎬ2010(11):161.[4]叶文萱.中国古代音乐美学 和 之思想试析[J].黄河之声ꎬ2016(09):71.(责任编辑:张洪全)430当代音乐 2020年第8期。
从“中和”准则到“平和”心境
从“中和”准则到“平和”心境
音乐美学思想“和”观念所蕴含的“中和”与“平和”二者,是中国音乐美学史上重要的音乐美学观念。
二者较为相像的部分可谓是音乐美学观念中的一体两面。
所谓一体两面,即都是统一在“和谐”形式美法则之下的产物。
二者差别较大的部分又是音乐美学观念中截然不同的两个发展轨道,“中和”是礼乐结合而产生的将音乐置于社会功能下的准则,“平和”是与文学自觉类似的艺术上自觉的士人的主动追求。
前者为客观制约,后者为主观向往。
前者重形式,后者重内容。
论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和”字义的探讨;第二部分研究了有关先秦典籍中“中和”的内涵及其社会功能;第三部分是“平和”的萌芽及魏晋南北朝论乐思想中对“平和”心境的追求。
先秦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和”向“平和”的转变是较为明显的,但因笔者的知识储备与思想深度所限,论文的分析较为粗浅,仅从文献记载的层面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容摘要: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内容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关键词: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审美意识“和”
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
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
“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
《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
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规律的体验和理解。
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
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
”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
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
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
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
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
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
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
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