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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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与伦理 第三部分

网络文化与伦理 第三部分
(1)意识形态的移位。西方的文化渗透直接冲击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尤其是动摇了部分高校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基础。
(2)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改变。美国利用各种媒体在全世界推行一种以消费为中心的文化。
(3)本民族文化身份的改变。西方文化借助科技和信息技术而产生的强势地位, 将对民族文化价值观形成“打压”态势, 对主旋律形成干扰, 并弱化民族的道德素质。
(三)网络文化的发展阶段。随着博客、微博等个人发表言论空间地迅速发展,大众网民不单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也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信息的制造者。在这个阶段,许多草根民众因某个事件甚至一段话、一组照片就可能在互联网上一夜成名。大众网民利用网络这个广大的平台和空间,利用这些网络应用,个性地表达自己,自主选择交友范围,自由表达个人主张。网络文化进入了“客”文化时代,它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同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这一阶段,学者们主要对网络文化进行深刻探讨,进入到反思性和批判性的研究时期,对如何扭转网络文化的消极影响,如何运用网络文化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新世纪人才等进行了更为广阔的探讨,真正科学地进行网络文化研究的时期到来。
(三)网恋对家庭稳定的破坏。
假如把爱情转移到网络上去,会造成家庭基础的缺失,从而导致家庭的破裂,况且处于一种有爱情无婚姻和有婚姻爱情的两难困境中的人,容易造成人格的分裂。因此作为已婚者应该多一些自尊自律,把全部的爱情投入到家庭中,而不应尝试网络恋爱。
答:网络诈骗的形式有:
1、网络钓鱼
2、网络拍卖
3、信用卡诈骗
(二)网恋对诚信观的冲击
现实生活中,人们彼此的信任是与血缘、地缘和业缘等社会关系分不开的。而网络情侣间的信任则是通过语言、文字等特殊方式渐进形成的,因此这种信任包含了一定的风险。如果只是抱着玩一下的心态去网恋,就是在亵渎爱情中的信任成分,因而毫无伦理合理性可言,最终可能导致类似于以上所展示的闹剧的出现。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道德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道德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道德在当今这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交流沟通、娱乐消遣、开展工作和学习。

然而,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一系列网络伦理道德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给社会带来了诸多挑战。

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人们在其中的行为往往不受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

在网络世界里,一些人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恶意攻击他人,甚至进行网络暴力。

这种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与稳定。

比如,某些明星因为一点小事就被网友们在网络上大肆谩骂,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

网络谣言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由于信息传播的快速性和广泛性,一条谣言可能在短时间内传遍整个网络,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比如,在疫情期间,关于疫情的各种谣言层出不穷,如“某某药物可以预防新冠”“某地出现大量感染者”等,这些谣言引起了公众的恐慌,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网络隐私泄露是另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在互联网上,我们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被大量收集和使用。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窃取这些信息进行诈骗、敲诈等违法活动,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比如,我们经常会接到一些陌生的电话,对方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个人信息,然后进行各种诈骗。

此外,网络抄袭、盗版等问题也屡见不鲜。

一些人在网络上未经授权转载他人的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

这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文化创新和知识传播。

面对这些网络伦理道德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至关重要。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共同承担起这个责任,培养人们的网络道德意识和责任感。

让人们明白在网络世界中也应该遵守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

其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厉的处罚措施。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

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

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伦理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到网络言论、网络资讯、网络隐私等方面。

虽然有些网民在网络上品德高尚,但是也总有人在网络上做出一些不道德的行为。

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很多根源,以下将进行分析。

首先,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与互联网媒介的特点有关。

互联网具有全球性、匿名性、实时性和交互性等特点,有些人会利用这些特点在网络上制造谣言、造谣传谣、辱骂侮辱等不文明行为。

例如,有些网民在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对人进行无端指责、谩骂、挑衅等行为,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伦理问题。

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存在不少交流平台,造谣传谣的言论也会在这些平台上传播。

这些都展示出网络的一种特殊性质——难以监管。

其次,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与人类的道德观念有关。

网络作为一种发展以来仍然非常年轻的新事物,人们尚未完全形成对网络的道德观念,这也进一步加剧了网络伦理问题的广泛存在。

例如,有些网民无视社会公德,发布攻击性、吸毒、社交性等违反社会伦理的内容,这种独立存在的“网络伦理”在社会中不能得到认同,同样也不能被接受。

但是在网络中却很普遍存在。

在互联网上,网民的道德观念可以说是非常宽泛的,这是导致网络伦理问题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最后,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与网络的底层技术有关。

互联网底层的技术结构、架构和协议等方面的问题,也容易引发网络伦理问题的出现。

例如,一些网站或者平台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使得网上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使得口碑不良的谣言得以传播。

此外,在网络技术上的一些欠缺也可能导致人们为了获取一定程度的刺激感和娱乐性而舍弃自我的底线,进而在网络上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举动,这同样也反映了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问题的产生与网络媒介的特点、人类的道德观念和互联网技术有关。

我们应当意识到网络伦理问题的恶劣影响,并积极建立相关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自我约束,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网络社区的良好秩序。

最新-网络伦理学初探 精品

最新-网络伦理学初探 精品

网络伦理学初探摘要网络行为的特殊性导致网络伦理学研究的兴起。

网络伦理学已经具备了成为一门学科的特点,拥有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具有不同于传统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范畴和基本问题。

研究网络伦理学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主题词网络行为;网络伦理学一、为什么要提出网络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现实根源,它是由网络行为引发的道德关注。

网络行为是网络社会所特有的交往行为。

同现实社会中的交往行为相比较,网络行为具有特殊的涵义,其特殊性表现在其一,所处的环境特殊。

即处在一种虚拟的现实又称虚拟实在中。

这种虚拟的现实是由计算机、远程通讯技术等构成的网络空间实现的。

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存在着虚拟的一切不仅有虚拟人、虚拟社会、虚拟共同体,而且有虚拟全球文化。

虚拟的环境产生了虚拟的情感,进而有虚拟的伦理道德。

当然,这种虚拟的东西并非虚无,只是另外一种存在方式罢了;虚拟的规范也不是凭空设想,而是实实在在的约束。

这种二元性的特殊环境和行为决定了由此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必然具有同传统伦理学不同的特征。

其二,交往的方式特殊。

即交往具有虚拟性和数字化的特点。

网络社会中的交往以符号为媒介,使得人与人之间在现实中的直接接触减少,而是简化为人机交流、人网交流。

此时人的存在以虚拟的网络人的面目出现。

这种匿名性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无限扩大,交往风险却大大降低,交往更具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进而交往中的伦理道德冲突也更加明显。

同以前相比,网络交往方式所受到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更少一些。

传统伦理学在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它无法直接判定网络交往方式是否合乎传统的道德规范,例如它无法判定网络攻击的正当性。

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模板

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模板

论网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内容提要】络是现代进步的一个坐标,它给人类带来美妙享受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络伦理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络技术及其运行的不完善有关,也与络中人性的异化有关;既有络伦理自身的理论根源,也有络运行的外部根源。

本文旨在揭示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以便为问题的解决和控制提供有价值的思路。

【摘要题】专题探讨【关键词】络/络伦……【正文】络(Network),是指由电子计算机、远程通讯等技术联结世界各个国家、部门及个人的高速信息交互系统。

它蕴藏了巨大的潜能,但随着络技术和络建设的发展,也带来了道德冷漠、人际情感疏远、民隐私受到侵犯、安全受到威胁等络伦理问题。

也就是说,人们“应该”如何使用络;怎样发挥其正面效能而避免其负面作用;怎样使人“合理”、“善意”地使用络技术而不是利用其发生危害,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世人面前。

建立相应的络伦理规范,以避免和制约络技术被盗用和加入恶意,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任务;而揭示问题产生的根源,无疑有助于认识和把握络伦理问题的实质,并为络伦理问题的解决和控制提供有价值的思路。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探讨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一、络伦理问题产生的技术内部根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愈发广泛地承认:现代技术是现代文明得以建立的基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文明的未来将被技术控制和决定。

络虚拟社会伦理问题的产生同样也离不开支撑虚拟社会繁荣的络技术层面上的根源。

(一)络技术及络建设“先天不足”1.从络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络的建立始于军事需要。

1957年美国国防部(DoD)组建了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开始将计算机络技术应用于军事领域,并组建了互联(Internet)的前身:阿帕(ARPANET)。

在互联建立之前,并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更谈不上对络辅以必要的人文关怀,这种缺乏论证的表现是:“在科技发展的历程中,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决策层往往有意无意把伦理因素视为无关宏旨的因素而略去,由此引发了诸多伦理、法律等社会问题。

伦理与网络伦理

伦理与网络伦理

伦理与网络伦理1.引言伦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规范和价值观的学科,它涉及到如何评判行为的对错、责任的承担以及道德的标准等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伦理成为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本文将探讨伦理与网络伦理的关系,分析网络伦理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并讨论如何建立一个伦理意识强烈的网络社会。

2.伦理与网络伦理的关系伦理学作为研究人类行为规范的学科,与网络伦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网络伦理涉及到在互联网环境下人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它是伦理学在网络时代的应用和发展。

2.1 传统伦理与网络伦理的比较传统伦理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行为规范,而网络伦理将研究重点扩展到了人与网络之间的互动关系。

传统伦理基于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而网络伦理面临的挑战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到网络技术的特性和全球化的影响。

同时,网络伦理也需要关注隐私保护、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新兴问题。

2.2 网络伦理的特点网络伦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全球性:互联网将人们连接成了一个庞大的全球社区,网络伦理需要考虑到跨国界、跨文化背景的影响。

•实时性:网络传播速度快、信息传递迅速,网络伦理需要及时回应和解决各种道德问题。

•复杂性:网络伦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多种多样,涉及到隐私保护、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等多个方面。

3.网络伦理的挑战与应对策略3.1 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隐私面临着比以往更大的威胁。

人们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盗取和滥用,对其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网络伦理需要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网络欺诈与网络诚信网络时代,虚假信息和欺诈行为层出不穷。

人们在网络上做出的承诺往往缺乏有效监管和追责机制,这对网络诚信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伦理需要倡导网络诚信,建立可信网络环境,同时加强对网络欺诈的打击。

3.3 网络暴力与人身安全网络暴力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恶意攻击、诽谤、侮辱等行为。

网络暴力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论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伦理道德

论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伦理道德

论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伦理道德作者:邹雨希来源:《文学教育》 2012年第18期邹雨希内容摘要: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成功地推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以及人类自身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所产生和带来的问题正越来越多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甚至是娱乐。

面对网络技术发展所带来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必须正视它,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进行治理,使得网络技术健康发展,尽可能的发挥积极作用,造福人类。

关键词:网络技术网络社会伦理道德一.网络技术内涵的概述网络技术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新技术。

它把互联网上分散的资源融合为有机的整体,实现资源的全面共享和有机协作,使人们能够透明地使用资源的整体能力并且按需求获取信息。

二.伦理道德内涵的概述伦理道德是一种规范。

当代“伦理”概念蕴含着西方文化的理性、科学、公共意识等属性。

“道德”概念蕴含着更多的东方文化的情性、人文、个人修养等色彩。

伦理道德是人际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用于调节人们之间关系到一系列规则,它是一种社会秩序,是为人处事到底线。

正是因为有了伦理道德,我们人类才走到了今天。

伦理道德也因为历史到传承而形成了一种道义的力量,为我们的生活区别着善恶美丑。

从“ 精神文明”建设到“以德治国”,从“八荣八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反映了党和政府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视。

因为我们更应该重视伦理道德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三.网络技术的发展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1.隐私权的问题。

网络的开放性成为网络兴起与普及的主要因素。

但也正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络被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的发展,信息的便捷高效,空间的虚拟,给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发生,最直接的而影响就是对权利人的人身权利的伤害。

网络隐私侵权不仅会对权利人的精神和物质带来巨大的损害,也会对社会价值观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

2.沉溺网络的问题。

网络沉溺,是作为伴随网络时代的到来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信息伦理学的兴起及其内容、视角

信息伦理学的兴起及其内容、视角

信息伦理学的兴起及其内容、视角
信息伦理学的兴起及其内容、视角
信息伦理学是指研究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的伦理关系的应用伦理学学科.信息伦理学尽管是一种新型的伦理学应用学科,但它的出现却并不意味着传统伦理学的断裂,而是传统伦理学在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中的发展.在新型的信息伦理学研究中,可以吸取功利论、义务论、美德论三种不同视角各自的长处,以形成一种综合的理论视角.
作者:吕耀怀梁虹 LU Yao-huai LIANG Hong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哲学系,湖南,长沙,410083 刊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英文刊名: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年,卷(期): 2004 11(4) 分类号: B82-051 关键词:信息技术道德信息伦理学。

网络伦理学的发展与思考

网络伦理学的发展与思考

网络伦理学的发展与思考随着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日益认识到网络给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伦理、传统道德带来的深刻影响。

研究网络伦理,探讨网络伦理学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点的网络伦理学,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需要。

当人类迈入21世纪,一个由计算机现代高新技术驱动的信息与网络时代正向我们走来,在网络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是一种信息交流与交往的关系。

网络时代构筑了一个全球性、开放性、全方位的相互联系的空间,人们通过网络踏上了世界之路。

这是一场新的信息网络革命,它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比历史上任何一次科技革命更为巨大,它将影响我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社会伦理、传统道德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因此,深刻认识网络伦理的极端重要性,深入研究信息与网络技术引导的伦理道德问题,探讨网络伦理学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点的网络伦理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建立网络伦理学的必要性(一)当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引起的道德问题是网络伦理学产生的前提条件网络技术革命正在以它独有的特点给人类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

在这个新环境中,人们原有的道德经验与价值观念受到挑战。

网络技术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道德问题,涉及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和编程。

硬件的设计和制造、产品的销售和服务、网络的设置和运作、个人的应用和创作等广泛领域。

从国内外的实践看,主要的道德问题包括:1.知识产权与个人隐私问题信息网络时代遇到一个重要的道德问题是如何尊重和保护信息网络化的知识产权。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借用、移植、复制他人的程序和某些信息,这实际上是一种偷窃行为,但由于这种行为既很难发现,又很难判断,使这种行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因此,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强烈地要求政府或社会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公开合理利用相互矛盾的难题。

在信息网络时代,个人隐私受到信息技术系统采集、检索、处理、重组、传播等信息处理,使某些人更容易获得他人机密及信息,个人隐私面临空前威胁。

网络伦理的意蕴及其建构

网络伦理的意蕴及其建构

网络伦理的意蕴及其建构
网络伦理即网络道德,是指在网络世界中行为的规范,它包括在个人行为、商业行为、政府行为以及企业管理等领域对行为的规范要求。

网络伦理遵循着社会公德,由实践出发,旨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美德、善与恶的贯彻,有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

随着网络空间的持续发展,网络伦理也日益受到了重视,且不断发展壮大。

它不仅是指网络世界的伦理行为准则,也是指对网络社会的伦理道德责任的制定和实施。

网络伦理不仅有利于促进网络世界的和谐,而且也有助于提升网络社会的素质,促进网络世界的全面发展。

在网络伦理的建构上,人们应该努力营造一个宽松而安全的网络环境,健全网络伦理制度,以确保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和和谐。

首先,在网上进行任何活动之前,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以健全网络伦理体系。

其次,建立有效的网络管理机制,按照网络伦理准则对所有的网络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约束,以便有效地解决网络问题。

最后,提倡全民团结参与,倡导网民尊重网络道德,在网上维护公平正义。

网络伦理的建构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如文化差异等。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以不同的视角来看待网络伦理,他们在评价行为时往往会受到文化影响。

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有些虚拟行为在网上广泛存在,这些行为由于不受法律的约束,导致网络伦理的实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的建构必须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状况,加强法
律法规的完善,营造良好的伦理文化,并切实落实网络伦理准则,强化网络空间的管理,做到在线行为有规可循,从而促进网络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社会秩序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社会秩序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社会秩序网络伦理是指在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使用和行为规范,是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基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伦理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网络伦理的定义、网络伦理的重要性、网络伦理的核心内容以及建立网络社会秩序的途径等方面进行论述。

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环境中的使用和行为规范,是对网络活动的道德规范化要求。

网络伦理涉及到网络传播、信息使用、个人隐私等方面。

网络伦理的出现和发展是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网络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

网络伦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信息时代的网络空间虽然给人们带来了便利和乐趣,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伦理问题。

网络伦理的合理制定和严格遵守,可以有效维护网络社会秩序,保护个人隐私、个人权益,防止网络诈骗、网络欺诈等问题的发生。

网络伦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对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对他人网络权益的尊重,不泄露他人隐私信息,不散布虚假信息,不进行网络攻击和侵犯他人网络权益的行为等。

网络伦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尊重他人权益和个人隐私是网络伦理的重要原则。

建立网络社会秩序的途径主要包括:加强网络伦理的教育和宣传,培养和引导人们遵守网络伦理规范;加强网络监管,建立健全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网络伦理的自律和自觉,通过网络社区、网络组织等形式,加强网络伦理的自我约束和管理。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是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

通过制定和遵守网络伦理规范,尊重个人隐私和维护网络权益,可以有效减少网络伦理问题的发生,保障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建立网络社会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包括加强网络伦理教育、加强网络监管和推动网络伦理的自律等方面。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社会。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社会秩序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社会秩序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社会秩序信息时代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科技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在网上获取信息、交流思想、进行商业活动、娱乐消遣等等都离不开网络。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应用,一些网络伦理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在信息时代下,网络伦理及其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网络伦理。

网络伦理是指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规则。

在信息时代下,网络伦理变得尤为重要,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人们更容易对网络空间产生一种不受约束的状态,从而出现了一些道德和伦理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网络侵权、隐私泄露、网络安全、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等等。

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个人的权益,也会对整个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

网络伦理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信息时代下,网络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所有的社会活动都离不开网络。

一旦网络伦理问题出现,就可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网络侵权会损害正当权益,导致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增加;隐私泄露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甚至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网络暴力可能导致社会道德沦丧,进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网络伦理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了社会治理和秩序维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面对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政府应该加强网络伦理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的网络伦理法规体系,明确网络活动中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维护网络秩序和公共利益。

网络平台和企业应该加强自律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用户协议和隐私条款,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个人在网络活动中应该自觉遵守网络伦理规范,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保护个人隐私,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伦理风尚。

信息时代下的网络伦理及其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议题。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共同维护网络伦理和社会秩序。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我们享受到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伦理挑战。

本文将从网络隐私、网络言论自由以及网络安全三个方面探讨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伦理。

一、网络隐私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我们的个人信息正变得越来越容易被泄露和滥用。

网络隐私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关注我们个人信息的安全,并且遵守有关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首先,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一项基本伦理要求。

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不主动获取、使用或者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尽管互联网提供了许多便利,比如在线购物和社交网络,但我们也需要保持谨慎,在使用这些服务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其次,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也承担着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他们应该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止信息泄露,并明确告知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方式。

此外,政府和法律机构也应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公民的隐私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二、网络言论自由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言论自由是一个双刃剑。

一方面,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意见的平台,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发表信息、评论和分享观点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这种言论自由推动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然而,网络言论自由也面临着滥用和恶意传播的问题。

在互联网上,有些人利用言论自由的机会传播谣言、污蔑他人,甚至进行恶意攻击。

这种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声誉和利益,也破坏了网络社区的和谐。

因此,在享受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明确一些底线,如不恶意攻击、不散布谣言、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

此外,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应加强对言论自由的管理,设立合理的规则和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封禁,确保网络环境的良好秩序。

同时,用户也要自觉抵制网络暴力,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正面的网络空间。

三、网络安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变得愈发突出。

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述评论文

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述评论文

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述评论文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述评论文信息伦理学(informationethics)是20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主要研究社会信息生产、组织、传播与利用中的伦理要求与伦理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伦理关系。

信息伦理学的兴起与发展根源于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所引起的社会利益冲突和建立信息社会新的道德秩序的需要。

本文主要从内容方面,对国外信息伦理学的研究现状进行较全面的介绍,目的在于通过对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进展的考察,在比照参考的意义上促进我国本土信息伦理学研究的发展。

1国外信息伦理学研究概况信息伦理学最初以计算机伦理学(computerethics)的面目出现。

1985年,美国著名哲学杂志《元哲学》(Metaphilosophy)10月号同时发表了摩尔(JamesMoor)的《什么是计算机伦理学》和贝奈姆(TerrellW.Bynum)的《计算机与伦理学》两篇论文,被西方学术界视为计算机伦理学诞生的重要理论标志(需要指出的是,W.曼纳早在1976年就提出并使用了“计算机伦理学”这一概念叭但其工作没能成为西方信息伦理学研究的学术起点)。

之后,哲学界、计算机界、信息管理界等具有各种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们开始介人计算机伦理问题研究,思考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中所产生的大量道德和社会问题,i卜算机伦理学研究不断拓展和深化,成为西方应用伦理学(appliedethics)研究的一个新热点。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信息伦理学的发展进入第二阶段。

随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因特网的应用,信息网络成为新的社会基础结构,计算机伦理学所设定的研究视域对解答西方信息网络社会整体上所面临的道德问题已显得力不从心1996年,罗格森(SimonRogersom)和贝奈姆共同发表题为《信息伦理学:第二代》的文章,指出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所产生的伦理问题为研究内容的计算机伦理学研究范围有限,深度不够,应用领域狭窄,属第--代计算机伦理学,第二代计算机伦理学应为信息伦理学p]。

网络伦理学初探-伦理道德

网络伦理学初探-伦理道德

网络伦理学初探-伦理道德一、为什么要提出网络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现实根源,它是由网络行为引发的道德关注。

其二,交往的方式特殊。

即交往具有“虚拟性”和“数字化”的特点。

网络社会中的交往以符号为媒介,使得人与人之间在现实中的直接接触减少,而是简化为人机交流、人网交流。

此时人的存在以虚拟的“网络人”的面目出现。

这种“匿名性”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无限扩大,交往风险却大大降低,交往更具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进而交往中的伦理道德冲突也更加明显。

同以前相比,网络交往方式所受到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更少一些。

传统伦理学在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它无法直接判定网络交往方式是否合乎(传统的)道德规范,例如它无法判定网络攻击的正当性。

这表性传统伦理学并不十分符合现代网络社会的交往实际。

因而,建立一门适合现代网络化生存的伦理学不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不可否认,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的虚拟交往行为必将对古老的伦理学产生新的影响。

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产生巨大的道德反差,引发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

也只有正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理解网络行为的道德意蕴,从而推动这门学科的成长。

这一切表明,建立一门以研究网络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网络伦理学已经提上日程。

二、网络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一)网络伦理学的定义网络伦理学是一门全新的、以网络道德为研究对象和范围的学科,即关于网络道德的学说。

而网络道德则是探讨人与网络之间关系,以及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问题的。

在网络社会中,网络道德主要依靠一般的善恶观念和个人的内心信念为行为标准。

确定其内涵和外延,关系到这门学科的未来和发展。

(二)网络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网络伦理学所探讨的对象和范围涉及虚拟社区及生活在其中的虚拟人。

这里所探讨的虚拟社会,是指现代信息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即基于internet的计算机网络所形成的虚拟空间。

但是这个空间又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

应用伦理学 第七章 网络伦理 国家级课程课件 13页

应用伦理学 第七章 网络伦理 国家级课程课件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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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播和电视改变了道德行为主体关系;
6.互动式电视传输系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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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网络化提出的道德问题
网络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以下八对 全新的矛盾 :
一、电子空间与物理空间
二、网络道德与既有道德
三、信息内容的地域性与信息传播方式的 超地域性
四、通讯自由与社会责任
五、个人隐私与社会监督
状态和生活方式的理论阐释。 其三,原有道德伦理原则的适用性问题。 1
二、网络伦理具有的特点
通过对国外电子信息网络伦理问题 研究的简要综述,我们可以发现网络伦 理具有下列特点:
⑴研究速度快,几乎和飞速发展的 网络设施建设同步。
⑵具体规范与理论研究并进。 ⑶问题广,涉及面宽,参与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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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沟通方式与伦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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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道德主体的建构
主要问题是:一是目前的以互联网为基础
的电子空间结构与人们对电子社会复杂的生活 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当行为主体的责任和权 利不能明确地划分、界定和保证的情况下,网 络道德秩序的形成几乎是不可能的。二是网络 道德主体的符号化不利于电子空间道德水平的 提高。
其着力点是要解决两大问题:一、强化
兼容原则在它所隐含的道德原则中,事实上 包容了许多人类所一直崇尚和追求的行为准则 :第一,宽容原则;第二,开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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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惠原则
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 网络成员和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既 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 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 当他享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 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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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网络道德的特点与趋势
建立在网络信息社会基础上的道德, 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与趋势:

互联网时代的伦理道德演变

互联网时代的伦理道德演变

互联网时代的伦理道德演变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技术的迅猛发展,新的互联网应用层出不穷,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伦理和道德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伦理道德的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课题。

本文将从互联网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伦理道德观念的转变以及应对互联网时代伦理挑战的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互联网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信息传播的迅速与广泛互联网使信息传播的速度大大加快,信息可以在瞬间传达到全球各个角落。

这一特性虽极大地便利了人们获取信息,但也使得虚假信息和谣言快速传播,容易引发社会恐慌与误解。

例如,在疫情初期,有关疫情的不实信息通过社交网络迅速传播,引发了公众对于病毒源头和防护措施的各种误解。

这种现象促使人们重新思考信息准确性的问题,也引发了对信息发布者责任的讨论。

社交媒体与个体表达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得每一个人在互联网上都有了表达自己的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个体可以自由地分享见解、观点与感受。

然而,这种自由表达也带来了伦理道德的挑战。

例如,网络暴力、网络骚扰等行为在社交平台上屡见不鲜。

人们在面对匿名性的保护时,往往会表现出更为极端和不负责任的态度,这与传统社会中的面对面沟通大相径庭。

数据隐私与安全问题互联网时代,个人数据的收集与使用已成为常态。

无论是社交网站、购物平台,还是搜索引擎,都在不同程度上收集用户数据。

虽然这些数据能够提升用户体验,但一旦被不当使用,则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甚至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在数据使用过程中怎样平衡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也成为了现代伦理讨论中的一大焦点。

伦理道德观念的转变从集体主义到个人主义在传统社会中,伦理道德通常受到集体主义思想的引导。

个体在行为时往往更多地考虑整体利益。

然而,在互联网时代,由于社交媒体等平台鼓励个体表达与展示,个人主义观念逐渐加强。

人们更关注自身的权利和自由,而忽视了对他人的影响与责任。

这种转变导致公共场合中的道德标准变得模糊,人们在追求自我实现时有时会无意间伤害他人。

网络时代伦理

网络时代伦理

网络时代伦理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这一新兴科技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网络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和道德问题。

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络时代的伦理已成为重要的题。

网络时代的伦理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个人隐私权、网络安全和信息匿名性、网络不当言论、网络犯罪和网络法律等等。

首先,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的个人隐私权受到了威胁。

私密信息可能被其他网络用户窃取,从而导致他们经济及精神上的损失。

其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匿名性是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

网络安全指的是某些网络用户可能访问一些危险的网站或窃取重要信息,而信息匿名性指的是某些网络用户可以匿名发布信息,甚至进行非法活动。

此外,网络不当言论也是网络时代的一个重要问题。

某些网络用户可能不当言论,损害他人的名誉,甚至诋毁政府。

此外,网络犯罪也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一些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可能会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危害。

最后,网络法律是网络时代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些网络行为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问题,如侵权。

因此,针对不断发展的网络时代,我们需要建立一系列的伦理道德准则,来确保网络时代的公正、公平和人权。

首先,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要违反他人的隐私,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网络犯罪发生;其次,我们应该对自己发布的信息负责,尊重他人,避免不当言论,以免损害他人利益;最后,要建立严
格的法律法规,既可以保护他人的利益,又可以保障网络用户的权利。

总之,网络时代的伦理是一个重要且极具挑战性的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朝着建立一个安全、公正、多元的网络社会的方向努力。

网络时代伦理

网络时代伦理

网络时代伦理
近年来,随着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在社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在网络上行使一些权利时,可能会面临一些伦理问题,从而产生了网络时代伦理的概念。

网络时代伦理是指在网络环境中,按照公序良俗,规范行为时所要考虑的一些道德原则和道德标准。

它具有不可分割性,就是说,在网络环境中,无论进行什么活动,都要遵守一些道德准则。

首先,在网络环境中,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能对他人的私人信息和资讯泄露,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

其次,要妥善使用网络技术,防止网络攻击,不破坏网络正常运作,保护网络安全。

此外,要维护网络正常运行,在网络传输过程中,不能以虚假信息迷惑他人,要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不能使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归根结底,网络时代伦理是以“光大法治”为所有网络行为实行法律管理的原则,强调社会伦理价值观。

应该在网络传播服务行为上更加注重建立正确的伦理观念,遵循网络的守则,促进各方的和谐发展,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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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1网络伦理学的兴起背景网络伦理学是研宄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以及计算机网络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1]作为信息网络时代的应用伦理学科,其兴起与下列背景密切相关: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所产生的各种问题信息网络技术的社会应用在给人类带来效率和文明的同时,随着其成为新的社会基础结构,也带来了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如隐私权受到的威胁、知识产权的侵犯、日益猖獗的信息犯罪、情感危机、人性异化、国家信息主权的削弱以及信息生产、流通与分配中的利益利害冲突,等等。

从网络信息活动的伦理维度,我们将这些问题归结为网络信息道德问题,它集中反映出现代信息活动所面临的价值失落和伦理困境。

这种状况提醒人们,要解决现代信息活动中所面临的问题,仅仅依靠技术的智慧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动员更多的社会技术和文化智慧,需要包括道德规范在内的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

因为只有当人具有充足的自觉意识时,问题的辩识和解决才会比较容易些,只有当外在的东西内化为人自身的文化构成因子时,才会持续地起作用。

因此,信息活动在步入计算机网络时代之后,当它回过头来审视自己要继续前进的道路时,发现自己无法不面对来自道德的审查、规范和引导。

而根据伦理学的学科气质,在许多情况下,常常是道德生活本身愈呈现危机和困境之相,作为道德研宄之科学的伦理学知识之镜反而愈具有理论穿透力和解释力,[2]网络信息道德问题的出现是网络伦理学兴起的最重要的背景。

伦理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是当代伦理学发展和演变的基本趋势和潮流,表达了人们期望伦理或道德能够成为解决社会实践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的一种现实力量或内在机制的理论设想。

一方面,它反对脱离现实只作空洞的逻辑推演或架空道德价值的理论倾向,主张对现实重大问题的伦理维度进行分析,为这些问题所引起的道德悖论的解决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为赢得相应的社会共识提供伦理上的理论支持;另一方面,它反对回避崇高,一味迎合世俗,放弃伦理学的实践精神和放下批判武器的态度。

生命伦理、医学伦理、基因工程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经济伦理、国际关系伦理、两性关系伦理、媒体伦理、动物伦理、网络伦理计算机伦理,信息伦理)等应用伦理学分支学科的出现,体现了伦理学反思从单纯的理论构造、规范论证过渡到关注实践这样一种历史性的转变。

按照著名计算机伦理学家理查德•斯皮内洛)的观点,似乎每个10年都会产生一些向社会提出严重挑战的重大道德问题,如果说70年代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是环境恶化和官员受贿,80年代是商业欺诈和经济中的信用危机,那么,90年代以来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无疑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深度应用所产生的大量信息问题。

[4]因此,无论是伦理学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还是外在的社会实践需求,当代应用伦理学都无法回避信息活动中的道德问题这一时代和社会实践中的重大主题。

面对网络信息活动的道德困境,伦理学适时做出自己的理性思考和回应,这既是伦理学学术生命的一部分,也是伦理学界与信息学界寻求跨学科知识建构interdisciplinaryknowledgeconstruction)的一种努力。

信息资源管理发展的需要信息资源管理IRM:InformationResourcesManagement)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被视为信息管理发展的新方向。

与传统以“技术支持系统”为中心的信息管理不同,信息资源管理将伦理道德直接纳入学科理论和管理实践中,伦理道德同技术、经济、法律、政策一起,共同构成现代信息管理的理论要素和管理手段。

例如,卢泰宏教授的IRM三维架构理论认为,IRM是信息资源的技术管理、信息资源的经济管理和信息资源的人文管理的集约化integrated),而人文管理主要包括政策、法律和伦理要素。

[5]美国信息资源管理协会主席克斯罗蓬MehdiKhosrowpour)教授主编的《信息资源管理的前沿领域》第2卷中,16个专题中有4个专题讨论信息伦理及其相关问题。

[6]说明现代信息管理在解决其所面临的大量复杂棘手的问题时,自觉地将伦理道德作为内在的机制性力量,企图通过与其他管理手段的互补协调,提升信息活动的道德水准,赢得卓越的信息管理和发展前景。

2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的关系从研宄的视野、范围和问题域来看,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具有密切的关系。

计算机伦理学ComputerEthics)计算机伦理学是国外学者广泛使用的一个称谓。

按照美国计算机伦理学家摩尔JamesMoor)的经典定义,计算机伦理学是“研宄计算机技术的本质及其社会影响,制订计算机伦理应用的政策和为这些政策的正当性进行辩护”的应用伦理学科。

[7]萧成勇和张利认为,计算机伦理学是对计算机技术的各种行为尤其是计算机行为)及其价值所进行的基本描述、分析和评价,并能阐明这些分析和评价的充足理由和基本原则,以便为有关计算机行为规范和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的一种理论体系。

[8]可以看出,他们对计算机伦理学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

网络伦理学(Nethics,Cyberethics,NetworkEthics,In-ternetEthics)网络伦理学是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而产生的,也是中外学者广泛使用的一个学科称谓。

李伦认为,网络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网络伦理学以研宄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为已任;广义网络伦理学则不仅研宄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也研宄计算机网络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

作为一门完整的学科,网络伦理学是研宄计算机网络中的伦理问题以及计算机网络引起的社会伦理问题的一门应用性学科。

[9]史云峰认为,网络伦理学是一门全新的、以网络道德为研宄对象和范围的学科,即关于网络道德的学说。

而网络道德则是探讨人与网络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的。

在网络社会中,网络道德主要依靠一般的善恶观念和个人的内心信念为行为标准,确定其内涵和外延,关系到这门学科的未来和发展。

可以看出,史云峰所指的网络伦理学是狭义的网络伦理学。

信息伦理学InformationEthics)信息伦理学被罗格森SimonRogerson)和贝奈姆)视为第二代计算机伦理学。

[11]信息伦理学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信息伦理学是指信息技术伦理学,世界科技知识与技术伦理委员会信息社会伦理分委员会(COMEST)、斯皮内洛)早期的工作基本上可归为这一范畴。

[12][13]广义的信息伦理学则探讨与信息相关的所有方面的伦理问题,而不局限于信息技术的范围。

美国国际信息伦理学中心也认为,信息伦理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但是他们的看法与上述观点不同。

他们认为,广义的信息伦理学是研宄一对多等级结构的大众传媒媒体伦理学,MfediaEthics;新闻伦理学,EthicsofJournalism)、计算机科学计算机伦理学,ComputerEthics)和作为平等媒体的因特网网络伦理学,Cyberethics)中的伦理问题的应用伦理学科。

狭义的信息伦理学研宄因特网(网络伦理学,Cy-berethics)、信息和知识管理:与管理伦理学有关)以及图书馆、档案领域里的伦理问题的应用伦理学科。

[14]不难看出,我们所理解的广义信息伦理学既包括美国国际信息伦理学中心的广义信息伦理学的研宄范围,也包括其狭义信息伦理学的研宄范围。

三者的关系由以上简单的介绍可以看出,信息伦理学的研宄范围最广,涵盖了计算机伦理学和网络伦理学的研宄范围。

计算机伦理学与网络伦理学的研宄范围有所重叠,也有所差异。

网络伦理学一般不论及人工智能、专家系统等方面的伦理问题,但计算机伦理学却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信息伦理学的研宄对象不仅包括计算机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研宄的问题,也包括一切信息传播技术ICT)如电信技术、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等带来的伦理问题,还包括大众传媒、新闻、图书馆、档案等领域的伦理问题。

就目前的研宄现状而言,计算机伦理学、网络伦理学、信息伦理学三者所研宄的对象、问题域和内容基本相同。

因此,如果不需特别区别的话,我们可以将三者视为同一学科。

正如斯皮内洛所指出的“‘‘网络伦理学’与‘计算机伦理学’有时可以交换使用。

”15]本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网络伦理学这一学科称谓。

3国外网络伦理学的研究现状1976年,美国应用伦理学家曼纳(WalterManner)正式提出并使用了“计算机伦理学”这一概念,[16]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专家威森鲍姆JosephWeizenbaum)出版了具有经典意义的著作《计算机能力与人类理性》。

1985年,美国著名哲学家杂志《兀哲学》Metaphilosophy)10月号同时发表了摩尔的《什么是计算机伦理学》和贝奈姆的《计算机与伦理学》两篇论文,被西方学术界视为计算机伦理学诞生的重要理论标志。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因特网的应用,信息网络成为新的社会基础结构,计算机伦理学所设定的研宄视域对解答信息网络社会整体上所面临的道德问题已显得力不从心。

1996年,罗格森和贝奈姆共同发表题为《信息伦理学:第二代》的文章,指出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所产生的伦理问题为研宄内容的计算机伦理学研宄范围有限,深度不够,应用领域狭窄,属第一代计算机伦理学,第二代计算机伦理学应为信息伦理学。

[17]高尼亚科KrystynaGorniak)倡导建立有力的信息伦理理论来为网络社会提供指南和决策;卡普罗RafaelCapurro)考察了信息社会所面临的伦理挑战。

[18]这些学者的主张和做法反映出网络伦理学计算机伦理学;信息伦理学)的学科追求,即为网络信息社会伦理问题的解答和新的道德秩序的建立提供道德论证和理论帮助。

目前,国外网络伦理学的研宄状况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归纳:4国外网络伦理学研究的热点主题检索Elsevier和Springer数据库2005年和2006年关于网络伦理学的研宄文献并进行简单主题分析,得出国外网络伦理学研宄的10个热点主题。

隐私问题对隐私权是人的自然权力还是一种工具性权力instru-mental)存在不同看法。

[25]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使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消费者与商家之间、雇员与雇主之间的隐私权冲突成为倍受关注的两个问题。

26:1另外,政府能否实行“老大哥”式的全盘监视,使公众的隐私置于“超级全景监狱”superpanopticon)的敞视之下。

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考察信息隐私理论所面临的挑战,[27]需要考虑隐私保护中技术与法律的平衡,[28]以及组织的角色和组织处理数字隐私的战略等。

电子商务中的伦理问题涉及电子商务中的信任、安全关注、垃圾邮件、隐私、欺骗、在线身份伪造、利益冲突、对儿童的在线营销、不支持广告标签的网站、“恐龙行为”等广泛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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