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务中相关问题的探讨
浅议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的处理方法
而是直接冲减往来不作 收入 , 有 的甚至不做任何账务处 理。
既然房地产行业所得税存 在如此 多问题 , 我们应该 怎 么解 决
这些问题呢?在实际工作 中, 所 得 税 会 计 应 该 根 据 企 业 存 在 问 题
c 按揭贷款方式销售 商品房 , 除首 付款 记收入外 , 其余 部分 以
( 3 ) 费 用 方 面
所 谓直接法就是 核算 时企 业会计制 度与税法 的规定能一致 的 应 当尽 可能一致 , 尽量减少调整项 。例如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电子 设 备折旧年限为 3 年, 会计 准则规定 固定资产 的折 旧年 限企业 根 据 固定 资产 的使用 年限 。企业 在建账 时 , 可 以将 电子设 备按 照 3 年提取 折旧 , 这样在所得税汇算时 , 就可 以减少税法与会计准则 规 定 的差异 , 降低调整 的出错率 。
编 制 月 末所 得税 纳税 表格 。 3 、 加 强 与税 务 专 管 员 的 沟 通 业 务 随着 企 业 的发 展 也 会 出 现 新 的 , 对 处 理 上 有 疑 问 的 要 及
c乱提费用 , 不按 规 定方法 提 取 固定 资 产折 旧 ; 错提 修理 费 ,
乱提坏账 准备金 , 应据 实列支费用采取提取办法核算 , 提 取 后 发 生
题: ( 1 ) 收 入 方 面
( 5 ) 企业财务管理不注重平时税务数据的积累 , 在税务 规定时 间内仓促找数据做汇算 工作 。因此 出现该剔 除的费用未 剔除 , 该 免税的收入未做免税处理等一些错误 , 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
综上 , 要 降低企业税收风 险 , 所得税会计 需要 分析企业 中存在
的具体问题及原因 , 运用一定 的方法建立纳税数据库 , 做 到预缴及 汇算工作时有条不紊 , 降低企业 的所得税纳税风险 。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隐蔽性强。
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
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2、知情范围小。
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3、使用范围广。
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4、人员挑选严。
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
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
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解决纳税调整环节会计审计问题的思考
摘要:在企业会计工作体系中,税务会计一直的工作难点,也是会计审计的工作重点。
在税务会计实务中,纳税调整环节易出现核算差错,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必须引起会计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本文分析了纳税调整环节产生的会计审计问题,提出了解决纳税调整环节会计审计问题的建议,期望对规范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避企业涉税风险有所帮助。
关键词:纳税调整;会计审计;企业所得税随着国家税收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对征税管控力度的持续加大,企业必须做到依法申报各项税种,不得出现逃漏税违法行为。
企业税收管理是企业规避涉税风险的重要管理手段,财务人员应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税收管理的重点,强调纳税调整的合法操作,这要求会计审计人员必须认清税务与会计之间的差异,根据税法规定对相关会计核算内容进行调整,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杜绝出现纳税调整漏项,从而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一、纳税调整环节产生的会计审计问题税法与会计准则在核算同一经济业务时,因两者遵循的核算原则、计算口径、确认时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所以可能会导致处理结果有所不同,税务核算与会计核算出现一定程度不同,即税会差异。
纳税调整是解决税会差异的有效手段,若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处理不当,则会增加企业未能依法缴纳所得税的风险,严重时需要承担逃漏税的处罚。
对于会计审计工作而言,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时部分纳税调整事项尚未纳入到会计核算体系,所以会增加审计人员的会计审计难度。
二、解决纳税调整环节会计审计问题的建议(一)完善相关准则规定1.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为保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环节的会计审计有执行依据,建议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增加《税务会计》内容,明确纳税调整的具体操作事项,并将税务会计定义为会计体系中的又一大分支,以促进会计审计工作规范化开展。
2.出台审计准则。
当前,会计审计工作对纳税调整审计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审计准则,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纳税调整审计准则,规范会计审计程序,提高审计人员对纳税调整事项审核的重视程度,进一步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几个政策疑问探讨
新《 工会 法 》 是在 2 0 01
这与 国 税 发 [0 06 8 2 0 ]7
暂 比照联营企业 的规定 进行纳 税调整。
国家税务 总局 《 关于企业股 权投资业
每 月 全部职 工 工资 总 的 经费 ,凭工会 组织 发 款 专 用收 据 》 缴 在税 致 的 , 国家税 务 总 但
还 原为税前收益后 。并入投 资企业 的应 纳 税所得额 , 法补 缴企业所得税。 依
而 在 国税 发 『0 65 2 0 ]6号 文件 只是 就
量。 包括企业单 位 、 事业单位 、 社会 团体 、 个
人和个体工商户 ,资助非 关联 的科研 机构 和高等学校研 究开发新产 品、 新技术 、 新工 艺所发生的研 究开发经费 。经主 管税 务机
纳税 调整减少 项 目上
昂
一 质应 定投企回后应 : 上比 企缴方分税润 互 从 。 规。税缴 的公 性 照 业所。所 利按 补资业的计式 的得补得 算
[ I: 济 E "N赠处理 。 J 对不符 芰出。 如下: 1来源于联营企业 的应纳税所 得额 : . 投
企业所得税纳 税申报是 一项复 杂的工 作。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所得税有关政 策。近 年来 。随着企业所 得税 政策 的不断完 善和
务 若干所 得税问题 的通知 》 国税 发[0 0 ( 20 ] 1 号) 侣 文件 规定 。 投资方企 业适 用的所 凡 得税税 率高于被投 资企业适 用的所 得税 税 率的, 除国家税 收法规规定 的定期减税 、 免
税优惠 以外 。其取 得的投 资所得应按 规定
得与 同行商榷 。
税 申报 , 在 实 务 操 作 过 程 遇 到 一 些疑 问 。 但 本 文 从 六 个 方 面 提 出并 进 行 探 讨 。
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相关问题探讨
一
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相 关问题探讨
● 金 宏义 / 文
一
、
企 业所 得 税 法 及 相 关 文 件
企 业 所 得 税 属 于 中 央 与 地 方 共 享税 种 ,0 6 %上缴 中央 财政 。0 4 %留给 地方 财政 。新税 法对 国税 和地 税 的税
税 所 得 额 、 纳税 额 , 别 按 适 用 税 应 分
5 %应纳 税额 .并 向二 级分 支 机构 所 0 在地 主管税 务 机关 预缴税 款 。三是 年
度终 了后 , 总机 构所 在 地税 务 机 关 根 据 汇 总 计 算 的企 业 年 度 全 部 应 纳 税 额, 多退 少补 。简言之 , 业所 得税 征 企
门的征 收管 辖权 争议 。
构 统 一计 算全 部 应纳 税 所得 额 , 后 然 依 照本 办 法第 l 规 定 的 比例 和 第 9条 2 3条规 定 的三 因素及 权 重 , 计算 划 分 不 同税 率 地 区机 构 的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后 , 分别 按 总 机构 和 分支 机 构所 在 再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管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理 和监督 的权力 , 能被 动 等 待 总机 只 构 的 分 配 表 ,加 大 了 该 办 法 的 随 意 性 . 利于 协调 各 地税 收 利 益分 配 不 不 公 问题 。 3计 税 方法本 身并 未 彻底 解决 企 . 业 转移 利润 降低税 负 的 问题 。 0号文 l
机 构所 在 地 转移 , 分支 机 构 所 在地 使
知 》 国税 发 [0 82 号 ) 以下 简称 ( 20 ]8 (
2 8号文 ) 体规 范 。 具 根据 2 8号 文 规定 ,分 支 机构 汇 总 征 管基 本计 算 方法 可 归 纳 为 : 是 一 对 属 于 中央 与 地 方 共 享 收 入 范 围 的 跨 省市 总 分机 构 企业 . 一 计算 其 总 统 机 构 和 分 机 构 全 部 应 缴 纳 的 企 业 应 纳 税所 得 额 、 纳 所得 税 额 。二是 将 应 统 一 计 算 后 的应 纳 税 额 在 企业 总 机 构 和 二 级 分 支 机 构 按 比例 分 摊后 分 别 预缴 。总机构按 应 纳税 额 的 2 %向 5 所 在地 主 管税 务机 关 缴 纳税 款 , 应 按 纳税 额 的 2 %预 缴 至 中央 国 库 , 二 5 各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问题的探讨
科技信息 0财税纵 横0
S I N E IF R C E C N O MAT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 问题的探讨
宋 光 明 ( 台开发 区地 税局 山东 烟 台 2 4 0 ) 烟 6 0 0
・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 企业所得税是调节财政收入的重要税 必 然会 造成 在 各税 务部 门 之间争 抢 税源 的情 况 。 ( ) 三 税政 管 理单 位“ 判” 当。各 税务 征 收单 位之 间 发生 对企 业所 裁 难 种 , 调节 国 家 与企业 利益 分 配关 系 的重要 手 段 。税 制改 革 十年 来 , 是 企 所得 税 的调 节作 用是 直 观而 有 效 的 ,但 企业 所 得税 收人 隐 性流 失 也较 为 得税纳税人界定的争议时,当纳税人处在两个税务单位之间难以确定 自 经 因 严重。 为了使企业所得税更好的发挥其职能作用 , 堵塞漏洞 , 加强管理, 企 己的 纳税 地点 时 , 常要 税政 管理 单位 作 出 明确 的裁 决 , 为界 定 是否 是 业所得税政策的制定 、 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规范。在实际工作中, 有些政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办法很不严谨 , 税政管理部门只好在两个税务单位 协调解决。 特别是在实行属地化管理后 , 一些企业 , 涉及的税务 策缺乏严谨性 , 有的政策太 繁琐复杂 。 操作困难 , 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征 之间协商 、 收 管理 。 关于企 业 所得 税政 策 与会 计 制度 的差 异 问题 税收与会计制度存在很多差异 , 而税收与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主要 反映在企业所得税政策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上。为了很好 的各 自体现税收 与会计 制度 的原则 和 目标 , 收 与会计 制 度 的具 体 内容 和政 策越 来 越 多 . 纳税人。《 税 民法通则》 中规定 ,法人” “ 是指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成立, 有必要 从 而使 税 收与 会计 制度 的 差异 越来 越 复杂 。 目前 企业 所得 税 政策 与 会计 的财 产 和组织 机 构 , 有能 力 承担法 律 赋予他 的责 任和 义 务 , 独立 享 有 民事 制度的差异据统计大约有 6 O多类项 。 比如 : 收入确认的差异; 成本费用与 权 力 和 承担 民事 义务 的社 会组 织 。因此 可将 “ 人” 法 确定 为 企 业所 得税 纳 税 前 扣 除 的差异 ; 产损 失 与 营业 外 支 出 的差 异 ; 资 、 组改 制 业 务 的 税人 。 资 投 改 这样 企业 所得 税纳 税 人的 界定 就非 常 明确 了 。 减少 了征 管 中很 多扯 差异 ; 他 项 目的差 异等 。 每一 类型 的差 异下 面还有 若 干不 同 的 差异 , 其 在 皮的事情, 有利于加强管理 , 堵塞漏洞。 r解 , 据 截至 2 0 0 0年底 , 世界上在 实施 所 得税 的 国家和 地 区 中, 6 %将 “ 有 0 法人 ” 定为 基本 纳 税 单位 , 界 因此 这 里 不 再一 一列 举。 差异 增 多 , 给基 层 工作 和纳 税人 遵从 带来 问 厨 : ( ) 税人 操作 困难 。 一 纳 纳税 人既 要贯 彻执 行会 计 制度 规定 , 卫要 执行 我们将“ 法人” 界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 正好 与囝际上的通用做法保持 税法规定 , 随着企业所得税与财务制度两者差异的扩大 , 日益增加 了纳税 致。 三 、 于企 业所得 税 分 别征 管的 问题 关 人 的财务核算成本。 甚至有 的差异复杂难懂 , 操作烦琐 , 纳税调整困难 , 一 些纳税人不能准确理解差异和对差异做准确的纳税调整 ,造成无意识的 现行 对 企 业 所得 税 分 别 征 管 的政 策 是 : 企 业 的 预算 级 次 、 资主 按 投 违反税收政策的情况 ,甚至有 的纳税人还可能不得不设置两本账来应付 体、 所有制性质划分 中央收人和地方收人 , 除中央企业以外 的企业所得税 税务 机 关 , 导致 企业 所 得税 税款 流 失 最终 由地 方 税务 局征 管 。 0 2 国家税 务总 局 又明确 : 20 20 年 从 0 2年起 新办 企业 ( ) 大 税企 矛盾 。 务机 关要 不折 不 扣 的执行 所 得税 政策 , 求 纳 的 企业 所 得税 , 二 加 税 要 不分 级次 , 部 由 国家 税 务局 征 管 , 全 老企 业 的 企业 所 得税 其 税人既要执行会计制度规定 , 叉要执行税收政策规定。 由于差异 的存在 , 仍 由地 方税 务局 征管 , 目的是保 证 中 央收人 。 在实 际 工作 的 处理 中 , 纳 税人 有 时 处 于 两难 状 态 , 使 甚至 产 生抵 触 情 绪 , 这项政策出台 , 将企业所得税征管权 限问题复杂化 , 违背 19 9 4年 税制改革确立的分税制原则 , 违背了公平与效率原则 。这项政策出台后, 加大 了 税企 双方 的矛 盾 。 ( ) 兰 不利于贯彻落实税收政策。 由于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太多, 使 给囤税 、 地税的征管工作和纳税人都带来了诸多不便 ,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 税务 工 作人 员也 很难 准确 掌 握每 一项 差 异 的正 确处 理方 法 , 作 困难 , 操 致 个 方面 : 使有的税收政策落实困难, 给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带来很大的难度。 ( ) 照投 资主体 、 一 按 预算 级次 、 组 改制 的情 况 来确 定征 管 范 围是很 改 税收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异, 客观 卜 讲是很正常的。 因为税收政策与会 难 的 。 着改 革 的进一 步 深化 和资 产 以各种 方 式进 行重 组 , 隶 属关 系 随 企业 计制度是由两个不同的部门制定的, 目的和遵循的原则都不同。但是 , 变得 日渐模糊而复杂, 其 很多企业的资本结构 巳成多元化格局, 很多股份制 这些 差 异必 须适 度 。因 为税 收 与会计 制 度分 离 并不 意味 着税 收 完全 独 立 企业究竟 是中央收入还是地方收入很难以投资主体来确定,造成园税机 于 财务 制 度而 存 在 , 如 何 , 务制 度 为税 收提 供 了一 个 新 的 起点 , 无论 财 税 关 和地 税 机关 之 间在 征 管 中扯 皮 。 真正 形 成 了说 不 清 、 不 明 、 还 乱 的 道 理 收 对财 务制 度 有很 强 的依 附性 。 因此 ,只要 是 对企 业所 得 税收 人 影 响不 “ 圈”给 企业 所得 税实 际 征管 工作 带来 了许 多 困难 。 怪 , 大 , 所得 税政 策 执行 和所 得 税征 管没 有大 的 妨碍 , 对 应尽 量 使税 收 政策 与 ( ) 办企业 的 所得 税 归 国税 管理 的政策 不科 学 按 照 国家税 务 总 二 新 会 计制 度保 持 一致 , 本业 务 的处 理应 尽量 减 少差 异 。 : 收 入确 定 、 基 如在 成 局 规 定 ,0 2年 后新 办 企 业的 企业 所 得税 由国 家税 务局 征 管 ,这 项政 策 20 本 费用 列 支 、 处理 等 财 务核算 方 面的差 异 应尽 町能保持 一 致 。 异只 使 地税 机 关逐 步失 去 了一个 主 体税 种 , 资产 差 地税 局 的税 收结 构 出现 失衡 。 地税 不管 新企 业 的所得 税 , 际 上地 税 局征 管 的企 业 变 二 应 是 在政 策 上需 要 限制 或 鼓励 的项 目 , 如免 税 项 目、 用列 支 桥 准 、 速 局 只 管老 企业 的所 得税 , 费 加 而存 变 使 折 旧方法等体现政策性差异 。假如 , 能将税收与财务制度的差异由 6 O多 所 得 税 只有 存 量没有 增 量 , 量 中 的老 企 业 又不 断 破产 、 少 , 企 业 类 减少 一 大半 , 对纳 税人 和 征收 机 关都 是一 件大 好 的事情 。 这 具体 要 减少 所 得税 只 减不 增 。但作 为企 业 所得 税计 划每 年 又不 断增 加 ,对 地税 局来 税收与会计制度的那些差异,这是深层次的问题,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 讲 , 企 业所 得税 没有 增 量 的情况 下 , 而 业所 得 税计 划 每年 大 幅度 的 在 反 考。 递 增 , 就说 明这 项 政策 是一 项不 科学 、 切 合实 际 的政策 。 这 不 二 、 企业 所得 税 纳税 人 的界定 问题 关于 ( 加 重 了纳税 人 负担 。企 业所 得税 由国税 、 税分 别征 管 后 , 三) 地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独立核算 的经济实体 , 只要是符合独立 给纳 税人 增 添 了麻 烦 , 来很 多不 便 。如新 办 的企 业 既 有营 业税 。 企 带 又有 核算 三个 条件 的 , 即在银 行 开设 账户 ; 立 建立 账 簿 、 制财 务会 计 报 表 ; 业所 得税 , 来 只接受 一 个 税务 局 管 理 , 在 要 接受 两 个税 务 局 管 理 ; 独 编 本 现 纳 独立 计算 盈 亏 的企 业 或组 织 , 是企 业所 得税 的纳税 人 。 同时 还强 调 。 都 应 税 人 本来 一 次就 可将 涉税 事项 办 理完 毕 ,现在 要 办两 次甚 至 多次 才 能办 纳 现 甚 该进行独立核算而没有进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虽然不同时具备独立核算 完 ; 税人 在 一年 中本 来 只 接受 税 务机 关 的一 次 检 在 , 在至 少 两 次 , 既增大了纳税成本, 也给纳税人增加 的三 个条 件 , 务机 关也 可认 定 为是 企业 所得 税 的纳税 人 。 项 政策 就 明 税 这 至两次以上。可见这样 的分别征管, 违 违 确,无论是独�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在企业所得税缴纳过程中,对企业来说,汇算清缴是至关重要的,某些问题处理不当或者没考虑周全,可能会造成企业受到税务处罚,补交税款、滞纳金,加收罚款.因此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必须引起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涉及会计处理还涉及税法规定,其中需要审查和调整的项目很多.相对于专业税务稽查人员来说,会计人员在准确理解掌握和执行税法上相对薄弱,导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出现多缴纳或者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很大程度的损失.我作为一个长期在基层企业工作的主管会计来说,深刻领会过,总结近几年来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易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现整理归纳,和大家共享.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1年在阿克苏市地税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为652户,同比增加152户。
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
收入 类 调整 项 目对 收益 确认 分 为 两 种情 况 :会 计 制度 规 定
不作为收益 , 不计入 当期损益 , 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应作为收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按会计制度规定作为收益 , 计人当期损益, 但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剔除。
1 视 同销售 收入 。 同销 售 在会 计 上一 般 不确 认 收入 , 照 ) 视 按 税 法 的规 定要 确 认 收人 , 企 业 需要 进 行 纳税 调 整 。《 值 税 因此 增 暂 行条 例 实施 细 则 》 中规定 了八 种类 型的 视 同销 售 行 为 , 际工 实
各种借款费用均据实列支 , 计入当期费用。而税法规定 , 公司在 生产经营期间,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 出, 在不高于按金融 机构同类 、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 超过部
分 在计 算 应纳 税 所得 额 时不 得扣 除 。 9 开办 费 。 计 制度 规定 , 业 在筹 建 期 间 内发 生 的开 办 费 ) 会 企 用 ,应 当在生 产 经 营 当月 起 一次 性 计 人 当月 的损 益 。而 税 法规
摊 销 , 部分 在 计算 应 纳税 所得 额 时不 得 扣 除 。 多摊 除 上述 扣 除类 所列 调 整项 目外 , 业还 应 关 注 固定资 产 折 旧 企
投资收益 , 而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 在计算应纳
税 所得 额 时应 剔 除 。 由于 会计 和 税 法各 自遵 循不 同的 原 则 ,所 以在 收 入 的确 认 上 产生 “ 计 收 入 ” “ 收收 入 ” 会 、税 之差 别 。在实 际 工作 中 , 务 工 财
规 定 将 其计 人 营 业 外 收 入 ( 实 是 一 种 “ 得 ” , 入 应 纳 税 所 其 利 )并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
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税务管理是指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课税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过程。
在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下面将探讨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优化对策。
一、问题分析(一)税收信息不对称企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目前企业税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信息了解不全面,导致征税难度加大;企业不了解税务政策和法规,做出的财务报表存在问题,使税收信息不准确。
(二)税务稽查成本高对于企业来说,税务稽查的成本通常是较高的,这主要体现为准备稽查文件、提供稽查信息和接受稽查人员的调查需要耗费人力物力,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工作负担。
(三)税收规避现象普遍部分企业出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偏差,或者利用法律漏洞,采用各种手段避税,导致税收规避现象普遍存在。
这不仅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也给其他企业带来了不公平竞争。
(四)税务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税务机关执法能力相对不足是另一个问题。
一方面,税务机关在税法框架的合理解读和税收政策的灵活运用方面存在困难;税务机关在税收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存在缺乏。
二、优化对策(一)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为了解决税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工作部门应加强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通,及时获取企业盈利信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二)降低税务稽查成本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征信服务,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税收政策和法规,协助企业合规经营。
税务机关还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通过降低稽查的代价和成本,引导企业主动配合税务工作。
(三)完善税收征收法律法规完善税收征收法律法规,填补法律漏洞,加强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和监控,减少税收规避现象的发生。
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税务执法效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企业所得税相对其他税种来说,具有政策性强、计算过程复杂、不易操作等几个特点,它贯穿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几乎都与所得税密切相关。
因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对税务机关加强税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至关重要。
一、目前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
在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要求下,企业不能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不能按照会计处理程序正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对各项成本费用列支把关不严,审核不力,导致乱摊成本、虚增虚列费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企业由于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在存货管理上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对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没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收发手续,常常是物一堆,货一堆。
一些新办企业的投资者以自己使用过的房屋、设备、运输工具等物资投资于企业,不能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要求,正确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常常是高估固定资产价值,多提折旧。
还有一些企业对所得税政策掌握不全,界限划分不清,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正确核算各项收入和费用,个别企业为了调整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把已经实现的收入人为的压到下一年度入帐,对应税所得额进行自我调节,以便达到少缴所得税或推延纳税的目的。
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制约了所得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账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遵从意识和法律观念。
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履行正常的财务制度上,表现出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不能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有关会计事项,如在资金流通环节,不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大额现金交易相当普遍。
这种现象,不容置否地造成部分收入通过现金流通渠道,从企业账面上流失,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
第二, 对企业财务人员管理不规范,由于有关部门对现行的会计执业资格缺少必要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致使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在不具备会计资格或未取得相应会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会计职业。
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毕业论文
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毕业论文.应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所得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基础理论、目标以及我国所得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所得税会计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产生与发展、基础理论、目标、问题、改进措施。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得税会计已经成为会计学科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本文旨在对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1.所得税会计内容1.1所得税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所得税会计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逐渐形成的。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经营范围的增加,所得税会计也逐渐成为了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所得税会计的基础理论1.2.1所得税的性质所得税是一种国家税收,是指个人或企业所得的一定比例要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所得税的征收是以所得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缴纳。
1.2.2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所得税利润之间在本质上存在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消失。
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利润和所得税利润之间在时间上存在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未来可以通过一定的调整而消失。
1.3所得税会计的目标所得税会计的目标是为了合理计算所得税,从而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2.所得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得税会计准则是指所得税会计处理中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而会计制度是指企业在财务管理中所遵循的制度和规范。
所得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需要相互配合,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3.我国所得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3.1所得税会计的规范尚不健全目前,我国所得税会计的规范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3.2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不协调,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财经金融一、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不利于标准化管理1、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弹性较大的税种,其计税根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为根底,加减纳税调整后得出的。
由于企业本钱核算的复杂性和核算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企业核算的利润总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伸缩性。
加上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比拟复杂,税前扣除规定缺乏刚性,操作起来弹性较大,因此,对政策理解程度不同、计算方法不同,都可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出现各不一样的计算结果。
同时,管理方式的灵敏多样也决定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不平衡现象的不可防止。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主要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而核定征收又视能否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本钱总额,分别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所得税税额两种征收方式。
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都可能会有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很大。
而且,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可能规定得很详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各级税务部门只有结合地方实际确定详细的操作方法,而这种操作方法往往会有一定的伸缩性。
以上种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再加受骗前国地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不同,标准管理程度不同,直接造成了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这一问题假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给纳税人以可乘之机,从而滋生、蔓延“人往高处走,税往低处流”的不良倾向。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2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一样性质、类型的企业,将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为税收不平街创造条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实务处理问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实务处理问题由于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岁末年初各企业都要在较短的期限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间紧,加之受利益因素影响,这不仅容易使一些企业财会人员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工作中发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更重要的是给后来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带来很大的审计难度和风险。
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并综合有关同仁的经验,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中的常见错误作归纳整理,以期求对接受此类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能起到微薄的帮助。
一般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常见错误,主要表现在该调增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增,该调减应纳税所得的未调减,以及资产类项目计税基础确定不当等这三个方面,其在实务中的具体表现又是多种多样的。
一、应调增未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常见错误表现1.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对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视同销售货物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货物、财产、劳务,应计入当期的应税收入。
而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不少企业对记入营业费用的交客户试用的产品、以及将产品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和记入应付福利费的劳保费用,都没有调增应纳税所得。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睑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按《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以及超标准支出的财产保险等保险费,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而一些企业没有调增。
3.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实务中有三种错误表现:(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3)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未调增应纳税所得。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实际利润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在实际纳税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围绕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反馈。
问题一: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产生的影响税收政策的变化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的重要因素。
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需求的变化,可能会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和税收征收方式等。
这些变化对企业的经营和利润分配产生直接影响。
影响一:税率调整税率调整是税收政策变化中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
当税率上升时,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税款,这将减少企业的净利润。
相反,当税率下降时,企业的净利润将增加。
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率的变化,合理规划经营活动,以减少税负。
影响二:优惠政策变化政府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对某些行业或地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当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时,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
影响三:税收征收方式调整税收征收方式的调整也会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产生影响。
例如,政府可能会改变税收征收的方式,从原先的核定征收改为核算征收。
这将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的征收方式,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发生纳税错误。
问题二: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是企业纳税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节将介绍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问题一:税务会计处理不规范税务会计处理不规范是企业所得税核算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例如,企业可能会忽略了一些可以抵扣的费用,导致实际纳税额偏高。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加强税务会计的培训,确保会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正确处理企业的财务信息。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利润收入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企业经营活动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然而,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仍存在
一些问题,如下:
一、税法政策变化频繁,企业难以及时适应。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多次修订,税率、抵扣政策、减免政策等均有所调整,给
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例如,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部分企业对此难以适应。
建议:政府应当在税法政策变化前,对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和解释,并提供相应的培训
和咨询,让企业及时了解新政策,避免企业因政策调整而产生过多的成本和损失。
二、税收征管环节中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有些企业会利用虚假报销等手法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能力相
对薄弱,对这些问题难以及时准确的发现和处置。
建议: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执法和管理能力,提升税收征管部门的工
作效率和精度。
同时,适当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有效遏制企业逃税行为。
三、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难以保证数据安全。
税收征管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数据流通、更新难度
较大,也容易造成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
建议:政府应当加强税收征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IT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提高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过程中,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
企业负担,同时提高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以达到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
管理效率的目的。
会计所得税处理中常见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会计所得税处理中常见的问题与解决方案在企业会计中,所得税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正确处理所得税可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然而,会计所得税处理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问题一:所得税计提不准确会计所得税计提是企业会计处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计提不准确会导致财务报表的错误。
常见的导致计提不准确的原因有:收入确认不准确,费用确认不准确,税收政策变化等。
解决方案:首先,企业应加强收入和费用确认的管理,确保准确计提所得税。
其次,企业应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所得税计提。
问题二:减免所得税处理不当减免所得税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企业对减免所得税的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解决方案:企业应加强对减免所得税政策的了解,确保符合减免条件的收入和费用能够得到相应的减免。
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减免所得税管理制度,确保减免所得税的合规性。
问题三:所得税的利润分配处理不当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会对所得税的处理产生影响。
如果企业在利润分配上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所得税计提不准确。
解决方案: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原则和程序。
同时,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了解税务部门对利润分配的要求,确保所得税的准确计提。
问题四:所得税减免审计风险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后,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审计风险。
如果企业在减免所得税的审计中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税务处罚和财务风险。
解决方案:企业应加强对减免所得税的审计风险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减免所得税的合规性。
同时,企业应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的审计要求,主动配合审计工作。
问题五:所得税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不准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所得税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如果企业对所得税的披露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的错误。
解决方案:企业应加强对所得税披露的管理,确保披露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024年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研究》范文
《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研究》篇一一、引言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的经营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种,其征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以及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的税收征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纳税不规、逃避税款等问题,这就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进行研究,分析其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的必要性1. 维护税收公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于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企业,应当进行特别纳税调整,以维护税收的公平性。
2. 促进企业发展特别纳税调整可以促使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3. 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企业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特别纳税调整,可以确保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的现状及问题1. 调整范围不够明确目前,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范围还不够明确,导致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逃避税款。
2. 调整程序不够规范特别纳税调整的程序不够规范,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容易导致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3.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调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出现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四、改进措施1. 明确调整范围应当明确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范围,对于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企业,应当进行严格的特别纳税调整。
2. 规范调整程序应当规范特别纳税调整的程序,加强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征收和调整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结论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是维护税收公平、促进企业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
然而,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务与案例读书札记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务与案例》读书札记一、企业所得税基本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经营所得收入进行的一种税收征收,属于直接税范畴。
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旨在调节企业利润分配格局,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企业,包括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计税依据是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年度经营所得收入总额减去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通常采用累进税率制度,即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级别。
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设置遵循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体现社会公平税负的原则。
企业所得税在纳税调整方面主要涉及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核与调整。
由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前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这些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和负债等方面的调整。
企业所得税还涉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在企业所得税实务中,企业需要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并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还需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提供坚实的基础。
1. 企业所得税的定义企业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企业经营所得的税收,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额,按国家相关规定征收的一种税赋。
其基本征税对象是所有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最终收益进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属于税收体系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企业的经营收入、成本、利润等多个方面,是评估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法由国家税务部门制定并公布,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务中相关问题的探讨【摘要】本文以会计和税法规定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为基本点,结合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实务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所遵循的原则不同,尤其是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不同,会造成按会计制度规定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利润产生差异。
而税法要求在申报所得税时应当以税法认定的利润口径进行申报,因此需要将会计利润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财政部于2006年下发的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
一、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主要事项在2006年财政部颁布新的所得税准则之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2006年颁布的新所得税准则把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规定不同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称为暂时性差异。
(一)应调整的作为永久性差异的事项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在确定应税所得时将其直接从会计利润中扣除或加回,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
永久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确认为收益。
如我国税收法规规定,企业购买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记入应税所得,不交纳所得税;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买国债产生的利息收入,计入收益。
二是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如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工程项目,税法上规定按该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所得,但按会计制度规定则按成本转账,不产生利润,不计入当期损益。
三是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会计报表,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则不允许扣减。
如各种赞助费,按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当期利润表;但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允许抵减。
四是按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则允许扣减。
(二)应调整的作为时间性差异的事项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使用了时间性差异这一概念。
时间性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确认为应税所得;二是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需待以后期间从应税所得中扣减;三是企业获得的某项收益,按照会计制度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需计入当期应税所得;四是企业发生的某项费用或损失,按照会计制度应当于以后期间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从当期应税所得中扣减。
(三)新《准则》规定的暂时性差异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的新准则摒弃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引进了暂时性差异。
根据新准则,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该项差异在以后年度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所得或可抵扣金额。
从暂时性差异的涵义来看,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并非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时间性差异。
从侧重点来看,时间性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收入或费用角度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而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资产和负债角度的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暂时性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或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抵扣税金额,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从会计处理上来看,在发生的当期,暂时性差异不需要调整,而是将其形成的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
如果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记入贷方,表示预提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记入借方,表示待摊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税款”账户的纳税影响额随着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逐步转销。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相关会计处理(一)一般情况下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新《准则》提出了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概念,将暂时性差异界定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其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相应的所得税处理方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该方法用暂时性差异取代了时间性差异,并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内容及对期末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按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就是暂时性差异。
如果存在暂时性差异,就表明资产或负债将在未来期间导致所得税流入或流出企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将这一影响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根据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这一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高,或是负债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低,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者的差额作为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应计算交纳所得税,要将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低,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高,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两者的差额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要将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不同年度间税率发生变动时,企业要对上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按新的税率进行调整。
下面举例说明存在一般性暂时性差异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和相关的纳税调整。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2006年折旧额为5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为65000元。
甲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5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应交所得税为(150000-15000)×33%=44550元;2006年所得税费用为:150000×33%=49500元。
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495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4550递延所得税负债4950假设甲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所得税税率改为30%,当前实现的利润与2006年相同,固定资产折旧与2006年相同。
则甲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应交所得税为:(150000-15000)×30%=40500元;应调减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5000×3%=450元;本期所得税费用为:150000×30%-450=44550元(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实务中,按照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因此对于由于会计政策与税法的规定可能产生的差异,要通过“递延税款”进行核算。
根据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与税法规定的一致与否,可把变更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的确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变更之前的会计政策与税法的相关规定无差别,变更之后的会计政策与税法的相关规定有差别。
这种情况下,必然会有时间性差异存在,就会对所得税产生影响,在会计处理中以“递延税款”科目的余额来体现。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一般要采用追溯调整法,因此在会计政策变更后,企业应进行会计调整,将产生的递延税款调整企业当年的利润分配,所作的调整分录应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递延税款(或借:递延税款;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第二种情况,变更之前的会计政策与税法的相关规定有差别,变更之后的会计政策与税法的相关规定无差别。
在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由于会计政策与税法的相关规定不相同,按照二者确认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就会产生时间性差异,由此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就要通过“递延税款”项目进行核算。
而在会计政策变更之后,由于会计政策与税法的规定相同,即没有因二者不同而产生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那么此时“递延税款”项目的金额应该调整为零。
因此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后,根据一般采用的追溯调整法,应对已经产生的递延税款调整当年的利润分配科目。
第三种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前后,会计政策与税法规定均有差别。
以长期股权投资下,投资企业需要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例。
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有关的投资收益是在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时候,根据持股比例和被投资企业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金额来确认的。
在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时,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的时候,投资企业应根据持股比例和分派的现金股利总额确认投资收益的增加。
税收法规与企业的成本法核算都对不予以确认被投资企业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年末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补交所得税,要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否相同而定。
如果投资企业的税率较高,则确认的投资收益要按照超出的税率部分补交所得税;如果投资企业的税率与被投资企业相等或较低,则不需要补交。
(三)由于差错、违规或核算方法差异而进行的纳税调整由于新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因此由于原有些企业使用应付税款法产生的纳税调整不再存在,除税率变化而对由于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进行调整外,就是对由于纳税人计算差错、违规或是上年度企业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而进行的调整。
第一,由于纳税人计算差错、违规而产生的年度内错账的会计纳税调整。
对于年度内错账而产生的对所得税计算的影响,由于只影响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只需要调整本年度的相关账户。
第二,年终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的纳税调整。
对于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需要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的所得税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对方科目为“本年利润”,由此影响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可视为当年损益,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由于进行所得税调整而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从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金额,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则需要作相反会计分录。
经调整后,应同时将所得税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