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认定过程_班主任培训材料2011.11.6
XXX中学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XXX中学学生学分认定方案背景XXX中学是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著名学校,目前拥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其中包括许多优秀的学生。
在学生自主学习、学分认定方面,学校一直在积极探索并尝试增加学生的学习体验和认定学生努力学习的成果。
针对学生自主学习和学分认定的需要,学校制定了以下的学分认定方案。
学分认定方案1. 学分认定方式学校采取学生自主学习、教师评定学分、考试认定学分以及实践认证学分的方式进行学分认定。
2. 学分认定总分值学生需要完成基础课程和扩展课程的学习,基础课程得分上限为25个学分,扩展课程得分上限为10个学分。
总计35个学分的认定方案。
3. 基础课程基础课程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主干课程,学生需完成课程指定学习内容和任务,学生自主完成后由教师进行审核。
基础课程的基础学分为15个,需完成指定学练内容和任务,学生完成学习内容和任务后,能否获得3-5个基础学分视教师评定。
若学生未完成指定学练内容和任务,则将不得到评分。
4. 扩展课程扩展课程包含诸如物理、化学、历史等相关学科课程。
学生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并进行学习考核和考试认定。
扩展课程的基础学分为5个,需完成课程认证和指定任务,学生完成和通过课程考核后即考试认定。
学生的考试认定需获得3-5个扩展学分,视情况由教师掌握并进行评定。
5. 实践认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社会实践、艺术表演、体育竞技等方式获得的成绩也可以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学校制定了一定的实践认证标准和要求,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并取得相关实践证书或荣誉,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实践认证学分最高为5个学分。
学分认定规则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教师的审核、考试认定以及实践认证等途径获得相应的学分。
如果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也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认证和实践认证,学生将不得到相应的学分认定。
此外,学生需要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表现良好,才能获得更多的学分认定。
教师个人培训登记学分认定操作方法
教师个人培训登记学分认定操作方法
1、个人申报
(1)每位教师如实填写《2012学年永嘉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个人申报表》;
(2)申报分二项:即平台学分及其他学分。
其中平台学分指已纳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继
续教育学分,由教师个人进入平台查询。
*说明:
1、平台学分包括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二项,要求培训结束时间在,且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本项(平台学分)考虑到各培训机构录入成绩时间为培训结束后10天内,建议至少7月10日以后进行。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远程培训学时5年不超过50学时。
例如:某教师,本年度又培训了一个24学时的项目,则该项目只能计2学时。
3、查询方法:
(1)个人帐号查询:学员自主选课->成绩与评价->2012(及2013)、自主选课培训(及指令性培训)[共需查询4次],把有效期内的项目整理到2012学年永嘉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个人申报表》(还要排除多余的远程培训学时)。
4、登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管理平台网址:.cn/login.aspx
登录账号:个人姓名首个字母组合加身份证后六位数字,如陈建玺:账号为cjx887887,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字。
学分认定过程
学分认定过程
一、成绩管理→原始成绩录入(成绩维护好之后点全选,保存)
此过程保证勾选的学生都是自己所教的学生不多也不少二、学分管理→修习过程综合表现评定(把“自评”“小组评
价”“任课教师评价”分别设好之后,点“置默认值”,各项表现会相应设置好,最后将“最终评定”设置好之后点保存)
三、学分管理→修习课时成绩评定(点自动处理,然后保存)
四、学分管理→学生模块修习成绩认定(“认定分数线”不做,
“认定等第线”后都写合格,通过意见:合格通过,不通过意见:不合格不通过,最后点审核,系统会提示是否成功)五、学分管理→学科模块修习成绩认定登记表(检查自己的学
科相应的修习模块的学分是否生成)
此项各科教师必须认真核对,出现问题有任课教师负责。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5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用学分进行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在校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具体机构如下:1.校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文坤副组长:林少锋柯庆华吴学才组成人员:薛锦洪郑福贵郑颖和郑振森凌枫郑海青陈志岳薛南云薛元霖卢展朱庆锋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2.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组长:林少锋副组长:薛锦洪郑福贵郑颖和郑振森凌枫郑海青卢展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各学科教研组长职责:具体负责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公示审定结果工作,并负责将相关资料归类、存档。
3.校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组长:林文坤副组长:林少锋柯庆华吴学才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裁定学分认定工作。
4.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长:学科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年段学科集备组组长组成人员:模块任课教师职责: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二、学科类课程(包括选修Ⅱ)学分认定1、学科类课程学分的构成项目和分值权重学分认定由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评定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为4:6,按此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综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未达60分的,不予认定。
学分分值为整数。
⑴学习过程评价(40%)学习过程评价包括四个项目:学生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累计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成绩。
教师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教师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一、背景。
教师学分认定是指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各项学术、技术、教学成果所给予的学分认定。
教师学分认定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二、认定对象。
教师学分认定的对象为全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机构的在职教师。
三、认定标准。
1. 学术研究成果。
(1)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认定为2学分,最高认定10学分;(2)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认定为10学分;(3)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每项认定为5学分。
2. 教学成果。
(1)教学论文、教材编写,每篇认定为2学分,最高认定10学分;(2)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每项认定为5学分;(3)教学成果奖项,每项认定为3学分。
3. 教学能力。
(1)授课能力评定,合格认定为5学分;(2)教学比赛获奖,每项认定为3学分。
4. 教育教学管理。
(1)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每年认定为3学分;(2)校级以上教研活动,每年认定为2学分。
四、认定程序。
1. 提交申请。
教师应在学年结束后,向学校教务处提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研究成果、教学成果、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
学校教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进入下一步认定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回申请材料。
3. 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最终认定依据。
4. 公示认定。
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
5. 结果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最终认定结果进行公布,并将认定学分计入个人档案。
五、认定效益。
1. 个人成长。
教师通过学分认定,可以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促进个人专业成长。
2. 教学质量。
学分认定可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3. 教育教学环境。
学分认定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验证的说明
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验证的说明第一篇: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验证的说明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学分验证的说明各位教师:现就继续教育条件及其学分验证说明如下:一、2011年职称申报验证学分总学分31.6,含远程教育18.6分,校本学分8分,教研学分5分。
以后每年验证学分增加2.5分。
教研学分及校本学分由学校管理员在每年5月到区进修学校统一办理学分添加,请教师平日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以累加学时。
教师参加远程教育培训含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及其他课程。
每年申报职称必须通过2门以上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有4门,必修选修1门2学分及1门4学分的搭配学习)、2门以上专业课的学习。
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教师必须选修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课程;从事班主任工作岗位的教师必须选修班主任工作培训课程。
二、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其他培训单位的培训,可以学校为单位,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到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办理免修学分,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单位到本区(县级市)教师培训机构办理免修学分(免修学分不能代替公共必修课、校本培训、教研培训的学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于每年5月上交相关材料到学校管理员统一到区进修学校办理免修学分:1.完成新任教师见习期120学时培训(集中培训60学时,学校实践考察60学时),登记公共课5学分。
2.市教育系统开授的继续教育课程中未能涉及的专业,其专业教师可参加市级及以上劳动部门和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开办的培训,并按培训单位的有效证明办理专业课学分免修。
3.获得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登记专业课5学分。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的,凭职业上岗证(含管理类、操作类)登记专业课学分,其中初级的记1学分,中级的记2学分,高级的记3学分;技师的记4学分,高级技师的记5学分。
5.完成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凭毕业证或毕业院校教务处的年度成绩(含学时)证明办理登记学科专业类课程学分。
参加自学考试的,凭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出的单科成绩单办理,每门课程计1.5个专业课学分。
xx中学学分认定守则2011.9
XX中学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一.实施依据:为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认定机构:1、成立学分认定管理小组,在学校课程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监管下主管学分认定工作。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课程认定小组组长及成员对学分认定工作负全责。
2、学分认定管理小组聘请相关教师,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语文、数学、外语、社会科学(政史地)、自然科学(理化生)、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9个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开展工作。
三.基本程序:1、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后,填写学分认定申请表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2、导师或教学班任课教师综合学生出勤情况、考试考核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初步意见。
3、相关的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是否认定学分的意见。
4、学分认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
5、学分认定小组组长和学校课改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分别签署认定意见。
6、公告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
并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书面向学生通知原因。
7、对学分认定有异议的学生于收到通知15日内向学校课程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学校课程领导小组受到复议申请一周内进行复议、终裁。
8、确定学分认定无异议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校学分认定档案(包括纸制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
四、基本操作:(一)文化课学分认定:依据学生的“学习课时”和“学习过程”“模块考核成绩”三大项内容,实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成绩认定学分。
1、模块学时要求(设定20分):该项主要体现学生学习的参与程度。
通过上课记录检查,课程(模块)正常修习时间不少于课程标准要求修习总课时数的8/9,该项计满分。
学分认定管理制度
学分认定管理制度一、学分认定的概念学分认定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的过程。
学分是一种量化的教育成果记录,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基本单位。
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认定和管理的过程,包括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的认定和管理,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和记录等。
二、学分认定的原则学分认定的原则是认定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的基本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分认定应遵循学生学业成绩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原则;(2)学分认定应遵循教学计划和学生学习计划的要求,学生所修读课程应符合教学计划和学生学习计划的要求;(3)学分认定应遵循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科课程体系的要求,学生所修读课程应符合学科知识体系和学科课程体系的要求;(4)学分认定应遵循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学生所修读课程应符合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5)学分认定应遵循学生学业成绩的综合性原则,既要考虑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又要考虑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和认知水平等综合素质。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和方法学分认定的程序和方法是认定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的程序和方法。
学分认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要求,编制学生学习计划,进行学业规划;(2)学生按照学习计划,参加教学活动,完成课程学习,按时参加考试,获得学业成绩;(3)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为学生核发学分证书。
学分认定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学分认定的依据主要是学生学业成绩,包括平时作业、课程考试、实验报告、论文写作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成绩,以及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2)学分认定的方法主要是以学科知识掌握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和认知水平等综合素质;(3)学分认定的程序主要是按照学校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对学生所修读课程所获得学分进行认定和管理,评定学生学业成绩,为学生核发学分证书。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模版(二篇)
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必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和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必修课程学分是指中学学生在学习中所获得的学分,用于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中学必修课程学分认定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体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校对学生学分的认定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学分认定的程序是根据中学教学计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包括课程设置、选课、考试和评定等。
第七条学分认定的结果是学生学分的具体数值,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和描述。
第八条学分认定的依据是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考试评定标准等。
第九条学分认定的管理是由学校的教务部门负责,定期进行学生学分的审批和录入。
第十条学分认定的监督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教学监督机构负责,确保学分的认定和管理的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十一条中学必修课程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设置,并在教学计划中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中学必修课程包括文科课程和理科课程,侧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
第十三条文科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政治、经济、音乐、美术、体育等。
第十四条理科课程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等。
第十五条中学必修课程根据学科的特点和难易程度设置不同的学分,以体现学科的重要性和难度。
第十六条中学必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应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部门的要求。
第十七条中学必修课程的教材和教学资源应经过教育部门的审定和推广,确保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选课和考试第十八条学生在中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中学必修课程,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九条学生选修课程的方式可以是单科选修、跨学科选修或综合选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二十条学生选修课程的选课规则是由学校的教务部门制定,确保学生的选课权益和教学管理的需要。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
1. 学分认定委员会
学分认定委员会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包括教务处主任、各学院代表
教师和学生代表等。
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学分认定方案,并对学生
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认定。
2. 申请材料
学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学分申请:
- 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所申请的课程信息等。
- 成绩单:提供详细的课程成绩,包括学分、学时和成绩等。
3. 学分认定标准
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学分认定:
- 学时:按照课程学时要求,学生需完成相应的学时方可获得学分。
- 成绩:学生需在课程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一般为60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分。
- 课程内容:对于跨专业课程,学生需提供详细的课程大纲、教材和教学大纲等材料,以证明课程内容符合要求。
4. 申请流程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分认定委员会。
- 审批流程:学分认定委员会将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学分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 通知结果:学分认定委员会将向学生通知学分认定结果,并将学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成绩单中。
5. 注意事项
- 提供真实材料:学生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真实的成绩单和相关课程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可能导致学分认定无效。
- 申请时限: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申请,逾期申请将可能无法得到学分认定。
- 申请费用: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支付一定的学分认定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请参考学校相关规定。
以上是一个学分认定方案的基本参考,具体方案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
高中新课程学分确认及管理流程1. 学分确认1.1 课程学分认定根据《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学生需通过考试、考查、实践等方式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各学科教师需对学生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认定学分。
1.2 学分认定标准- 考试课程:学生成绩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80%以上,即可认定为学分。
- 考查课程:学生成绩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60%以上,即可认定为学分。
- 实践课程:学生完成课程规定的实践活动,经教师评估合格,即可认定为学分。
2. 学分管理2.1 学分记录学校需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记录。
各学科教师在认定学分后,需将学生的学分信息输入学分管理系统。
2.2 学分审核学校设立学分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
学分审核委员会需定期对学生的学分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学分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3 学分查询与更正学生可通过登录学分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学分记录。
如发现学分记录有误,可向学科教师或学分审核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3. 学分兑换与认定3.1 学分兑换学生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等,获得额外学分。
额外学分可兑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3.2 认定方式- 活动类: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经评审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 竞赛类:学生参加各级别的竞赛,获得规定奖项,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4. 学分管理流程4.1 学分认定- 教师评估:教师对学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认定学分。
- 输入系统:教师将学分信息输入学分管理系统。
4.2 学分审核- 审核委员会审核:学分审核委员会定期对学分记录进行审核。
- 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教师和学生。
4.3 学分更正- 学生提出更正申请:学生发现学分记录有误,向教师或学分审核委员会提出更正申请。
- 审核委员会处理:学分审核委员会对更正申请进行处理。
4.4 学分兑换- 学生参加活动或竞赛: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竞赛。
- 获得额外学分:学生获得额外学分,兑换为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认定教师需准备材料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教师需准备材料
(160学时仅供参照)
一、个人校本研修年度计划
二、研修总结
三、年度教案
(一年60学时,有教研室根据分工方案核定)
四、上示范课、公开课记录
(一年8学时,每学期1次)
五、专题讲座或交流研讨记录
(一年8学时,每学期1次)
六、听评课记录
(一年30学时,每学期15节;领导一年60学时,每学期30节)
七、研修活动过程性材料、记录
(1.结对帮扶一年16学时每学期4次;)
(2.与石佛中学校际结对一年16学时每学期1次;)(3.课题研究一年16学时每学期1次;)
(4.论文、教学叙事、教学设计和实践反思撰写,每篇8学时,每学期1篇;)
(5.校园网络平台研修一年16学时每学期1次;)
(6.暑教会教师集中培训8.24-28日40学时;)八、研修成果(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备注:
1.每位教师要按照要求填好个人绩效评估报告,研修内容中的表(一)研修活动登记表要与学校研修活动登记表内容和时间一致,而且要按照上面所列的三至七个项目安插进去;表(二)活动纪实表要与学校活动纪实表中的部分一致。
2.各教研组成员要到自己教研组寻找相关活动资料来佐证。
3.每位教师的活动纪实材料不完全一致,所以大家不要简单地复制别人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活动,否则会出现矛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漫川中学教研室
2014年12月29日。
班主任培训学生材料
班主任培训学生材料**此材料供班主任培训学生用**一、有关综评工作的说明学生综评档案(原为《发展报告手册》),就是学生高中档案,今后伴随学生一生,自17级起与高考录取挂钩,2021年,高考录取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为语数外和选考科目,一参考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要高度重视。
整个填写过程,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编造虚假数据。
数据上报后,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学生和家长注意个人账号的安全和保密,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修改密码,并输入手机号,以便忘记密码时重置***、**_*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高中2021级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4、学校管理规则和综评要求(1)学生综评档案是高考录取参考,内容包括班主任评价、学分成绩、体测、奖惩处分、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学生要注意平时各方面的表现和资料收集。
教育处要安排好学生综评材料的确认和存档规则,以备检查。
(2)每次期中、期末考试需记录学分的成绩,按学校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处理。
不合格的学生必须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按60录入,缺考的学生成绩同此操作。
补考不合格的学生需要重修。
(3)档案上报时间有限制,上学期是7月31日前,下学期是3月1日前。
过了时间,任何人不得修改。
这一点一定要重视,后果很严重,档案上报后,学校将在平台里公示5天。
届时学生自己登陆自己的账号,查看自己的档案,有问题马上反映给班主任,班主任修改后及时重新上报,公示内容也会相应改动。
如公示期间,学生没提出问题,事后要求改错的,一律驳回不予受理。
二、系统登录1、系统用chrome内核的浏览器最好。
IE内核的可能会有兼容性问题,360急速模式也可。
综评系统登录:地址:.cn第一次输入初始密码时一定要认清楚符号,以免多次登录不上被冻结。
建议复制粘贴第一次登录教育服务云平台后,系统会提示修改密码,密码要含字母数字符号,复杂一点。
登录后,点右上角的设置图标,可在个人中心中的“个人基本信息”中填上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以用手机验证重设密码。
永登一中高一年级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工作流程
永登一中高一年级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工作流程
1.学校组织任课教师学习《永登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2.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学习《永登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3.高一学生按照《永登一中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填表说明》,填写《永
登一中学生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表》个人填写的部分
4.高一语、数、外三科教师填写本学期第一学段学生的学时考核、学
习过程性表现(作业次数可由课代表协助完成)、模块成绩(第一次月考占30%,期中占70%)和总的认定等级,并填写《永登一中高一年级班级学生学分认定表》。
5.高一全体教师(包括语、数、外三科)负责完成本学期或本学期第
二学段的学分认定学时考核、学习过程性表现(作业次数可由课代表协助完成)、模块成绩(四次考试依照考试顺序按1.5:3:1.5:4的比例核定模块考试成绩;语数外继续按3:7执行模块考试成绩的核定)和总的认定等级,并填写《永登一中高一年级班级学生学分认定表》。
6.任课教师在《永登一中学生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表》上签署意见,
并连同本科目《永登一中高一年级班级学生学分认定表》一并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交至年级组长何国成老师处,经年级学分认定小组签署意见后,交教导处周克科老师处,最后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具体负责人:赖兴彦
永登一中学分管理委员会2010.10。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
学分认定方案(供参考)5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用学分进行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在校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具体机构如下:1.校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文坤副组长:林少锋柯庆华吴学才组成人员:薛锦洪郑福贵郑颖和郑振森凌枫郑海青陈志岳薛南云薛元霖卢展朱庆锋职责: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2.校学分认定工作执行小组组长:林少锋副组长:薛锦洪郑福贵郑颖和郑振森凌枫郑海青卢展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各学科教研组长职责:具体负责实施学分认定工作、公示审定结果工作,并负责将相关资料归类、存档。
3.校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组长:林文坤副组长:林少锋柯庆华吴学才组成人员:各年段年段长、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裁定学分认定工作。
4.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长:学科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年段学科集备组组长组成人员:模块任课教师职责:负责指导本学科各模块修习学分认定的工作。
二、学科类课程(包括选修Ⅱ)学分认定1、学科类课程学分的构成项目和分值权重学分认定由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评定构成,两项目分值权重为4:6,按此比例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认定学分,综合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予以学分认定,未达60分的,不予认定。
学分分值为整数。
⑴学习过程评价(40%)学习过程评价包括四个项目:学生修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平时测验等,累计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成绩。
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4/5以上。
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
学生学分认定方案
学生学分认定方案学生学分认定方案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
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学分认定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学分认定方案1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xx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
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
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1、学业认定。
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
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
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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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平台登陆
直接通过IE浏览器的方式访问平台,访问地址:88.cm,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系统。
第二章综合素质学分认定方法
一、登陆平台后找到教育管理下拉菜单综合素质,单击综合素质选项。
三、学生分组
由班主任来确定班级内学生互评的小组成员。
以下以对“高一(01)班”进行学生分组为例进行维护,示范操作如下图:
操作步骤:
1、在左侧“信息设置”标签页中找到“学生分组”功能项;
2、单击右上角“小组设置”,弹出新维护页,选择小组数,“保存”并返回。
3、分组:勾选“高一(01)班”列表下学生信息,同时选择小组项,如本例中上图示例中的“1组”;
4、单击页面下方的“调入小组”,完成小组设置。
如有其它小组设置,重复3、4步骤。
四、学生自评和互评
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都是在“素质管理”——评价结果导入这里操作,两者操作基本一样。
操作步骤:
1、选择评价结果导入——学生自评(或学生互评)——选择正确的方案名称和班级,模板下载。
2、选择学校需要的字段,导出模板。
3、在导出的表中正确的录入学生信息,在数据文件通过浏览找到要导入的文件,开始导入。
4、如果导入时出现错误,通过“错误数据”查找原因。
五、总评
在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结束后,可以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总评,示范操作如下:
操作步骤:
1、在左侧“素质管理”中找到“总评”项;
2、再单击“高一(01)班”,从学生列表中找到学生“孙浩哲”
3、右侧维护区总评结果一列中进行评价,对于优秀和不及格两种情况可以上传附件的形式加以进一步说明;
4、单击下方“保存”即可完成评价。
六、评价情况查询
对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并可查看未完成评价的具体情况。
步骤:
1、在左侧“查询报表”中找到“学期评价表”项,并选择相应的学期;
2、再单击“未完成评价情况”;
3、在“显示列”中选择要查询的项目和班级,如图高一(01)班,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单击
搜索按钮查询;
4、所显示带“△”的为未评价学生,需要重新进行评定。
第三章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是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陆平台后找到教育管理下拉菜单教务成绩(高中),单击教务成绩(高中)选项。
二、综合实践活动人员维护
具体哪些学生参加哪类综合实践活动,是在这里进行操作的。
步骤:1、在左侧学分管理标签页中找到综合实践人员维护功能项;
2、选中修习类别后,选择班级名称,右侧选择综合实践活动主题名;
3、选中左面列出的参加此项活动的学生,单击下方的参加按钮调入到右侧。
4、未参加此次活动的学生不要调入,过后要重新补修学分,如果有误选的学生,单击下方的退出按
钮调入到左侧。
三、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结果
是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进行评定,在评价处要写清学生此次活动的具体表现。
步骤:1、在左侧学分管理标签页中找到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结果功能项;
2、选择修习类别和主题名称,参加此活动的学生列示在页面中;
3、对是否通过和评价内容进行维护后,点击下面的保存按钮,评价完成。
四、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登记表
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人员记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