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记录_作弊记录
考场作弊行为处理流程 → 会议违规行为处理流程
考场作弊行为处理流程→ 会议违规行为处理流程考场作弊行为处理流程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考场作弊行为的处理流程,以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举报与初步调查阶段1.学生、教职员工或监考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考场作弊行为。
2.接到举报后,学校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组成的调查小组。
3.调查小组应负责对举报的考场作弊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包括听取当事人陈述和收集相关证据。
复查与证据收集阶段1.若初步调查确定有涉及作弊的嫌疑人,调查小组应进一步进行复查和证据收集。
2.调查小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收集证据:检查考场录像和监控记录检查当事人携带物品和书写工具对涉嫌作弊的当事人进行口头询问和书面陈述证据评估与调查结果确定阶段1.调查小组应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根据证据评估结果,调查小组将确定是否存在考场作弊行为,并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告给有关部门。
处理结果与违规行为记录阶段1.若调查确认存在考场作弊行为,学校应根据学校纪律规定对涉事学生进行相应处罚,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
2.学校有义务将违规行为记录记入学生档案,以便日后参考。
上诉与再审阶段1.学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上诉。
2.学校应设立独立的上诉机构,对学生的上诉进行再审。
3.上诉机构将根据相关证据和学校纪律规定,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后续措施与监督阶段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考场监考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2.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作弊教育,提高学生的考试诚信意识。
以上是考场作弊行为处理的流程。
为了确保文档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具体的处理细节应根据学校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制定和调整。
考场记录单
1、监考员应于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前到达考场并进行清场:
所有在场学生,一律离开,并将所有书籍物件集中放置,检查场内有无预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资料。
2、监考员清场完毕,准许考生进场。检查学生隔位就座或按指定位置就座情况。
四、监考过程中,监考员应认真巡视考场,注意考生动态,不得看书、阅报、吸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三、学生按规定隔位就座后,身份证、学生证放在座位右上角备查,考试中不得互借物品。
四、监考人员不宣读试题、不解题,遇有考题字迹不清时,学生可举手发问。
五、学生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广东药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试中途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不得复入考场。
七、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要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后方可离开。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和在考场外大声喧哗。
八、当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所有考生应停止答卷,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静候监考员收取考卷(连同草稿纸)、点清份数后,方可离场。
九、考场附近,要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准停留观望或高声谈话。广东药学院研究生考试考场记录单
六、考试情况应按班级填入《考场记录》,与试卷一同保存备查。
考场情况记录表
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立即将此表送至考务室。
2.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纸张不够可另附纸说明,并于考试结束后随本表一并送至考务室。
3.背面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
4.考务室及电话:主2#101:6288440;主4#117:6288300;主5#312:6288295;公1#110:6288178;经管#308:628827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20 - 20 学年第学期□期中/□期末/□其它考试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立即将此表送至考务室。
2.请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表各项内容,若纸张不够可另附纸说明,并于考试结束后随本表一并送至考务室。
3.背面为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请如实详细填写。
4.考务室及电话:主2#101:6288440;主4#117:6288300;主5#312:6288295;公1#110:6288178;经管#308:6288277附:考场违纪、作弊认定原则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12.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13.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或出现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监考人员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程序及证据采集细则
监考人员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程序及证据采集细则
考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应以监考人员现场认定的事实为依据。
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情况,监考人员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 终止其该课程的考试,在试卷上标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2. 收缴其试卷,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必要时对与作弊行为密切相关的证据要拍照留证(对手机截屏、替考者等相关证据拍照留证);
3. 要求考生现场写出其违纪作弊情节的书面说明,考生本人签字;
4. 将作弊学生信息及作弊情节如实详细记录在《考场纪录表》中;
5. 依据学生违纪作弊情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6. 考生签字后责令其离开考场,考生拒不签字的,由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表中注明相关情况;
7. 主考、巡考人员发现考生违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由监考人员按上述办法处理;
8. 考试结束后,将所有材料交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
关于考生违纪作弊证据采集的细则说明:
1.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有实物证据的,要保留好实物,无实物证据的,要依据事实写出考生违纪作弊的书面情况说明,注意用清晰、无歧义的语言说明具体情节;
2. 考生自带与考试相关的纸条、笔记、书等物品者,要让考生在纸条等物品上签名;
3. 携带手机等不允许携带的设备者,要暂扣手机,并对手机拍照留证;
4. 查看或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的,如发现手机等设备里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和内容,要对设备里的信息和内容进行拍照留证;
5. 发现替考者,要现场对替考人拍照留证,并要求替考者现场写出其作弊情节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注:监考人员在考场要求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在处理考生违纪作弊时可开机拍照取证,使用结束后关闭手机。
考场记录表
考场记录表注:考试结束后,本《考场记录表》及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保存。
长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考场实行主监考负责制。
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教师或教案管理人员担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
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本专科学生课程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仔细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须佩带《监考证》上岗。
主监考员提前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副监考员提前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考场、编排考场座位、在黑板上醒目书写考试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注意事项。
.副监考员在考场入口处检查考生所持的考试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证件遗失的有效证明)与考生是否相符,对于无证、人证不符、无考试资格的考生,应禁止其进入考场;主监考员组织考生按编排的座位对号入座,督促考生除考试允许自备的文具、资料外,将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全部集中放置,并要求考生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核查。
.开考前,主监考员宣读《长江大学考场规则》、说明考生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交待考试结束后的交卷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开考前分钟,副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分发试卷。
使用、卷时应合理分发、卷,使、卷呈“梅花”型分布。
主监考员指令考生检查试卷页码、在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信息。
.考试正式开始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入场。
主监考员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姓名。
开考分钟内,不得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监考过程中对学生提岀的有关试卷中的问题,监考人员只对试卷中字迹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说明,不得对试卷内容和题意作任何解释与暗示。
.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仔细监考,在考场内要一前一后,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维护考场秩序。
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吸烟、闲谈、睡觉、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
对已构成作弊事实,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详实记录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岀考场。
考场记录单
考场记录单★考试结束请将此单交到二楼教师休息室。
★如有考场违纪、作弊的,需将证据及试卷一并交二楼教师休息室,然后交教务处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
★《同济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同济大学考场纪律》见反面。
同济大学监考人员职责1. 监考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关闭手机直至考试结束。
2. 大面积公共基础课的主监考教师应按照事先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考卷。
3. 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公布考生座位规则,并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清点考试人数,清理桌面,提醒学生关闭手机,并把关闭后的手机、所带的笔记、书籍和书包等统一放在讲台前。
4. 要求学生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证件,人、证不符者责令其退出考场。
5. 考试铃响后分发考卷,指导学生在答卷纸上填好姓名、学号、专业、院系等。
6. 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考卷中的问题,监考教师只需对试卷中字迹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
7. 集中精力认真监考,不能在场内看书、看报或做别的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8. 考试中发现学生违纪、作弊,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没收试卷。
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中的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实录,并让学生对实录的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把填写好的《考场记录单》、学生的作弊材料(如纸条、书本、手机、MP3等)和学生考卷一并送交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处理。
9.准时收卷,不得无故延长考试时间。
及时告知学生,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
收卷完毕应当场清点试卷,以防试卷丢失。
待监考教师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宣布学生可以离开考场。
10.监考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巡考人员报告。
同济大学考场纪律1.学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的座位就坐。
并检查桌面上是否写有与考核课程有关的内容,如有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在开考后被发现者按违纪处理。
2.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取消该场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并不得参加重考,只能重修。
考场情况记录表
********校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年第学期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不得带走试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等。
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因故须借用的,须通过监考人员同意。
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不得放在课桌和座位旁。
三、考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中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考试入场后原则上不得再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陪同。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违者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四、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同时应用钢笔、圆珠笔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以外或密封线以内一律无效。
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七、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将其名单交任课教师,注明原因,方可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课程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提出警告,令其纠正,经警告后,又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
考试中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等作弊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考试考场记录表模板
有□无□
学生隔位就座
并相对整齐
是□否□
学生座位(抽屉、桌面等)
无与考试有关物品和自带稿纸
是□否□
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无看书、报、
聊天、随意离场、做与监考无关事情等)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考场秩序
良好□一般□符合要求□
考试结束时纪律
和考生按时交卷
良好□一般□秩序较乱□
2.请主考教师将本表与学生成绩单一并按时送交院系,如有考生舞弊记载情况,请及时报告院系和本科生院教务处;
3.该记录表留存院系,以作为教学分析、评估及教师考核依据之一,待考试讲评总结后,由院系汇总情况,将报告送XX生院教务处。
巡视
校领导□院系领导□本科生院□
考试违纪类型
(请在附件1-24中选择考试违纪类型)
考生违纪情况详细记载(记录考生姓名、学号、违纪方式等,考生违纪情况需要详细描述和留存相关证据。如使用手机作弊的,需拍照手机内相关内容取证):
违纪学生签名
主考签名
监考签名
说明:
1.请主、监考教师实事求是填写以上内容,选项格□中请打“√”;
考试考场记录表
考试科目
应参加
考试人数
实际考试人数
考试地点(需注明校区和教室)
区教室
考试
时间
年月日时分
任课教师
考生所在院系
专业
年级
考试地点执行《期末考试安排表》
是□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因)
考试时间执行《期末考试安排表》
是□否□(原因)
主、监考教师到场时间
主考:监考:监考:监考:
主、监考教师考前
考试作弊处理方案
考试作弊处理方案考试作弊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对于作弊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案:1. 立即停止作弊行为:如果发现考生作弊,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作弊行为,收回作弊工具,并记录作弊行为的细节。
2. 暂停考试资格:被发现作弊的考生可能会被立即停止参加当次考试,并要求离开考场。
3. 取消考试成绩:对于被发现作弊的考生,可以取消其作弊科目的考试成绩,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标注,以警示其他考生。
4. 提请学校纪律委员会处理:作弊行为涉及到学校纪律问题,学校应该将作弊行为报告给纪律委员会,由纪律委员会对作弊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处罚与教育并重:对于作弊行为,除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应给予考生相应的教育和教导,让考生真正认识到作弊的严重性,以及诚实的重要性。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考试作弊处理方案,具体的处理措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公平、公正和教育的原则。
6. 学校纪律处分:根据学校的纪律规定,对作弊考生可能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例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等。
7. 补救措施:对于被发现作弊的考生,可以要求其重新参加该科目的考试,以便客观评估其真实的学习水平。
8. 建立预防机制:为了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学校可以加强监考制度,加强考试安全措施,确保监考员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同时还可以加强对考生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考试诚信意识。
9. 公正审核申诉:考生如果认为自己被错误地认定为作弊行为,有权提出申诉。
学校应设立申诉机制,认真审核申诉事项,并依法处理。
10. 后果警示:对于作弊的考生,学校可以通过公示名单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师生展示,以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其他考生重蹈覆辙。
以上处理方案旨在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同时,也应注重对考生进行教育引导,引导他们树立真实的学习态度和诚信意识。
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
XXXX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平公正,预防和处理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规范处理程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考风考纪、学风、校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学校所组织或承担的各级各类考试和学校在籍注册的各类学生。
本办法所称考试违纪是指学生不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考试违纪行为;考试作弊是指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等严重的考试违纪行为。
第三条处分类型:(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 进入考场后,不听监考人员安排或不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或者有其他异常行为的;5. 发现本人桌面有由他人所写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或图表而未向监考教师汇报的;6. 在考场或考场附近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7.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8.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1. 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 传、接、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4. 在评卷过程中发现有两份以上试卷答案相似,并被认定为雷同的;5. 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带出考场的;6. 故意销毁试卷的、隐匿、撕毁他人或本人试卷的;7.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8. 有计划的组织作弊并在考场中被发现;9. 替考或者请人代考的;10.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11. 窃取试题(卷)。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表
作弊行为:
9、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
10、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取得
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11、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1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1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14、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5、阅卷教师认定答卷雷同的;
16、其他情况经监考人员认定属作弊行为的。
考生本人对违反考场纪律(违纪、作弊)情况描述:
考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考试负责人或督导组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
7、未经许可,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
考生姓名
考生学号
考生班级
违纪时间
时分
违规情况记录(可同时填写多条违规类型,详细描述具体情况)
违纪作弊类型
代码
(按照违规类型代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填写):
详细描述具体情况及处理办法
监考教师签字:(不可代签)
年月日
违规类型代码表
违纪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学校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处理办法
学校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处理办法(试行)一、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加强校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考试违纪分为考试违规和作弊两种。
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和性质的轻重及认识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三、本《办法》中的考试包括考试、考查及补考。
四、学生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
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在校期间,第二次有同类考试违规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不带考试证或者学生证,坚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三)迟到超过考试入场规定时间仍强行进入考场的;(四)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将书包、书本、笔记、资料、通讯工具等放在指定位置(开卷考试除外);(五)拒绝在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六)若桌面、桌内或座位旁有由他人所写或所放与本课程考试相关的内容或资料,学生在考前未检查或检查发现后未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的;(七)不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学号的;(八)不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的;(九)其它违犯考场规则性质较轻的情况。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规。
对于此类违规的学生,该门课程的成绩无效,记为〃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校期间,第二次有同类考试违规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打手势或在试卷上做标记的;(二)在考场或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三)对于他人索要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或未马上向监考人员报告的;(四)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五)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六)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考场记录表 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分的规定
大学考场记录表
违纪与作弊界定及处分的规定
(节录)
第二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违反考场纪律:
一、不按要求就坐,拒绝听从监考教师指令;
二、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将教材、参考书、笔记、纸张等材料带入至座位;
三、监考教师未宣布考试开始,提前答题;
四、开考后在考场内喧哗,提前交卷后在考场周围大声议论;
五、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同意擅自进出考场;
六、考场负责人宣布考试结束后仍不停止书写或故意延迟交卷;
七、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意图窥视他人试卷;
八、参加考试不交试题或答卷,或在试卷上任意涂写;
九、其他扰乱考场秩序和违反考试规程的行为。
第三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考试作弊:
一、抄袭夹带资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书、笔记、或事先准备的纸条);
二、抄袭其他考生试卷或让其他考生抄袭自己试卷;
三、用字条、手语、电子器件传递答案信息;
四、偷换试卷或填写他人姓名或代号;
五、由他人替考或替他人考试;
六、口试时,抽到考签后与他人商讨答案;
七、尚未口试者向已口试者探听考试内容或已试者向尚未口试者透露考试内容;
八、其他作弊行为。
第五条处理程序
一、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当立即收回其试卷,并在该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由考场负责人在该试卷上签名确认后,责令考生立即离开考场。
二、监考教师应将违纪、作弊考生的姓名、性别、系别、班级及违纪或作弊情形详实地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连同违纪、作弊试卷及相关材料(考试作弊的必须连同作弊物证、作废试卷)于当日报教务处。
学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学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应到人数
缺考
名单实到人数
学校班级
考试方式
缺考人数
考试地点
试卷份数
考生姓名考生违纪、作弊具体条款和内容考生签字违纪
作弊
学生
记录
考场
情况
记录
主监考教师签字当日巡视员签名监考教师签字
年月日
填表注意事项
一、学生违纪、作弊处理认定程序和办法
1、监考教师对考试期间学生出现的“院教字[ 2005 ] 73 号”文件第三十五条中第一款考试违纪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出现本条第二、三、四、五款违纪、作弊现象,应立即中止学生考试,没收其试卷及作弊证据,当场宣布该学生严重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令其离开考场,并在卷面上签写严“重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
字样。
2、对于违规学生,应当场收缴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说明违规的具体条款及其内容,在《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上纪录违规形式和内容,并让违规学生当场签字(不签字者交考务办公室处理) ,告知其回去后要认真反省(写检讨书) ,听候处理。
3、考试结束,巡视员在听取监考教师违规学生的情况汇报后,确认违规事实并签字,监考教师将《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随同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一并上报主考单位考务办公室。
4、主考单位将《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复印后,原件留存备案,复印件(每名违纪学生各一份)随同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一起及时转交给学生归属单位。
二、填表说明
1、此单一式两份,由监考教师负责填写。
考试结束,本考场所有监考教师签字后,一份装入《学生考核试卷专用袋》、一份上交考务办公室留存。
2、“考试方式”指闭卷、开卷、上机、实训等。
考场作弊的风险与后果
对监考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识 别作弊行为的能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 能力。
完善考试制度
科学命题
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科学制定考试题目,确保考试内容的全面性和客观 性。
改革评价方式
探索多元化的评价方式,降低考试成绩在综合评价中的比重,减轻学生的作弊 动机。
05 考场作弊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高校学生因作弊被开除
考场作弊的风险与后果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4
• 考场作弊的定义与类型 • 考场作弊的风险 • 考场作弊的后果 • 如何预防考场作弊 • 考场作弊的案例分析 • 结语
01 考场作弊的定义与类型
考场作弊的定义
01
考场作弊是指在考试过程中采取 不正当手段获取答案、传递信息 或抄袭的行为。
损害其他考生的利益。
考场作弊行为会损害考生的道德 品质和人格尊严,使其在未来的
生活和工作中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临信任危机。
考场作弊行为会破坏社会的诚信 体系,对社会的道德风尚造成负
面影响。
03 考场作弊的后果
处罚措施
警告和记过
取消成绩
一旦发现考场作弊,学生通常会受到学校 的警告或记过处分,这会在学生的档案中 留下记录。
02 考场作弊的风险
法律风险
考场作弊可能违反了考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考生面临法律制裁,包括警告 、记过、开除学籍等处分。
如果考场作弊行为严重到涉及刑事犯罪,考生还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和牢狱之灾。
考场作弊行为被发现后,可能会对考生的个人声誉和信用造成严重损害,影响其未 来的职业和社会发展。
学术风险
总结词:严重后果
详细描述:某高校一名学生在期末考试中因作弊被发现,被学校开除学籍。这名 学生原本成绩优秀,但因一时的贪念而走上歧途,不仅失去了继续深造的机会, 还给自己的未来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平考试作弊案例
四平考试作弊案例
在四平有这么一件事儿,那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话说有一场重要的考试,大家都在教室里紧张兮兮地答题呢。
有个小同学啊,可能是平时没咋好好学,就动起了歪脑筋。
这小同学事先不知道从哪搞到了一些小抄,那小抄写得密密麻麻的,就跟蚂蚁爬似的。
考试开始后,他就偷偷摸摸地把小抄往桌子底下拿,眼睛还时不时地瞟着监考老师。
那监考老师也是经验丰富啊,早就在那暗中观察他了。
这小同学呢,还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的。
他看小抄的时候啊,那个姿势特别搞笑,一会儿歪着头,假装挠痒痒,其实是在偷看。
可他越紧张就越容易出错,不小心把小抄弄掉地上了。
这时候,他脸“唰”地一下就白了,就像见了鬼似的。
监考老师一看,得嘞,人赃俱获啊。
当场就把他的卷子给收了,还在他的试卷上写了个大大的“作弊”。
这小同学呢,只能耷拉着脑袋,就像个斗败的公鸡,在众人的目光下灰溜溜地走出了考场。
还有一次呢,是一群人想在一个职业资格考试里作弊。
他们啊,竟然想出了高科技手段。
有个人在考场附近弄了个信号发射器,打算把答案通过某种设备传给考场里的人。
可是啊,他们低估了现在的反作弊手段。
考场里有信号屏蔽器,他们的那些小伎俩根本就不好使。
刚一有动静,就被监考人员发现了异常的信号波动。
经过一番排查,很快就锁定了这些作弊的家伙。
这些人可倒好,不仅考试没通过,还受到了严厉的处罚,被记录在案。
这事儿在四平当地也传开了,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都说啊,想通过作弊来取得成绩,那简直就是自欺欺人,老老实实学习才是正道。
考试作弊多久会被通知
考试作弊多久会被通知在如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中,考试对于学生来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考试作弊成为一些学生在考试中尝试获取好成绩的手段之一,但是,作弊行为始终是不被鼓励和接受的。
考试作弊被发现后,学生很可能面临严重的后果,包括考试作弊记录、被取消成绩甚至被开除等。
然而,人们对于考试作弊多久会被通知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考试作弊的发现速度取决于多种因素。
不同学校、不同老师以及不同的考试安排都可能影响考试作弊被通知的时间。
在一些高校中,他们采用了先进的监控技术和作弊防范措施,可以减少作弊行为的发生。
这些高校通常会在考试后的短时间内通过监控录像、人工巡视或考试反作弊工具等手段对考场进行审核和检查。
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相关部门会及时对学生进行处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通知时间可能会相对较短。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学校和教育机构在考试后会进行更加细致的审核和验证。
这些学校通常会采取将试卷送至专业人士进行评阅或者采用复核机制来对考试作弊进行审查的方式。
这种方式可能会延长通知的时间,因为需要更多的时间来确认和鉴定作弊行为。
而且,在一些高中、中学等学校中,人员和资源有限,所以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审核、比对和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学生作弊。
除了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核和验证,还有一项重要的因素是举报。
一旦有同学或老师在考试中发现了作弊行为,他们有义务向学校或相关部门举报。
在这种情况下,通知时间可能会取决于举报的及时性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效率。
一些学校和教育机构可能会优先处理举报,以尽快对作弊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校在考试中采取随机监考的方式,以克制学生的作弊行为。
这种方式可能会增加检查和审核的时间,并且不同监考老师可能对作弊行为的发现有不同的敏感度。
因此,考试作弊多久会被通知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作弊行为是被广泛谴责的。
无论考试作弊被发现需要多少时间,学生应该铭记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去尝试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