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中国服务外包工作,掌握中国服务外包的基本情况,并为国家制定促进政策、管理宏观经济、开展国际交流提供数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服务外包指通过服务外包提供商向服务外包发包商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与业务流程外包(BPO)。

信息技术外包(ITO)的类别包括:系统操作服务、系统应用服务、基础技术服务。业务流程外包(BPO)的类别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三)本制度的统计范围为跨境服务外包。我国企业承接国外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出口,我国企业向国外企业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进口。

(四)本制度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对象包括国务院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从事跨境服务外包的中国企业。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报送期别、报送渠道,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五)本制度为定期报表,采用属地申报的方式。服务外包企业

向其注册地的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表,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表,所有报表均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逐级上报。

(六)从事跨境服务外包的企业通过注册地的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逐级上报以下报表:

1.于初次申报合同时报送“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此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报表。

2.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七)经国务院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每年汇总一次政府资助的本基地城市内企业人员培训和认证情况,并于每年1月15日前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逐级上报上一年度“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人员培训情况明细表”、“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企业认证情况明细表”。

(八)本制度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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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表式

(一)从事跨境服务外包企业报表

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

表号:服务外包统企业1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21号填报单位名称: 2 0 0 年月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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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企业名称:分别填写合同的中英文名称。

二、经营范围:填写中方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

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决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

四、注册地:根据国家统计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填写企业的注册地名称,填写至区(县)级。

五、注册时间:填写企业的注册时间。

六、注册资本:以“万元”为单位填写企业的注册资本,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为万美元。

七、投资总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企业的投资总额,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为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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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资者名称:按中方投资者、外方投资者的顺序依次填写。

九、注册地:根据国家统计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填写投资者的注册地名称,填写至区(县)级。

十、出资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投资者的出资额,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为万美元。

十一、所占比例:以百分数填写投资者出资额的比例。

十二、上年度营业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企业上年度营业额,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为万美元。十三、上年度投资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企业上年度出资额,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折算为万美元。十四、法人代表名称:填写企业法人代表名称。

十五、企业法人代码:填写企业注册登记的法人代码。

十六、年末从业人员数:填写企业上一年度末从业人员数。

十七、年末从业人员中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填写企业上一年度末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

十八、通过认证情况:填写企业通过的认证情况,可复选,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可在“其它”栏下增加。

十九、通讯地址:填写企业的通讯地址。

二十、邮政编码:填写企业的邮政编码。

二十一、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名称。

二十二、电话、传真、邮箱:填写联系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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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

表号:服务外包统企业2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21号填报单位名称: 2 0 0 年月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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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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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合同情况

(一)名称:分别填写合同的中英文名称。

(二)合同号:填写服务外包合同的合同号。

(三)进/出口:中方企业承接外方企业发包的为服务外包出口,中方企业向外方企业发包的为服务外包进口;中方企业向外方企业销售软件的为软件出口,中方企业向外方企业购买软件的为软件进口。

(四)签字日期:以“YYYY年MM月DD日”的格式填写合同签字日期。

(五)合同期限:以“月”为单位填写合同期限,未规定合同期限的填“无”。

(六)行业类别代码、名称(大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划分的大类行业代码、名称填写。

(七)合同原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合同原币价格,并标明原币的币种。

(八)折美元:以“万元”为单位将合同原币价格折算为美元,汇率由企业选择当日汇率。

(九)合同内容:填写合同标的主要内容。

二、合同类别(在相应的合同类别前打勾,不可复选)

(一)软件产品:共分为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三类。

(二)信息技术外包:

1.系统操作服务:包括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数据、法律数据等数据(包括信息)的处理及整合。

2.系统应用服务: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

3.基础技术服务:承接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技术或基础管理平台整合或管理整合等IT外包。

(三)业务流程外包:

1.企业内部管理服务:指为客户企业提供企业各类内部管理服务,包括后台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工资福利服务、会计服务、财务中心、数据中心及其他内部管理服务等。

2.企业业务运作服务:指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销售及批发服务、产品售后服务(售后电话指导、维修服务)及其他业务流程环节的服务等。

3.供应链管理服务:指为客户企业提供物流整体方案服务。

三、外方企业

(一)名称:分别填写外方企业的中英文名称。

(二)国别(地区):根据海关的《国别(地区)统计代码表》填写外方企业注册地的国别(地区)名称。

四、中方企业

(一)企业名称:分别填写合同的中英文名称。

(二)注册地:根据国家统计局《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填写中方企业的注册地名称,填写至区(县)级。

(三)经营范围:填写中方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

(四)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决定》(国统字1998[200]号)填写。

(五)企业法人代码:填写企业注册登记的法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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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表号:服务外包统企业3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21号报表单位名称: 2 0 0 年月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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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中方企业:填写中方企业的中英文全称。

二、外方企业

(一)名称:分别填写外方企业的中英文名称。

(二)国别(地区):根据海关的《国别(地区)统计代码表》填写外方企业注册地的国别(地区)名称。

三、合同号:填写服务外包合同的合同号。

四、合同期限:以“月”为单位填写合同期限,未规定合同期限的填“无”。

五、签字日期:以“YYYY年MM月DD日”的格式填写合同签字日期。

六、行业类别代码、名称(大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划分的大类行业代码、名称填写。

七、合同原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合同原币价格,并标明原币的币种。

八、折美元:以“万元”为单位将合同原币价格折算为美元,汇率由企业选择当日汇率。

九、合同执行日期:以“YYYY年MM月DD日”的格式填写合同执行日期。

十、当期执行金额:以“万美元”为单位填写合同当期执行的金额。

十一、累计执行金额:以“万美元”为单位填写合同累计执行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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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务院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报表

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人员培训情况明细表

表号:服务外包统基地1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21号

填报单位名称: 200 年月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填表说明:本表填写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出资为本基地内企业提供的相关培训的情况。

一、企业名称:填写企业中文名称。

二、培训机构名称:填写培训机构的中文或外文名称。

三、培训内容:填写培训的主要内容。

四、培训类别:

(一)人才定制培训:指根据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需求或服务外包发包商提出的承接其发包业务的需求进行的培训。

(二)人才资质培训: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从业人才资质的培训。

(三)国际认证培训:指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知识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人才培训。

(四)储备人才培训:指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储备人才培训。

(五)勤工俭学培训:指服务外包企业为大学生提供的勤工俭学培训。

(六)法律培训:指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

(七)入职培训:指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人员岗前业务技术能培训。

五、培训地点:填写培训所在地的城市名称。

六、培训人时:填写本企业当月参加培训的人时数。

七、培训费用:以“万元”为单位填写本企业当月发生的培训费用。

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企业认证情况明细表

表号:服务外包统基地2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年21号

填报单位名称: 200 年月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填表说明:本表填写服务外包基地城城市提供资金支持本基地内企业进行的相关认证的情况。

一、企业名称:填写企业中文名称。

二、认证名称:填写企业当月通过认证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CMMI,PCMM,ISO27001,BS7799,ISO20000,SAS70等。

三、认证时间:以“YYYY年MM月DD日”的格式填写通过认证的时间。

四、认证费用:以“万元”为单位填写本企业当月发生的认证的直接费用。

四、附录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中国服务外包工作,掌握中国服务外包的基本情况,并为国家制定促进政策、管理宏观经济、开展国际交流提供数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服务外包指通过服务外包提供商向服务外包发包商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与业务流程外包(BPO)。 信息技术外包(ITO)的类别包括:系统操作服务、系统应用服务、基础技术服务。业务流程外包(BPO)的类别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三)本制度的统计范围为跨境服务外包。我国企业承接国外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出口,我国企业向国外企业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进口。 (四)本制度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对象包括国务院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从事跨境服务外包的中国企业。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报送期别、报送渠道,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五)本制度为定期报表,采用属地申报的方式。服务外包企业

向其注册地的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表,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表,所有报表均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逐级上报。 (六)从事跨境服务外包的企业通过注册地的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逐级上报以下报表: 1.于初次申报合同时报送“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此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报表。 2.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七)经国务院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每年汇总一次政府资助的本基地城市内企业人员培训和认证情况,并于每年1月15日前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逐级上报上一年度“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人员培训情况明细表”、“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企业认证情况明细表”。 (八)本制度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服务外包管理制度

服务外包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加速我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外包、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互联网增值等业务的组织。第三条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系统集成、业务流程外包、动漫游戏开发、工业设计和管理、互联网增值等业务具体含义如下: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是指服务发包商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委托服务提供商 为发包企业提供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服务;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和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具体包括如下: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数据、法律数据(包括信息)的处理及整合系统应用服务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承接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技术或基础管理平台整合或管理整合等。 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

业务流程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是指服务发包商将基于信息技术之上的原本属于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或职能部分委托给服务提供商,由后者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服务。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数据库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数据库服务等外包。具体包括如下: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工资福利服务、会计服务、财务中心、数据中心及其他内部管理服务等;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销售及批发服务、产品售后服务(售后电话指导、维修服务)及其他业务流程环节的服务等;为客户提供采购、运输、仓库/库存整体方案服务等。动漫游戏开发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游戏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电影、电视、音像制品、动漫游戏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或游戏平台运营为经营业务。 工业设计和管理包括工业产品设计、开发与测试,项目管理,设计流程管理,设计文档管理,设计分析、资本维护与管理等。 互联网增值业务是通过互联网的除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等基本服务以 外的服务,包括短信息增值类、宽带增值类、商务服务类、大型项目开发、基础运营租用业务、语音增值等。 第四条*市信息产业局是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区市县(先导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认定工作;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 (修订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服务进出口情况…………………………………………………………………… (二)外国附属机构(非金融类)服务贸易情况……………………………………… (三)境外中国附属机构(非金融类)服务贸易情况………………………………… (四)外国附属机构(银行业)经营情况……………………………………………… (五)外国附属机构(证券业)经营情况……………………………………………… (六)外国附属机构(保险业)经营情况……………………………………………… (七)境外中国附属机构(银行业)经营情况………………………………………… (八)境外中国附属机构(证券业)经营情况………………………………………… (九)境外中国附属机构(保险业)经营情况………………………………………… (十)境外来中国和中国赴境外自然人情况…………………………………………… (十一)按供应模式分配的服务贸易总额……………………………………………… (十二)基本情况………………………………………………………………………… (十三)服务贸易业务合同情况…………………………………………………………… 四、指标解释…………………………………………………………………………………… 五、附录 (一)国别(地区)代码表………………………………………………………………

外包管理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 外包管理制度「篇一」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服务外包数据报表的编制、汇总和审核程序,明确服务外包数据的统计口径,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本制度制定。 二、统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的所有服务外包项目统计,其中,服务外包项目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各类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外包、财务外包、信息技术外包等。 三、报表内容 1、服务外包项目统计表: 服务外包项目统计表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金额、项目周期、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费用、结算方式等。 2、服务外包人员统计表: 服务外包人员统计表包括以下内容:服务人员姓名、服务项目、服务周期、服务时间、结算方式、服务费用等。 四、报表编制程序

1、服务外包项目统计表和服务外包人员统计表的编制由公司营运部负责,经核 准后提交上级部门审核。 2、统计表格采用电子表格进行编制,按季度提交。 3、每个季度结束后,由财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统计表,审核标准为合同内容、结算单据是否一致、费用是否合理、费用核算是否规范。 4、审核通过后,统计表正式归档,并制作成报告形式提交公司管理层。 五、数据统计口径 1、计算合同金额时,以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不包括税金、手续费等其他 额外费用。 2、服务周期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计算,如合同未约定服务周期,则按照实际服务 时间计算。 3、服务人员数量以实际从事服务的员工数量为准,不包括非正式员工、兼职人 员等。 4、服务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如合同未约定结算方式,则按月 结算。 5、数据统计中应准确反映实际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公正、可信。 六、附则

国有企业、国有集团、混改企业、国有独资关于印发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制度范本

国有企业、国有集团、混改企业、国有独资关于印发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制度 范本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司 20年月日

外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完善、规范公司业务外包的管理制度,深入挖掘公司内部潜力,通过严控业务外包,促进公司降本、减亏、扭亏,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结合上级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业务外包,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内部单位向公司以外单位购买服务的商业行为(对事)。 (三)业务外包的履行应坚持四个原则: 业务的必要性; 内部的替代性; 金额的合理性; 安全生产等相关资质的合规性。 二、职责 (一)运营保障部是业务外包的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外包项目的申请审批、合同备案审核、费用支付申请的审核及相关报表的统计和汇总等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财务部是执行通过审批的业务外包合同资金支付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公司各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财务支付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向公司提出考核意见,未经审批通过,

一律不得支付款项。 (三)公司各单位是业务外包执行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的业务外包申请流程,本着“同等条件下,先内后外”的原则组织招标或、业务外包申请审批、合同的草拟送审及签订、费用支付报批等工作。 三、业务外包的定义及分类 (一)定义 业务外包:是指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内部业务,本单位作为甲方与所属各单位之外的单位或公司所签订委托服务的 业务,称为业务外包。反之为业务内包。 (二)分类: 业务外包共分为10类,分别为: 1.采矿生产类; 2.检修、维护类; 3.安装、防腐类; 4.加工制造(含修复)类; 5.物流运输类; 6.装卸类(人力资源、功能承包); 7.技术服务咨询类; 8.绿化、养护、保洁类; 9.保安类;10.其他类(食堂承包、汽车维修等)。 注释: 1.技术服务咨询类 (1)与科研院校开展的各类科研合作,技术开发项目。 (2)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以签订任务书的形式开展项目,涉及财政资金拨付或指定项目合作方。 (3)政府强制要求的评估报告、储量升级、检测、安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依据《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商服贸函[2015]145号)和《服务外包统计操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为注册地在武汉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开展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其服务外包业务(包括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均应纳入统计。 二、统计内容 1、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476345.html,)中定期录入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和服务外包合同情况(包括合同签约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采用服务外包企业在线申报和商务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的方式进行统计管理,具体如下: 1)企业注册。企业通过“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企业端提交注册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据实核准其账户。企业应在申请账户时登记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更新。 2)数据上报。经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后,企业登录系统在线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和《服务外包统计操作指引》所要求的统计内容。各企业要于每年1月30日前更新上报“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月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的“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变更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国际认证情况登记表”。

呼叫中心运营报表管理制度范文

呼叫中心运营报表管理制度范文 呼叫中心运营报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为规范呼叫中心运营报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报表类型 呼叫中心运营报表分为以下几类: 1. 总体运营报表:反映呼叫中心整体运营情况,包括每日、每周、每月等统计数据。 2. 服务质量报表:反映呼叫中心客户服务质量水平,包括来电接通率、通话时长、满意度等指标。 3. 人员绩效报表:反映呼叫中心员工个人绩效水平,包括接听量、处理量、平均通话时长等指标。 4. 客户反馈报表:反映呼叫中心客户反馈情况,包括投诉次数、问题解决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5. 投诉报表:反映呼叫中心客户投诉情况,包括投诉种类、投诉处理情况、投诉率等指标。 三、报表制作

1. 报表制作责任部门:呼叫中心运营部门。 2. 报表制作周期:总体运营报表每日、每周、每月制作;服务质量报表、人员绩效报表、客户反馈报表每月制作;投诉报表每季度制作。 3. 报表制作流程: ——梳理数据来源和指标要求; ——收集数据,并进行初步处理; ——根据指标要求,计算得出具体指标数据; ——整理报表,并进行数据核对; ——报表初审和复审; ——定期发布报表。 4. 报表标准化: ——报表格式统一,包括表头、指标名称、指标单位、指标计算公式等; ——报表权限和保密要求,只有具备相应 权限的人员才可查看和使用; ——报表命名规则,包括报表名称和报表 时间范围。 四、报表使用 1. 报表使用范围:呼叫中心运营报表主要服务于管理层决策和

运营管理。 2. 报表发布方式:将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或内部网站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 3. 报表分析与应用:各部门应根据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解释和处理,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 报表反馈和评估:各部门根据报表数据进行自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报表保密 呼叫中心运营报表涉及到公司的运营数据和客户隐私信息,严禁外传。 1. 报表保密责任部门:呼叫中心运营部门。 2. 报表保密措施: ——报表仅限内部人员查看和使用,严禁外传; ——报表存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密和备份; ——对于外包呼叫中心的合作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并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六、报表审计

保洁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保洁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保洁外包单位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保洁外包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保洁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安全。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保洁外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大楼、写字楼、住宅小区等。 二、管理机构 1.保洁外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保洁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机构应包括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 2.管理部门应负责保洁服务的运营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客户需求的收集和分析、保洁员的安排和指导、服务质量的评估和改进等。 3.财务部门应负责保洁服务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包括收支的统计和分析、成本的预算和核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汇报等。 4.人力资源部门应负责保洁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确保保洁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5.客户服务部门应负责客户需求的沟通和反馈,保洁服务的计划和执行,客户投诉的处理和跟踪等。 三、经营管理 1.保洁外包单位应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保洁服务方案,包括保洁周期、保洁内容、保洁标准等。 2.保洁外包单位应按照客户需求和合同约定,安排保洁员进行保洁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3.保洁外包单位应定期对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指导,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4.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客户反馈信息,对保洁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5.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保洁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安全。 四、财务管理 1.保洁外包单位应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确保服务质量的基础下,保证良好的经济效益。

2.保洁外包单位应对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经营状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3.保洁外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数 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五、人力资源管理 1.保洁外包单位应依法合规招聘、培训和管理保洁员,确保保洁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2.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流程、培训计划、考核评价、 福利待遇等。 3.保洁外包单位应营造良好的员工关系,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和工作满意度。 4.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制度,对保洁员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 核和评价。 六、客户服务 1.保洁外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客户需求,按时、按量、按标准完成保洁服务,确保客户的满 意度。 2.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客户 的投诉和反馈,解决客户的问题和困扰。 3.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客户档案,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维护好客户的 关系。 4.保洁外包单位应做好客户的信誉管理,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客户和保持客户。 七、监督检查 1.保洁外包单位应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保洁外包单位应接受客户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客户的评估和反馈,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3.保洁外包单位应接受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合规开展保洁服务,确保行业规 范和行业形象。 4.保洁外包单位应接受社会监督和大众评价,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展示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

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规范

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规范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国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国软件和服务外包行业状况,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以及已设立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运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系统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经济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统计信息、统计咨询。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软件和服务外包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等。 上述部门和企业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规范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规范由商务部制定。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工作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国性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置、计算口径等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统一执行。各地方、部门如需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进行本规范规定以外的专项的统计调查,须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批准,并报商务部和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六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备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运营状况统计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提高软件和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七条本规范所称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软件企业是指从事软件产品开发与销售业务和从事嵌入式产品开发与销售业务的各类企业;服务外包企业是指从事IT 服务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其它软件服务业务的各类企业。 第八条软件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统计基层报表和统计综合报表。其中: 企业统计基层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通过认证情况等。 2、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经营状况统计表,包括企业经营收益、资产、人员、进出口方面的指标。第九条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规范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填报统计报表。应根据统计调查任务需要配备专职或指定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条软件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采取以网络传输为基础的中心数据库管理模式,由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通过网络直接上报。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软件和服务外包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按时审核、汇总、编制、报送有关报表,同时要做好软件和服务外包的综合分析工作。 第十一条对外公开发布和提供软件和服务外包统计资料,应确保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范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范自2006年月日起实行。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2.07.10 •【字号】冀商服贸字[2012]10号 •【施行日期】2012.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 通知 (冀商服贸字〔2012〕10号) 各市商务局,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产业基地、培训基地,省内有关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企业: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我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的基本情况,为省政府制定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函[2012]223号)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一)服务外包企业 在河北省内依法设立的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等业务、经省商务厅、工信厅、科技厅认定的服务外包的企业;经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市人社厅等部门认定的从事

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大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职业技术院校等机构。 (二)服务外包合同 1.离岸合同:指跨境服务外包合同。我国企业承接国外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出口,我国企业向国外企业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进口。 2.在岸合同:指境内服务外包合同,系我国国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接包和发包合同。 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信息技术外包(ITO)类别包括:系统操作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基础技术管理。业务流程外包(BPO)的类别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业务运作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知识流程外包(KPO)的类别包括:服务领域的各类研发、设计、制作的产品支持与服务。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出口合同。 二、系统网址 登录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0319476345.html,/page.html,系统显示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管理端)、软件出口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管理端)、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企业及培训机构端)三个端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根据需要进入不同的端口进行在线操作。 三、账户管理 商务厅负责全省商务主管部门的账户管理。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下一级(区县、县级市、示范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账户管理。企业用户可通过企业端网址申请开设账户。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申请账户的核准,企业和培训机构填报的数据的核实;市级商务局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负责企业和培训机构填报数据的初审,省商务厅负责企业和培训机构填报数据的审定,并为软件产品和软件技术服务企业打印合同证书。为确保各市能全面掌握本市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行业发

服务外包的收益-精选文档

服务外包的收益 一、服务外包的定义 (一)外包的定义 外包也称为“战略管理办法”,它是一个组织或企业通过运用业务操作等方法,降低运营成本,建立卓越的市场优势,实现自己的目标。外包是将一个业务功能的管理控制和业务决策转移或共享给外部的供 应商,从而使组织和企业更多地关注其核心能力。这样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双向信息交流和沟通,外包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和信任。在外包关系中,双方动态的继承和共享对于劳动力流程的管理控制,而传统的买卖关系保持双方的完全独立。 (二)服务外包的定义服务外包是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的经济活动。服务外包的本质是企业以价值链管理为基础,将其非核心业务通过合同方式发包、分包或转包给本企业之外的服务提供者,以提高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跨国生产组织模式。服务外包影响着广泛的服务活动,遍布各个产业。 根据商务部颁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对服务外包概念的描述是:通过服务外包提供商向服务外包发包商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与业务流程外包(BPO。其中,ITO强调的是技术,更多涉及成本和服务;BPC更强调业务流程,解决的是有关业务的效果和运营的效益问题。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将服务外包的分类和内容归纳为表

一。 二、服务外包的收益及其分类 通过服务外包,企业能充分利用上下游企业的优势,将自己的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结合起来,在企业和外包企业组成的供应链中实现1+1>2的协同效应。从而实现更大的收益。 在服务外包所能取得的诸多收益中,有的是可以直接计算出具体数额的,但有些是潜在的,有些是无法计算或者计算很困难的,还有些甚至要经过一定时间后才会显现,而且可能还会带来长期的影响。由于这些原因,可以将服务外包的收益划分为两类:服务外包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 (一)服务外包的有形收益 通常来说,有形收益是可以测量并可以用数字表示的,服务外包的有形收益中有两个典型的组成部分成本的降低和收入的增加。 1.降低和控制成本。外包供应商拥有比本企业更加有效、更加便宜的完成某项业务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因此他们可以获得规模效益,并且愿意通过这种方式获利。通过外包,企业可以节省时间、基础设施、精力及人力资源。由于可以减少在基础设施的巨大投资,以及减少资金成本和对人员培训费用,企业可以极大地降低运营成本。 2.增加收入。衡量服务外包有形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收入的增加。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企业可应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1)扩大业务,进行全球化经营。这是很多大型跨国经营企业

外包过程管理程序(含表格)

外包过程管理程序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目的 通过对外包过程的有序管理,层层控制把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满足本公司的各项质量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包合同任务中所需的外包过程职如喷涂加工。 3、职责 各部门负责各自的外包过程的管理及外包商的审核、评定。 4、工作内容 4.1外包项目的确定 4.1.1各部门依据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外包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外包商的选择 4.2.1外包商应提供相关个人/公司的资料,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外包商的资格; 4.2.2相关部门将外包商的资料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4.2.3填写《供应商资料登记表》。 4.3外包要求的确定 4.3.1各部门负责外包要求的拟定和协商; 4.3.2总经理负责合同的审核; 4.3.3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责外包要求的审批及确定。 4.4资料归档

4.4.1外包要求及所有过程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必要时发送相关部门。 4.5外包要求执行 4.5.1各部门依外包商承包项目范围,督促其按外包要求完成外包项目; 4.5.2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外包商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4.5.3各部门按月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报表及下月计划进度; 4.5.4必要时,各部门监督外包商做好资料制作,外包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应归档。 4.6外包过程执行情况的验收和结算。 4.6.1外包过程各阶段执行情况,由管理部门进行验收,作成验收报告。 4.6.2凭验收报告、产品/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工作量报审,提交公司预算复核。 4.6.3管理部门负责复核外包过程的工作量,按外包单价进行结算,办理结算等手续。 4.6.4相关部门保存结算资料,并交给公司行政部作为支付依据。 4.7外包商定期评估 4.7.1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时,相关管理部门将不合格信息传递给外包商限期改善并跟踪改善结果。 4.7.2相关管理部门每六个月应根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对外包商进行重新评审。 4.7.3六个月中,供货/服务少于5次的外包商,不列入评估范围,累计到下次,合格的外包商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4.7.4相关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部、生产部每年对外包商进行评审,方法如下:

企业财务外包的规章制度

企业财务外包的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 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 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企业财务外包的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企业财务外包的规章制度篇1 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 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 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 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 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 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 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 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 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 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企业财务外包的规章制度篇2 根据高县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财会人员必须按章办事,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不假公 济私,搞好学校财务工作; 二、一切原始凭证在合法的前提下经校长签字报销; 三、出纳在付款前必须先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1、必须有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2、凭证日期必须是近期; 3、有实物的数量、单价、金额且必须吻合; 4、必须加盖签发凭证单位的公章和经办签字; 5、购买实物必须有经办人或实物验收人签字; 四、凡是购置物品,大金额的,购置前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且有文字记录,购买时有两人及以上的经办人,购买后同时作财产登记;未经领导批准,出纳员不得私自购买; 五、凡是会议伙食和来客接待由领导指定专人联系,报销时必须 附件说明事由、人数,必须取得经营单位的合法凭证,自办伙食必须有 附件支出明细、经办人和证明人的签字;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 口合同登记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8.04 •【字号】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 •【施行日期】2014.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租赁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正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 登记管理的通知 (京商务服贸字〔2014〕26号2014年8月4日)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商服贸字〔2007〕12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和方便企业的报送合同备案,落实国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的税收减免、财政扶持及我市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形成区县商务委审核、市商务委审定、商务部核查三级负责制的管理体系,现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业务管理”的审核工作由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定于2014年10月1日起在部分区县试点执行。 首批试点的区县有: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首批试点区县按照《北京市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说明》(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所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审核管理工作;试点区县的相关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到所在辖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非试点区县的相关企业,到市商务委办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 附件1

服务外包统计操作指引

服务外包统计操作指引 一、定义及范围 在等国际组织XX的《2021国民账户体系(SNA)》中,在产出范围中明确提出了“G中间消耗”类别,并在第八 条中把“外包”产出单独列出,外包被广泛接受的分类是:制造外包和服务外包,即如果外包的对象是制造业中的某些生产环节,并且接包方为发包方提供有形产品的过程为制造外包,而以服务活动为对象则是服务外包. 顺应服务外包的趋势,从接包方的角度出发,我们将服 务外包定义修订为“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契约的方式,为组织(企业、府、社团等)提供服务,完成组织内部现有或新增业务流程中持续投入的中间服务的经济活动。” 以下从参与主体、本质属性、业务范围、合同周期等 四个方面对该定义进行说明: 1、参与主体.服务外包的参与主体涉及发包方(服务购买方)和接包方(服务提供方)两个方面。这里的发包方 包括企业、府机构、XX、团体等XX类组织,接包方指具有业务经验及专业资质的服务提供商.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接包方都是指组织,而非个人。因此B2B的模式属于服务外包,而B2C、C2C等都不属于服务外包范畴。 2、本质属性。服务外包本质上是发包方利用外部专业

服务商的智力XX,承担自身经营环节中需要投入的中间业务流程或职能,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竞争力等目的,归根结底其本质目的是为了优化发包方产出目标或提高效率。 3、业务范围。在发包业务的选择上,不再拘泥于非核心业务或辅助业务流程,而是随着对接包方管理控制力及接包方业务成熟度的提高,将部分中间业务或流程交由接包方完成,但是不包括法定必须由第三方提供的专业服务。 4、合同周期。接包方和发包方以签订契约的方式执行合约相关内容,包括短期、定制的服务内容,也包括长期、持续性的服务内容. 二、分类 (一)修订原则. 坚持衔接与创新相结合.一方面延续以往服务外包统计标准框架及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报表制度的平稳过渡,满足统计数据纵向比较的要求。另一方面把握新趋势补充XX 业态,同时考虑垂直行业服务外包研究的需要,如金融业服务外包。 坚持新增与精简相结合。根据服务外包现状,增加新的业务类别,同时注意服务外包统计体系的精简。现行《报表制度》设计了门类、大类、中类,但由于某些类别合同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附件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计报表制度 (2014年)

一、报表目录 二、调查表式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 表号:人社统LM1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 有效期至:20 年月 20 年

注:本报表上报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并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当地人社部门;机构性质和主营业务请在对应□中打“√”。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 表号:人社统LM2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 有效期至:20 年月 法人单位名称:20 年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续) 表号:人社统LM2号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18号 有效期至:20 年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 注: 1、本报表上报日期为次年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并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当地人社部门。

2、逻辑关系式:02=03+04+05;07=08+09+10+11;13≥14;15≥16+17。 三、指标解释 (一) 人社统LM1号表 1.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面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和人才流动配置等各类公共服务的机构。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承担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的服务机构。 3.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主要面向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公共人才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4.国有性质的服务企业:指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国有企业、地方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职业)服务机构设立的公司性质的机构。 5.民营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相关规定,设立的由民间经营、为社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 6.港、澳、台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港、澳、台资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7.外资性质的服务企业:指按照我国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外资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8.从业人员总数:指填报机构年底在册工作人员总人数。 9.大专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学历为大专以及下的人员的数量。 10.本科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数量。 11.硕士生及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 12.取得职业资格从业人员:指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 13.设立固定招聘场所: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从事招聘等服务的固定交流场所。 14.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网站数量。 15.注册资本: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总额。

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报表制度 〔2020——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0年10月

本报表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隐秘、商业隐秘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一、编制说明 一、依照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治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治理方法»〔国统字[2004]56号〕的规定,为及时了解和把握我国软件产业的差不多状况,确保宏观治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产业健康进展,特制定«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二、«软件制度»的实施范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要紧从事软件研发、服务和系统集成等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服务和系统集成收入,且该三项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要紧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调查方法: 1.依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那么〞,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打算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和谐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截了当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和谐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见«2020年〔第十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打算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和谐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刻,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四、上报时刻: 1.软件统计年报: (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和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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