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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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作者:王琪
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5年第11期
王琪
(中共烟台市芝罘区委党校,山东烟台 264000)
摘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提,我国普法方式落后、人民维权方
式方法不规范等原因,导致人民在知法、守法、用法等环节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法治社会
建设的进程,而打造法治文化、健全法律的实施机制是解决这些问题、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的良策。
关键词:法治;法治观念;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31-0167-02
收稿日期:2015-07-18
作者简介:王琪(1986-),女,山东烟台人,教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政府管理、舆情管理研究。
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986年,我国推出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人民的法治意识逐渐觉醒,整个社会的法治理念有了较大提高,但距离“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的目标,仍是任重道远。目前,我国在法治社会建设中还存在以下
几个主要问题:
(一)普法工作方式落后,成效不高
至2014年,我国已经开展了六次普法五年计划,这对人民法律意识提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效果往往是表面的,人民多知道要守法,但到底法是什么、应当如何守法等方面的认知还
比较模糊,具体的法律知识、观念并没有深入人心,原因在于:一是普法工作重形式轻内容,
普法主管部门往往关注活动开展了没有,而对开展效果如何关注较少,使普法工作多停留在走
过场的层面;二是普法模式落后,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人民所接触的媒体也逐渐的
多元化,而普法工作,尤其是基层普法工作,多局限于纸质或口头宣传,偏向于单向的法律知
识“灌输”,宣传时间有限、地点有限、知识面有限,普法工作难以取得实效。
(二)人民对“依法维权”认识不足,矛盾重生
自1986年推出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开始,人民的法治意识开始觉醒,法治理念有了较大提高,依法维权的愿望也日益迫切,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但有时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例如:个别司法不公、过高的律师费用、法律从业者素质不高使法律显失公平、农村缺乏
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及其从业者等,人民在试求法律援助无果之后,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权理性不
足产生就产生了矛盾,导致人民最终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表达诉求。
(三)守法自觉性不强,存有侥幸和从众心理
生活中缺少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看到别人违法违规未受惩罚或多数人一起不遵法守法的现象,例如:中国式过马路等,便认为法不责众,一起突破法律的底线。这主要是因为:第一,
人民对法律的权威性认识不足;第二,违法成本不高,导致“冒险精神”泛滥;第三,法律落
实不到位,执法不严,使得部分人对法律有恃无恐。
二、路径选择
如何培育人民的法治观念,让法律意识切实的融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让法律法规转化
为人民的实际行动,始终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完善法治相关体制机制是当前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打造法治文化是扬法治之魂
文化对一个民族的影响是深远的,要形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打造法治文化是必要
之举。
1.从抓领导干部处破题,从抓娃娃处着力。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两股
不可忽视的力量。一方面,领导干部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的领头羊。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公权
力或领导干部守法。只有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敬法、守法,才能在全社会营造
“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培养,鼓励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在日常学习和培训中的比重,探索
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在法律知识学习过程中的运用,让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亲身体验到法
律的权威和作用,从而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和用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教育机构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的主阵地。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教育
进课堂、进教材,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和不同时期,以用法为主要目标,有侧重、分层次、分类型编写教材,发挥青年人号召力、影响力强的优势,提高在校生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通过领导干部引领、学校教育跟进、人民深受影响,才能在社会上逐步形成法治
文化,使法治意识扎根到人民心中。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普法宣传是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的助推器。继续加大普法工作的
力度和广度,探索积极有效的普法方式和方法。第一,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要提升人
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必须要让他们参与到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各个环节,因此,在普
法过程中可以加入模拟情景、模拟法庭等还原真是情景的方式,让人民参与普法的过程之中,
切实体会法律的力量和权威,体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优越性,在互动中放大法治宣传教育
效应。第二,普法方式多元化。在发挥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的同时,开辟全国统一的普法网络平台,增大新媒体作用,例如开设专门的网站、开设微博微信、应用软件等,主动向人民宣传法
律法规知识,以更多元、更灵活、更为群众接受的方式来丰富和创新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把基层作为普法的着力点。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信仰、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法
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注重以民规民约、行规章程为
抓手推动全民法治教育。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努力形成全社会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在整个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培育
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真正融入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
3.重视媒体传播的力量。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有2160家报纸、9000家杂志、940 家广播电台、2000个电视频道,随着科技进步,我国目前拥有12亿手机用户、330万个网站、6亿网民、3亿个博客,我国的媒体数量居于世界首位,这说明媒体在人民
的生活中无孔不入,威力不可小觑。在法治宣传方面,媒体的作用更不容忽视。第一,媒体应
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不应为了吸引眼球而进行不实报道,必须尊重事实、崇尚法律权威,
进行理性传播。第二,重视正面案例宣传。媒体的报道往往具有暗示性作用,不断加大对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