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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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1. 引言规范性文件是指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运作或者涉及组织对外提供的服务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的文件。

制定这些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内部要求,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减少风险和促进持续改进。

本文将介绍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2. 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2.1 确定需要制定的文件首先,组织需要明确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类型和内容。

这可以通过对组织内部的工作流程、风险点和目标进行分析和评估来确定。

例如,组织可能需要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安全操作规程、服务级别协议等文件。

2.2 收集相关信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之前,组织需要收集与文件制定相关的必要信息。

这可能涉及到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文件等进行调研和分析,以及对组织内部的工作过程进行了解和收集相关数据。

2.3 制定文件草案在收集了足够的信息之后,组织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草案。

草案应该基于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草案应该包括文件的目的、适用范围、定义、要求和流程等内容。

2.4 内部审查和修改制定草案之后,组织需要进行内部审查和修改。

这个过程可以包括组织内部各个部门的意见收集和讨论,以及与文件相关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和建议的采纳和处理。

通过内部审查和修改,可以确保文件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2.5 颁布和实施经过内部审查和修改之后,组织可以将规范性文件进行颁布和实施。

颁布可以通过在组织内部进行公告或者发布文件的电子版等方式进行。

实施过程中,组织需要确保文件被有效地传达给相关的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沟通,以保证文件的执行和遵守。

2.6 监督和改进一旦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组织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来评估文件的实施效果和合规情况。

这可以通过内部审核、外部认证、绩效评估等方式进行。

同时,组织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改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修订和实施过程绝不可以偷懒,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定程序,才能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和及时的发布。

以下是建立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大致思路。

首先,政府机构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发布和实施等相关事项,以便日后制定规范性文件,如设立职能部门、建立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组织机构等。

其次,研究机构应当负责对拟制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细致的研究,以确定其内容准确和完整、适用性、兼容性等,并向政府提出建议供审批。

再次,政府机构应当召开审批审核会议,就拟制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详细讨论,充分认识其内容、实施对象、对社会影响等问题,并审核研究机构提出的制定方案。

此外,政府还可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以确定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性。

可以通过网络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介绍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并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等。

最后,政府应当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

总之,建立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仅可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更可以让公众有机会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从而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公平。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凡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主办处室起草,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审核,并使用统一的正式拟稿纸。

二、凡上报并以市政府(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核稿后报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由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

三、凡以本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核稿后,经局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同意,由局领导签发,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编号后印发,如涉及两个处室的先由主办处室负责与涉及处室进行磋商。

四、凡与外单位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由草拟处室起草,交局办公室会同督察办核稿,送局长签发后,再送涉及单位会签。

五、局办公室对拟发出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文体式进行把关;督察办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以本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出之日十五日内应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备案。

六、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前,应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列入年度制订计划。

七、规范性文件的校对,由草拟处室负责,打印、装订、分发由局办公室负责。

4、XX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管理内控制度为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集体研究的作用,在原XX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集体审议制度基础上细化并修改完善形成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XXXX负责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

二、制定原则1、坚持改革引领。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优化审批管理,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2、坚持分类施策。

行政许可类事项坚持依法行政,在确保规范性、严肃性的前提下优化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备案类事项充分体现便民高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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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
(一)起草者的确定 1.指定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部门联合规范性文 件,由主办部门指定其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起草。 2.委托专家起草或者专家参与起草。 (二)起草程序: 1.调研论证,必要时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广泛听取意见。 3.部门充分协商。 ★起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事项,或 者涉外、涉港澳台事项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还需要经过以 下程序: 1.请示政府同意; 2.在政府网站或报纸等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 3.举行听证会听证; 4.组织专家论证。 22
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格式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的合法性审查报告 市(县/区)人民政府: □□□□□厅(委/局/办)起草的《□□□□□□□□(送审稿)》已 经我办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查过程 □□□□年□月□日,□政府(局/委/办)办公室将 《□□□□□□□□(送审稿)》送我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接到送审稿后, 我办即安排专人进行了研究,并……(对审查过程和所做的工作作出描述)。 二、合法性情况 (1)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或送审稿主要内容不合法的,应当建议不予制 定该规范性文件;(2)制定程序不合法应当补正。应当公布征求意见稿但尚 未公布、应当听证但尚未听证、应经专家论证但尚未论证的,建议退回起草 单位补正程序; (3)个别具体规定不合法的,应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具体分 析,并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建议。 三、登记、编号和公布 《□□□□□□□□》经市(县/区)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并经市(县/区) 长签署后,我办将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湖南省规范 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登记、编号和公布。 (公章) □□□□年□月□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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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09-00029

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涌现使得人们生活更有序、单位运作更规范。

规范性文件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用于规范行为、规定制度的文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手段,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则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

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是指为规范和统一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详细规定了制定、审核、公布、实施等步骤和条件的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合法、科学,旨在维护国家法制环境,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法治价值。

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对于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确保法制化决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主要内容分为程序要求、程序流程、程序机构和程序结果四部分。

程序要求主要包括建立制度责任、法律、合法性等方面的要求;程序流程包括起草、审查、修改、批准、公布等环节流程;程序机构则包括指定管理机构、合法性审查部门、审查会议审核等程序机构;程序结果则包括公告、实施、监督等环节。

如今,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早已成为了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被列入国务院法制规定中的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之一。

而随着我国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也将更加注重制度规范、程序公开、审查公正等方面,以保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保障国家的法律体系。

总之,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在当前全面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它为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保障,使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更加规范、合法、权威。

希望在以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更多地借鉴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的指导意见,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制度,才能更好地提高我国的法治水平,实现法制化建设的良性循环。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在当今组织管理中,规范性文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它有助于定义组织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正确的方式实施组织的政策和程序,并衡量组织的绩效。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包括许多步骤,以保证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文件得到正确的实施和执行。

首先,确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需求。

可以通过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讨论,了解针对规范性文件的需求,以便制定出一份符合客户要求的文件。

该步骤需要各方充分沟通,确保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组织的需求。

其次,编写草案。

在这一步,需要结合组织的具体需求,以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编制一份文件草案,确保文件内容清晰、准确、易于实施。

第三,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

需要询问有关部门和业务经理等负责人,以确定文件内容和结构是否符合客户的需求,主管是否同意此文件。

在经过反复审查和修改后,文件内容将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客户的要求。

第四,确定文件的执行和实施程序。

需要明确文件的实施时间,以及执行文件的人员,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确保文件得到正确的实施和执行。

最后,确定审阅和修订程序。

由于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不断变化,规范性文件需要定期审查和修订。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阅,以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需要时进行修订。

总之,制定一份规范性文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识别需求、编制草案、审查修改、确定执行程序和定期审阅修订等多项程序,以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组织的管理和发展提供良好的依据。

所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非常重要,它有助于组织正确实施政策和程序,并有效提高组织效率。

规范性文件程序操作规程

规范性文件程序操作规程

规范性文件程序操作规程一、目的本规程旨在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发布、执行、变更和废止等程序操作,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组织内制定和管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人员。

三、程序操作规程1.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1)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应明确,并由相应的管理岗位和相关部门负责。

(2) 制定规范性文件前,应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调研和讨论,确保其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3) 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明确该文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生效日期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规范性文件的审核(1)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需经相应岗位或部门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审核人员应对文件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对不合规、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存在风险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2) 文件审核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审核人员的姓名、审核时间、审核意见等信息,以备查证。

3. 规范性文件的发布(1) 经审核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应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发布,例如通过组织内部通知、文件传阅、电子邮箱等形式。

(2) 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应注明文件的编号、版本、发布日期等信息,并确保文件可被组织内相关人员及时获取。

4. 规范性文件的执行(1) 组织内相关人员应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执行,确保文件的执行效果。

(2) 对于特定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正确理解和实施。

(3) 对于无法满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执行人员应及时向相关岗位或部门汇报,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5. 规范性文件的变更和废止(1) 组织内相关岗位或部门应持续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文件的不足之处。

(2) 对于需要变更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应经过相应岗位或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执行人员。

(3) 变更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应进行合理归档和备份,确保其可追溯和保留。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规范性文件程序操作规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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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程序
政府办公室的审查
1.审查内容: (1)材料的齐备性; (2)材料的规范性; (3)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2.审查通过的,移送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3.义务性规定:保证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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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规范(试行) 娄底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部门代政府草拟的规范
性文件,需要其他部门会签的,会签部门能够当
场办理的应予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从
收到文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会签。经过相关部
门会签后,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材料齐全的,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从收到文稿及其他材料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材料不全的,应当从收
到文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起草部门
3
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
(一)规范性文件禁止规定事项(《管理办法》第 六条)
1.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 政收费;
2.不得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权利;
3.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
4.不得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
(二)规范性文件不得越权制定
《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涉及两个以上部
(5)形式: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
2. 政府规范性文件经法制部门审查后,形成向本级 政府提交的书面合法性审查报告。
3.合法性审查中起草单位的配合义务:法制部门在进 行合法性审查时,有权要求起草单位补充依据、说明情 况或者要求有关单位协助审查,起草单位和有关单位应 当配合,不得拒绝。
1.主办部门起草处室形成初稿; 2.主办部门法制机构审查; 3.协办部门负责人讨论; 4.主办部门负责人讨论或者协助主办部门负责人集中讨论。 经过以上程序,修改形成的最后一稿为送审稿。送审稿经多个 起草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由主办部门将送审稿等材料报送政 府审查决定,径送政府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邱县交通局草拟地方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提高效率,保证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性政府规章,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起草的,按照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并以市政府规章形式颁布的调整交通行政管理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以市人民政府或者邱县交通局文件形式发布的调整交通行政管理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起草规章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二)改革决策与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决策相结合;(三)原则性与灵便性相结合;(四)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五)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协调统一。

第四条有关处 (局) 、科室负责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安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审查。

局有关处(局、室) 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计划第五条安全法规科根据局工作安排,每年九月底以前组织有关处(局、室) 研究、拟订下一年度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计划草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有关处(局、室) 对需要制定的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应当区分轻重缓急,确保重点,急用先立。

凡是改革经验还不成熟,分歧意见较大,重大问题尚未作出决策的,不宜报请立项。

年度计划的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分为完成项目、调研项目。

完成项目是经论证、比较成熟的、当年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项目。

调研项目是指当年进行调研、论证,不提交局务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项目。

第六条年度计划由安全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安全法规科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规划和计划的建议,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草案的起草和审查第七条列入市政府或者局年度计划的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由安全法规科提出实施意见,报局领导批准,确定有关处 (局、室) 负责起草工作;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处(局、室)的,组成各有关处(局、室) 参加的起草小组负责起草工作,起草工作的主办处(局、室)由局领导指定;领导认为必要的,安全法规科可以直接负责起草工作。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

适用范围
•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定义与术语
• 定义: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 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 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 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起草
确定起草单位
根据立项情况,确定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单位或部门。
组织起草工作
起草单位或部门组织起草工作,确定起草小组、起草方案、时间安排等。
形成初稿
起草小组根据调研、收集资料、听取意见等,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初稿。
征求意见
要点一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起草单位或部门将初稿发送给相关部 门或专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警告
对违规制定和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警告,要求其立 即改正。
罚款
对违规制定和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以惩罚其 行为。
撤销文件
对违规制定和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撤销其文件,并要求 重新制定和执行。
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
对违规制定和执行规范性文件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
02
制定程序
立项
1 2
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需求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相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制定 规范性文件的需求,并说明文件的目的、内容 、适用范围等。
确定制定文件的种类和性质
根据需求,确定文件的种类和性质,如法律、 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3
报请上级机关审批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件、提交的材料和遵守的工作时限的规定; (六)其他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发出的如何执行法定公务的政
策性指令。
问:广东省的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答: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 定职权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含 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 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 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等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 文件。(依据:2005年《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 条,省政府令第93号)
《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府办 2006〕222号,自07年开始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满后 自动失效2009〕49号)
• 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外延
规范性文件(狭义,市政府94号令第二条):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各区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其法 定权限内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生效时间超过六个 月的文件。
问:哪些属于“内部事务管理制度”?
答:内部事务管理制度,是指文件制定机关为规范行政内务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 度,包括本机关人事、财物管理工作等内部公务规程。(依据:30号文第二 条的规定)
以下文件不属于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纳入市政府94号令统一管理: (一)市人事部门就全市或者市本级公务员、职员管理发布的政策性措施; (二)市财政部门就全市或者市本级公共财政管理发布的政策性措施; (三)市教育部门向所属学校发布的涉及学生、家长权益的政策性措施; (四)市卫生部门对所属医疗机构发布的涉及患者及其家属权益的政策性措施; (五)行政机关发布的完善法定工作程序或者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需要具备的条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规范性文件是组织内部为了确保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而发放的文件。

它包括各种规范、操作流程、工作指南等。

规范性文件对于组织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组织的行为一致性。

为了管理和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创建、审批、发布和变更,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管理流程2.1 创建规范性文件1.确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和范围。

2.通过调研和分析,确定所需的内容和形式。

3.撰写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内部审查。

2.2 审批规范性文件1.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批申请,包括规范性文件的目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2.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包括专业部门、法务部门等。

3.审批结果记录,并通知申请者。

2.3 发布规范性文件1.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审批后,将其发布到相应的平台或系统中,以供员工查阅和使用。

2.在发布前,应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准确、清晰,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2.4 变更规范性文件1.当规范性文件需要变更时,由相关部门发起变更申请。

2.变更申请需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给制定和审批部门。

3.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审批,审核通过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变更,并通知相关人员。

三、管理要求3.1 规范性文件命名与编号规范性文件应具有唯一标识,采用规范的命名和编号方式,便于管理和查找。

3.2 规范性文件存储与备份规范性文件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定期备份,以避免丢失或损坏。

3.3 规范性文件的可访问性和可读性规范性文件应通过合适的渠道和平台发布,以便员工方便地查阅和使用。

同时,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或晦涩的表达方式。

3.4 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限规范性文件应设定有效期限,并在到期前进行评估和更新。

对于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废止或进行更新。

3.5 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控制对规范性文件的变更应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当今的社会中,规范性文件(简称“规章制度”)在各个领域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约束组织运作,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稳定。

但是,如果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科学、不规范,便会出现制定的纷繁复杂,难以实施的问题。

因此,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规定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首先,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需遵循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是指这一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等。

在制定程序时应首先考虑实际需要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规定的步骤和程序;需要将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协调,确保规章制度的精神和要求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其次,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需要注重程序的透明性。

透明性指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对外公开,公众可以获得有关信息和渠道,参与制定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应该强调公开、透明、有序的方式。

制定程序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起草、议定、审批、宣布、宣传、执行等操作,确保程序的透明性与规范。

再次,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需要符合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制定程序需遵循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制定规章制度。

合法性原则是指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重法律法规,强调程序正当性,确保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及时有效地实现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最后,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需要符合参与性原则。

参与性原则是指在制定的过程中,应该吸引并充分利用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要保证民意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通过广泛地邀请专业人士和公众获取建议和意见,建立与民众沟通的平台,使他们能够不断听取和尊重民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总之,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规定是极其重要的,不仅确保了规章制度的科学性、透明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而且能够增强公众的信任感,提高规章制度的实施质量,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因此,全社会应该共同努力来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实现科学制定规章制度的迅速推进,实现规章制度的价值和作用。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

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

(一)起草规范性文件由局属有关单位科室依据职责起草,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科室职权范围的,由有关单位科室联合起草,并明确牵头单位科室。

(二)征求意见,按规定履行其他法定程序起草单位科室完成规范性文件草案后,应当向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涉及其他部门的还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意见。

征求意见后,按规定需要评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听证、论证和公平竞争审查的,按规定履行其它程序。

1.评估。

在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社会公众普遍关注或者争议较大的,涉及宏观经济稳定和市场稳定以及重要行业领域重大政策调整的规范性文件时,起草单位科室负责对其主要制度规范或者政策措施的制定依据、出台时机、实施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形成评估意见。

2.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在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时,起草单位科室负责将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市水利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3.听证。

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公众有重大分歧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起草处室、单位负责组织听证。

4.论证。

规范性文件涉及内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需要进一步论证的、起草单位科室负责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

5.公平竞争审查。

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厅规范性文件时,起草单位科室负责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全面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

(三)修改完善起草单位科室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评估、社会公众意见、听证、论证及公平竞争审查等情况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提交审核起草单位科室向水政与行政许可科提出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核,提交以下材料:1.规范性文件草案;2.包含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评估论证和主要内容的起草说明;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目录及文本;4.征求各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记录,包括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需要部门会签的,提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5.按照规定需要组织听证和专家论证的,提交听证情况书面记录和专家论证材料,应当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意见的,提交听取意见的书面记录;6.按照规定需要评估的,提交规范性文件评估报告;7.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提交风险评估报告;8.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9.进行合法性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

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

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立项: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需求,并填写立项申请表,说明制定文件的目的、依据、主要内容和预期效果等。

聊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8•【字号】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聊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6月11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林峰海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聊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市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

市政府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以及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XXX解释,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二)属于本市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公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活动;(四)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相结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表述应当规范、准确、简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七条市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研究论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审查和综合协调工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0•【字号】嘉政办发[2006]130号•【施行日期】200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嘉政办发[2006]1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修订、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市人民政府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策的总称。

第四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包括规定、办法、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等,具体适用于:(一)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称“规定”;(二)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部分或比较具体的规定的,称“办法”;(三)对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实施作出规定的,称“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第五条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增加、减少、改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适用条件、范围、种类和主体。

第六条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政府规范性文件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

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数字,除前款及其他特殊要求必须使用中文数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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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程序
是指针对某一领域、行业或特定事项制定的法规、政策、标准
等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文件。

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因为它不仅可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还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
和繁荣。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的相关问题。

一、的制定
的制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

制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
包括立法程序、公众意见征集、决策协商、颁布和实施等方面。

同时,不同类型的制定存在许多差异,比如基本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它们的法律效力和规范范围也不同。

因此,
对于制定,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实
际情况和操作性等问题。

二、的适用
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国务院关
于法规制定的规定外,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
件的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权限、
职责和工作程序;(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反映行政管理工作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四)有明确的
法律、法规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不适
用的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和规范,避免乱用政策文件或滥用行政
权力。

三、的改革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被提上了日程。

在这个背景下,对的改革和完善凸显了重要性。

一方面,要强化
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保障公
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另一方面,要注重制定和执行的科学性,
理顺各个环节的关系,做到权责一致,同时加快行政机关的改革
和职能转变,提高效率和素质。

总之,的制定、适用和改革都需要注重细节、周密思考和多方
协商,以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
发挥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社会进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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