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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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同
私募基金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填写日期)签署:
甲方:(填写私募基金管理人全称),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地址:(填写基金管理人注册地)
乙方:(填写基金托管人全称),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地址:(填写基金托管人注册地)
丙方:(填写投资者全称),以下简称“投资者”
地址:(填写投资者注册地)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管理私募基金的资格和能力;
2.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的基金托管人,具备托管私募基金资产的资格和能力;
3. 丙方希望通过投资私募基金获得投资收益;
基于上述情况,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定义
1. 私募基金:指由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并管理的,非公开募集的、专为特定投资者设立的基金,依法设立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登记备案;
2. 私募基金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与投资者之间关于投资私募基金
的法律文件;
3. 净值:指私募基金的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计算;
4. 份额:指投资者持有的私募基金的份额;
5. 投资者确认书:指投资者签署并确认的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等信息;
第二条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1.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法设立私募基金,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2.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对私募基金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3.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定期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的净值、投资组合等信息;
4.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私募基金的资产进行托管,并负责核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1. 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基金管理人申购或赎回私募基金份额;
2. 投资者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与私募基金相关的信息和报告;
3. 投资者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私募基金的申购款或赎回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 投资者应按照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第四条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
1.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谨慎管理私募基金;
2.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对私募基金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3.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定期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的净值、投资组合等信息;
4.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基金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
1.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私募基金的资产进行托管,并负责核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2.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定期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的净值、投资组合等信息;
3. 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保密义务
各方应对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和文件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争议解决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4. 本合同的传真件、复印件和扫描件等有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基金管理人)
签署人:
日期:
乙方:(基金托管人)
签署人:
日期:
丙方:(投资者)
签署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