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兴智能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 说明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兴智能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说明书

一、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说明。

1、本工程采用数字点式监控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灯EL-S-CSB系统。系统由监控主机(站)和安全电压型分机(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分布式集中电源)、安全电压类集中电源点式监控型标志灯/照明灯,地面标志灯、通信模块等组成。

2、本系统的管线要求如下:

安全电压类集中电源点式监控型标志灯急/照明灯采用无极性二线制连接、采用(ZN-RVS-2x2。5)JDC20敷设。

3、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1)日常管理0FF/ON程序采用二次编程方法由业主确定。

(2)监控主站系统自动对下层设备及灯进行实时监测,发生故障时可发出声光报警;声故障可手动消除,光故障必领排除故障后解除。

(3)系统自动执行每24小时一次的功能性测试计划程序;每三个月一次的放电性测试计划程序提示;保证在灾难发生前每一个灯及电池系统均是处于完好状态。

(4)强迫点灯:火灾信号输入,全系统灯均进入强迫点亮状态。

(5)紧急疏散程序方案:灯具有频阿功能,吸引人们视觉注意,引导人员安全快速的逃高危险区域。

4、火灾报警系统在火灾发生并确认后1s之内采用干结点(无源

常开)信号方式提供给EL-S-CSB系统。

5、本系统作为安全系统中央监控主站设于消防中心机房内为了确保EL-S-CSB内系统的稳定性除接受报警系统输入信号及对应返回信号外,其它均采用非开放的运行模式(内系统自行管理对外只是单向传送信息)。

6、控制主机和控制分机电源取自消防应急电源箱

AC220V50HZ。

二、系统组成与功能

1、本工程采用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脑控制室内,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在电井内。

2、公共部位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兼做日常照明,前堂正常照度不低于75Lx,走道及楼梯间正常照度不低于50Lx,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带感应功能,当火灾发生时不受感应控制,全部进入应急点亮模式。

3、本工程各防火分区,楼层均只有种疏散指示方案,有疏散标志灯均不得采用可变型标志灯。

4、应急照明控制路应能接收、显示,保持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如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线路或备电电池发生故障,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报警,并定位故障发生点,提醒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维护,确保建筑内应急照明和

疏教指示灯具的正常工作。

三、消防应急灯具设计要求:

灯具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灯具均采肌ED光源,光源色温4000K;东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在项机,流散路经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收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

2、室内高度小于了。5m场选用小型标志灯;室内高度为

5m~4。5m场选中型标志灯,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采用大型标志灯,标志灯灼为持续型灯具。

3、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潮湿场内岗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4、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总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危脸场(如自动扶锦处)的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F0.25s。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