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讨论...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组织领导(一)院级评估组由分管教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组及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
(二)系评估小组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系评估小组。
办公室设在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评估内容(一)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评估方案》(见附件1)对各系部分学生(抽样5名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二)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见附件2) 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一)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期间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各系自评与院级评估相结合。
(三)院级评估以专业归类进行,普评和抽样评估相结合。
四、评估等级与奖励(一)评估等级:85~100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奖励:院级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组的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业,由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系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小组评估为优秀的专业,由系给予奖励。
五、其它(一)此办法所附《评估方案》为指导性评估方案,音、体、美等专业可参照拟订适合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施行。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单篇质量评估方案》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2006年11月16日附件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评估方案附件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集中在最后一学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撰写、评阅及答辩四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具体职责包括: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阅人资格,组织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审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第四条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推荐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组织评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协调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要求第五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确定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第七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提倡建立以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人数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一、选题和确定工作目标1.在选题阶段,学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的相关知识和实践经验,选择一个合适的课题。
可以参考所学课程、实习经历、个人兴趣爱好等进行选择。
2.确定工作目标时,学生应明确自己要解决的问题或要达到的目标,确保论文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二、文献综述1.学生应对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综述,了解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现有的问题,以便更好地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2.文献综述的内容应围绕选题展开,包括相关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实践应用等方面。
三、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1.学生应根据研究目标和选题特点,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
可以采用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实验研究、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
2.在确定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时,学生应考虑到时间、资金、人力等资源的限制,并合理安排研究过程。
四、数据收集和分析1.学生应根据实施方案,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整理和分析。
可以使用统计软件和数据分析方法进行数据处理。
2.数据收集和分析的结果应客观、准确,并能够支撑学生的研究结论。
五、论文撰写和排版1.学生应对论文内容和结构进行合理安排,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数据分析、结果讨论和结论等部分,并按照学校的规定撰写论文。
六、论文答辩1.学生应准备好相关的演示材料,并熟悉自己的研究内容,以便进行论文答辩。
2.在论文答辩时,学生应能够清楚地陈述自己的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并能回答评委的问题。
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选题和确定工作目标、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数据收集和分析、论文撰写和排版以及论文答辩等方面。
学生在实施论文工作时应该认真负责,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并且要提前准备好论文撰写和答辩所需的材料,以确保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目的和要求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转化和提高。
1.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所撰写的学位论文,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见解,反映作者具有的科研能力和学识水平。
2.毕业设计,是高等学校技术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接受课题任务,进行实践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选题、开题报告、实验(设计、调研等实践过程)、撰写论文、答辩五个阶段。
第五条各院系应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各题目教学要求,确定学生选题。
第六条各院系应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3周内完成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学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开题报告。
有条件的院系可指导学生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开题报告。
第七条中期检查。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抽查与复评。
第四章选题原则与要求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选题应根据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十八、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海师办〔2014 〕52 号一、总则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一门重要的综合性实践课程,是基础理论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环节,是全面培养和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毕业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精神的重要手段。
其目的是使学生具备以下能力:(一)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对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二)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综述并恰当运用。
(三)外语应用能力: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外文资料。
(四)设计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五)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
(六)创新能力:能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七)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流畅,参考文献引用、注释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论文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参考文献著录方式等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及科研论文的惯例。
三、组织与领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指导,学院具体负责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统筹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制定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其他文件,指导与审查各学院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2.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样检查,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3.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评估,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工作;4.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汇总工作,择优汇编《海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模拟抽象、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技术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学院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 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
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学管理1. 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再增加。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全面负责。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运用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能力;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能力;3.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者不能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合格后才准予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教学系部负责所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进行。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做好选题落实、课题准备、过程检查及答辩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要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教学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综合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
海南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
海南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讨论稿)(1994 年 9 月制订1996 年 5 月第一次修订1998 年 10 月第二次修订2003 年 4 月第三次修订)为了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素质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习年限本科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可在六年内、五年制本科专业可在七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既取得毕业资格,但毕业时学制按四年或五年计算。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提前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可以提前毕业。
二、学分1、学分的构成及计算方法学分由三部分构成:①课程教学学分:理论课程约 17 学时 1 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体育课、上机约34 学时计 1 学分。
② 实践教学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实习、课程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每周计 1 学分。
③ 奖励学分:奖励学分计入任意选修课的学分中。
有关奖励学分办法另行规定。
2、学分要求1学生应修读的学分数: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75 学分(课内学分不少于150 学分,实践教学不少于25 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170 学分(课内学分不少于 150 学分,实践教学不少于20 学分),其中艺术类各专业不少于 165 学分(课内学分不少于140 学分,实践教学不少于25 学分)。
3、课程类型和学分分配各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课三大类。
必修课:指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为使学生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限定选修课;指根据各专业的学科发展方向,从专业培养规格出发,限定学生修读的课程。
任意选修课:指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深专业知识,体现相关学科的交叉与渗透,由学生自由选修课的课程。
在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内学分中,必修课学分约占 70%;限定选修课学分约占 20%;任意选修课学分约点 10%(其中,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选修艺术类课程的学分不少于 2 学分,选修文科理工科交叉类课程的学分不少于4 学分;艺术类专业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的学分不少于2 学分,选修社会科学类课程的学分不少于 4 学分)。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校、院二级管理。
学校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全过程进行督导抽查。
第三条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色编写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于每年工作启动的规定时间,组织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可由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配备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联合指导。
第五条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包括选题、开题、过程指导、评阅、答辩、评分、成果归档及职业道德教育,如被指导的学生论文成果出现严重抄袭及影响学校的声誉,该指导教师将承担一定的责任追责。
第六条选题工作要求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以工程实际的课题为主,联系工程应用生产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应不少于总课题数的50%,文科毕业论文选题应联系实际,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
第七条指导人数要求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第八条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包括毕业设计的盲审及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检测两方面。
1. 各本科专业5%-10%比例的毕业设计须由学院负责聘请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对毕业设计进行盲审,盲审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所有本科专业全部毕业论文进行检测系统的检测,检测结果学院做好数据整理并报教务处备案;学院预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再次进行盲审及系统检测,结果做好存档报教务处备案。
2. 学校每年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抽检比例1%-2%的数量进行盲审及学术不端检测。
3. 检测标准及结果处理(1)校外盲审的检测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不合格。
(2)检测系统的检测结果与性质初步认定对应表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讨论...
试行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讨论稿)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训练与检验。
为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教育本科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参照《海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
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
4、培养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造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选题与开题(一)命题1、命题的确定(1)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与新颖性,能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命题应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体现学科的发展性与应用性。
(3)命题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在难度大体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少数优秀或较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或降低命题的难度。
2、命题的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应由各专业指导教师确定,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3、命题的时间要求经批准认可的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在学生最后一科考试前半年内向学生公布。
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命题。
(二)选题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各专业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
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选题的原则是:1、价值原则: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或应用开发价值;2、兴趣原则:本人对选题具有深厚的兴趣与探索研究的积极性;3、能力原则:本人应基本具备完成该选题的条件与能力。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助学班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补充规定(新)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助学班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补充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自考助学班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充分调动考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对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作如下补充规定:一、自学考试助学班的考生应在助学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答辩,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作社会考生。
二、论文方向、选题、指导老师确定后,考生必须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论文写作期间未经老师指导的,其论文视作无效。
三、助学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均应参加答辩。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具备参加答辩的资格:1、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2、毕业论文(设计)未经指导老师审阅通过;3、未通过正规程序确定指导老师,自行联系辅导老师写作;4、未按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要求完成;5、未按要求完成必须完成的其它事项。
四、助学班考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应上交纸制及电子版论文(设计)给本人所在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备存。
释义:1、适用年级、专业:10年春季班以前(含)海南大学主考专业:法律(专业)、法律(非专业)、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计算机及应用、美术教育。
2、年限要求:结合助学班实际情况,经与海南大学沟通,计算机及应用、美术教育、法律(专业)专业学生务必在2013年内完成论文答辩,法律(非专业)、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2014年内完成论文答辩,逾期按社会考生对待。
3、根据海南大学相关规定,社会考生由海南大学安排答辩地点,需自行缴纳各项费用700元。
4、提交论文选题时,务必确认本人能参加本次答辩,不要盲目参加。
根据规定:无特殊情况,不予以安排第二次论文写作机会;无故缺席论文答辩的,再次参加论文成绩不超过80分。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促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程序1.教务处向各学院提供系统检测帐号、密码,按当年预计毕业人数分配检测篇数。
2.学院组织完成论文检测工作,每篇论文检测仅限一次,并做好检测记录。
3.未通过检测、需要进行复检的,需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复检申请表》,复检费用由学生自理。
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10日。
4.检测工作(包括复检)必须在论文答辩前10日完成,学院应当将《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注:R为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四、有关说明1.使用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应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做出评判。
2.如果学生及指导教师对抄袭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领导小组作出认定并告知申请人,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3.指导教师应当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
指导教师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检测文字重合百分比超过50%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导师的相应责任。
4.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纳入学院绩效考核指标。
五、本办法自XXXX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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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讨论...
试行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
(讨论稿)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
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
作的初步能力的训练与检验。
为规范我校自学考试教育本科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
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参照《海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
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
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
4、培养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造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选题与开题
(一)命题
1、命题的确定
(1)命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与新颖性,能使学生得到
比较全面的训练。
(2)命题应尽可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体现学科的发展性与应用性。
(3)命题应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在难度大体一致的基础上,针对少数优秀或较差
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或降低命题的难度。
2、命题的审核
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应由各专业指导教师确定,经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核后,
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3、命题的时间要求
经批准认可的毕业论文(设计)命题,应在学生最后一科考试前半年内向学生公布。
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命题。
(二)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原则上应在各专业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
自拟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审核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选题的原则是:
1、价值原则: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或应用开发价值;
2、兴趣原则:本人对选题具有深厚的兴趣与探索研究的积极性;
3、能力原则:本人应基本具备完成该选题的条件与能力。
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写作同一题目的学生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文科各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得合作撰写毕业论文。
学生选题应在最后一科考试前半年内进行。
工科类毕业生的设计型选题应不少于1/2。
(三)开题
开题是学生选题后,在初步占有与分析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学生完成该选题研究的条件与能力的考察。
各系(专业)成立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3-5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开题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工作。
开题应主要考察:
1、学生对选题意义的分析;
2、学生对完成选题研究相关材料的占有情况;
3、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构思。
各专业的毕业生应填写《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在毕业学年度第二学期的第2周向本专业开题指导小组呈交1000字左右的开题报告,陈述开题所应考察的主要内容。
开题指导小组应根据学生开题的实际情况,就是否同意学生的开题报告签署明确的意见,如不同意学生的开题报告应明确签署相应的指导性意见,报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
开题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选题;开题未获通过的学生,应及时根据开题指导小组的意见更换选题,向开题指导小组重新提出开题申请。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交各学院成教办处存档。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写作
(一)指导教师及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各专业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
师担任。
指导教师名单由系主任确定,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后公布。
学生可自由选择指导教师或由学院指定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应由主管教学的副院
长审批。
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个过程中,要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业务
指导与育人工作结合起来,注意培养学生求实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勇于探
索的创造精神。
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生选题,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对学生提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指定主要阅读文献和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设计有关的实验方案,指导学生完成有关的实验;
3、审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4、指导学生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对学生的要求
1、在教师指导下选题、开题,拟定进度计划,阅读与本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就本课题的研究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写出5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实验报告或社会
调查记录;
2、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认真进行准备,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
3、独立思考,勇于创新,注意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
文科各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程序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阅读文献、收集资料;(2)
拟定写作提纲;(3)撰写初稿;(4)修改定稿。
文科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要求观点正确(含明确)、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文字流畅
简练、布局合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字数在5000字以上;
一律采用文内图表,引文出处和注释一律采用随文脚注;用A4复印纸打印;格式规范,
标点符号正确。
理工农科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程序大体分为五个阶段:(1)阅读文献、收集资料;(2)工程(工艺)设计或实验(试验)研究;(3)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4)撰写设计报告或论文初稿;(5)修改定稿。
理工农科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设计方案合理、立论准确、理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充分、实验(试验)和计算的方法正确、各方面的数据可靠、图表规范清晰、文字表述语言流畅简练准确;字数在5000字以上;原则上采用文内图表,不能采用文内图表的制图、制表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后;引文出处和注释一律采用随文脚注;用A4复印纸打印;格式规范,标点符号正确。
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为(1)题目;(2)作者;(3)指导教师(XX教授或副教授或讲师);(4)内容提要(100字以内);(5)关键词(3-5个);(6)引言;(7)正文;(8)结论;(9)参考文献;(10)致谢;(11)必要附件。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一)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
各专业学院须成立3至5人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各专业成立3至5人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配秘书一名,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毕业论文份数依答辩小组人数确定。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程序是:(1)答辩人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因、研究价值、主要内容和观点(含新观点);(2)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答辩;(3)答辩小组写答辩评语。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
论文答辩完毕,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填写《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登记表》,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交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一份交各学院成教办存档,一份装订于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应由答辩小组写出评语,填入学校统一印制的《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交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一份交各学院成教办存档,一份装订于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答辩情况综合评定,填入《海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经学院审定汇总后
上报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归档
由学生填写统一印制的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和“毕业论文(设计)摘要”,交所在学院统一装订。
“毕业论文(设计)摘要”在 300字左右。
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为:(1)封面、(2)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登记表、(4)毕业论文(设计)摘要、(5)毕业论文(设计)正文、(6)必要附件。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未尽之处参照《海南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海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评分标准》执行。
附件:1、《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排版打印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