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官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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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文化知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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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文化知识简介齐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

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源远流长,涵盖了许多方面的内容,包括齐国的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介绍齐文化的一些知识点。

一、齐国的历史背景齐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大国,位于现在的山东省一带。

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先后有过五个君主称霸中国,被誉为“五霸之首”。

齐国的崛起和发展,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齐国的政治制度齐国是一个相对比较宽松的国家,君主和臣下之间的关系相对平等。

齐国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国君是天子的代表,但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齐国的国君在政治上并没有太大的权力,他的权力主要体现在军事和外交方面。

三、齐国的经济发展齐国的经济主要以农业为基础,以种植和畜牧业为主要产业。

齐国地处东部沿海地区,气候温和,土地肥沃,适宜农业发展。

齐国还是一个重要的商业中心,通过海上丝绸之路与外界进行贸易往来,使得齐国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四、齐国的军事实力齐国是一个军事强国,有着强大的军事实力。

齐国的军队组织严密,战斗力强大,常常能够战胜其他国家的军队。

齐国还有着先进的战争技术和装备,如长矛、战车等,这些都为齐国的军事实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齐国的文化繁荣齐国是一个文化繁荣的国家,有着丰富多样的文化底蕴。

齐国的文人辈出,儒家学派在齐国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发展。

齐国的文化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在音乐、舞蹈、戏剧等方面,齐国的艺术形式独具特色。

六、齐国的艺术特色齐国的艺术形式独具特色,尤其以音乐、舞蹈、戏剧等为代表。

齐国的音乐以瑟、筑、簧管等乐器为主,音乐旋律优美动听,给人以愉悦的感受。

齐国的舞蹈以舞剑为代表,舞姿优雅矫健,给人以视觉的享受。

齐国的戏剧以曲艺为主,有着丰富多样的剧种,如齐剧、齐曲等,剧情生动有趣,深受观众喜爱。

七、齐国的科技成就齐国在科技方面也有很多成就。

齐国的工匠们善于制作各种精美的工艺品,如玉器、青铜器等。

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家治理与政治改革

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家治理与政治改革

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家治理与政治改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转折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和政治改革的重要时期。

在这一时期,各个诸侯国家之间相互争斗、联盟、分裂、合并,形成了一个多元而复杂的政治格局。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个诸侯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国家治理措施和政治改革方案,以应对时局的变化。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家治理和政治改革,分别为国家治理方略、官制改革和思想流派。

一、国家治理方略在春秋战国时期,不同的诸侯国家采取了不同的国家治理方略。

其中,齐国的“比躬自修”和楚国的“田单霸权”是比较典型的代表。

齐国的“比躬自修”是指齐桓公在位期间,通过亲身示范和创制礼乐制度、改革官制以及吸收文人来达到政治改革的目的。

他重视自身修养,让身边的人都遵守先例、慎守礼仪,尤其是重视以身作则、步入社会,以人格力量和道德影响塑造治理国家的形象和民众的心态,从而使齐国成为当时的强国。

楚国的“田单霸权”是指田单在楚国权倾一时,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改革来挑战官僚精英,发挥君主之权。

田单首先扩大了军队的福利和武器装备,转而兴办类似工厂的“五谷仓”,并建造新的诸侯国都城,以掌控经济和军事资源。

随着田单的巩固统治和改革措施,楚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二、官制改革官制改革是春秋战国时期重要的政治改革之一。

它通过调整或创立新的官职和官制,通过改革行政、司法和兵权来提高治理国家效率。

其中,郑国的“小李杜”、“大司马”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改革。

郑国在公元前685-640年间,通过小李子、杜子兼等贤臣的推动,创立“小李杜”制度。

这个制度规定君主必须聆听臣下的意见,统一国策,避免因权力和利益的分裂而导致内部的分裂。

此外,郑国还设立了大司马这个重要官职,来加强军队的统一指挥和领导力,从而建立了具有强烈战争准备性的军事力量。

此外,晋国在公元前700-300年间,还通过将封号和官职融合的方式改革了封建制度。

当时,百姓奉为至尊的诸侯为了确保权力稳固,会给予臣下一定的封号和土地,从而使封建制度的架构越来越复杂。

春秋齐国的历史变革与文化与道德观念

春秋齐国的历史变革与文化与道德观念

春秋齐国的历史变革与文化与道德观念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在这一时期,中国发生了许多历史变革、文化传承、道德观念的演变。

其中,春秋齐国的历史变革尤为引人关注。

齐国在春秋时期的政治制度、文化传承、道德观念的变化,都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政治变革春秋时期是一个分封制国家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各个封地之间并没有明确的领土划分,国家之间的边界也没有得到统一。

在这个时代的齐国,齐桓公对国内政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他废除了贵族的等级制度,将社会阶层与官职等级挂钩。

同时,他推行了一项对贵族特权的限制措施——重禄制。

这个制度规定,唯有在政务上有显著成就的贵族才能获得高额的赏赐。

重禄制的推行,有效地遏制了贵族特权的滋生,鼓励了各级官员的办事积极性,提升了齐国的整体政治效能。

在推行这项制度的同时,齐桓公还强化了官队的选拔制度,并且规定,只有通过举荐和博识竞选等方式,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官员。

这一改革,使得社会上弥漫的官场腐败、权倾术士的现象得以有效遏制。

二、文化传承春秋时期的文化传承十分丰富多彩。

在齐国的历史发展中,文化传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这一时期,齐国的文化传承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阴阳五行学说和国学经典的传承。

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哲学体系。

在春秋时期的齐国,阴阳五行学说得到了发扬光大。

到了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说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重视。

为此,齐国人民相信,只有认真研究阴阳五行学说,才能真正理解人生、自然和天命之间的关联。

同时,国学经典的传承,也是齐国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时,齐籍的学者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数量和质量,他们传承并发扬了诸子百家的思想财富。

这些经典,涵盖了中国文化中的思想、哲学、历史、道德、政治、艺术等多个方面。

这些传承,对后世的文化建设与发展产生了无可估量的影响。

三、道德观念演变道德观念的演变,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必然的进程。

春秋时期,齐国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段时期的政治形态和各国官制都非常有代表性和独特性。

在这个时期,中国分裂成了各个小国,这些小国之间相互争斗,这也为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人物留下了诸多传说。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小国之间相互依存,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的复杂性和外交关系的错综复杂使得各国的官制也各不相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官制和政治形态。

齐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比较强大的国家,其官制也相对比较完整。

齐国的官制采用三公九卿制,九卿是指地位高的官员,公是指名义上领导三军的军事将领。

在齐国,三公都属于王室成员,是国王的贴身侍卫。

而九卿则分为五等,由低到高分别是:大夫、少卿、卿、令、丞。

这种官制上相对齐国的法家思想比较重,注重权力的分立,使得齐国的政治相对比较稳定。

而在魏国,其官制则比较严格,采用三公九卿制,并且将国家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了国王手中,相对来说比较偏向儒家思想。

在魏国,三公都是由国王亲自任命的,国王还有权彻底解除这些官员的职位。

而九卿被分为两等,第一等是大夫,第二等则是卿、令、丞。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楚国的官制,楚国取消了三公的官衔,采用的是三长制。

在楚国,三长分别是政长、军长和巫长。

政长是官方的最高领袖,由君主任命,军长则是总指挥,负责军队事务,而巫长则是宗教领袖。

楚国的政治形态也相对比较奇特,楚国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国家,其诸侯国都有其独立性。

在秦国,其官制比较简单,采用的是三公九卿制,但是其中三公的名次被调换了。

秦国的官员不能像其他国家那样有后代担任官员的传统,只能本人有资历才能担任官员,这种方式增加了官员修身养性的压力。

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比较多样化。

但是,无论是哪个国家,权力都非常集中,而且本着自己国家的理念,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官制。

此时的中国是一个分裂的国家,不同的国家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也正是这时期的杂乱无序推动着中国的统一。

春秋战国的官职

春秋战国的官职

春秋战国的官职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与官制、职官有着密切的联系。

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春秋战国的官职,希望能帮到你。

春秋战国的官职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

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

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

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

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

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

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

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

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

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

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

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

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

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

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

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

中央机构日益完善。

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

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

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

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

“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

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

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

齐国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

齐国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

齐国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
齐国政治制度发展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君主专制制度:齐国由公元前七世纪建立至灭亡,历经数十代君王,其中间只有少数几位君主采取过相对宽松的政治制度,大多数时期仍然奉行君主专制政治制度,君主的地位和权力十分垂直且尊贵,一切政治决策都由他们独自决定。

2. 实行封建制度:齐国在历史上是比较典型的封建国家之一,从建国之初开始,君王就设立了大量封邑,将国家掌控权逐渐分散给贵族。

贵族们在相应的封地内拥有绝对的权力,君王需要依靠他们的支持才能维系政权稳定,但同时也会因此导致国家出现严重的权力分裂和割据。

3. 推崇气节精神:齐国历史上有很多著名的名将和文化名人,他们普遍拥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气节精神,这些精神也被广泛提倡和推崇,成为国家的倡导理念。

4. 追求变革创新:齐人重视变革和创新,常常试图进行政治制度、经济结构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破除和改革,尽管有些尝试并未成功,但也为后来的发展留下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思路。

总之,齐国政治制度的发展既存在着优点和优势,同时也存在着不足和弊端,这些也都是其历史演变过程中的必然结果。

战国时期选官制度

战国时期选官制度

战国时期选官制度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大规模国家分裂的时期,由于各诸侯国之间的相互争夺与斗争,需要选取合适的官员来管理国家事务,因此出现了种种选官制度。

在本文中,我将阐述战国时期的选官制度,包括其特点、具体的运作方式以及对国家发展的影响。

战国时期的选官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多元化:在战国时期的诸侯国中,各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选官制度都有所不同。

一些国家采取了世袭制,官员职位由世族家族代代相传;一些国家则实行了世族制,由世族担任官职;还有一些国家实行了士族制,只有具备一定的财富和地位的人才有资格担任官职;最后,还有一些国家实行了专业官职制,根据个人的才能和能力来选拔官员。

2.策臣制度:战国时期的一些国家,例如秦国和赵国等,实行了策臣制度。

策臣制度是指君主任用量刑之臣,以执行国家政策和处理重要事务。

这些官员通常都是显赫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们负责为君主制定政策、出谋划策,并执行君主的命令。

3.考试选拔:为了选拔有才华和能力的官员,一些国家实行了考试制度。

这些国家会以经验丰富和才华横溢的官员来组成考试委员会,通过考试评估候选人的能力,然后选拔合适的人才来担任官职。

这种制度在秦国和齐国等国家中较为常见。

战国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来运作:1.推荐制:在一些国家中,官员的选拔是由权贵阶层推荐并任命的。

这些权贵通常是世族家族,他们通过政治势力和人脉来推荐自己的家族成员或亲信担任官职。

这种方式虽然有可能造成权力滥用和腐败,但也能维护世族家族的利益。

2.评议制:在一些国家中,官员的选拔是通过评议制来进行的。

评议制是指选官过程中由一些资深官员组成的评议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选择最合适的人才。

这个过程通常是公开和透明的,能够确保选拔的公正性。

3.考试制:在一些国家中,官员的选拔是通过考试制度来进行的。

这些国家会设立专门的考试机构和考试科目,以选拔最优秀的人才。

这种方式能够客观地评估候选人的才能和能力,避免了主观因素的介入。

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选拔与人才培养

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选拔与人才培养

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选拔与人才培养在春秋战国时期,官员选拔与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时,政权不断更替,社会风气多变,官员的选拔与培养成为各个国家争相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从考试制度、师徒传承以及选拔人才的标准等方面探讨春秋战国时期官员选拔与人才培养的特点。

一、考试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国家开始出现以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

这种制度注重考试成绩的评估,以此来选拔人才。

例如,齐国设立的乡试、郡试和州试,通过三级考试来选拔官员。

这种选拔方式有利于发掘有才能的人才,使其有机会为国家服务。

考试制度在官员选拔中的作用不仅仅是评估个人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官员的任用偏袒和私人忠诚。

毕竟,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博得职位,而非通过家族背景或其他私人关系。

二、师徒传承除了考试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选拔也倚重了师徒传承的方式。

官员在担任职位前,常常需要在资深官员身边充当助手,逐步学习官场经验和执政技巧。

这种师徒传承不仅帮助新晋官员更好地适应官场环境,还能够传承前辈的治国理念和政策。

师徒传承在官员选拔和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与经验丰富的官员长期接触,新晋官员能够学习到实际工作中的技能和智慧,为日后执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师徒传承也有助于培养出一批忠诚且有能力的官员,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三、选拔人才的标准在春秋战国时期,官员的选拔标准相对多样。

除了考试成绩,还包括道德品质、个人才能和贡献等方面的评估。

首先,道德品质是官员选拔的重要标准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逐渐兴起,重视道德伦理的培养。

因此,在官员选拔中,注重评估其品德操守和道德标准,以确保担任职位的官员具备诚信和廉洁的品质。

其次,个人才能也是考量官员能力的重要标准。

春秋战国时期,人才的培养备受重视,政府通过提供学习机会和实践机会,培养官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在选拔中也看重官员的才干和能力,以确保政府的运转和事务的顺利进行。

最后,贡献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标准,以考察官员的实际表现和成绩。

历史的尘埃——战国时期官制

历史的尘埃——战国时期官制

历史的尘埃——战国时期官制一、官僚制度的初步形成春秋后期,中原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某些卿大夫逐渐强大起来,许多力量较小的卿大夫陆续被强大的卿大夫所兼并;原来的国君由于宗族内讧、连年战争和“国人”(即国都中的士和工、商)的叛变,更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逐渐衰弱了。

而某些卿大夫由于所推行的政策比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就逐渐代替了原有国君的地位,因而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取齐”的局面,逐渐形成了魏、赵、韩、齐、楚、秦、燕七大强国并立的局面。

“七雄”中小者地方千里,大者数千里。

“七雄”之外,还有宋、卫、中山等几个小国,也都地方五百里,远远超过从前的大国。

春秋战国之际,战争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

春秋前期的战役,一般双方动员的兵力不到千人;战国时期的战争,往往是上十万,甚至几十万人。

为了应付大规模而频繁的战争,各国不但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调遣的庞大常备军,而且还需要一套完善的国家行政机构,以便有效地动员全国人力、物力。

于是,“官分文武”,建立以国君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就成为新时代的要求了。

《尉缭子·原官》云:“官分文武、君之二术。

”就是指在中央设置由国君直接任免的辅相和将军,并由他们负责统帅文武百官。

在地方置郡县,由国君亲自任免长官,镇守国土和治理民众。

这是战国以来,新的职官制产生和发展的趋势。

只有这样,国君才能将全国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大权,有效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政令才能直达各部门、各地方。

战国时代这套官僚制度之所以能够巩固地建立起来,据杨宽在《战国史》一书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推行了以下四种制度:首先是战国时代各国对官吏的任用,一般都采用俸禄制度。

当时各国俸禄计算的单位是不同的,如卫国是用“盆”来计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级(见《墨子·贵义篇》)。

齐魏等国用“钟”来计算,例如魏文侯时魏成子官为相国,有“食禄千钟”(见《史记·魏世家》)。

秦、燕等国用“石”、“斗”来计算,秦国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大体上以五十石为一级(据《韩非子·定法篇》、《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也还有“斗食”的(据《战国策·秦策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一年)。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是我国历史上的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和战国(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时期。

平王东迁,周天子的“共主”地位已经名存实亡,各诸侯国不仅不服从“天子”的命令,有的甚至侵夺王室的土地,政治上的尊卑等级界限被打破了,原来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实际上变成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了。

以秦、晋、齐、楚、越等为首的大诸侯国相互兼并称霸,故争此起彼伏,最后形成楚、齐、燕、韩、赵、魏、秦七强并立的局面,它们各自为政,不相统属,相互之间的兼并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最后由秦兼并了六国,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统一。

在这期间,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第一,疆土的扩大和民族大融合。

夏商周三代分别是由夏族、夷族、戎狄族入主中原而成为天下“共主”的,因夏族影响较大,自称为“诸夏”,将远地异族称为蛮、夷、戎、狄。

异族与天子之国之间只是一般的羁属关系,因此,当时的活动面积实际上只限于黄河流域的山东、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几省。

春秋战国时期,蛮、夷、戎、狄的大部分加入中原逐鹿,逐渐成为诸夏的一分子,形成“华夏民族”,中国的疆域也扩大为北到燕代、东至海隅、西及甘陇、南达岭南,涉及现在的十几个省区,从而奠定了中华民族活动的疆土面积。

第二,社会经济得到普遍的发展。

这个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有显著的发展,其重要标志是铁器的使用、牛耕的推广,以及生产者生产经验的增加和生产技术的提高,还出现了专门研究农业生产的农本学派。

生产工具的进步,促进了水利工程的建设。

农业的发展又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生产出各种精美的手工艺品和生活必需品,活跃了商品经济,出现“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百乘之国。

必有百金之贾”①的现象,货币成为普遍的流通物;同时,与农工商业发达有关的交通道路得到了开辟,以经济为重点的都市开始繁荣起来。

春秋时期齐国官职

春秋时期齐国官职

春秋时期齐国官职齐桓公(-前643年10月7日),春秋五霸之首,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春秋时齐国第十五位国君,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春秋时期齐国官职,希望能帮到你。

春秋时期齐国官职桓公任用管仲进行改革,一时间齐国大治。

建立宫廷官制。

在相之下,设立大司行、大司田、大司马、大司理、大谏之官等五官,分别掌管外交、经济、军事、刑法、监察等,削弱了世卿的统治权力,增强了君主集权,形成了完整的中央政权机构。

构建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国野分治的方法,国都为国,其他地方为野。

国中设二十一乡,其中工商六乡,士十五乡。

每五家为一轨,轨设轨长。

每十轨为一里,里设里司。

每四里为一连,连设连长。

每十连为一乡,乡设良人。

再为臣设三卿,工设三族,商设三乡,泽设三虞,山设三衡,加强管理。

对于野,以三十家为一邑,邑设邑司。

十邑为一卒,卒设卒帅。

十卒为一乡,乡设乡帅。

三乡为一县,县设县帅。

十县为一属,属设大夫。

全国共有五属,设五属大夫分别治理。

并划分各级官员的职权范围,属大夫管刑狱,县帅管划分田界,乡帅管一般政事,要求他们兢兢业业,不许荒废政事,不然处以刑罚。

每年正月,五属大夫要向桓公汇报述职,桓公根据政绩来进行奖惩。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

战国各大国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

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

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

如通侯、君等。

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战国时代,王室衰微,已经失去了中央政府的地位,成为一个很小的地方政权。

六卿/五官/宫内官六卿、五官分掌国家事务,在他们之下是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较为低级的官员。

大都,管理诸侯以及周天子宗亲们的采邑;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泛指有专门技术的如卜、祝、巫师、工师等官员;表臣百司,泛指在六卿、五官府上执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太史,撰写国史、记录周天子和百官举止,草撰周天子的册命;尹伯,位次五官的总执行官;庶常吉士,位次大夫,是最低级的世袭官员。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制度研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也是十分特殊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这个时期的政治制度进行一些研究和分析。

一、统治者的地位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的统治者都是君主。

但是,这些君主的地位和权力有所不同。

在某些国家中,君主拥有很强的权力,可以独断专行。

例如,齐国的君主孟尝君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政治家和军事统帅,他一手掌控齐国的政治和军事事务。

而在其他国家中,君主的地位则相对较弱,需要考虑到大臣和民众的意见。

例如,晋国中有一种制度叫做“三监”,君主必须在内监、外监和中监的监视下才能行事。

二、五等爵制春秋战国时期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那就是五等爵制。

这个制度是根据贵族的家族和地位来确定的。

这五个爵位依次是:公、侯、伯、子、男。

公是最高的爵位,男是最低的爵位。

当一个人被赐予一个爵位时,他可以掌控一个相应等级的封地。

这样,爵位和封地就被联系在了一起,成为政治权力的象征。

三、士族和庶民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被划分为两个阶层:士族和庶民。

士族是指贵族的子弟,他们具有高贵的身份和优越的教育背景。

士族通常都是君主和政治权力的拥有者。

而庶民则是指一般人,身份不高,缺乏政治权力。

庶民没有爵位,无法掌握权力。

但是,春秋战国时期也有一些崇尚“以名为法”的庶民政治家,他们以博学多才和足智多谋闻名于世。

四、官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官制。

但是,这些官制都是基于相同的原则和机构设计的。

官制包括官名、官职和官员,旨在管控政治和经济事务。

官制也是权力层级的一种体现,高级的官员具有更多的权力和责任。

例如,齐国的官制分为“九卿”和“三公”。

九卿负责中央政治事务,三公则掌管军事事务。

五、战争与外交春秋战国时期是非常战争的时期,战争对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战争促进了军事权力的崛起,同时也给了君主更多的政治权力。

对于各个国家来说,外交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联合其他国家和与敌对国家进行谈判,它们可以在外交上达成某种平衡,并保持自己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春秋战国官职

春秋战国官职

春秋战国官职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战国(公元前475年;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发生巨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时期,奴隶制走向没落,封建制逐步确立。

下面由给大家整理了春秋战国官职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春秋官职春秋各国官职一般由世官充任。

春秋时候的世官主要是指世袭爵位,爵位有卿、大夫、士三等,每等又分上、中、下三级。

各国最重要的官职由世官卿担任,所以,“世卿执政”是这一时期官制最突出的特点。

“执政”是总领政务的意思,各国设官不尽相同。

东周王室初期仍设卿士,以后由太宰执政。

楚国初称莫敖〔ao熬〕,后称令尹。

秦国称庶长。

齐国一度称相,管仲就是当时著名的相。

宋国称大尹。

郑国称当国。

吴国称太宰。

晋国称中军将。

这是因为晋文公时候,设立上、中、下三军,各军置将、佐二人,由卿担任,中军将地位最高。

执政代表国君行使权力,是最高政务长官。

执政官又有佐助官,如右卿士有左卿士佐助,右相有左相佐助,太宰有少宰佐助,令尹有左、右尹佐助,当国有听政、少正佐助。

执政官下面设有多种政务官。

有的国仍用西周旧制,设置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官,有的则发生变化。

齐国司徒分锐司徒、辟司徒,都是军职,前者统领作战士兵,后者负责营垒和后勤事务,至于治理民事、管理土田则另外设有大司田。

晋国司马、司空设在三军将、佐之下,司马负责军纪,司空负责修整道路。

此外,又有军尉主管军政,侯庵〔an安〕负责军事情报。

宋国司马称司武,司空称司城。

楚国司马仅次于令尹,是最高武官。

楚国高级官员还有左徒,在王左右出谋划策。

屈原曾做过楚怀王的左徒。

郑国司寇之外又设野司寇,分管都城和都城以外的刑狱诉讼。

而楚国司寇则称司败。

各国往往又设置专管审讯的职位,如东周王室有尉氏,鲁国有士师,齐国有大理,楚国有廷理。

各国负责送往迎来的官吏称行人,唯楚国称连尹。

师、傅、保与史、卜、祝也有变化。

各国一般不设太保,太师、太傅也不执政,只作为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

东周王室的史官有太史、内史,各国不设内史,由太史掌纪事兼领册命。

春秋齐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

春秋齐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

春秋齐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春秋时期,齐国是诸侯国中的一个重要势力,其政治体制因历史背景、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而呈现出独特的特点与演变。

本文将从君主制、官制、法制等方面探讨春秋齐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与演变。

一、君主制:权利与限制共存春秋时期,君主制是诸侯国的基本政治体制。

作为权力的最高源泉,君主权力是不容置疑的,但春秋齐国的君主制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君王的继承制度呈现出多样性。

晏祥之所以能够成为齐宣王的太子,是因为其母将其所生的儿子一一送给宣王,而宣王因为宠信晏姬,选择了晏祥作为继承人。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春秋时期的齐国未形成明确的皇位继承规则,多由君王个人作出决定。

其次,君主权力需要受到泰山盟约的制约。

泰山盟约是诸侯之间签订的约定,规定了各诸侯国间的相互关系,其中规定“诸侯不相攻伐”。

君主权力的行使受到泰山盟约的制约,尤其是在处理外交和军事事务方面,需要得到其他诸侯国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齐国君主的权力需要在官吏和宗室的制约下运作。

春秋时期,齐国的官吏一般由宗室出任,形成了类似封建制度的体系。

虽然君主可以任免重要官吏,但对于权倾一时的宗室或权贵,君主也难以削弱其权力。

二、官制:宗室专政与功臣兴起并存春秋时期,齐国的官制呈现出宗室专政和功臣兴起并存的特点。

宗室专政是指官吏大多由宗室出任,形成了严格的世袭制度。

六卿制度是齐国宗室专政的具体体现,六卿是指司空、司徒、司马、司士、司城、司寇,这些官职一般都由宗室担任。

宗室专政的弊端在于威权过重,导致政治腐败、官吏贪污等问题的出现。

功臣兴起是齐国官制的另一特点。

春秋末期,随着诸侯战争的加剧,许多从战争中崭露头角的将领成为了君主赏赐的对象。

齐国将领陈涉、李兑、田常等先后成为齐国的重要官员,他们代表了从官吏中脱颖而出的新贵阶层,推动了政治制度变革的进程。

三、法制:利民、德治与严刑峻法并行春秋齐国的法制呈现出三重特点:利民、德治与严刑峻法并行。

首先,春秋齐国的法律法规注重利民。

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

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

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中国古代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是一个充满变革和战争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中国出现了多个强大的国家,如秦、楚、魏、赵、韩、齐、燕等,它们之间的政治体制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君主制、官僚制、分封制等方面来探讨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

一、君主制在中国古代战国时期,各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基本上是君主制。

君主制是指一个国家由一个君主统治,君主拥有最高权力,他是国家的最高领导者。

在战国时期,君主的权力是非常大的,他们有权决定国家的政策和军事行动。

君主还有权任命官员、制定法律、征收税收等。

然而,君主的权力也是有限的,他们需要依靠贵族和官僚来管理国家。

二、官僚制在战国时期,官僚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僚制是指国家通过设立官职来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

官僚制的核心是官员,他们是国家的行政领导者,负责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事务。

官员的选拔和任命由君主负责,君主会根据官员的能力和忠诚来任命他们。

官员的职位是有等级的,高级官员拥有更大的权力和特权。

官员的任期一般是有限的,他们需要定期向君主报告工作,并接受君主的监督。

三、分封制在战国时期,中国的政治体制还存在着分封制。

分封制是指君主将国家的领土分封给贵族,贵族成为君主的封臣,负责管理封地。

分封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统治和巩固国家的统一。

贵族在封地上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和土地。

然而,贵族的权力也是受到限制的,他们需要向君主效忠,并遵守君主的法令。

在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中,君主制、官僚制和分封制相互交织,相互作用。

君主制为政治体制提供了统一的领导,官僚制为政治体制提供了行政管理,分封制为政治体制提供了地方管理。

这三种制度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体制,为战国时期的国家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结起来,中国古代战国时期的政治体制是一个充满变革和战争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君主制、官僚制和分封制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制度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萌芽时期。

在这一时期,各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不断,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制度也出现了一系列变革。

一、分封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家制度是分封制度,即天子将国家领土分封给诸侯,诸侯又将自己领土分封给卿大夫来进行管理。

封建制度的迅速发展导致了封建社会产生了诸多社会矛盾,例如各诸侯国之间不断的争斗和贵族等级之间的冲突,但是分封制度的存在又使得封建社会得以保持稳定的状态。

二、官制官制是春秋战国时期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

在这个时期中,各个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官制来维护国家的治安和行政管理。

不同的国家官制的设置也不尽相同,但是可以总结出一个共性点,那就是都有以国君为首的国家大官、中官和地方官以及军队将领等。

这个官制的存在也使得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得以有效地运作。

三、土地分配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土地分配制度是封建社会中的典型制度之一。

在这个时期中,土地的所有权集中在诸侯手中,而最下层的农民则得到较少的土地,从而使得社会等级得到了严格的控制。

这样的土地分配制度也让农民们的生存条件得以一定程度的保障,因为在这个时期中,农民的生产力虽然有些落后,但是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兵制兵制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重要社会制度之一,决定了当时国家的军事实力和国家的统治能力。

在这个时期中,为了保护自身和扩大领土,各个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军队,并采用了不同的兵制来进行组织。

例如秦国采用了鹿钟之战术和聚兵之法,齐国则采用了军制平民化和士兵养老等方式。

这样的兵制也使得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家军事能力得以发挥,同时也加强了国家的统治能力。

五、儒家思想的影响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开始兴盛,对当时社会制度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儒家的思想强调宽容、仁爱、礼仪等美德,这些思想对于封建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制度的进步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这个时期中,儒家思想成为社会思想的主流,影响了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

春秋时期齐国的变革和发展

春秋时期齐国的变革和发展

春秋时期齐国的变革和发展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代,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进步。

而其中,齐国无疑是一个最为突出的例子,在这段时间里,齐国凭借着其创新的思想以及积极的改革和开放,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为后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政治变革在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变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从山东济南出土的《齐星石铭》以及《鲁庄公之铭》可以看出,当时的齐国对于政治地位的争夺非常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齐国王室充分意识到,要想在政治上立足,必须要进行一系列的政治改革。

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废除贵族奢侈浪费的风气,并通过多种手段限制贵族的权力。

同时,在军事和行政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强化中央集权,维护了国家的长期稳定。

二、经济发展在经济方面,齐国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方面。

农业方面,齐国采用了抢种、田租减免等一系列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手工业方面,齐国的制陶业、制铜业、制铁业等都取得了相当大的发展。

而在商业方面,齐国的交通发达,商业繁荣,成为时代重要的商业城市。

三、思想变革在春秋时期,齐国也是哲学和文化领域的重要中心之一。

齐国思想家颜回和韩非子等人提出了“务实、利他、合法”的思想,主张以人为本、以治国平天下为宗旨。

他们的思想在当时获得了普遍的认可,成为了春秋思想的一大重要流派。

四、军事改革在军事方面,齐国采取了有效的军事制度改革,提高了齐国军队的作战能力。

同时,齐国还通过了聚民养士等一系列重要措施,保证了军队的数量和质量。

总体来看,齐国在春秋时期所取得的种种成就与发展,得益于齐国领导层的创新思想和积极的改革策略。

齐国的变革和发展,最后也成为了春秋时期经济、文化繁荣的重要象征之一,对于后世的发展更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行政与军队编制的设置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行政与军队编制的设置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政与军队编制的设置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政与军队编制的设置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制度经历了深刻的变迁。

各诸侯国纷纷实⾏变法,以⾰除原来制度上的弊端。

⾏政制度上,⾸先是郡县制的推⾏。

政府直辖的郡县,代替了贵族世袭的采地。

其次是军民分治等。

地⽅⾏政组织基本上实⾏了“国”、“野”分治制度。

所谓“国”,就是指国都及附近地区;“野”就是指农村。

在国中和野中把居民按什伍制编制起来,各级设官管理。

齐桓公任⽤管仲为相后,为富国强兵,进⼀步健全了“国”、“野”分治制度,在齐国推⾏了“参果伍鄙”制。

国中以五家为轨,设轨长;10轨为⾥,设⾥有司;4⾥为连,设连长;10连为乡,设乡良⼈。

国中为21乡。

轨长、⾥有司、连长、乡良⼈是国中的四级官制。

在野鄙中以30家为⾢,设⾢有司;10⾢为卒,设卒帅;10卒为乡,设乡帅;3乡为县,设县帅;10县为属,设属⼤夫和属正长各⼀⼈。

全国分为五属。

⾢有司、卒帅、乡帅、县帅、属⼤夫和属正长是野中五级职官。

与之相适应的军队编制是轨、⼩戎、卒、旅。

每轨五⼈,由伍轨长率之;每⼩戎50⼈,由⾥有司率之;每卒200⼈,由卒连长率之;每旅2000⼈,由乡良⼈或旅帅率之;每5乡(旅)组成1万⼈称为军,由将军或军帅率之。

将军或军帅⼀般由国君任命的诸侯和夫卿担任。

除农⼠之军外,后来齐国还建⽴了“都兵”制度,在临淄、平陆、阿、即墨(现平度市东南⼀带)、莒这5个⼤的封地建⽴了“五都之兵”。

每都拥有兵卒5000⾄7000⼈,这些兵员属常备军,也称“持戟之⼠”或“五家之兵”,分别由各都⾢⾃⼰征召,⼀般不出国作战,只负责保卫城⾢。

这样,齐国的中央部队,即上、中、下三军有3万精兵,地⽅部队也有2万多⼈。

如战争爆发还可扩⼤征兵数量,战国初年齐国的兵⼒达到21万之多。

齐国还把军队组织与居民⾏政组织合为⼀体。

全国划分为21个乡,其中15个农⼠之乡,6个⼯商之乡。

15个农⼠乡居住着农军户,每乡2000家,计约3万家,每家必须有1⼈当兵。

春秋战国强国的中央集权制度

春秋战国强国的中央集权制度

春秋战国强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强国普遍采用中央集权制度来统一国家。

当时,中央集权制度为各国进行治理提供了模板,在中国历史进程中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

中央集权制度的由来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地理环境复杂,民族分布较多。

在此背景下,现有的封建王国和部落联盟无法实现有效统一。

为了实现国家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各国相继采用了中央集权制度。

二。

几个春秋战国强国的中央集权制度1. 齐国中央集权制度齐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始于齐桓公时期。

在此期间,齐国积极采取中央集权的方式,推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改革。

通过加强中央权力的掌控,齐国成功地建立了一个高效的中央集权政府,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2. 韩国中央集权制度韩国在战国时期采用了中央集权制度。

韩国建立了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推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军事改革。

通过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韩国实现了在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的强大统一。

3. 赵国中央集权制度赵国采用中央集权制度的过程也非常坎坷。

在赵盾统治时期,赵国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确立。

但是在赵宣子、赵武和赵敬子统治时期,赵国中央集权制度遭到了破坏。

在赵惠文王时期,赵国重新恢复了中央集权制度。

在赵惠文王的统治下,赵国的政治稳定,国家力量逐渐增强。

三。

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和意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和运用,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次重要的变革。

中央集权制度为春秋战国当时的各个强国提供了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政治影响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通过强力的中央集权,各国政权得以得到高度统一,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治理。

2.经济影响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经济繁荣。

通过中央权力的加强和统一,各地资源得到了更为合理和有效的配置。

从而推动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3.文化影响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和运用,也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和思想产生重大的影响。

齐国人口制度

齐国人口制度

齐国人口制度
齐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人口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分封制:齐国实行分封制,国家领土被分封给亲属和功臣,这些人成为诸侯。

诸侯统治各自的封地,并向中央政权纳税和履行其他义务。

这种制度有助于加强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同时也激发了诸侯保卫国家、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2. 户籍制度:齐国建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对居民进行登记管理。

户籍制度有助于政府了解人口数量、掌握赋税来源,以及征兵征役。

此外,诸侯国之间的人口流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

3. 世袭制度:齐国的官职和土地分配实行世袭制,官员的职位和封地可以世袭继承。

这种制度使得统治阶层稳定,有利于国家政权的传承。

4. 人口普查:齐国定期进行人口普查,以掌握国家的人口规模和分布情况。

人口普查有助于政府更好地进行资源配置和政策制定。

5. 兵役制度:齐国实行兵役制度,男子到了一定年龄要服兵役。

兵役制度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也可以通过军事训练保持一定的战斗力。

6. 土地制度:齐国土地制度主要包括井田制和私田制。

井田制下,土地为国家所有,分配给农民耕种,农民需交纳一定的赋税。

私田制则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按土地质量、产量征税。

这两种土地制度有助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刺激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齐国的人口制度体现了当时奴隶制社会的特点,侧重于国家对人口的控制和管理。

这些制度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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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官制研究作者:张芹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03期[摘要]有国就有“官”,官制即是官的设置和管理的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官制具有完整的体系、独树一帜,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

本文通过研究齐国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以及官吏的管理制度,来描绘出齐国官制演变发展的历程。

其中包括中央官制的三卿制、五官制;地方官制的国鄙制、采邑制、郡县制;管理制度的选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以期研究和认识齐国官制在先秦时期的地位和对后世的影响。

[关键词]春秋战国;齐国;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官吏管理制度[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16)03—0147—04一、绪论春秋战国时期距离我们已经两千多年,对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历史的研究也数不胜数,特别是在“孔子热”兴起之后,研究的人就更多了。

笔者此文主要研究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官制,通过对前人研究的论文、著作等的查阅,发现对齐国官制的研究虽然也有,但是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研究范围太大,都是放在春秋战国官制研究的前提下,因此,关于齐国的官制也只是断断续续地提一下,篇幅甚少,不够系统;二是把官制研究和经济文化掺杂在一起,并没有作为一个专题来研究。

通过梳理,发现关于齐国的官制研究并没有很大成果。

齐国作为春秋战国时期第一个称霸的诸侯国,必然有其特别的官吏管理制度,这与齐国的盛衰、兴亡紧密相关,又是齐文化所不可缺少的内容。

有鉴于此,此文就把齐国的官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期对后人的研究有所启发。

二、齐国中央官制这里所说的“中央”不是指周天子所统辖的“大中央”,而是指齐国这一诸侯国的“小中央”,因为齐国是周王室的诸侯国,所以齐国的官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效仿中央,因此,“小中央”和“大中央”的官制也有相同之处。

但是,“大中央”的官制变化较小,“小中央”的变化较大,而且由于诸侯国有一定的自主权力,所以齐国与在中央官制设置和周王室是有所不同的。

(一)齐国国君齐国国君在诸侯国内是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周天子的臣子。

《左传·昭公七年》说:“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周天子分封的土地都是周天子的,吃土地上的食物的人难道不是天子的臣民?齐国国君的身份决定了他不仅要治理自己的诸侯国,还有向周天子定期朝见、缴纳贡品,举办重大祭祀活动,陪同周天子征战等义务。

(二)三卿东周的“三卿制”是沿袭西周的“三监制”,《礼记·王制》有记载:“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

”《左传》曰“管伸受下卿之礼”,避天子之二守国、高故也。

明国、高是天子之命卿也。

太公封齐营丘时是侯爵,因此,齐国可以有三个上卿,上卿是除了国君之外,权力最大的官位。

上卿其中两个由周天子任命,不能由分封国国君来任免,齐国在分封时,周天子任命国氏和高氏为齐国的上卿,一方面代天子“监国”,另一方面,在国君不在时,代国君行政,甚至有废、立国君的权力。

剩下的一卿由诸侯国自己任命。

但是,西周时期齐国自己任命的上卿却始终未见姓名,似乎并未使用自己可以任命上卿的权力。

齐国一直没有自己任命上卿,一直处于“三卿缺一”的状态。

齐桓公曾欲封管仲为上卿,但被管仲拒绝了,最后只当了下卿。

有文记载:“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

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

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

’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

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

”春秋后期,现存资料也未见齐国有谁被封为上卿。

(三)相春秋战国时期,齐国首先出现了新的官职:相,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相就是齐国的管仲。

相的地位比上卿低,上卿高子和国子的地位在那时差不多是等同于国君的。

如《国语·齐语》记载,“公帅十一乡,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作内政而寓军令后,全国有三万士兵分为三军,“有中军之鼓,有国子之鼓,有高子之鼓”。

从此段记载可以看出上卿不仅有行政权,还有军权。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之后,周王室失信于诸侯国,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以藩屏周”的格局已经打破,各诸侯国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和政权,争相称霸。

在此政治形势下,各诸侯国就必须重视自己内部官职人员的任命,而不愿意受制于周天子任命的上卿。

因而,相这一职位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和上卿分权,削弱上卿的权利,促使国家发展壮大。

虽然管仲不是上卿,但是他是功臣,齐桓公对他非常重用,关系亲近,且称为仲父,地位不比两个上卿低。

从实践上看,使齐国发展为富国、强国,首霸诸侯,靠的不是两个上卿,而是任相职的管仲以及由他举荐的其他官员。

中央设相,使其成为直接对国君负责的国家总理大臣,中央政权的权力增强了,一方面对世袭的卿大夫的权力是一个削弱,另一方面,为国君减少了直接行政的压力,使其有时间和精力考虑重大的问题。

但是,相的权力过大,特别是在相既掌政权又掌军权的情况下,也时而出现凌驾国君之上,甚至主宰国君废立的现象。

春秋后期,庆封、崔杼任相时,就曾杀君立君,使齐国政局动荡不安;田氏任相主政后,也曾按照自己的需要对国君进行废立。

到战国时期,由于相、将分职,情况就相对平稳。

(四)五官制《管子·侈靡》载:“官礼之司,昭穆之离先后功;器事之治,尊鬼而守故;战事之任,高功而下死;本事,食功而省利;劝臣,上义而不能与小利。

五官者,人争其职,然后君闻。

”从《管子》看出,五官有各种说法,《立政》所述有虞师、司空、司田、乡师、工师,而《小匡》则说此五官则包括行、将、田、理、谏,分别掌管掌外交、军事、农商、司法、监察事宜。

梁启超认为:“大约《立政》篇内泛论制度所当然,《小匡》篇则其时之事实也……当时之中央宫制,必分为五部。

”按照此说法,齐国当时五官制职位与其职务对应的列表见表2。

《立政》《君臣上》《君臣下》《大匡》《小匡》《问》《侈糜》《五行》等篇都提到“五官”,如表2所列五官再加上“相”却有六官,梁启超也不明其原因,用推测的口吻说:“或大谏之职,专在拾遗补缺,不入于五官之数欤?抑乡师分任地方,不入于中央五官之数欤?未能点定,存之俟考。

”我们认为,乡师不入于中央可以定了。

从《管子·小匡》看,管仲请论百官,五官中有大谏而无乡师,则中央官制中无乡师,此证一也。

从《管子·立政》篇看,乡师之下有州长,之上有士师,其不属于中央官制,此证二也。

(五)傅中央官制中还有一种特别的职位,就是“傅”,也称“太傅”,他们的任务是教育国君的儿子,一般没有行政职能。

由于他们是国君信得过的人物,又经常与国君接触,肯定会对国家大政方针产生影响,特别是当他们所教育的国君的儿子继承了君位以后,他们对国家政令的影响就更为突出。

(六)太史齐国中央官制与周王室相同,也设有太史之官,虽然没有五官那样的行政权力,但却是不可或缺的要职。

其职能一是主管发布和收藏政令或说册命;二是如实记录发生的事实,如公元前548年崔杼弑君后他们的表现,就充分说明了他们即使丧失性命也要如实记录的精神。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负责祭祀禳灾的官称太祝或祝,有时也连称祝史。

三、齐国地方官制西周时期,齐国在地方上与周相同,也实行乡遂制,虽然具体情况不清楚,但乡、遂既然是地方行政组织,则必设地方之长官。

(一)国鄙制春秋中期以后,地方实行国鄙制,“国”指国都地区,“鄙”指广大农村地区。

我们从桓管时期三其国而五其鄙的实际操作中,可知齐国的地方官制为两个系统,系统从上到下为:(十连一乡)良人——(四里一连)连长——(十轨一里)有司——(五家一轨)轨长;其鄙的系统从上到下为:(三乡一属)大夫——(十卒一乡)良人——(十邑一卒)卒长——(六轨一邑)有司——(五家一轨)轨长。

由于桓管时期实行军政合一的“寓兵于农”政策,因此,还有军队组织一系,从上而下为(万人一军)帅——(两千人一旅)良人——(两百人一卒)连长——(五十人一小戎)有司——(五人一伍)轨长。

由于是军政合一,所以,军的官制与地方行政官制有统一之处,而且无论地方还是军队,其最高长官都是国君和国、高二卿。

典籍都记载管仲行政改革将国分为二十一乡,但其中部分记载又有不同。

《国语》说“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管子·小匡》说“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十五乡中是否包括农,记载不一。

而《叔夷钟》铭文证明应该包括农,则当以《管子·小匡》记载为是。

除了国、鄙这些属于国君直接统辖的地区,国君所分封的卿大夫还有自己的采邑,也就是说,齐国还实行了采邑制。

(二)采邑制采邑,是国君分封给卿大夫的土地,封地的地租作为卿大夫的俸禄,也称“采地”“食邑”。

当时由于宗法世袭制的关系,从周天子开始,层层进行分封。

天子分封诸侯建国,诸侯分封卿大夫立家,卿大夫也给子孙采地,《礼记·礼运》将此称为“制度”。

既然是“制度”,齐国当然不能例外。

采邑的主人,也就是卿大夫,对上是国君的臣子,在采邑内却是最高统治者。

他们不仅收取封地内的地租,还具有在采邑内任命官吏的权力。

封地内的所有官吏只服从卿大夫的命令而不听命于国君。

同时,卿大夫在采邑内还可以建立自己的军队。

当然,这些军队因为是卿大夫自己养护,也只为卿大夫服务。

对于这种关系,我们从春秋末年齐国卿大夫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君之间的斗争可以看出。

但是,到战国时期,随着国君权力集中的需要,采邑数量逐渐减少,而卿大夫也成为国君的臣子,国君有权对他们进行任免。

(三)都县制到战国时期,齐国在地方上还实行过都县制,都设大夫,县有令长。

从春秋到战国,令周天子头痛的是诸侯坐大,由“礼乐征伐白天子出”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而令诸侯国君头痛的则是大夫势力的增强。

大夫本是国君所封,但是,由于他们的封地是世袭的,而且可以自己设置属官,有自己的武装,便为发展准备了条件。

自春秋中后期开始,他们在相互倾轧中逐渐发展了自己,由参政、干政发展为“陪臣执国命”,掌握国家的大权,主宰国君的废立。

齐国的大夫也是如此,春秋后期,新成长起来的大夫田氏,逐渐战胜、驱逐、消灭国、高、鲍、晏等卿大夫,将齐国政权揽入手中,国君任凭其废立,在位国君只不过是傀儡,并最终代姜氏而有齐国、为齐君。

战国时期的田氏,吸收过去的经验教训,加强了中央政权,削弱了地方政权,由齐威王肃清吏治时杀一县令、赏一县令看,其县令直接由国君任免,大夫似乎已不再有独立的政权和军队,所以,大夫颠覆政权、废立国君的现象再没发生。

这也是官制设置的一大进步,为秦统一天下后加强中央集权提供了经验。

四、齐国官吏的管理制度总的来看,齐国官吏的管理制度是比较健全的,这里我们只略述选任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等四种:(一)选任制度在春秋时期其主要表现为世官制、荐选制和三选制。

世官制就是国君、卿大夫的世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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