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事项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62条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使用土地的 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19
行政许可
集体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审核 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至四十九条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20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36 行政许可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转报
37
行政许可
设置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审 核转报
38 行政确认
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转报
39 行政确认
就业援助对象确认审核转报
40 行政确认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转报
41
行政给付
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审 核转报
子项名称 乡村兽医登记证核发 乡村兽医登记证续展 出栏动物的检疫出证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
63 其他
提议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64 其他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65 其他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和结果备案
66
其他
村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 民约的备案
子项名称
设置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关于印发《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 通知 (吉民发【201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16 行政许可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转报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 的国有土地的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17 行政许可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申请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Hale Waihona Puke 18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八条 《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 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4]16号)
第5页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 72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吉林省村民委员就选举办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
行政处罚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 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 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59 行政裁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
60 行政裁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裁决
61
行政裁决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 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的裁决
62 其他
序 项目类 号别 1 行政许可
2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转报
双辽市乡镇街权责清单
子项名称
设置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转报(实行家庭承 包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转报(实行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八条
《吉林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 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 〕27号),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 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 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办法》(吉民发〔 2012〕19号)
3 行政许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和补发审核转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七条
4 行政许可
承包土地调整审批审核转报
5
行政许可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承包经 营审核转报
6 行政许可
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核转报
7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因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 地的审核转报
25 行政许可
2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审核转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2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21 行政许可
22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核转报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23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13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核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1页
序 项目类 号别
14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设置依据
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的申请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15 行政许可
闲置土地按收回方式处置的申请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初审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辽市城乡临时救助办法(试行)》(双政办 发[2015]119号)
民发[2016]178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序 项目类 号别
54 行政给付
项目名称 医疗救助资金审批及救助金给付审核转报
55 行政给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转报
56 行政给付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转报
57
8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审核转 报
9
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 用地审核转报
10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转报
11 行政许可
设施农用地备案
12 行政许可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辽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5]54号)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6]64号)
第2页
序 项目类 号别 28
行政许可 29
30 行政许可
31 行政许可
32 行政许可
33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审核转报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再生育审批审核转报 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审核转报
34 行政许可
新建、改建乡道用地审核转报
35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行政许可证审核转报
48 行政给付
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转报
49 行政给付
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审核转报
50 行政给付
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审核转报
51 行政给付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核转报
52 行政给付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审核转报
53 行政给付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审核转报
子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初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初审
第4页
设置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 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4]21号)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 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口科技[2011]67号)
设置依据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八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号)第八条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四十三条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七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第3页
序 项目类 号别
项目名称
42 行政给付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审核转报
43 行政给付 44 行政给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审核转报
45
行政给付
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 役人员申请补助审核转报
46
行政给付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老年生活补助审核 转报
47
行政给付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 生活补助审核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62条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使用土地的 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19
行政许可
集体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审核 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至四十九条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20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36 行政许可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转报
37
行政许可
设置乡村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审 核转报
38 行政确认
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转报
39 行政确认
就业援助对象确认审核转报
40 行政确认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转报
41
行政给付
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审 核转报
子项名称 乡村兽医登记证核发 乡村兽医登记证续展 出栏动物的检疫出证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
63 其他
提议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64 其他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65 其他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和结果备案
66
其他
村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 民约的备案
子项名称
设置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关于印发《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 通知 (吉民发【201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16 行政许可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转报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 的国有土地的申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17 行政许可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申请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Hale Waihona Puke 18 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八条 《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 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4]16号)
第5页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 72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吉林省村民委员就选举办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
行政处罚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 的处罚
58
行政处罚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 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59 行政裁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
60 行政裁决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裁决
61
行政裁决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 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的裁决
62 其他
序 项目类 号别 1 行政许可
2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转报
双辽市乡镇街权责清单
子项名称
设置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转报(实行家庭承 包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转报(实行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八条
《吉林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 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 〕27号),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 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 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办法》(吉民发〔 2012〕19号)
3 行政许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和补发审核转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七条
4 行政许可
承包土地调整审批审核转报
5
行政许可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承包经 营审核转报
6 行政许可
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核转报
7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因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 地的审核转报
25 行政许可
2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审核转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2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21 行政许可
22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核转报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23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初审注销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节
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初审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节
13 行政许可
临时用地审核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1页
序 项目类 号别
14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设置依据
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的申请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15 行政许可
闲置土地按收回方式处置的申请收回国有土 地使用权初审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辽市城乡临时救助办法(试行)》(双政办 发[2015]119号)
民发[2016]178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序 项目类 号别
54 行政给付
项目名称 医疗救助资金审批及救助金给付审核转报
55 行政给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核转报
56 行政给付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转报
57
8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审核转 报
9
行政许可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 用地审核转报
10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转报
11 行政许可
设施农用地备案
12 行政许可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辽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5]54号)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双辽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双政办发[2016]64号)
第2页
序 项目类 号别 28
行政许可 29
30 行政许可
31 行政许可
32 行政许可
33 行政许可
项目名称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审核转报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再生育审批审核转报 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审核转报
34 行政许可
新建、改建乡道用地审核转报
35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行政许可证审核转报
48 行政给付
因灾倒损房困难救助审核转报
49 行政给付
孤儿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审核转报
50 行政给付
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审核转报
51 行政给付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核转报
52 行政给付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审核转报
53 行政给付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审核转报
子项名称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初审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初审
第4页
设置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 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4]21号)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 知》(国人口发[2007]78号)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口科技[2011]67号)
设置依据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八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号)第八条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四十三条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七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第3页
序 项目类 号别
项目名称
42 行政给付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审核转报
43 行政给付 44 行政给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审核转报
45
行政给付
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 役人员申请补助审核转报
46
行政给付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老年生活补助审核 转报
47
行政给付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 生活补助审核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