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动火、用火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明火或者明火与电火花结合产生的火焰、火花等。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动火、用火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需要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地方。
二、责任与义务1.单位领导要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3.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动火、用火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
三、动火、用火管理机构设立动火、用火管理机构,具体包括: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组:负责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动火、用火安全培训组: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用火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动火、用火记录组:负责对每次动火、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动火、用火操作规程1.预先准备工作:(1)明确动火、用火作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人员。
(2)检查动火、用火区域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予以清除。
(3)检查动火、用火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故障。
(4)设置警戒标志,告知周边人员注意动火、用火作业。
2.动火、用火操作:(1)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通过无线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发布动火、用火作业指令。
(2)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火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佩戴防滑鞋。
(3)严禁在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吸烟。
(4)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彻底灭火,确保无一丝火星残留。
3.紧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等紧急处理。
五、动火、用火安全检查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组负责,定期进行。
2.检查内容包括:动火、用火作业的准备情况、动火、用火设备的完好情况、动火、用火操作是否按规程进行等。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范文(2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动火、用火管理,确保生产、办公场所的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成第二条本单位应当设立动火、用火管理委员会,负责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动火、用火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巡查人员等,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
第三章动火、用火准备工作第四条动火、用火前,负责动火、用火任务的部门或人员应按照《动火、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向动火、用火管理委员会提出审批申请。
第五条动火、用火审批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动火、用火时间、地点、任务、人员分工、消防准备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必要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图纸、方案等。
第六条动火、用火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动火、用火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动火、用火作业审批证》。
第四章动火、用火作业实施第七条动火、用火作业实施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工作内容、作业环境、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限制外部人员进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器材的完好、易取、易用。
第十条动火、用火作业实施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护,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用火作业实施期间,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手机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
第五章动火、用火安全检查第十二条动火、用火作业实施后,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火源,无滞留的可燃物,无漏气、漏油等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对动火、用火作业的现场、器材、工具等进行检查,并及时报告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动火、用火安全检查记录表》中,并上报动火、用火管理委员会。
第六章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动火、用火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动火、用火权利、暂停工作等。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消防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用火、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用火、动火作业的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消防用火动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班组应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组的消防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火、动火作业管理第六条用火、动火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用火、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用火、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用火、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可燃气体积聚。
第七条动火作业管理: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无火灾、爆炸危险。
2. 动火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八条对从事用火、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 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如火灾的危害、火灾的预防、火灾的扑救等。
3. 用火、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因用火、动火作业不当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消防用火动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防火、动火和用火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对这三个方面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防火制度防火制度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以下是关于防火制度的内容:1、建立完善的消防组织体系,明确消防责任,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进行。
2、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对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制定详细的消防预案,包括组织人员撤离、应急处置等内容,有效的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4、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设立严格的火源管理制度,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
以上是防火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动火制度动火是指在生产或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明火或产生明火的作业活动,以下是关于动火制度的内容:1、明确动火作业的管理责任,由专人负责组织和监督动火作业。
2、动火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消防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无隐患。
3、制定具体的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包括防火措施、使用防护设备等内容,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对动火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他们的动火作业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整改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动火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在动火作业中有效地防范火灾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用火制度用火制度是指在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使用明火的活动,以下是关于用火制度的内容:1、明确用火的管理责任,由专人负责组织和监督用火活动。
2、严格控制明火的使用范围和时间,在易燃物附近禁止使用明火。
3、制定明确的用火操作规程,包括点火、熄火、用火安全措施等内容。
4、加强用火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用火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定期对用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通过以上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用火活动中可能引发的火灾,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防火、动火和用火制度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动火、用火操作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框架:1. 安全责任制度:a. 确立动火、用火安全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b.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c.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火灾风险评估:a. 针对每个动火、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b.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责任和逃生路线。
3. 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a. 建立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规定明确的申请程序;b. 按照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进行审批的分类管理。
4. 动火、用火现场管理:a. 确定专门的动火、用火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和指导作业;b. 设置动火、用火禁止区域,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c. 使用专门的动火、用火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5.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a.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b.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c. 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a.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b. 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加强对动火、用火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全员的安全文化氛围,才能有效确保动火、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一、安全责任制度1.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 确定动火、用火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1.3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各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1.4 建立健全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1.5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保障动火、用火安全管理的需求。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1篇】【第1篇】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动火中应落实措施程序2、范围:适用于公司动火管理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4、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 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附件1 )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 动火证".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 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 动火证".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 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附件2 ),方可进入容器。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动火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动火用火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包括生产、施工、办公和生活等场所。
二、动火用火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是动火用火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动火用火安全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和宣传培训,并对动火作业实施监督检查。
3.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严格遵守动火用火安全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三、动火用火操作规定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前需进行现场检查,清除可燃物,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乱丢烟蒂,防止引发火灾。
4.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火源彻底熄灭并清理现场,方可离开。
四、用火安全措施1. 火源必须与易燃易爆材料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火源靠近易燃物品。
2. 动火作业过程中严禁在易燃区域使用明火,可使用电动焊接设备或其他工具代替。
3. 禁止在有气体泄漏风险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动火作业时需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做好消防演练准备。
五、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时,需设置专人负责监护,如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灭火措施。
2. 如果火灾无法控制,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消防队进行处理。
六、违章处罚1. 对于违反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开除。
2. 对于严重违反制度导致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宣传和培训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全员知晓并做到落实。
2. 对于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八、制度监督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3篇)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为确保公司财产及人身安全,提高公司火灾预防能力,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止火灾发生,特制定本防火、动火、用火制度,以供遵循:一、厂区范围(写字楼除外)全面禁止吸烟及任何可能引起火灾之行为,即车间、仓库及厕所、电房、保安室、厂区外围公共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二、厂区范围电源线路要规范,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厂区使用电热具及接驳插头收听录音机等;因生产需要加接线路,必须经公司批准后由持证上岗电工操作。
三、电线电路不得出现裸线或外皮破损之电线;照明灯不得出现红头灯管,一旦有,须立即更换。
四、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公司所配置一切消防设施,严禁挪用或堵塞消防公共通道或消防器材。
五、因生产需要在厂区须用焊机作业或动用明火时,必须上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经批准并在采取相关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作业,电焊和明火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严禁单人操作;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场地,焊机或气瓶放回规定位置,将并确定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2)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制度,而防火、动火和用火制度则是安全生产中的三个重要方面。
以下是防火、动火和用火制度的主要内容:1. 防火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火灾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责任和组织机构。
-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
- 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 严禁在生产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2. 动火制度:- 制定明确的动火管理制度,规定动火操作流程和要求。
- 动火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区域内没有可燃气体、液体等危险物。
- 动火前需告知周围人员,并采取措施隔离和防止火灾扩散。
- 动火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确保及时发现和应对火灾。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动火、用火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加热、照明、取暖等。
三、动火、用火安全管理1. 动火、用火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 动火、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5.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四、固定动火区的设立与管理1.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离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等不应小于30米。
2.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五、用火证的办理与使用1. 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应办理用火证。
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 用火证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由生产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3. 办理用火证时,应提交动火、用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发放用火证。
六、动火、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1.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加油站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由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动火证,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时,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要严格按照动火证规定的.范围动火,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在加油站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8、加油站若需要动火,应当由站长向上一级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上一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动火作业。
9、在动火作业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加油站内动火。
10、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21.目的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3.1动火类别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机房区域划分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
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
3.3动火原则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2必须要在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
用火管理制度(5篇)
用火管理制度____禁火规定1、____内严禁焚烧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
2、严禁在____范围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从事烧香拜佛等迷信活动。
4、____交易区、地下停车库、仓储区为禁烟区,进入市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5、经营户夜间进入市场周边营业房,禁止使用打火机、蜡烛等明火照明。
动用明火审批程序1、在____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的使用单位、部门和个人施工前都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按规定作业。
2、作业单位办理动火手续审批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单位须加盖公章),随带营业执照、办理人、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的身份证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到____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领取《市场动用明火审批表》。
3、按规定填写审批表,经____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施工。
4、动用明火作业需交纳动火安全保证金壹千元,施工期间未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施工结束后不计息予以退还。
如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动用明火规定1、____营业期间内禁止动火施工(特殊情况需经公司同意)。
2、动火施工前必须做好一批三定(即动火前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配置相应灭火器材及现场公司安全监管人员。
3、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在现场吸烟。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审批内容符合,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
5、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搬走或隔离施工范围内一切可燃性物品。
6、电气焊作业前须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动火危险区域范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施工过程中,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清问题处置妥当后方可继续施工。
9、对未经动火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工具,责令其停止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10、动火作业结束后,双方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应对施工现场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一、引言动火、用火是生产、生活中常见的活动,也是危险性较高的工作环节。
如果在动火、用火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管理,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为了保障使用单位的安全,规范动火、用火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制定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动火、用火的定义和范围1. 动火:指在建筑物、装修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燃气管道维修等作业中,必须使用明火、焊接、切割、热风枪、热熔设备、电气热工具或其他方式产生明火设备的活动。
2. 用火:指使用明火、燃烧设备、热源等进行加热、烘烤、烹调、炒菜、焙烧、生产、实验、制品试验、渗碳、电焊、切割、加热处理等活动。
三、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责任制:明确动火、用火活动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并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
2. 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不同的动火、用火活动,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操作流程和步骤,确保操作人员可以正确地进行操作。
3. 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动火、用火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4. 安全设施设备:根据不同的动火、用火活动,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具、消防栓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5.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的应急组织机构、任务、权限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6. 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动火、用火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1. 动火操作规程(1)动火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燃气管道、电气设备等是否正常,排除泄露和故障隐患。
(2)动火操作:明火操作前应通知周围人员,将易燃物品搬离,确保操作周围的环境安全。
(3)动火后的处理:动火后应将明火熄灭,清理现场,确保无火源和安全隐患。
2. 用火操作规程(1)用火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燃气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应立即修理。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一、目的及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中的防火、动火、用火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和设备。
二、防火管理1. 所有工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灭火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效。
2.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有老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更换维修。
3. 禁止在公共区域和办公室内吸烟,并设立指定吸烟区域,区域内应有合适的烟灭火设备。
4.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有效性,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正常可用,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动火管理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动火作业批准证,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设立明确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3. 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容易燃烧的物品进行转移或防护。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火灾隐患。
四、用火管理1. 灶具和电磁炉等明火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并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进行监督并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 禁止在办公室和仓库等密闭空间内使用明火设备,如有需要应经过安全部门批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使用明火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定,不得随意离开,离开时应将明火熄灭并确保安全。
4. 厨房、餐厅等用火场所应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如油烟净化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等,并定期维护保养。
五、违反制度规定处理对于违反防火、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教育,以确保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制度宣传与培训本单位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向员工宣传防火、动火、用火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制度监督与评估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动火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动火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气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明火、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
三、职责分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动火用火作业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协调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3. 设备组: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部门: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参与作业存在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现场了解和熟悉作业环境。
四、安全操作规程1.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进行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
2.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确认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 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资格证书。
5.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动火用火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动火_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场所、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割、喷灯、高温表面处理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作业。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审批,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第五条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第六条《动火作业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单位或个人;(二)动火作业地点、时间、范围;(三)动火作业内容、方法;(四)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五)作业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动火申请后,应进行现场勘查,对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符合安全要求的,批准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期间,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九条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一)清理作业现场,清除可燃物;(二)设置防火隔离带,隔离易燃易爆物品;(三)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四)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一)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二)保持作业现场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三)定期检查动火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一)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火种;(二)检查设备,消除安全隐患;(三)恢复原状,消除警示标志;(四)上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二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作业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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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一、对商场内部和商场外部(屋顶、距商场地面二米以上的高空、距商场外墙一米以内的区域)的一切动火、用火作业的审批要谨慎并从严控制。
二、特殊情况必须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动火、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有:动火、用火的时间,具体地点(范围)、目的、燃烧成份,并提供作业人员的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及复印件。
三、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及复印件申请必须经商场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申请、审核及审批手续(含有效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备案工作。
四、进场施工前须对动火、用火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动火前须清除作业现场(动火、用火部位周围三米以内区域)的一切可燃、易燃物品;并制定书面防范措施,须在现场配备足量的水和灭火器材。
五、动火、用火中,须定人定点监护到位(监护人在作业点周围三到五米范围内不间断看护),做好明火隔离及防焊渣溅落的防护,及时纠正并制止违章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有绝对权利勒令停工)。
六、动火、用火结束,及时清除现场一切用与动火、用火作业的设备和物资。
七、动火、用火结束后,定点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进行不少于一个小时
的清查、检查,并作出监护及清查检查书面记录存档备查:检查作业现场周围十米以内的区域和动火现场所在楼层的上一层及所有下一层的相对应部位(区域),特别注意有水、电、暖、风及其它管线穿越水平或竖直的墙而存在的孔洞周围的区域,确认有无隐患等。
、所有消防台帐(工作表格,不包括《防火档案》)为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工作记录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所有消防台帐必须使用黑色水笔记录,做到填写详细、书写认真、规范整洁,不得存在缺项、漏记、涂改现象,禁止补记。
三、所有消防台帐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和保管,年终存档备查(相关资料必须按集团公司《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规定的保管期限存档)。
四、其它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中相干规定、要求等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等要求不符的,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相关要求执行;单必须将有关证明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
五、本说明作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内容,在表格的使用和填写过程中如与相关单位实际情况相悖的,以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执行。
六、《防火档案》应根据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规定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无明确规定或未提供标准样本的,由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制订统一格式的建档资料(待发,不齐全部分由各单位补充和完善),各单位应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并报当
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同时报集团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