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员交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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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员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统计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统计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统计员的交接管理工作。
第三章交接流程
1.统计员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并向上级主管进行报告。
2.上级主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并确定交接时间和方式。
3.离职统计员应与接替其工作的新统计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整理。
4.新统计员接替工作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和检查。
第四章交接内容
1.离职统计员应将手中的工作交接给新统计员,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的说明。
2.离职统计员应将自己手中的所有资料、文件、软件等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好相关记录。
3.新统计员应按照离职统计员的交接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的接替。
第五章交接责任
1.离职统计员应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交接,并在离职前对新统计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
指导。
2.新统计员应认真对待离职统计员所留下的工作和资料,准确地接替并保障跟踪、落实相
关工作。
第六章交接记录
1.离职统计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记录,包括工作内容、操作方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2.新统计员接替工作后应对交接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以备后续查证和指导。
第七章交接评估
1.相关部门应对离职统计员和新统计员进行工作交接的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2.相关部门应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对交接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
2.未尽事宜,由主管部门进行解释和补充。
本制度经公司管理部门审核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以上所述即是统计员交接管理制度,希望所有统计员都能严格遵守,做好工作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