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载充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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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9.200
K 85 DB11 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DB11/Z 752—2010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
非车载充电机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electricity supply and assurance for
electric vehicle: off-board charger
2010-10–25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构成 (2)
5 参数 (2)
6 要求 (2)
7 试验方法 (7)
8 标志与标识 (13)
9 安装要求 (14)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电动汽车产业标准化工作组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建议和意见,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嘉昌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公司、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管理中心、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石化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北京电力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起草人:王震坡、孙逢春、刘鹏、陆春。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参与起草人:钟锌章、李永华、刘雪涛、权京华、徐曙东、钱良国、吴尚洁、李丹东、黄彧、彭永伦、刘广航、王晓峰、张建民、王璟琳、孙晓卉、孙璐、罗小英、张磊、曹桂军、王永勤。
电动汽车电能供给与保障技术规范非车载充电机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非车载充电机的基本构成、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标识和安装要求。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非车载充电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 冲击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Fc:振动(正弦)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 2900.1 电工术语基本术语
GB/T 3859.1-1993 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365 电工术语电磁兼容
GB/T 4798.1-2005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第1部分:贮存
GB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826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JB/T 7665-2007 通用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现场测定声强法
QC/T 841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
QC/T 842 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
YD/T 731-2008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3 术语和定义
GB 19596、GB/T 19826、GB/T 2900.1和GB/T 436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车载充电机 off-board 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等可充电的储能系统提供直流电
能的设备。
若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所述充电机为非车载充电机;本标准所述动力蓄电池系统含其他可充电的储能系统。
3.2
充电站 EV charging station
由三台及以上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和(或)交流充电桩组成(至少有一台非车载充电机),可以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和(或)电池更换服务,并能够在充电过程中对充电机、动力蓄电池进行状态监控的场所。
[DB11/Z 728—2010,术语和定义3.1]
4 基本构成
充电机由功率单元、控制单元、计量单元、充电接口、供电接口及人机交互界面等部分组成。
5 参数
5.1 输出电压
充电机的输出电压根据常用动力蓄电池系统电压等级分为五级,输出电压范围与标称输出电压优先值见表1。
表1 充电机输出电压
5.2 输出电流
充电机的输出直流额定电流宜优先采用:10A、20A、30A、60A、100A、120A、200A、400A。
6 要求
6.1 环境条件
6.1.1 工作环境温度
-20℃~+50℃。
6.1.2 相对湿度
5%~95%。
6.1.3 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2000m。
6.1.4 振动和冲击
使用场所的振动和冲击环境不应超过GB/T 4798.1-2005中表6规定的IM3级条件等级。
6.1.5 爆炸与腐蚀
使用场所安全距离内不应有有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不应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介质。
6.2 电源
6.2.1 输入电压
输入电压见表2,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15%。
表2 充电机输入电压要求
6.2.2 输入电压不平衡度
输入电压的不平衡度不应超过5%。
6.2.3 频率
电源频率变化范围不应超过额定工作频率50Hz的2%。
6.3 功能
6.3.1 充电功能
6.3.1.1 充电机应能自动为动力蓄电池系统充电。
6.3.1.2 充电机可手动设定参数为动力蓄电池系统充电。
6.3.2 保护功能
6.3.2.1 连接状态
充电机应与动力蓄电池系统进行连接状态确认,并应在进行电池管理系统和充电机绝缘检查后,启动充电过程。
当充电机检测到与动力蓄电池系统通信不正常时,应停止直流输出并报警提示。
6.3.2.2 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
电源电压超过或低于额定值的15%时,充电机应停止直流输出,并报警提示。
故障排除后,充电机检测电源电压符合充电条件时,应能正常工作。
6.3.2.3 电源缺相防护
当充电机检测到供电电源出现缺相时,应停止直流输出,并报警提示。
故障排除后,充电机检测电源符合充电条件时,应能正常工作。
6.3.2.4 直流输出短路防护
当充电机输出端短接时,应停止直流输出,并报警提示。
故障排除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6.3.2.5 过温防护
充电过程中,充电机的内部温度达到保护设定值时,应自动停机或降功率运行。
当温度恢复正常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6.3.2.6 反接防护
充电机与动力蓄电池系统连接过程中,若正负极反接,启动后充电机应没有直流输出,并报警提示。
故障排除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6.3.2.7 断电重启
充电机输入端断电停机重新通电时,应不能自动启动充电。
人工启动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6.3.2.8 输出限流、限压保护
充电机应具备直流侧的限流、限压保护功能。
6.3.3 低压供电功能
充电机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直流辅助电源,标称电压为12V或24V,低压供电功率不低于50W,纹波系数不应大于1%。
6.3.4 监控功能
6.3.4.1 运行事件记录
充电机的监控单元应能储存不少于100条事件。
充电机故障、报警、充电开始与结束等均应有事件记录。
充电机宜具有保存充电过程曲线的功能,事件记录和曲线记录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6.3.4.2 故障报警
充电机交流输入过/欠压、直流输出过/欠压、充电机过温、充电机监控单元与充电站监控系统通信中断等,应能报警提示,在故障记录界面可查询故障信息。
6.3.4.3 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管理
充电机监控单元应具有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6.3.5 计量功能
充电机宜具有对直流输出电能量进行计量的功能。
6.3.6 人机交互功能
6.3.6.1 手动设定方式
充电机可由操作人员设置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参数。
采用手动设定方式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示信息。
6.3.6.2 显示输出功能
6.3.6.2.1 充电机应显示的信息包括:
a)充电时间、充电电压、充电电流;
b)出现故障时相应的提示信息。
6.3.6.2.2 充电机可显示的信息包括:
a)在手动设定过程中的人工输入信息;
b)电能计量信息;
c)电池管理系统传输给充电机的信息。
6.4 电气性能
6.4.1 启动冲击电流
充电机应具有软启动功能,交流侧的启动冲击电流不应大于设定输出功率所需输入电流的110%。
6.4.2 输出电压误差
输出电压与设定值的相对静态误差不应大于±0.5%。
6.4.3 输出电流误差
6.4.3.1 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大于等于30A时,输出电流与设定值的相对静态误差不应大于±1%。
6.4.3.2 设定的输出直流电流小于30A时,输出电流与设定值的相对静态误差不应大于±0.3A。
6.4.4 稳压精度
6.4.4.1 充电机输出电压在表1规定的1、2级时,稳压精度不应大于±0.5%。
6.4.4.2 充电机输出电压在表1规定的3、4、5级时,稳压精度不应大于±0.2%。
6.4.5 稳流精度
在10%~100%额定电流输出范围内,稳流精度不应大于±1%。
6.4.6 纹波系数
6.4.6.1 充电机输出电压范围在表1规定的1、2级时,电压纹波系数不应大于±0.5%。
6.4.6.2 充电机输出电压范围在表1规定的3、4、5级时,电压纹波系数不应大于±0.2%。
6.4.7 效率和功率因数
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效率不应小于92%,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2。
6.5 电气安全
6.5.1 电气绝缘性能
6.5.1.1 工频耐压
按7.7.1.1进行充电机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6.5.1.2 冲击耐压
按7.7.1.2进行充电机的冲击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6.5.1.3 绝缘电阻
在表3规定的电压条件下,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
表3 绝缘试验的电压等级
6.5.1.4 漏电流
在湿热试验后,用1.1倍额定电压测试漏电流,充电机对地的漏电流不应大于3.5mA。
6.5.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6 电磁兼容
充电机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 19826-2005中5.4的要求。
6.7 接口与通信协议
充电机的充电接口应符合QC/T 841的要求。
产品通信接口应满足现场连接要求,通信协议应符合QC/T 842的要求。
6.8 机械强度
充电机的壳体在运输或承受冲击载荷后,性能和防护等级应没有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应没有受损;不因永久或暂时变形而使带电部分和外壳相接触,不应破坏6.5.1规定的充电机电气绝缘性能。
6.9 耐环境
6.9.1 IP防护等级
6.9.1.1 安装在室内的充电机的IP防护等级应为IP32。
6.9.1.2 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机的IP防护等级应为IP55。
6.9.2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
6.9.3 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机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6.9.4 温升要求
按照7.13进行温升试验时,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应不超过表5中的规定。
表5 充电机各部件极限温升
6.10 噪声
按照7.14进行充电机噪声测试时,测得充电机噪声最大值应不大于60dB。
6.11 可靠性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应小于10000h(置信度为85%)。
6.12 外观质量
6.12.1 充电机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划伤、变形等缺陷,表面涂镀层应均匀。
6.12.2 铭牌、标志安装应端正牢固,字迹清晰。
6.12.3 零部件紧固可靠,无锈蚀、毛刺、裂纹等缺陷和损伤。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7.1.1 试验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7.1.2 仪器仪表
试验中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精度应符合GB/T 19826-2005中6.1.4的要求。
7.1.3 充电机的配置与要求
7.1.3.1 按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使用说明规定的安装方法,连接输入、输出、保护接地等相应的线路。
7.1.3.2 受试充电机温度在通电前应与环境温度平衡。
7.2 环境试验
7.2.1 高温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使充电机工作在满载状态。
高温工作试验应按GB/T 2423.2-2008中“试验Bd: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高温试验—试验样品在升温调节期不通电”的规定进行。
试验中,取高温试验温度为6.1.1规定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为16h。
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注:正常工作是指充电机的充电、通信、显示及各项保护功能都应正常,不允许有功能丧失。
7.2.2 低温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使充电机工作在满载状态。
低温工作试验应按GB/T 2423.1-2008中“试验Ad:散热试验样品温度渐变的低温试验—试验样品在温度开始稳定后通电”的规定进行。
试验中,取低温试验温度为6.1.1规定的最低工作环境温度,试验持续时间为16h。
在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7.2.3 恒定湿热试验
将试验充电机置于恒定湿热试验箱内,试验按GB/T 2423.3规定的方法进行,在温度40℃±2℃,相对湿度为93%±3%的环境下连续试验48h后,充电机在7.1.1规定的正常环境条件下放置2h,试验结束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7.3 保护功能试验
7.3.1 连接状态试验
充电机连接动力蓄电池系统,设置充电机与动力蓄电池系统连接不正确,通电后,充电机不应启动充电过程;在充电过程中断开充电机与负载连接的充电线路,充电机应立即切断直流输出。
设置动力蓄电池系统的绝缘或充电机的绝缘破坏后,充电机不应启动充电过程。
7.3.2 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
调整输入电源电压,使其高于输入电压额定值15%或低于输入电压额定值15%时,检测充电机的状态,测试结果应符合6.3.2.2的要求。
7.3.3 直流输出短路防护试验
在充电机不连接负载的条件下将输出端短接,开启充电机的电源开关,充电机应有报警提示。
试验后,断开短接设备,重新开启充电机的电源开关,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7.3.4 过温防护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关闭冷却系统或人工降低冷却效能,启动充电机工作,充电机应符合6.3.2.5的要求。
7.3.5 反接防护试验
将充电机输出端与动力蓄电池系统正负极反接,启动后充电机应符合6.3.2.6的要求。
7.3.6 断电重启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
切断充电机输入电源重新通电后,充电机不应自动启动充电。
人工启动充电机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7.3.7 输出限流/限压保护试验
7.3.7.1 充电机在恒流状态下运行,当输出电压达到限压整定值时,增加负载电阻值,应能自动限制输出直流电压的增加。
7.3.7.2 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运行,当输出电流达到限流整定值时,减小负载电阻值,应能自动限制直流输出电流的增加。
7.4 低压供电试验
7.4.1 功率测试
按YD/T 731-2008中图1搭建试验电路,在低压输出模块上搭建可调节阻性负载(可满足电压及电流范围的0~100%负载条件)的电路,试验步骤如下:调整输入电压为额定值,高压输出电路中加载额定负载,使充电机在额定功率下运行,调节低压输出模块的负载,使其满载功率运行。
充电机带电稳定运行30 min后,用直流数字电压表测试低压输出模块输出电压,用直流电流测试装置测试低压输出模块输出电流,记录低压输出模块输出电压、输出电流,并根据输出电压、输出电流的乘积计算出输出功率,测试结果符合6.3.3的要求。
7.4.2 纹波系数试验
低压辅助电源输出纹波系数试验方法与7.6.6的规定一致,测试结果符合6.3.3的要求。
7.5 监控功能
7.5.1 运行事件记录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进行工作,完成充电过程后,查询运行事件,应符合6.3.4.1的要求。
充电过程中断开输入电源,充电机重启后,时间记录和曲线记录没有丢失。
7.5.2 故障报警
在交流输入过/欠压、短路、充电机监控单元与充电站监控系统通信中断等试验中,充电机应准确报警,在故障记录界面可查询故障的详细信息,应符合6.3.4.2的要求。
7.5.3 参数整定和操作权限管理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对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进行改变时,充电机应准确提示需要权限的确认,符合6.3.4.3的要求。
7.6 电气性能
7.6.1 启动冲击电流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启动充电机,检测交流侧输入电流,交流侧启动冲击电流应符合6.4.1的要求。
7.6.2 输出电压误差
按充电机输入电源要求连接电源,输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按半载配置,在充电机输出端安装电压测量装置。
调节充电机输出电压,分别以充电机使用说明规定的电压输出范围的上限值、下限值、上限值和下限值的平均值为测试点,测试充电机输出电压误差。
充电机输出电压误差应符合6.4.2的要求。
按公式(1)计算输出电压误差: 00
100%Z Z U Z U U U ξ-=
⨯ .................................. (1) 式中:
ξU ——输出电压误差;
Uz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V ;
Uzo ——输出电压设定值,V 。
7.6.3 输出电流误差 按充电机输入电源要求连接电源,输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按半载配置,在充电机输出端安装电流测量装置。
调节充电机输出电流,分别以充电机使用说明规定的输出电流额定值、额定值的50%为测试点,测试充电机输出电流误差。
充电机输出电流误差应符合6.4.3的要求。
按公式(2)计算输出电流误差: 00
100%Z Z I Z I I I ξ-=
⨯ ................................... (2) 式中:
ξI ——输出电流误差;
Iz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A ;
Izo ——输出电流设定值,A 。
7.6.4 稳压精度 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直流输出电压设定为说明书规定的电压输出范围的上限值、下限值、上限值和下限值的平均值为测试点,交流输入电压在85%~115%额定值内变化,调整负载电流为10%~100%额定
值,分别测量充电机的输出电压,找出上述变化范围内充电机输出电压的极限值U M 。
改变输出直流电压的整定值,重复上述测量。
充电机输出电压稳压精度应符合6.4.4的要求。
按公式(3)计算稳压精度: 100%M Z U Z
U U U δ-=⨯ .................................. (3) 式中:
δU ——稳压精度;
U Z ——充电机输出电压的设定值,V ;
U M ——交流输入电压在规定范围内变化,负载电流在10%~100%额定电流范围内变化,充电机输出的极限值,V 。
7.6.5 稳流精度
充电机在恒流充电状态下,充电电流设定为额定电流值的50%、100%,交流输入电压在85%~115%额定值内变化,调整充电电压在说明书规定的变化范围内变化,分别测量充电电流I Z ,找出上述变化范围内充电电流的极限值I M 。
按公式(4)计算稳流精度。
=100%M Z I Z
I I I δ-⨯ ........................... (4) 式中:
δI ——稳流精度;
I Z ——交流输入电压为额定值且充电电压在调整范围内的中间值时,充电电流测量值,A ;
I M ——充电电流的极限值,A 。
7.6.6 纹波系数
调整输入电压分别为额定值、输入电压的上限值、下限值,改变输出电压为说明书规定值的上、下限,调整负载电流分别为10%~100%额定值,分别测量充电机输出电压和输出电压的交流分量的峰-峰值。
按公式(5)计算充电机的纹波系数,测得的纹波系数最大值应满足6.4.6的规定。
-=输出电压交流分量峰峰值
纹波系数直流输出电压的平均值 (5)
注:实测直流输出电压脉动峰-峰值 = 实测输出电压脉动峰值-实测输出电压脉动谷值。
7.6.7 效率和功率因数试验
在交流电源输入端安装(三相或单相)功率和功率因数测量装置,在输出端安装直流电压和电流测量装置。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
记录交流输入功率表的读数,设置直流输出的电压和电流值使直流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并计算直流输出功率;用功率因数表测量充电机的功率因数。
试验结果应符合6.4.7的要求。
a) 按公式(6)计算效率: 100%Z j
W W η=⨯ (6)
式中:
η——效率;
W z——直流输出功率,kW;
W j——交流输入功率,kW。
b)按公式(7)计算功率因数:
交流输入有功功率
功率因数=
(7)
交流输入视在功率
7.7 电气安全
7.7.1 电气绝缘性能试验
7.7.1.1 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前对充电机的预处理应按照GB/T 3859.1-1993中6.4.1的规定执行。
充电机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7.7.1.2 冲击耐压试验
将冲击电压分别加在充电机各带电回路之间、各带电回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其他电路和外露的导电部分连在一起接地。
按表3规定的试验电压,加3次正极性和3次负极性雷电波冲击电压,每次间隔时间不小于5s。
试验部位在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
7.7.1.3 绝缘电阻试验
使用表3规定的电压等级的兆欧表测定充电机各带电回路之间、各带电回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测试电压加载1min后进行测量,其结果应符合6.5.1.3的要求。
7.7.1.4 漏电流试验
7.7.1.4.1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
在充电机输入端提供1.1倍标称电压时分别测量输入相线、中线与保护地之间的漏电流值。
试验结果应符合6.5.1.4的要求。
7.7.1.4.2 在湿热试验进行后,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
在充电机输入端提供1.1倍标称电压时分别测量输入相线、中线与保护地之间的漏电流值。
试验结果应符合6.5.1.4的要求。
7.7.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用测量工具测量充电机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量结果应符合表4的要求。
7.8 电磁兼容试验
按照GB/T 19826-2005中6.20的规定进行电磁兼容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6的要求。
7.9 接口和通信功能
7.9.1 充电接口
充电接口应按QC/T 841-2010中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符合6.7的要求。
7.9.2 通信接口
充电机的通信接口试验应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结果应符合6.7的要求。
7.10 机械强度
7.10.1 振动试验
按GB/T 2423.10中规定的方法测试充电机的抗机械振动能力。
充电机在包装状态下通过包装底部固定在振动试验机台面上。
试验中,振动频率范围为5Hz~100Hz,加速度10m/s2, 扫频速率0.1oct/min,沿相互垂直的三个轴线分别进行10次扫频循环。
试验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充电机和外包装不应有机械损坏、变形和紧固部位的松动现象。
7.10.2 冲击试验
按GB/T 2423.5中规定的方法测试充电机的抗机械冲击能力。
充电机在包装状态下通过包装底部固定在冲击试验机台面上。
试验中,冲击脉冲采用半正弦形脉冲波形,峰值加速度为150m/s2,持续时间为11ms。
试验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充电机和外包装不应有机械上的损坏、变形和紧固部位的松动现象。
7.11 IP防护试验
7.11.1 防尘试验
7.11.1.1 在室内使用的防护等级为IP32的充电机,按GB 4208-2008中13.2及13.3的规定进行防尘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 4208-2008中表2的要求。
7.11.1.2 在室外使用的防护等级为IP55的充电机,按GB 4208-2008中13.4及13.5的规定进行防尘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 4208-2008中表2的要求。
7.11.2 防水试验
按GB 4208-2008中第14章的规定进行防水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 4208-2008中表3的要求。
7.12 防盐雾试验
按GB/T 2423.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推荐试验持续时间为24h,充电机清洗干燥后在7.1.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2h后,充电机应能正常工作。
7.13 温升试验
充电机连接电阻性负载,并设置在满载状态下工作。
在额定输入电压稳定状态下连续运行时,关好柜门,使各发热元件的温度逐渐上升至稳定。
测得各发热元件的温升不应超过6.9.4的规定。
7.14 噪声测试
按照JB/T 7665-2007规定的噪声测试方法进行充电机的噪声测定,采用高频开关整流技术的充电机按YD/T 731-2008中5.12规定的噪声测定方法进行噪声测试,试验结果应符合6.10的要求。
7.15 外观质量
检测充电机的外表面、铭牌和标志的安装以及零部件的紧固,应符合6.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