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成立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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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成立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成立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22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中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要求,为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实时掌握全省中医药发展状况,为领导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中医医疗监测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为我局所属行业管理决策参谋机构,也是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二级机构,接受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业务指导。

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设在江苏省中医院,我局负责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具体监测工作由江苏省中医院抽调专兼职人员承担。

监测中心由专家组和工作组构成,专家组负责监测方案、监测指标、监测报告和关键技术的审定,工作组负责监测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实施全省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监测、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监测等工作,负责各监测点的人员培训、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

2.向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提供全省的监测数据,并协助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做好有关监测项目的数据收集、审核、统计和上报工作。

3.定期对全省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并及时向我局和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
测中心报送。

4.负责对省内各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作为管理考核的依据。

5.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数据备份方法和工作程序。

三、监测对象
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省及省以上重点中医专科、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其他需要监测的项目。

四、运行保障
1.我局主管监测中心工作,并负责落实中心开办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网络建设及人员培训等)。

2.江苏省中医院负责配备适当人员和提供办公场地和相应的办公条件。

人员的原组织人事关系不变,由医院负责管理。

日常运行经费按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纳入医院年度部门预算管理。

3.监测中心要与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省内各监测点建立联系,完善网络,健全制度。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工作,将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作为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本地区各监测点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

5.各监测点要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确保全省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人员名单
2.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建设步骤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人员名单
主任:
吴坤平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章亚成江苏省中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
孙志广江苏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处长
专家组:
周柏林江苏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副处长
刘玉成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
方佩英无锡市卫生局副局长
俞军徐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丹常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小康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蒋志群南通市卫生局局长
董青连云港卫生局局长助理
蒋艺萍淮安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少颖盐城市卫生局副局长
尹亮扬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孔汉良镇江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陈鼎荣泰州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程崇高宿迁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沈林江苏省中医院院长
王小宁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于勇江苏省第二中医院院长
工作组:
李永刚、戴运良、张建军、沈宫建、王玢琪。

其中李永刚同志为工作组的执行主任,王玢琪同志为专职监测员。

附件2
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建设步骤
第一阶段(2009.3-2009.4):完成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的机构组建、人员配置、设备安装和人员培训,并建立有关规章制度。

同时,积极完成国家指定的专项监测任务。

第二阶段(2009.5):监测中心挂牌成立,正式运行。

制定监测中心工作计划,明确2009年度监测任务,规范和完善监测中心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第三阶段(2009.6-2009.7):初步确定监测范围和监测点,建立监测员队伍,举办监测员培训班,组建全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网络。

第四阶段(2009.8-2009.12):完成国家监测项目,并及时审核上报。

扩大监测范围,扩充监测内容。

建设江苏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中心网页,举办《江苏中医医疗监测简讯》,全面开展各项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工作。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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