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科斯定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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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间过渡形态的产权
① “个人权利是根据等级或层级来界定的”,这“是集权国家 的基本性质”。“这种制度安排是在缺少私人产权的情况下 的一种共同试图降低租金耗费的结果。”
② “在缺少保护产权的制度下,还存在着第二种降低租金耗费 的一般方式。它不是由等级秩序控制的,对资源利用的竞争 是由范围极其广泛的管制和许可证来控制的。……经常的腐 败是与规制和许可证一起存在的。”
制度经济学--科斯定理讲 义
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
Ronald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Ronald Coase. 1960.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Vol.3, No.1, p1-44. October 1960.原载《法律与 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首先是缺少信息,尤其是缺少重要的信息,这类 似于愚民政策。因此,一般的平民百姓不会有替 代现行经济制度的想法。无知产生了很大的危害 。要试图向走在上海街道上的人们解释,提高价 格控制将会增加商品供应的数量,或者说伴随着 价格控制会使他排队的时间成本很高。他总是愿 意将其说成是,他的工资很低将不允许他购买价 格高的商品,而且他的排队时间可以由他的国有 企业的雇佣者提供。甚至是最基本的命题也可能 需要一个很长的教育过程才能使人信服”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在一个理论选择的背景中,解开这个悖论的 答案在于特定的约束,那些限制力是如此地强大 ,以致于我们严重低估了它们。 ”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在过去10年中,中国的发展是最有启发意义的 。他们加强了两种约束,并成为集权得以持续的 原因。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科斯定理中“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 本的双重规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 ,权利的界定可被忽略。”(张五常特别加注:“ 科斯同意我的“多余”的观点。参见科斯(1988) 。”)实际上,由于交易成本可解释为资源利用效 率,权力的结构和交易成本的性质通常是同一枚 硬币的两面;如果我们明确规定了一种条件,就 不需要提到另一种。”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认为:弗兰克·奈特(1924)提出了理论研究中 如何使用假定的问题,奈特的“假定”代表“约束” 的意思。“奈特指出了庀古的两类错误的例子,因为 产权约束并没有被严格地规定。作为约束,产权或交 易成本可能被简单化了以便于分析。”
“将一个产权的状态看做是假定的,这是标准的经济 分析的组成部分。然而,既然产权是决定选择的,那 就会存在一种危险,交易成本约束的基础是不一致或 是冲突的,即引起一种特殊权利结构的交易成本集合 可能与隐含的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分析的交易成本不 一致。”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 ,《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 68页。
张五常所说的“约束条件”,实际上就是产权 约束。因为市场交易的前提就是产权私有,否 则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没有什么可 以拿出来进行交易的。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科斯定理的第二种说法,有时被称作无关 性定理,是从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 (科斯,1960)中引申出来的。其表述如下 :如果产权被明晰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 本为零,那么资源的利用效率与谁拥有产权 无关。这是最流行的有关科斯定理的一种说 法,而且它成了某些争论的主题。”
8. Piggo在《福利经 济学》中的研究
9. 庀古的传统
10. 方法的改变
科斯定理:流行的表述
只要产权界定明晰,在交易成本为零时 ,不管产权的初始归属如何,市场调节 下的自愿交易结果总是帕累托有效的。
科斯定理:施蒂格勒的解释
施蒂格勒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私人成 本和社会成本将会相等。”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的“科斯第一定理”说产权要先于交 换。无疑是说制度是先验地给定的,是外生 的。这与他后面所说的制度是理性人最优化 选择的结果自相矛盾。
而研读科斯(见后)自己的阐述,认为只要 交易成本为零,人们并且允许产权交易,那 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人就必然会经过自 愿和自由的协商达到最优化的资源配置(包 括产权配置)。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
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从中国经验中得到第三种主要经验是,如果一个集权 国家实行了有利于私人财产制度的改革,在这个改革过 程中,与印度制度相联系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个集 权国家,官员得不到什么就绝不会放弃他们的权利。如 果不给他们私人财产,以交换他们手中的权利,当他们 的等级权利在改革的压力下处于危险状态时(张五常, 1989),他们将制造管制和许可证,以抓住贿赂权。 ……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看来,将注定是失败的,因 为对于等级官员来说,存在足够的时间来界定贿赂权, 并将其制度化。”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
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页。
——Cheung, S. N. S(1989) Privatization vs special interests: the experience of China's economic reforms. Cato Journal, 8(3),585-96.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76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至此,我们可以理解张五常所谓的“明晰界 定产权”与“零交易成本”是同义反复了。
实际上,张五常是在假定已经明晰地界定了 产权的情况下,“只需要很少的交易成本” 。
但是,“界定和实施产权的交易成本”实际 上被隐含地假定了。而这种成本“可能是一 个富裕社会所无法承担的。”
——参见:施蒂格勒:《价格理论》,北京 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页。
科斯定理:施蒂格勒的解释
施蒂格勒的解释隐含了产权事先被界定 。这与科斯是不同的,科斯认为产权是 内生的。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当 事人在利益最大化动机下能够调整好产 权的最终配置。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参见——
这样,我们也就明白了,在产权经济学中的 “交易成本”是指“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 ”。这区别于在其他地方关于交易成本的概 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把产权分为三种:
1. “一种是私人产权,具有使用的排他权、收入权,以 及经所有者同意向任何人让渡财产的权利。”
2. “在一系列权利的另一端可能是公共产权……如果财 产被公共持有,通向自由竞争的道路难以出现”。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
——科斯1988年的文献是指“The Firm, the Mrket, and the Law.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认为 ‘公共’ 的产权节省了 界定和实施私人权利的成本,但是与公 共产权相联系的租金耗费意味着另一种 类型的交易成本是很高的。私人产权需 要很少的交易费用,但界定和实施产权 的成本可能是一个富裕社会所无法承担 的。”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9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本的双重规 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权利的界 定可被忽略。”(张五常特别加注:“科斯同意我 的“多余”的观点。参见科斯(1988)。”)实际上 ,由于交易成本可解释为资源利用效率,权力的 结构和交易成本的性质通常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如果我们明确规定了一种条件,就不需要提到 另一种。”
“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 界限,使权利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 移与重新组合。”
——罗纳德·科斯:“联邦通讯委员会”,载科 斯著,《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版,第71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认为,“交易定理归功于埃基沃斯( Edgeworth)和其他人。但是埃基沃斯和他 的同时代人匆忙下了结论,因为他们规定了约 束是不完全的。科斯的贡献在于,充分规定了 约束条件,使交易定理具有可操作性。”“科 斯强有力地说明了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足够低的 交易成本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不管一个政府如何残暴,只要不把它看作是选 择的结果,经济学就不能解释它的存在。 ”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被认为是受约束最大化的 。根据这种假定,任何政府的形成都必然是约束 最大化的结果。”
“令人困惑的是,历史上到处存在着暴政的例子 ,它们的统治是那样的荒唐,从表面上看他们又 是那样的荒诞不经。”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6页。
——Knight, F.H.(1924) Some fallac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social costs. Qua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38(7),582-606.
–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63-79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第一种科斯定理是在科斯1959年“关于联邦 通讯委员会”的论文中出现的:“产权的界 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8页。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 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
——科斯1988年的文献是指“The Firm, the Mrket, and the Law.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科斯定理的第三种表述声称,如果权利能 够被清晰地界定且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帕 累托条件(或经济效率)将能够实现。”“ 如果所有的相关约束完全明确地被规定,帕 累托条件总能被满足。那就是说,除非某些 约束被忽略,否则,经济将会无效率。”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7-78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据此得出产权制度变迁的三种经验:
– “如果私人产权通过暴力被废除或由于规制而残 缺,那么,为了降低租金耗费,某种其他的权利 必须制定出来以弥补这种空白。”
– “从广义上讲,只有三种权利结构为人类所知: 第一种是包括私人产权,……第二种是集权国家 ,在那里不存在私人财产,而权利结构根据等级 或层级来决定。第三种是我把它叫做是“印度综 合症”,贿赂权通过规制和许可证系统化了。”
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 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 联书店出版,1991.
原文导读
目录:
1. 有待分析的问题 2. 问题的相互性 3. 对损害负有责任
的定价制度 4. 对损害不负责任
的定价制度 5. 问题的重新说明
6. 对市场交易成本的 考察
7. 权利的法律界定与 有关经济问题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9-70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的例子:吃快餐的人“将消费到他最后一口 的边际价值是零的那一点。这是一种‘浪费’,因 为生产食物的边际成本将大于他最后一口边际价值 为零的那一点。另一方面,一顿快餐的服务节省了 监督和度量成本,而不去管一个顾客吃多少。…… 如果我们想去解释为什么快餐制度被采用,那么, 监督和度量成本必定会产生,而‘浪费’就会消失 。”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9-70页。
① “个人权利是根据等级或层级来界定的”,这“是集权国家 的基本性质”。“这种制度安排是在缺少私人产权的情况下 的一种共同试图降低租金耗费的结果。”
② “在缺少保护产权的制度下,还存在着第二种降低租金耗费 的一般方式。它不是由等级秩序控制的,对资源利用的竞争 是由范围极其广泛的管制和许可证来控制的。……经常的腐 败是与规制和许可证一起存在的。”
制度经济学--科斯定理讲 义
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
Ronald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Ronald Coase. 1960.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Vol.3, No.1, p1-44. October 1960.原载《法律与 经济学杂志》第3卷(1960年10月)
首先是缺少信息,尤其是缺少重要的信息,这类 似于愚民政策。因此,一般的平民百姓不会有替 代现行经济制度的想法。无知产生了很大的危害 。要试图向走在上海街道上的人们解释,提高价 格控制将会增加商品供应的数量,或者说伴随着 价格控制会使他排队的时间成本很高。他总是愿 意将其说成是,他的工资很低将不允许他购买价 格高的商品,而且他的排队时间可以由他的国有 企业的雇佣者提供。甚至是最基本的命题也可能 需要一个很长的教育过程才能使人信服”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在一个理论选择的背景中,解开这个悖论的 答案在于特定的约束,那些限制力是如此地强大 ,以致于我们严重低估了它们。 ”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在过去10年中,中国的发展是最有启发意义的 。他们加强了两种约束,并成为集权得以持续的 原因。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科斯定理中“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 本的双重规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 ,权利的界定可被忽略。”(张五常特别加注:“ 科斯同意我的“多余”的观点。参见科斯(1988) 。”)实际上,由于交易成本可解释为资源利用效 率,权力的结构和交易成本的性质通常是同一枚 硬币的两面;如果我们明确规定了一种条件,就 不需要提到另一种。”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认为:弗兰克·奈特(1924)提出了理论研究中 如何使用假定的问题,奈特的“假定”代表“约束” 的意思。“奈特指出了庀古的两类错误的例子,因为 产权约束并没有被严格地规定。作为约束,产权或交 易成本可能被简单化了以便于分析。”
“将一个产权的状态看做是假定的,这是标准的经济 分析的组成部分。然而,既然产权是决定选择的,那 就会存在一种危险,交易成本约束的基础是不一致或 是冲突的,即引起一种特殊权利结构的交易成本集合 可能与隐含的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分析的交易成本不 一致。”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 ,《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 68页。
张五常所说的“约束条件”,实际上就是产权 约束。因为市场交易的前提就是产权私有,否 则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没有什么可 以拿出来进行交易的。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科斯定理的第二种说法,有时被称作无关 性定理,是从科斯关于《社会成本》的论文 (科斯,1960)中引申出来的。其表述如下 :如果产权被明晰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 本为零,那么资源的利用效率与谁拥有产权 无关。这是最流行的有关科斯定理的一种说 法,而且它成了某些争论的主题。”
8. Piggo在《福利经 济学》中的研究
9. 庀古的传统
10. 方法的改变
科斯定理:流行的表述
只要产权界定明晰,在交易成本为零时 ,不管产权的初始归属如何,市场调节 下的自愿交易结果总是帕累托有效的。
科斯定理:施蒂格勒的解释
施蒂格勒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私人成 本和社会成本将会相等。”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的“科斯第一定理”说产权要先于交 换。无疑是说制度是先验地给定的,是外生 的。这与他后面所说的制度是理性人最优化 选择的结果自相矛盾。
而研读科斯(见后)自己的阐述,认为只要 交易成本为零,人们并且允许产权交易,那 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人就必然会经过自 愿和自由的协商达到最优化的资源配置(包 括产权配置)。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
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从中国经验中得到第三种主要经验是,如果一个集权 国家实行了有利于私人财产制度的改革,在这个改革过 程中,与印度制度相联系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个集 权国家,官员得不到什么就绝不会放弃他们的权利。如 果不给他们私人财产,以交换他们手中的权利,当他们 的等级权利在改革的压力下处于危险状态时(张五常, 1989),他们将制造管制和许可证,以抓住贿赂权。 ……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看来,将注定是失败的,因 为对于等级官员来说,存在足够的时间来界定贿赂权, 并将其制度化。”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
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9页。
——Cheung, S. N. S(1989) Privatization vs special interests: the experience of China's economic reforms. Cato Journal, 8(3),585-96.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76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至此,我们可以理解张五常所谓的“明晰界 定产权”与“零交易成本”是同义反复了。
实际上,张五常是在假定已经明晰地界定了 产权的情况下,“只需要很少的交易成本” 。
但是,“界定和实施产权的交易成本”实际 上被隐含地假定了。而这种成本“可能是一 个富裕社会所无法承担的。”
——参见:施蒂格勒:《价格理论》,北京 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页。
科斯定理:施蒂格勒的解释
施蒂格勒的解释隐含了产权事先被界定 。这与科斯是不同的,科斯认为产权是 内生的。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当 事人在利益最大化动机下能够调整好产 权的最终配置。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参见——
这样,我们也就明白了,在产权经济学中的 “交易成本”是指“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 ”。这区别于在其他地方关于交易成本的概 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把产权分为三种:
1. “一种是私人产权,具有使用的排他权、收入权,以 及经所有者同意向任何人让渡财产的权利。”
2. “在一系列权利的另一端可能是公共产权……如果财 产被公共持有,通向自由竞争的道路难以出现”。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
——科斯1988年的文献是指“The Firm, the Mrket, and the Law.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认为 ‘公共’ 的产权节省了 界定和实施私人权利的成本,但是与公 共产权相联系的租金耗费意味着另一种 类型的交易成本是很高的。私人产权需 要很少的交易费用,但界定和实施产权 的成本可能是一个富裕社会所无法承担 的。”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9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明晰界定产权和零交易成本的双重规 定是多余的。如果交易成本确实为零,权利的界 定可被忽略。”(张五常特别加注:“科斯同意我 的“多余”的观点。参见科斯(1988)。”)实际上 ,由于交易成本可解释为资源利用效率,权力的 结构和交易成本的性质通常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如果我们明确规定了一种条件,就不需要提到 另一种。”
“法律体系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 界限,使权利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 移与重新组合。”
——罗纳德·科斯:“联邦通讯委员会”,载科 斯著,《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 年版,第71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认为,“交易定理归功于埃基沃斯( Edgeworth)和其他人。但是埃基沃斯和他 的同时代人匆忙下了结论,因为他们规定了约 束是不完全的。科斯的贡献在于,充分规定了 约束条件,使交易定理具有可操作性。”“科 斯强有力地说明了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足够低的 交易成本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不管一个政府如何残暴,只要不把它看作是选 择的结果,经济学就不能解释它的存在。 ”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被认为是受约束最大化的 。根据这种假定,任何政府的形成都必然是约束 最大化的结果。”
“令人困惑的是,历史上到处存在着暴政的例子 ,它们的统治是那样的荒唐,从表面上看他们又 是那样的荒诞不经。”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6页。
——Knight, F.H.(1924) Some fallac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social costs. Qua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38(7),582-606.
–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63-79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第一种科斯定理是在科斯1959年“关于联邦 通讯委员会”的论文中出现的:“产权的界 定是市场交易的必要前提。”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8页。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 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
——科斯1988年的文献是指“The Firm, the Mrket, and the Law.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科斯定理的第三种表述声称,如果权利能 够被清晰地界定且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帕 累托条件(或经济效率)将能够实现。”“ 如果所有的相关约束完全明确地被规定,帕 累托条件总能被满足。那就是说,除非某些 约束被忽略,否则,经济将会无效率。”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等,《契约经济学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7-78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据此得出产权制度变迁的三种经验:
– “如果私人产权通过暴力被废除或由于规制而残 缺,那么,为了降低租金耗费,某种其他的权利 必须制定出来以弥补这种空白。”
– “从广义上讲,只有三种权利结构为人类所知: 第一种是包括私人产权,……第二种是集权国家 ,在那里不存在私人财产,而权利结构根据等级 或层级来决定。第三种是我把它叫做是“印度综 合症”,贿赂权通过规制和许可证系统化了。”
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 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 联书店出版,1991.
原文导读
目录:
1. 有待分析的问题 2. 问题的相互性 3. 对损害负有责任
的定价制度 4. 对损害不负责任
的定价制度 5. 问题的重新说明
6. 对市场交易成本的 考察
7. 权利的法律界定与 有关经济问题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9-70页。
科斯定理:张五常的解释
张五常的例子:吃快餐的人“将消费到他最后一口 的边际价值是零的那一点。这是一种‘浪费’,因 为生产食物的边际成本将大于他最后一口边际价值 为零的那一点。另一方面,一顿快餐的服务节省了 监督和度量成本,而不去管一个顾客吃多少。…… 如果我们想去解释为什么快餐制度被采用,那么, 监督和度量成本必定会产生,而‘浪费’就会消失 。” ——张五常:“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载科斯 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69-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