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柠檬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潼南府发[2018]7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柠檬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正文: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柠檬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潼南府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柑橘(柠檬)等7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链建设,打造全市百亿级柠檬产业核心区,现就加快柠檬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柑橘产业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绿现代农业的有关要求,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柠檬产业园)建设为抓手,以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开发、市场化营销、品牌化培育、创新化支撑、集群化发展、农旅化推进为重点,努力做大做强柠檬产业。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柠檬种植基地面积达到50万亩,年产量达到100万吨;培植亿元级加工企业5家,建成全国柠檬工程技术中心、全国最大的柠檬物流中心、国家柠檬重要出口基地,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打造中国柠檬之都。

三、具体任务
(一)抓好种苗繁育中心建设。

建立一个年产苗300万株的高标准、现代化的柠檬脱毒种苗繁育中心,
完善柠檬种苗三级繁育体系。

(二)打造高标准柠檬基地。

遵循“全程机械化、水肥一体化、管控智能化、品种优良化、绿色有机化”的建设标准,新建柠檬基地20万亩,其中新建500亩以上高标准柠檬园200个以上。

按照标准园的规范改造升级原建柠檬基地10万亩。

(三)建立柠檬工程技术中心。

依托重庆市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西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技术力量,引进院士、博士专家团队,建立“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技术员”的科研教学技术体系,开展柠檬全产业链研究和技术推广培训;制定柠檬种苗生产及检疫等一系列标准,健全柠檬标准化体系,规范柠檬产业链各个环节。

(四)大力培植龙头企业。

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选商活动,吸引一批国际国内顶尖级柠檬加工企业入驻园区;引进柠檬精深加工企业,按照欧盟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准入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到2020年,实现年加工柠檬30万吨,到2025年,年加工能力提升到60万吨。

同时,积极培育与加工企业相配套的大型储运企业,实现仓储自动化、装载机械化、加工配送一体化。

(五)建立健全营销体系。

在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柠檬交易中心和物流中心,完成柠檬销售的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中国柠檬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培育柠檬流通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直接向超市、农贸市场和便利店配送柠檬;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成渝流通产业集聚带建设,全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建潼南对外出口的直通平台;实现潼南柠檬100%无公害、80%绿色,积极发展有机柠檬,潼南柠檬争创农产品地理标志。

(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老柠檬基地的升级改造,原则上从土壤改良、绿色防控做起,配套建设交通和水利设施;新建的柠檬基地,按照《重庆市柠檬百亿级产业链发展核心区规划(2016—2025年)》、《重庆市潼南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规划》的布局和《潼南区柠檬示范园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建设,配套高标准的农业基础设施。

(七)注重农旅融合发展。

突出特色抓农业、围绕农业抓旅游,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到2020年,依托柠檬“四季花、四季果”的特点,打造5处以上“潼南柠檬”观光带,建成以柠檬为主体的乡村旅游示范点10个。

同时,做好柠檬旅游产品研发加工和策划包装,办好中国·重庆潼南国际柠檬节。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

坚持向优势区域集中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原则上以“项目申报”的形式,实行“先建后补”。

对于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内且面积100亩以上者,新建的按1500元/亩、改建的按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对于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外且面积100亩以上者,新建的按每亩1000元/亩、改建的按3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同时,符合条件的新建基地可以优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柠檬基地经营主体优先享受国家和市里的设施农业政策,可以将3%的土地用于设施建设,最多不超过10亩;
实施柠檬种植、柠檬收益国家政策性保险,提高其保费补贴比例。

(二)支持精深加工和储运龙头企业发展。

新入驻工业园区的柠檬加工、储运和科研项目,在企业用地、税费、规费等方面,按照全区工业企业、招商引资、高新技术产业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同时,对于年总产值达到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按区级实得税收的10%、20%安排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支持企业修建冷库、成立冷链物流企业用于储藏和运输鲜果及产品,在业主申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修建储量在1000吨以上冷库的,按库容量每立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支持新型营销主体和品牌建设。

每年培育1—2家有带头作用的营销龙头企业;加强营销大户及经纪人队伍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建立营销大户联合体,扩大规模,提高经营能力。

对年销售柠檬鲜果达到1万吨以上的企业或营销大户联合体,每年给予一次性营销补助10万元;对在网上年销售柠檬鲜果达到2000吨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一次性营销补助10万元;对年出口柠檬鲜果达到2000吨的营销企业,每年给予一次性营销补助10万元;以上营销补助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且不重复享受。

对于被农业部认证机构认定为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名牌农产品(含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和重庆市名牌农产品的,按照《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潼南府发〔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支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从源头抓起,对严格按照《潼南区柠檬标准园种植及管理技术规程》要求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给予适当财政补助。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

对于已经获得农业项目或农业资金支持的种植型经营主体,必须应用质量追溯系统;对于以前未获得农业项目或农业资金支持的经营主体应用质量追溯系统,按照追溯系统设备造价3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建立区级专业技术人员分片驻镇街,镇街技术人员包村、村技术员包重点户的区、镇(街)、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专门从事柠檬技术指导和服务,实行统防统治;同时,大力发展柠檬专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柠檬专业技术社会服务组织购置大型植保机械的,政府给予累计不超过购机50%的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的潼南区柠檬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柠檬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实施、检查督促等工作。

各镇街成立相应的柠檬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充分发挥区柠檬产业协会的作用,大力推进柠檬产业健康发展。

(二)拓宽资金来源,增加多元投入。

财政、发改、农委、水利、交通、林业、商务、国土、经信委、扶贫、环保、旅游、科委、供销合作联社、农业科技园区等部门,要围绕柠檬标准化建园、加工、储运、营销等方面,衔接、申报、审批和实施项目。

区财政局要按照统筹协调、资金整合、部门负责、统一标准、
先建后补的原则,牵头制定资金筹集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整合资金投入到位。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柠檬产业的信贷投放,确保柠檬发展资金需求。

(三)广泛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快发展柠檬产业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区级每年至少举办1―2次大型宣传活动,各镇街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力争人人都成为柠檬宣传的“活名片”,努力营造加快柠檬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要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整合各项资金、任务责任到部门的原则,全力支持柠檬产业发展。

镇街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土地的落实、种植业主的引进、种植基地的建设管理等。

鼓励各镇街联系部门在所联系的镇街建立500亩以上的柠檬示范园。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完善定期督查机制,健全问责制度,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在柠檬产业发展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任务不完成的,严肃追究责任。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把柠檬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实时通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