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总论复习重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管理与评价复习重点

第一章:绪论

土地:指地球表面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同时,土地还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人类活动的成果。

土地资源:指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能为人们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

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

地产:是指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有其物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

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

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一、土地的功能:土地的负载、养育、仓储、提供景观、储蓄和增殖的功能

二、土地的基本特性:

1、土地是自然的产物

2、土地面积的有限性

3、土地位置的固定性

4、土地质量差异的普遍性

5、土地利用的永续性(用养结合)

三、土地、人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1、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2、实现土地、人口、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

3、选择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人口、环境组合运作模式

四、土地管理的容和方法

1、地籍管理

2、土地权属管理

3、土地利用管理

4、土地市场管理

五、土地管理常用的方法:1、行政方法 2、经济方法 3、法律方法 4、技术方法★:人口猛增和耕地锐减是造成粮食和环境两个问题的直接原因。

第三章:土地管理的一般过程

一、政府对土地实施宏观管理的必要性:

1、土地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同时又是稀缺资源

2、公有制土地的存在

3、土地利用外部性的存在

4、土地市场存在失灵现象

二、政府在土地管理管理中的行为模式:

1、保障土地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纠正市场失灵

2、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3、消除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4、协调各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保障土地配置的公平和效率

三、土地管理的目标:

(一)按管理层次的不同:宏观、中观、微观土地管理目标。

(二)按实现时间的幅度:长期、中期、年度土地管理目标。

四、土地管理的主要任务: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努力实现土地,特别是耕地供求的动态平衡。

A、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B、转变用地方式,实行节约、集约用地,制约非农建设用地随意、无序地扩

C、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D、提高土地质量和生产能力,建立土地数量、质量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制度

2、3、4、5、6、

★:国土资源部的组成单位:地矿局、土地局、海洋局、测绘局。

★:政府是土地管理的主体。

第四章:地籍管理★

地籍:指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含图)。地籍管理: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为主要容的综合措施。

全国土地调查: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国城乡各类土地进行的全面调查。

一宗地:指被界址线所封闭的独立权属地段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位。

四至:指相邻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名称及与之为界的永久性明显地物的名称和相互距离。

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耕地。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在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他项权利:填写本宗地使用者或其他单位(个人)在本宗地的使用权或所有权以外的使用土地的限制条件和权利。

土地统计:是利用数字、图表及文字资料,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进行全面、系统的记载、整理和分析的一项管理措施。

权属调查:权属调查一般是以宗地为基本调查对象,调查核实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使用情况等,并进行记录。

(一)地籍管理的主要容:

1、土地调查

2、土地分等定级

3、土地登记

4、土地统计

5、地籍档案管理

(二)土地调查的容: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专项调查。

(三)土地登记的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

(四)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2、2001年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3、2007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权利的客体:指土地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权利主体所拥有或使用的土地。

第五章: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产权: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

土地使用权: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围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

土地征收: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性取得他人的土地且给予合理补偿,他人的土地所有权因此而消灭。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基于特殊情形而使用他人的土地且给予合理的补偿,待使用完毕后,仍将土地归还所有人或使用人。

(一)城市土地国有制逐步建立的方式:1、接管、没收 2、赎买 3、土地征收 4、立法

(二)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土地处分权。

(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1、出让:协议、招标、拍卖

2、转让:出售、交换、赠与、继承

3、出租:

4、抵押:

(四)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

1、主体——任何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客体——国家依法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

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

2、依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依法规定国家征收的土地;

4、依照宪法规定属国家所有的荒山、荒地、林地、草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1、有偿取得方式 2、无偿取得方式

3、依法承包经营取得

4、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