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0]66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抓紧做好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66号二000年七月十日)
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已经陆续下发。
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安排和“三定”方案要求,抓紧做好人员定岗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报送人员定岗工作方案。
人员定岗工作是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凡接到“三定”方案的单位,要尽快制定人员定岗工作方案,报省人事厅审核批复后迅速组织实施;“三定”方案尚未下达的部门,也要及早动手,草拟人员定岗工作方案,积极做好人员定岗各项准备工作。
力争8月中旬各部门人员定岗工作基本结束。
二、大力推行竞争上岗。
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组通字〔1998〕33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强化竞争激励机制。
在机构改革中实施竞争上岗,是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刚性原则,各部门必须积极推行。
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各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其中,副职也可以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人选,有条件的部门,竞争上岗的范围还可以扩大到处级
非领导职位;一般职位可以采用竞争上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人选。
各部门制定定岗方案时必须体现竞争上岗的原则,实施过程中必须明确竞争上岗的职位,检查验收中必须有竞争上岗的内容,否则,人员定岗工作要重新进行。
三、认真执行轮岗回避制度。
在国家公务员中实行轮岗和回避制度,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增强政府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机构改革人员定岗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和任职回避暂行办法,要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00〕22号)要求,凡符合轮岗条件的都要进行轮岗,轮岗数量至少要达到同级职位总数的30%以上;对应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同时要严防新的违反回避规定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这次机构改革力度大、时间紧、要求高,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的指导。
各部门党组(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一把手”要亲自抓。
人员定岗一定要贯彻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用“三讲”精神和“三个代表”要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
要注意了解干部的思想动向,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识大体、顾大局,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机构改革。
要严肃党的纪律,防止个别人借人员定岗搞任人唯亲或借机打击报复,一旦发现要追究领导责任。
对个别拒不接受安排并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人员,也要予以严肃处理。
要妥善处理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确保定岗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严格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力求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各部门人员定岗工作结束后,要写出工作总结,报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协调组,协调组将组织人员检查验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