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软件与外脚手架规范方案结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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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 语
术 语
主节点 : 立杆、纵向水帄杆、横向水帄杆三杆紧 靠的扣接点。
术 语
构配件
扣件:
3.2.2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 m 时, 不得发生破坏。 (7.3.11 2、 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 m ,且不应大于65N· m)
可调托撑: 3.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刚性连墙件形式二:
该形式出自广东省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套 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DBJ1598-2014)6.2.4连墙件设置要求:当采用钢 筋(预埋端)及钢管(扣接端)焊接的组合 连墙件时,预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20mm, 预埋钢筋与钢管双面焊接,焊接长度不应小 于钢筋直径的5倍,连墙件应采用直角扣件 与立杆连接,连墙件抗滑扣件及焊脚尺寸按 计算确定。 。
(强制性条文)
构造要求(连墙件)
构造要求(连墙件)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帄设置, 当不能水帄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 连接。
构造要求(连墙件)
6.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 构造。对高度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 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柔性连墙件(搭设高度24m以下)
构造要求(剪刀撑)
构造要求(剪刀撑)
3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 相交的横向水帄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 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构造要求(剪刀撑)
构造要求(剪刀撑)
6.6.3 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 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 、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 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 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强制性条文)
构造要求(剪刀撑)
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 6.6.2 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 小于4 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 倾角应在45°~60° 之间;
构造要求(剪刀撑)
构造要求(剪刀撑)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 交的横向水帄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 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构造要求(斜梯(施工上人梯))
6.7.3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帄杆下增设纵向支 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应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 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应采用三角木填 顺;
3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 mm ~300mm 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 mm ~30mm。
刚性连墙件形式一:钢管式
刚性连墙件形式一:
防滑扣问题:方案计算中至少要有2个防 滑扣才可通过,但现场因成本原因一般只 用一个扣件,从现场反馈的信息是:申报 省双优示范工地的就按方案做,如果不是 申报省双优的工地就用一个扣件。
刚性连墙件二:钢筋和钢管式
连墙件错误做法
角度斜向上
伸出大于50mm
构造要求(剪刀撑)
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 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3.6 条第二款的规定; (6.3.6 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 列规定: 2 、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 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 个旋转扣件固 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 于100mm。)现场要求采用3个旋转扣件固 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JGJ130-2011
内容: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 规范JGJ130-2011(构造要求)讲解
2、外脚手架方案编制时的注意事项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范JGJ130-2011
修订了钢管的规格。取消Ф51×3.0钢管;为符 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将原标准中Ф48×3.5的脚手架 用钢管改为Ф48.3×3.6mm。 对钢管壁厚的下差限制更严格。将原规定壁厚 下差为0.5mm改为0.36mm。当所用钢管的壁厚 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 行设计计算。(所以方案中要注明采用 Ф48.3×3.6mm钢管,而采用Ф48×3.0mm)
(悬挑钢梁要求采用不少于16号工字钢)
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
6.10.3 用于锚固的U 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 。U 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 楔楔紧。 6.10.4 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 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 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 HPB235 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 ㎜,吊环预埋锚固 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6.10.2)。 (锚固长度 不少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
构造要求(立杆)
6.3.6 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 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 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 不宜小于500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 于步距的1/3 ;
2 、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 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柔性连墙件搭设高度24m以下刚性连墙件搭设高度24m以上?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操作手册中示意图刚性连墙件?佛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中示意图刚性连墙件?佛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中示意图构造要求连墙件形式一构造要求连墙件形式一刚性连墙件形式一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讲解 及 外脚手方案编制注意事项
(强制性条文)
构配件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网用于立网,其构造为:网 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2
密目式安全立网自重标准值不应低于 0.01kN /㎡。
构造要求(纵横水帄杆)
6.2.1 纵向水帄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帄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 跨;
构造要求(纵横水帄杆)
构造要求(端头伸出长度)
构造要求(端头伸出长度)
构造要求(纵横水帄杆)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帄 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强制性条文)
构造要求(立杆)
6.3.1 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 (150*150*8mm的钢垫板)
构造要求(扫地杆)
构造要求(立杆)
构造要求(立杆)
6.3.7脚手架 立杆顶端栏 杆宜高出女 儿墙上端1m, 宜高出檐口 上端1.5m。
构造要求(连墙件)
6.4.1 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 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2 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 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4.2 的规定。
刚性连墙件(搭设高度24m以上)
《广东 省建筑施 工安全检 查标准操 作手册》 中示意图
刚性连墙件
《佛山市建 筑工程施工 安全标准化 图集》中示 意图
刚性连墙件
《佛山市建 筑工程施工 安全标准化 图集》中示 意图
构造要求(连墙件形式一)
构造要求(连墙件形式一)
刚性连墙件形式一:钢管式
构造要求(连墙件)
构造要求(连墙件)
方案编制时连墙件设置的要求: 建筑物层高5米以下:外脚手架搭设 高度在50米以下的按每层三跨设置;50米 以上的按每层两跨设置;100米以上的按 每层一跨设置。
(注:如层高5米以上的,要求搭设高度50米 以下按每层两跨设置,50米以上按每层一跨 设置)
构造要求(连墙件)
(强制性条文)
构造要求(扫地杆)
构造要求(扫地杆错误做法)
构造要求(扫地杆错误做法)
构造要求(立杆)
6.3.4 单、双排脚手架底层步距均不应大 于2m。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 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 用对接扣件连接。
(强制性条文)
(外脚手架一般无违反这个规定,但在 模板支顶有出现过违反这个规定的现象)
2 、纵向水帄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纵向水帄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帄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 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 1/3; 2)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 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帄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构造要求(斜梯(施工上人梯))
6.7.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道应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 ;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3、 拐弯处应设置帄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
4 、斜道两侧及帄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 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
6.10.5 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 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 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 2 个(对)及以上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 梁板固定,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 、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 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图6.10.51、6.10.5-2、6.10.5-3)。
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 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帄杆处开始设 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 靠措施固定;
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 矩形布置。
构造要求(连墙件)
构造要求(连墙件)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 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 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构造要求(型钢悬挑脚手架)
6.10.1 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
6.10.2 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 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 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 型钢悬挑梁的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 宜小于16 ㎜(图6.10.2)。
构造要求(横向斜撑)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 置横向斜撑。 (强制性条文)
(开口处(如人货梯卸料帄台的位置) 要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之字撑))
构造要求(横向斜撑)
开口端设置 “斜撑”
构造要求(横向斜撑)
构造要求(斜梯(施工上人梯))
6.7.1 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 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 、高度不大于6m 的脚手架,宜采用一 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6m 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 型斜道。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 底端不大于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 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 杆下方的立杆上。
错误做法:横向扫地杆在纵向扫地 杆之上。
扫地杆设置位置正确做法:
构造要求(扫地杆)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 ,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 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 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 于500mm(图6.3.3)。
刚性连墙件形式二:
由于省和国家的专家检查时认为这种形 式不属于刚性连结,所以现场是否可以用 一直有争议,连各区的安监员也不能明确 ,现在的共识是:申报省双优示范工地的 就不用这种形式,如果不是申报省双优的 工地可以使用。
刚性连墙件:抱柱式
构造要求(连墙件)
6.4.7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 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 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 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º ~60º 之间;连接点中 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 在连墙件搭设后再拆除。 6.4.8 架高超过40m 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 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佛山地区基本上无论外脚手架搭设高度多少都 要求剪刀撑连续设置。
பைடு நூலகம்
构造要求(横向斜撑)
6.6.4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 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 6.5.2 条第2 款的规定; 2 、高度在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 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 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 ,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 跨 距设置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