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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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矿的实际,现制定×× 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2、本预案合用范围
本预案系专项用于××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案。
合用于×× 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影响安全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矿位于矿区的西部,年月日建成投产。
井田面积km²,工业储量亿吨,截止2022年底,可采储量亿吨,服务年限80年。
2.1、通风系统情况
矿井采用分区抽出式通风。
矿井总进风量为 m³/min,矿井总回风量 m³/min,有效风量 m³/min,有效风量率93%。
2.2、抽采瓦斯系统情况
地面建有3座瓦斯抽采泵站, 1#抽采泵站安装3台2BEC—62型水环式真空泵,一用两备,担负井下南翼、北翼低负压瓦斯抽采;2# 抽采泵站安装4台2BEC—80型水环式真空泵,两用两备,分别担负南翼、北翼高负压瓦斯抽采; 3#抽采泵站安装4台2BEC—87型水环式真空泵。
2.3、煤与瓦斯突出情况
经重庆煤科院鉴定,××矿 6#、8#、9#煤层均为突出煤层。
× ×矿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认真开展区域和局部两个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
补充的原则,并保证各采、掘工面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3.1 事故类型
煤与瓦斯突出是瓦斯动力和煤岩层应力的释放而产生的一种以蓦地、急剧、伴有大量的煤与瓦斯突出为特征的动力现象,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有: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压出、煤与瓦斯倾出等。
3.2 危害程度分析
煤与瓦斯突出是指煤矿地下采掘过程中,由于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在很短期 (数分钟)内,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甲烷、二氧化碳)由煤体或者岩体向采掘工作空间蓦地喷出的异常动力现象。
它表现出来的危害主要包括:
(1)煤与瓦斯突出使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在蓦地间充满大量的高浓度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可能诱发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继发性灾害事故。
(2)突出造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可以摧毁支架,破坏巷道、设施、设备。
(3)瞬间突出的瓦斯、碎煤(岩)流能破坏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或者短时逆转。
(4)突出的煤炭使巷道阻塞,生产系统受到破坏,巷道通风阻力增大,甚至造成矿井停产。
根据《××矿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可知,××矿各采掘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受采掘活动影响,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重大安全风险等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破坏和影响矿井采掘工作面、采区以至整个矿井系统、巷道、
设备和设施等。
4
煤矿应急救援是指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火灾、水灾和冒顶等非常紧急重大事故时,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
(1)以人为本,救人优先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即将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和采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人员,并迅速组织进行救治。
(2)自救互救原则。
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尽可能地开展自救互救,减少伤亡。
(3)救援人员安全第一原则。
在排险救援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常务副总指挥: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其它副矿长(副书记) 、工会主席、救护大队队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安监处副处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地测防治水科科长、供应科科长、开掘组组长、运输区区长、机电科科长、通风区区长、防突科科长、抽采区区长、党政办主任、财务科科长、劳资科科长、宣传部部长、工会副主席、保卫科科长、后勤服务中心经理、膳食部部长、卫计科科长、技术创新办公室主任、屯兰分院院长
5.1.2 常设办公室(指挥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5.1.3 指挥部人员职责:
总指挥:全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灾害的救灾方案。
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救援方案、应急决策,协调组织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制定救援方案,按分管权限,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救援行动,并及时将救援过程和结果报告总指挥。
成员:根据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某一
方面的救援工作。
5.2、指挥部下设救援组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物资保障组、机电运行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导组、事故善后处理组。
5.2.1 抢险救灾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运输副总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救护大队队长
组员:救护队队员和现场人员
主要职责: 根据矿井事故现场情况,判断事故危害程度、事故可
能扩大范围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包括组织抢险队
伍、抢险设备、受灾人员运输和避灾撤离等。
5.2.2 物资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矿长
副组长:供应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组员:机电科、供应科、财务科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
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2.3 机电运行保障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
组员:机电科、通风区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人员做好主通风机、副立井提升等大型设备的运行保障工作,按照指挥部指令切断井下相关电源和保障所需设备正常运转。
5.2.3 技术保障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专业副总
组员:通风区、防突科、抽采区、生产技术科、地测防治水科、计算机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相关单位提供救援现场矿井通风、抽采系统图、瓦斯地质图、监控系统图及避灾路线图、井下现场通风瓦斯情况;
计算机中心负责根据人员定位系统统计盘区人员定位情况;地测防治水科提供矿井事故盘区采、掘平面图;负责抢险救灾过程及恢复阶段的技术保障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机电科负责人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切断相关电源和保证所需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5.2.4 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矿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卫计科长
组员:医院的医护人员、卫计科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协同上级卫生部门派来的医疗队进行防疫救护工作,并解决救灾急需药品及器械供应,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
它工作任务。
5.2.5 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保卫科科长
组员:保卫科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矿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负责交通管制、救灾物资、矿区内要害部位的保卫、防火、防盗等的工作,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进行抢险救灾。
5.2.6 宣传报导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宣传部部长
组员:宣传部
主要职责: 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警戒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发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2.7 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劳资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组员:劳资科、财务科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伤员、遇难人员家庭
情况并通知其亲属。
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
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3、抢险救灾人员岗位责任制
5.3.1 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执行应急救援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5.3.2 常务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5.3.2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制定救援方案,按分管权限,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救援行动。
5.3.3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 ,准确、快速地
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现场处置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
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
不断采集和处理事故
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
结集待命,下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3.4 救护大队负责人
参预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完成指挥部下达的救援工作任务。
5.3.5 防突科负责人
根据井下情况,提供相关防突数据、图纸,提供井下压风自救系
统及避难硐室的位置,提浮现场避灾建议。
5.3.6 通风区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资料、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负责应急工程处置和应急措施编制 ,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执行应急通风工程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
5.3.7 保卫科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矿井的地面秩序和治安。
5.3.8 安监处负责人
负责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工作 ,协调并参预事故的应急救援 ,参
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
5.3.9 供应科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根据指挥部命令切断相关电源和保证所需电气设备能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5.3.11 地测防治水科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
5.3.12 生产技术科负责人
负责提供灾难区域的巷道设计及实际施工情况。
5.3.13 医院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
5.3.14 技术创新办公室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5.3.15 矿工会和劳资科负责人
负责井下人员定位情况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3.16 宣传部负责人
负责做好宣传报导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通报事故抢险发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3.17 财务科负责人
负责提供应急处置资金保障,统计分析事故经济损失。
5.3.18 党政办负责人
负责抢险车辆的保障,负责地面人员的接送。
5.3.19 开掘组负责人
协调并参预事故的应急救援,提供并统计井下人员的相关信息情况。
5.3.20 后勤服务中心和膳食部负责人
负责抢险救灾的后勤工作,为抢险救灾做好有利保障工作。
负责协助医疗救护组对伤员的救护和运转工作。
5.3.22 抽采区负责人
负责抽采系统的抢险、恢复工作。
6.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措施
6.1.1 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
防突科加强防治突出的
管理、技术指导和防治突出技术的推广应用,编制年度防治突出计划,检查防治突出工作的执行情况,掌握有关突出动态,并制定防突措施。
6.1.2 工作面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应当掌握煤与瓦斯
突出预兆。
发现突出预兆时,必须住手作业,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相关现场作业人员住手作业,停电撤人。
6.1.3 加强瓦斯地质工作,研究煤层地质构造与突出的关系,绘
制瓦斯地质图,加强预测预报工作,防止采掘时误入突出危(wei)
险区。
6.1.4 加强矿井通风工作,建立独立通风系统,采用分区通风,
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的串联通风。
6.1.5 加强防治突出的科研工作,对防治突出的先进技术积极研
究和推广。
6.1.6 认真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各项防突措施,
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区域防突工作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6.1.7 矿井巷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者非突出煤层中;
(2)煤层巷道应可能布置在卸压范围内;
(3)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应尽可能减少;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
(6)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程量应尽可能减少;
(7)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6.2、预警行动
6.2.1 井下作业地点发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现场人员必须立
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汇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调度员通
知矿相关业务科室,组织查明原因。
6.2.2 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度室接到事故警报后,通
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避灾路线撤退,并即将启动××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即将向矿长汇报,根据情况
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预警警报。
7.1、通讯联络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电话:。
7.2、报告程序(1)突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
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即将按照避灾
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上报生产调度指挥中心。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接
到突出事故汇报后,即将通过电话将事故概况向矿长和值班矿长汇报,并通过电话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2) 若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填
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
机构,情况紧急时应先使用电话快报。
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好治安秩序工作。
8.1、响应分级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后果, ××矿煤与瓦斯突
出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级别为一级应急响应。
8.2 响应程序
8.2.1 发生(发现)事故及事故险情,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停
止作业,按避灾路线撤出,选择安全的地点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事故现场情况。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接到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通知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避灾路线撤退,并立
即启动××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8.2.2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接警后,完整、准确记录告警信息,立
即按电话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矿长),通知应急指挥机构其
它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调度室集中,不断核实和统计现场灾情变化,补充灾难信息报告。
8.2.3 接警和报告过程中,调度室要密切监视灾情变化,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的性质、范围和伤亡人数。
8.2.4 根据事故响应级别,总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正式启动和运转。
指挥部办公室整理事故资料、图纸,事故区域情况等相关资料,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确保矿井系统稳定及井下不存在危(wei)险因素的情况下救护队先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和人员救治。
8.2.5 总指挥组织对事故灾害进行初步评估,研究、决策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积极展开应急资源调配、人员施救、工程抢险、现场管理、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医疗服务、善后处置等项工作。
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或者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增援请求。
8.2.6 指挥部随时跟踪事态发展,及时评估灾情信息。
如灾情发生巨大变化难于控制、救援难度增大、遇险遇难人数增加,或者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可能浮现因措施不当、情况判断不许而造成事故扩大、乃至发生二次事故时,执行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8.3 扩大应急
当事故范围较大,本矿救援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请求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增加救援力量,加大救援人力、物力,保证救援有效开展。
9.1、自救互救
9.1.1 在采煤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
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外撤。
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者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
9.1.2 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工作面发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时,必须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风门之外,之后把防突风门关好,然后继
续外撤。
如自救器发生故障或者佩用自救器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出途中到避难所或者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等待救援队
援救。
9.2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的自救与互救措施
9.2.1 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即将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
并迅速沿进风侧外撤。
9.2.2 受灾区域队组负责人即将组织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并
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9.2.3 人员在难以撤离等待救援时,可就近打开压风自救或者压
风管路,呼吸新鲜空气,也可以到就近的挪移救生舱或者避难硐室内
等待救援。
9.2.4 突出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果断采取灾区和受影响区如
何断电、如何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等有效措施,同时安排受灾人员按
防突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9.2.5 发生突出事故时,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
弄清矿井通
风系统破坏情况,不得随意停风或者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如果通风系统和设施破坏,应设置暂时风障、风门,安装局部风机
恢复通风,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 50m 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一切火源,严禁一切车辆进入警戒区。
9.2.6 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
回风侧的阻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
9.2.7 要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防止扩大伤亡,必要
时撤出救灾人员。
9.2.8 救护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矿山救护规程》
的规定和突出事故处理的行为原则。
应特殊观察有无火源存在,在工
作中要特殊注意不得产生碰撞火花或者其他电源火花,尽快恢复通风,消除爆炸危(wei)险,同时要时刻注意防止再次突出,造成自身伤亡。
10.1 佩戴自救器时的注意事项
10.1.1 佩戴者在使用时,应首先打开上盖,捋顺气囊,然后迅 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打开氧气瓶开关,压补气压板补气,气囊 充满后夹好鼻夹。
10.1.2 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夹夹好,不漏 气,绝不可以从嘴中拿出口具说话,需要联络可以打手势。
10.1.3 撤离时,不要惊慌,要匀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10.1.4 要清晰记住避灾路线。
10.2 现场自救与互救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对窒息(呼吸道彻底堵 塞)或者心跳、呼吸刚住手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 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10.3 采取救援对策或者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电器设备、矿灯的 开启使用。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物资与装备明细表
存放地点 供应科科长
机电科矿灯房 机电科矿灯房
通风区仪器房 测定器
名称
下井工衣
矿灯
自救器
多参数气体 管理部门
供应科
机电科
机电科
通风区
数量
200 套
300 盏
300 个
50 个
机电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通风区区长
KL4LM(B)
ZYX-45
CD4 用途
救灾
救灾
救灾
救灾 序号
1
供应科库房
2
3
4
负责人 型号
5 灭火器各种规格共150 个保卫科库房救灾保卫科保卫科科长
6 局部通风机FBDNO6.3/2*30KW 2 台机电科库房通风机电科机电科科长
7 局部通风机FBDNO8/2*55KW 2 台机电科库房通风机电科机电科科长
8 风筒Ф1000 1000 米通风区仓库通风通风区通风区区长
9 风筒Ф800 1000 米通风区仓库通风通风区通风区区长
10 开关QBZ — 200 5 台供应科库房供电供应科供应科科长
11 开关QBZ — 120 5 台供应科库房供电供应科供应科科长
12 电缆各种型号各1000 米供应科库房供电供应科供应科科长
13 洋镐100 把供应科库房救灾供应科供应科科长
14 铁锹200 把供应科库房救灾供应科供应科科长
15 编织袋1000 条供应科库房救灾供应科供应科科长
16 板材各种规格共150 平方米井下消防库救灾通风区通风区区长
17 担架 5 副屯兰分院急救屯兰分院屯兰分院院长
18 夹板10 副屯兰分院急救屯兰分院屯兰分院院长
19 救护车 1 辆屯兰分院急救屯兰分院屯兰分院院长
20 氧气瓶10 瓶屯兰分院急救屯兰分院屯兰分院院长
21 急救箱 5 箱屯兰分院急救屯兰分院屯兰分院院长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避灾路线图
矿长
党委书记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多经副矿长
经营副矿长
纪委书记
后勤副矿长
采煤副总工程师开掘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生产调度指挥主任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运输副总工程师地质副总工程师生产科长
防突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安监副处长
党政办主任
屯兰分院院长
保卫科科长
劳资科科长
外维队队长
监控队队长
内维队队长
小车队队长
运输区区长
供应科科长
组干科科长
工会副主席
财务科科长
后勤服务中心经理卫计科科长
通风区区长
抽采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