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诚信原则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证必需严格遵守,告知只要实质上正确即可。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弃权 指保险双方放弃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可以享受的权利。 两个条件: (Ⅰ)保险人必须知道权利的存在; “保险人若不知道投保人违背义务,可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 (Ⅱ)保险人必须有明示和默示弃权的意思。 如:投保未按期缴纳保险费,或违背其他义务,获得解除权;但继续收取逾期未交的保险费,表示继续维持合 同效力,抛弃了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保险代理人知道投保车辆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一)最大诚信原则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重
要事实,不隐瞒、不虚报、漏报或欺诈,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内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禁止反言案例:保险代理人强揽生意
2、告知形式 无限告知: 法律和保险人对告知的 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投保费必须主动将保险标的的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
询问告知(主观告知): 投保方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 一般:将询问的问题写在投保单上,要求投保人填写保险单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规定: 采取合理方式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投保方的要求给予解释。 保险人通常将免责条款放在投保单显著位置,或用彩图、字号不同来显著区别。 投保人在投保单底部签字,表示看过并同意。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2008年初,某城镇的王某买来一辆长安面包车跑客运,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同年2月, 王某到保险公司以家庭自用车名义,为长安面包车购买了1年的保险。同年12月2日下午,王驾面包车装载13 人从城镇开往赵庄乡,因操作不当,翻到河沟中致1人死亡,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共对 死伤人员给予了9万余元的赔偿,并要求保险公司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协议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则以车辆改变 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由于协商未果,王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某公司将一辆办公用的雷克萨斯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该车平 时由张某驾驶,并负责日常保养和维护。 一日,张某亲戚赵某向其借车用作迎亲,张某碍于情面,在未征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把公交车私自借给 了赵某,并叮嘱一定注意安全。不想赵某却因驾驶技术不熟练而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成重伤, 车辆严重损毁,且被交警暂扣。张某知道再也无法向单位隐瞒,便向领导交代了实情。单位领导十分生 气,狠狠地批评了他,但又想到单位办公车辆需要经常使用,现在被交警扣车,非常不便,为尽快将车 取回。便急忙向保险公司报案。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利于事故的快速处理。但 保险公司在得知真相后,拒赔。
案例: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保证概念 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双方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承诺。 违反保证,有权拒保或解除合同。
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约定条件满足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给付义务。 投保人:按时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定期保养维护,
标的发生损失后及时进行抢救,标的出现后维护现场, 或配合保险人员或有关部门调查。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告知内容: 保险人: 合同订立时主动说明条款内容,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 说明费率档次选择,保险费用交付。 其他影戏投保人做投保决定的 重要事实。
保险法24条规定:对不属于赔偿义务的索赔要求,在理赔阶段,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来履行告知义务,说明原因,时间在核定之日起的3日内。
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用途、车辆技术条件、结构驾驶员驾驶习惯、行驶区域、 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者的姓名、年龄、
驾龄、肇事记录等)
合同订立后,危险程度增加,应通知保险人。 重复保险,应将重复保险的相关情况告知。 转让时应告知,同意承保后再变更保险合同。 案例: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 来源 海上保险 意大利:欧洲 东方的海上交通贸易枢纽
2 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投保人:保险标的的信息广泛负责,清楚风险程度 保险人:远离保险标的信息,难以实地查勘,根据投保人告知信息决定能否承保、承保方式、承保费率 保险人:条款专业性、复杂性,难以理解、掌握,投保人根据保险人提供的条款说明是否投保、及其险种。 案例:营运车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
宋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前三次事故办理赔偿事宜时,已经知道车主变更的事实,虽然没有对保险合同进行书面 变更,但前几次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已表明双方存在的事实上的保险合同关系,故起诉要求赔偿本次事故。
[思考] 1. 2. 3.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法院如何处理: 从本案中我们得到哪些经验和教训?
19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后来,一辆出租车更换驾驶员不久,就出现保险事故,出租车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核赔部门发现该车 未遵守固定驾驶员的合同条件,遂拒赔,引发诉讼,保险公司败诉。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宋女士于2007年9月14日从张先生处购买富康车一辆,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该车由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 保。保险期限: 2007年11月16日, 2月9日,12月27日,该车三次出险,该女士均拿张先生身份证办理了保险 赔偿 事宜。2008年4月8日,该车再次出险,保险公司接受索赔申请后,以宋女士未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为 由拒绝赔偿。
(3)保证与告知区别
保证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内容,除了默示保证外,均列入合同。 告知是合同订立前,双发作的陈述,是一种先于合同的义务;告知一旦钉入合同,便转化为保证。
保证目的是控制风险; 告知目的正确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和损失程度。
保证在法律上认为只要违反,都有导致合同被解除的 法律后果; 告知需要保险人证明其确实重要,才能成为合同被解除的 依据。
(4)保险合同的射悻性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赔偿金,承担风险不确定性,一旦发生,赔偿额远
远超过保费,甚至数十倍。 对单个保险合同而言,责任大于保费,若不诚信,必然超过保险人预计的保险事故,增加保险赔款,保险人无
法持续经营。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告知、保证、弃权、禁止反言 (一)告知 1、告知内容: 投保人: 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投保、确定费率多少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
社会公认必须遵守的准则: 如:车必须具有正常行驶功能,遵守交通规则
(2)按保证事项是否存在
确认保证: 合同双方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 指现在或过去存在事实,不担保以后的发展情况。 如:人身险,告知现在健康状况,过去曾得疾病,
承诺保证: 合同双方对将来某一事项的 作为或不作为的 保证。 如:人身险时,不在家中放置危险物品 家庭财产险:出门把房门锁好,窗户关好; 机动车盗窃险:车门锁好,车窗关好上锁; 盗窃险:保证锁门或安装安全系数更高的防盗锁
若王某的车有正式营运手续,则为最有力的证据。
若王某的车没有正式营运手续,即通常所说的“黑出租”,则保险公司必须取得相关的营运证据。比如 ,与车上乘坐人员交谈,询问是否认识驾驶员,此次出行有何目的,为何13人同行;驾驶员跑一趟能赚多少 钱,等等,以此获得车辆从事营运的证据,为拒赔做好准备。”
(3)保险合同的附和性 避免保险合同条款中的 含糊或容易误解的 语言,应履行保险条款告知和说明义务。 案例:
分析:1、王某将家庭自用性质的投保车辆用于营运,擅自改变了保险车辆用途,应属保险标的发生了重 大情况变化,违背了保险诚信原则。
价值10万元的车辆,家庭自用车投保需3000 ~4000元保费,营运车投保需要6000元~7000元 2、保险公司能成功拒赔的关键是获得车辆从事营运的证据。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 牟利为目的,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也视为营业运输。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那晓群为丈夫投了步步高增额寿险,并亲自在保险书上签了字。在丈夫失踪多年并得到 法院宣告其夫死亡判决后,那女士一纸诉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日前,市法院依据《保险法》 “弃权—禁止反言”的规定,作出太平洋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赔偿那晓群保 险金72000元的判决。 据悉, 1996年12月26日,那晓群为丈夫张荫虎投保办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步步高增 额寿险12份,受益人是那晓群。张虽知道妻子为自己保险,但并未在被保险人处签名。
最大诚信原则
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及其在车险中的运用
现代保险业在600多年的发展历程 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的保
险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确保了保 险业的生存和发展。
➢最大诚信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教学目标: 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及其存在的原因; 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3、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某出租车公司为其公司的全部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为了获得费率优惠,向保险公司提出是否可以 按照固定驾驶员的条件,确定优惠费率。同时出租车公司也承认,自己的一部分出租车是固定驾驶员的 ,另外一部分驾驶员并不固定,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认为问题不大,为了承揽到这笔生意,业务员按照 全部固定驾驶员的条件确定了比较优惠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决定承保,并为每车出具了一份保单。
总结:据代理该案的李滨律师称,在保险行业中,因 “代签名”产生的纠纷较为普遍。此案适用保险合同中 “弃权—禁止反言”原则,即保险公司默示就视为弃权,防止保险代理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欺诈和误导投保 人,对规范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2、保证种类
(1)按保证存在形式
明示保证:白纸黑字证据 保险合同中记载的明确事项,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明确作出的承诺。 如:出门把房门锁好,窗户关好;车门锁好,车窗关好上锁 盗窃险:保证锁门或安装安全系数更高的防盗锁
默示保证:公认准则 国际或行业惯例: 如:海上保险: 船舶具有航行能力;预定或习惯的航线;合法货物运输
宋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前三次事故办理赔偿事宜时,已经知道车主变更的事实,虽然没有对保险合同进行书面 变更,但前几次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已表明双方存在的事实上的保险合同关系,故起诉要求赔偿本次事故。
[思考] 1. 2. 3.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法院如何处理: 从本案中我们得到哪些经验和教训?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2、禁止反言(禁止抗辩) 在已经使用弃权的情况下,不得要求再使用这项权利。 主要用来约束保险人。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宋女士于2007年9月14日从张先生处购买富康车一辆,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该车由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 保。保险期限: 2007年11月16日, 2月9日,12月27日,该车三次出险,该女士均拿张先生身份证办理了保险 赔偿 事宜。2008年4月8日,该车再次出险,保险公司接受索赔申请后,以宋女士未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为 由拒绝赔偿。
1997年4月5日,张荫虎外出后下落不明。随后,那将丈夫失踪之事告知保险公司并要求理赔,而保险公司以 保险人失踪没有理赔依据为由拒绝,并让那继续交纳保费。此后,那按期交纳保费。 2001年4月,那向法院 申请宣布丈夫张荫虎死亡。1年后,法院宣布张荫虎死亡。 随即,那以被保险人死亡,应获得理赔为由 向法院提出诉状。市法院针对那的 “代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展开调查,认为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具有保 险知识优于投保人的优势,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投保人(需保险人本人签名)的义务,对那代张荫虎签字予 以认可,故判决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那72000元。
★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明确规定: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需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状态 。”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 报案,同时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不得隐瞒事实、伪造单据、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等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弃权 指保险双方放弃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可以享受的权利。 两个条件: (Ⅰ)保险人必须知道权利的存在; “保险人若不知道投保人违背义务,可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 (Ⅱ)保险人必须有明示和默示弃权的意思。 如:投保未按期缴纳保险费,或违背其他义务,获得解除权;但继续收取逾期未交的保险费,表示继续维持合 同效力,抛弃了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保险代理人知道投保车辆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一)最大诚信原则含义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重
要事实,不隐瞒、不虚报、漏报或欺诈,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内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禁止反言案例:保险代理人强揽生意
2、告知形式 无限告知: 法律和保险人对告知的 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投保费必须主动将保险标的的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
询问告知(主观告知): 投保方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 一般:将询问的问题写在投保单上,要求投保人填写保险单的形式。 我国合同法规定: 采取合理方式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投保方的要求给予解释。 保险人通常将免责条款放在投保单显著位置,或用彩图、字号不同来显著区别。 投保人在投保单底部签字,表示看过并同意。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2008年初,某城镇的王某买来一辆长安面包车跑客运,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同年2月, 王某到保险公司以家庭自用车名义,为长安面包车购买了1年的保险。同年12月2日下午,王驾面包车装载13 人从城镇开往赵庄乡,因操作不当,翻到河沟中致1人死亡,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共对 死伤人员给予了9万余元的赔偿,并要求保险公司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协议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则以车辆改变 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由于协商未果,王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某公司将一辆办公用的雷克萨斯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该车平 时由张某驾驶,并负责日常保养和维护。 一日,张某亲戚赵某向其借车用作迎亲,张某碍于情面,在未征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把公交车私自借给 了赵某,并叮嘱一定注意安全。不想赵某却因驾驶技术不熟练而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行人撞成重伤, 车辆严重损毁,且被交警暂扣。张某知道再也无法向单位隐瞒,便向领导交代了实情。单位领导十分生 气,狠狠地批评了他,但又想到单位办公车辆需要经常使用,现在被交警扣车,非常不便,为尽快将车 取回。便急忙向保险公司报案。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利于事故的快速处理。但 保险公司在得知真相后,拒赔。
案例: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保证概念 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双方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承诺。 违反保证,有权拒保或解除合同。
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约定条件满足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给付义务。 投保人:按时交纳保险费,维护保险标的安全,定期保养维护,
标的发生损失后及时进行抢救,标的出现后维护现场, 或配合保险人员或有关部门调查。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告知内容: 保险人: 合同订立时主动说明条款内容,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 说明费率档次选择,保险费用交付。 其他影戏投保人做投保决定的 重要事实。
保险法24条规定:对不属于赔偿义务的索赔要求,在理赔阶段,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来履行告知义务,说明原因,时间在核定之日起的3日内。
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用途、车辆技术条件、结构驾驶员驾驶习惯、行驶区域、 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者的姓名、年龄、
驾龄、肇事记录等)
合同订立后,危险程度增加,应通知保险人。 重复保险,应将重复保险的相关情况告知。 转让时应告知,同意承保后再变更保险合同。 案例: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1 来源 海上保险 意大利:欧洲 东方的海上交通贸易枢纽
2 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投保人:保险标的的信息广泛负责,清楚风险程度 保险人:远离保险标的信息,难以实地查勘,根据投保人告知信息决定能否承保、承保方式、承保费率 保险人:条款专业性、复杂性,难以理解、掌握,投保人根据保险人提供的条款说明是否投保、及其险种。 案例:营运车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
宋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前三次事故办理赔偿事宜时,已经知道车主变更的事实,虽然没有对保险合同进行书面 变更,但前几次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已表明双方存在的事实上的保险合同关系,故起诉要求赔偿本次事故。
[思考] 1. 2. 3.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法院如何处理: 从本案中我们得到哪些经验和教训?
19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后来,一辆出租车更换驾驶员不久,就出现保险事故,出租车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核赔部门发现该车 未遵守固定驾驶员的合同条件,遂拒赔,引发诉讼,保险公司败诉。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宋女士于2007年9月14日从张先生处购买富康车一辆,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该车由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 保。保险期限: 2007年11月16日, 2月9日,12月27日,该车三次出险,该女士均拿张先生身份证办理了保险 赔偿 事宜。2008年4月8日,该车再次出险,保险公司接受索赔申请后,以宋女士未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为 由拒绝赔偿。
(3)保证与告知区别
保证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内容,除了默示保证外,均列入合同。 告知是合同订立前,双发作的陈述,是一种先于合同的义务;告知一旦钉入合同,便转化为保证。
保证目的是控制风险; 告知目的正确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和损失程度。
保证在法律上认为只要违反,都有导致合同被解除的 法律后果; 告知需要保险人证明其确实重要,才能成为合同被解除的 依据。
(4)保险合同的射悻性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赔偿金,承担风险不确定性,一旦发生,赔偿额远
远超过保费,甚至数十倍。 对单个保险合同而言,责任大于保费,若不诚信,必然超过保险人预计的保险事故,增加保险赔款,保险人无
法持续经营。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告知、保证、弃权、禁止反言 (一)告知 1、告知内容: 投保人: 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投保、确定费率多少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
社会公认必须遵守的准则: 如:车必须具有正常行驶功能,遵守交通规则
(2)按保证事项是否存在
确认保证: 合同双方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 指现在或过去存在事实,不担保以后的发展情况。 如:人身险,告知现在健康状况,过去曾得疾病,
承诺保证: 合同双方对将来某一事项的 作为或不作为的 保证。 如:人身险时,不在家中放置危险物品 家庭财产险:出门把房门锁好,窗户关好; 机动车盗窃险:车门锁好,车窗关好上锁; 盗窃险:保证锁门或安装安全系数更高的防盗锁
若王某的车有正式营运手续,则为最有力的证据。
若王某的车没有正式营运手续,即通常所说的“黑出租”,则保险公司必须取得相关的营运证据。比如 ,与车上乘坐人员交谈,询问是否认识驾驶员,此次出行有何目的,为何13人同行;驾驶员跑一趟能赚多少 钱,等等,以此获得车辆从事营运的证据,为拒赔做好准备。”
(3)保险合同的附和性 避免保险合同条款中的 含糊或容易误解的 语言,应履行保险条款告知和说明义务。 案例:
分析:1、王某将家庭自用性质的投保车辆用于营运,擅自改变了保险车辆用途,应属保险标的发生了重 大情况变化,违背了保险诚信原则。
价值10万元的车辆,家庭自用车投保需3000 ~4000元保费,营运车投保需要6000元~7000元 2、保险公司能成功拒赔的关键是获得车辆从事营运的证据。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 牟利为目的,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也视为营业运输。
人寿保险理赔案例--那晓群为丈夫投了步步高增额寿险,并亲自在保险书上签了字。在丈夫失踪多年并得到 法院宣告其夫死亡判决后,那女士一纸诉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日前,市法院依据《保险法》 “弃权—禁止反言”的规定,作出太平洋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赔偿那晓群保 险金72000元的判决。 据悉, 1996年12月26日,那晓群为丈夫张荫虎投保办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步步高增 额寿险12份,受益人是那晓群。张虽知道妻子为自己保险,但并未在被保险人处签名。
最大诚信原则
汽车保险的基本原则及其在车险中的运用
现代保险业在600多年的发展历程 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的保
险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确保了保 险业的生存和发展。
➢最大诚信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教学目标: 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及其存在的原因; 2、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3、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某出租车公司为其公司的全部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为了获得费率优惠,向保险公司提出是否可以 按照固定驾驶员的条件,确定优惠费率。同时出租车公司也承认,自己的一部分出租车是固定驾驶员的 ,另外一部分驾驶员并不固定,但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认为问题不大,为了承揽到这笔生意,业务员按照 全部固定驾驶员的条件确定了比较优惠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决定承保,并为每车出具了一份保单。
总结:据代理该案的李滨律师称,在保险行业中,因 “代签名”产生的纠纷较为普遍。此案适用保险合同中 “弃权—禁止反言”原则,即保险公司默示就视为弃权,防止保险代理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欺诈和误导投保 人,对规范保险公司的保险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2、保证种类
(1)按保证存在形式
明示保证:白纸黑字证据 保险合同中记载的明确事项,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明确作出的承诺。 如:出门把房门锁好,窗户关好;车门锁好,车窗关好上锁 盗窃险:保证锁门或安装安全系数更高的防盗锁
默示保证:公认准则 国际或行业惯例: 如:海上保险: 船舶具有航行能力;预定或习惯的航线;合法货物运输
宋女士认为保险公司前三次事故办理赔偿事宜时,已经知道车主变更的事实,虽然没有对保险合同进行书面 变更,但前几次保险公司的理赔行为已表明双方存在的事实上的保险合同关系,故起诉要求赔偿本次事故。
[思考] 1. 2. 3.
保险合同如何变更? 法院如何处理: 从本案中我们得到哪些经验和教训?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2、禁止反言(禁止抗辩) 在已经使用弃权的情况下,不得要求再使用这项权利。 主要用来约束保险人。
最大诚信原则1384430382
宋女士于2007年9月14日从张先生处购买富康车一辆,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该车由张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 保。保险期限: 2007年11月16日, 2月9日,12月27日,该车三次出险,该女士均拿张先生身份证办理了保险 赔偿 事宜。2008年4月8日,该车再次出险,保险公司接受索赔申请后,以宋女士未办理被保险人变更手续为 由拒绝赔偿。
1997年4月5日,张荫虎外出后下落不明。随后,那将丈夫失踪之事告知保险公司并要求理赔,而保险公司以 保险人失踪没有理赔依据为由拒绝,并让那继续交纳保费。此后,那按期交纳保费。 2001年4月,那向法院 申请宣布丈夫张荫虎死亡。1年后,法院宣布张荫虎死亡。 随即,那以被保险人死亡,应获得理赔为由 向法院提出诉状。市法院针对那的 “代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展开调查,认为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具有保 险知识优于投保人的优势,保险公司未履行告知投保人(需保险人本人签名)的义务,对那代张荫虎签字予 以认可,故判决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那72000元。
★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明确规定: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需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状态 。”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 报案,同时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不得隐瞒事实、伪造单据、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等